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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里——这个男人太狠厉,tm欠调教啊!
然,自古冤家便路窄,一个阴差阳错,她竟然成了他的邪王妃。
从此腹黑王牌女军痞对狠厉冷魅战神邪王,天雷对地火,干柴对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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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凭实力单身了
“变得更爱我了。”
“……”迟尽:阿狸,你再撩我,就别怪我兽性大发,把你办了?
不过迟尽还不是那么丧心病狂的男人,连个未成年都不放过。
“小妞儿,我发现你最近越发猖狂了啊?”
迟尽长指一挑,勾着小姑娘精致的下巴挑起来,眉眼间尽是风流痞气。简直是要把乔狸那本来就所剩无几的自制力给撩崩溃了,那时候的乔狸道行可浅了,被迟尽稍稍一撩就浑身发软,勾着男人精壮的腰身不放手,脑袋也是赶紧埋进了男人的胸膛,典型要当缩头乌龟,耳根软软,红彤彤的格外好看。
“你宠的。”乔狸“委委屈屈”道,实则埋在迟尽怀里的脑袋粉唇勾起,眼底滑过一抹狡黠。
“是啊,自己宠出来的姑娘,得自己捧着。”迟尽感慨道,天边的云彩渐渐被渲染出裸红,霞光满天,时间也不早了。
两人收拾收拾站了起来,迟尽给乔狸拍了拍校服上的灰,然后牵起她的小手。远远看去,男人高大俊逸,女孩小鸟依人,乔狸穿着白色的校服,书包被男人单肩背着,两人走走停停,小姑娘总会偏头看向男人,眉眼带笑,仿佛那个人就是她的全世界。
——
“曼罗,你今天出门是不是忘了吃药?”迟尽吐着烟圈,缓缓道。
“……”暗浔:迟爷不愧是迟爷,他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凭实力单身了。
“……”曼罗:……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干什么?
“暗浔,明天先带曼罗去看看眼科,开点眼药水什么的,什么眼光?居然看上我?”
迟尽说完,烟往茶几上一杵,闲散地站起身,走到了暗河边,刚刚吃得很满足的大鳄鱼缪斯见到自家主人过来了,十分狗腿地游过来,浮出水面了大半个身子,牙上面还沾染着人的生肉,看起来十分恐怖。
偏偏那个慵懒的男人轻轻扯开一抹笑,缓缓道:“缪斯,你老子要去华国一段时间,老子不在的这段时间,该吃吃,别饿瘦了。”
“……”暗浔:迟爷这牌打得他跟不上节奏了,但是对于迟爷的吩咐他自然要第一时间去执行,所以现在就要领命道:“是,迟爷,属下保证完成任务。”
“……迟爷~”曼罗欲言又止,什么叫她什么眼光居然看上他?迟爷那么优秀为什么要妄自菲薄?她的爱慕之情那么明显,可是迟爷的拒绝之意无疑直接了当,更为明显。
没有当众给她难堪,而是用他的方式来让她死心,这才是迟爷,简直就是她心目中最伟大的神衹,可是她又偏偏明白,这个男人是魔,与神差十万八千里。他的心里没有仁慈,只有暴戾。
他的外表总是那么迷惑人,让人觉得他只是个闲散痞气不理世俗的迟家大少爷,以为他一事无成偏居古堡,但是真正的他,是王,是暗夜的王。他如今的能力从来就不受制于迟家,甚至手伸得比迟家还要远,这样的男人,心狠凉薄,怎么可能有爱?
“都下去吧,后天准备出发去华国,要是明天曼罗治不好眼睛,就不用去了。”迟尽冷漠道,眼睛看都没有看曼罗一眼,对他来说,可能缪斯都比她这一把刀重要吧?曼罗心酸,但是她却不怪迟爷,迟爷是她心里的神,就算不是她,那么也没有其他女人能配得上他。
“是,迟爷,我明天就去看眼科。”曼罗在暗浔惊讶的眼光里领命,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就算是被迟爷拒绝又怎样?她还是迟爷身边最得力的下属最锋利的刀刃,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嗯。”迟尽点头,示意他们可以下去了。然后暗河里那头大鳄鱼缪斯摇摇摆摆地游到迟尽的身边,一副讨巧讨乖的模样。迟尽只是打量着它,然后缓缓道:“下次要想我摸你,自己把身上的血腥味洗干净再来。”
“……”暗处的暗影:迟爷居然能跟缪斯沟通?但是迟爷确定缪斯这条嗜血的大鳄鱼真的能听懂?
“……”缪斯:你说啥?我不懂……
“扫兴,下去吧,老子上去洗个澡。”迟尽有些心烦,刚刚抽着那根红万让他又想起了阿狸,他真的忍不住了,最近越发烦躁,夜里总会梦到阿狸在怪他,然后跟着别的男人跑了。不行,他真的忍不住了,借着这次华国之行,无论如何他都要找到她。
鉴于迟尽给了个手势,缪斯算是看懂了,乖乖地沉入暗河,继续去啃它还没啃完的食物。
暗浔跟曼罗走出了地下室,还心有余悸,这迟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们根本就没办法去猜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明天曼罗这眼科是挂定了。暗浔表示最为佩服迟爷这种方法,也不会让女方尴尬,用否定自己来拒绝曼罗无疑是最好的办法,要是直接拒绝虽然迟爷也是做得出来的,但是效果肯定没有带曼罗去看眼科那么好。
“我先给你预约挂号,明天带你去医院。”暗浔道,十分负责,说话间也是十分冷漠,对付曼罗这样吃里扒外管不住自己就算是提醒了也是无用功的女人,他还真的没有心思给她攀什么同盟之情。
“嗯。”曼罗点头,抹了抹额头上的虚汗,这才松了一口气,她刚才居然跟迟爷告白了,虽然被拒绝,但是她也算完成了心愿。
从前她只能在那片小林子下面远远望着这个男人,他是这里的王,永远站在古堡的最高处俯瞰这个世界,他是神,是这里的所有人的神,但他又是魔,没有感情,栖深地狱,无心无情。
迟尽打算走,心里又开始烦躁了,赶紧摸出来一根烟点上,红万的烟味散开,那样熟悉,仿佛上一刻怀里还有个小姑娘笑意浅浅,伸手抢过他的烟,自己吸了一口。间接接吻吗?其实他更垂涎那粉嫩的软唇,看着自己叼过的香烟含在她的唇上,心底别样悸动。
赶紧摇摇头,叼着香烟离开了地下室,刚刚走到外面,便见暗浔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看来是有客人?
“迟爷。”暗浔恭恭敬敬道。
“嗯,说吧。”迟尽懒散地把叼在唇上的香烟夹在指尖移开,缓缓吐出几个烟圈,看起来好不惬意。
第163节
“迟老爷来了,现在就要见您。”暗浔低首,知道这次恐怕又是要引起世界大战了,得赶紧通知人把客厅里贵重的名画瓷器什么的全部换成赝品,不然等他们父子俩这么一闹一砸,那得损失多少世界级的名贵瑰宝?
“先让他去书房,你们趁时间把客厅换一换,每次来都让老子破费,下次得坑点他的钱才行!”
迟尽缓缓道,他可是个人精,自从上次他跟迟老爷子吵架把客厅砸了一大半,把他最爱的名画都给毁了的时候,他就决定下次他来就赶紧把客厅来次大换血,赝品给你随便砸。
“是的,我们马上着手准备。”暗浔从善如流,这种事情又不是没办过,那叫一个轻车熟路。
“我先去洗个澡,要见我?让他等着就是。”迟尽说完,直接坐着专属电梯要回房间,地下室湿潮,就迟尽这讲究劲儿,肯定还要洗一下。
“是,迟爷。”暗浔回道,然后就出去着手准备,把迟老爷子请去了书房,然后刚刚还很高级很金光闪闪的古堡各方势力瞬间陷入忙碌,墙壁上的各种名画瞬间被人扯下来,然后接替的人立马把真迹换成赝品,一派行云流水间,金光闪闪财大气粗的古堡瞬间掉价千万倍,连金缎丝绸的地毯都换成了最为普通的款式,一整套换下来,古堡已经被换成了“贫民窟”。
“……收工。”暗浔很满意地点头。
“……”众人:这两父子每次见面都戏很多啊!
------题外话------
你们要的迟爷,是真的痞真的坏,真的流氓耍酷帅炸天(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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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
“这位小姐,你是要签名吗?”男人柔和又略带冷漠的嗓音响起,红韶落在他眉梢的手一顿,听到他说话居然心尖一颤,眼角滑落泪珠。
顾祁宠自己的粉丝是出了名的,他刚才在认真看剧本没有注意到身边突然坐了一个人,只是那女人抚上了他眉角他感觉到了什么才蓦然侧头,原来是被认出来了吗?因为是影帝的关系,走出去经常被人认出来,但是只要是他的粉丝他都很温和地去对待,因为浮生万千,他是被上帝抛弃的人,是被家人抛弃的人,能得到陌生人的喜欢,对他来说也是值得庆幸的收获。
或许这也是他喜欢拍戏的原因吧,不管拍戏有多累,他可以体会到更多不一样多彩的人生,而不是一直封锁在他那狭窄的人生里。
“签名?什么是签名?”红韶被问得一懵,有些奇怪,他居然看得见她了吗?眼角的泪还在滑落,本是冰肌玉骨,明艳芬芳,此刻潸然泪下的样子简直是动人非常。要不是顾祁压根在演艺圈没有见过她这个人,恐怕还以为遇上同行了,这个女人太明艳太漂亮只一眼他就觉得十分熟悉。
可是思索了一下,他的确没有见过她,不得不说,她很像云罗,无关长相,而是那几分给人的感觉,明艳动人,好像他喜欢的类型就是这样的,此刻见她居然哭了,心里居然滑过几丝不忍。一向铁石心肠的男人蓦然觉得自己魔怔了。
“你不是我的粉丝吗?”顾祁缓缓道,语气温和,温文尔雅的样子简直就是让红韶陌生个彻底的人,他每一个转世性格都不一样,现在这样的他与千年前的他不同,与百年前的他也不同,可是就是他,人群里她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她坚持再久也要再去找他的原因,过去再久,她的感觉是变不了的。
“什么是粉丝?”红韶又问道,覆在顾祁眉梢上的手有些僵硬地收回,对着顾祁浅浅一笑。
“粉丝?粉丝就是爱慕喜欢我的人。”顾祁笑道,觉得这个粉丝年纪一定尚小,说话也说得可爱,着实讨喜。
“爱慕?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红韶有些急切道,看着顾祁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太过激动但却丝毫不损她的气质。
“噗呲……”蒋坤坐在前面的位置,迷迷糊糊间又睡醒了,待他醒过来想要看看祁哥有没有好好休息,却偏偏看到了这么一幕,一个红衣小姑娘泪眼朦胧地看着顾祁,激动道:“对对对,我就是你的粉丝,我爱慕你。”他忍不住笑出声,这小姑娘追星倒是追得可爱。
“祁哥,你这个小粉丝好可爱,看起来好小,你可得照顾好咯。”蒋坤调笑道,祁哥现在刚刚经历的事业的低谷,还有那么个小粉丝这么死忠追随,不得不说祁哥的魅力还是不可限量的。
“知道了,你先睡吧,明天还有工作交接,需要养精蓄锐。”顾祁缓缓道,又从怀里摸出来一块方巾,递给了红韶。
“好的,祁哥你也休息休息吧,明天还很忙,别累坏了身子。”蒋坤说完,然后十分识相地缩回了脑袋,继续睡。
“擦一擦吧。”顾祁把方帕递给了红韶,不知道为什么心底就起了几分怜惜之意,他待旁人可从来没有这种情感。从前跟穆云罗在一起,云罗太过强势,他根本就不用担心她一点儿,但是这位小姑娘,看着跟云罗一样明艳动人,想不到还是个会哭鼻子的小姑娘。
红韶接住了方帕,一时间分不清时间流转,这个时候的他好像,好像从前的他,最是见不得的就是她哭。
“你现在……叫什么名字?”
——
“靳城主,这红棺和这身凤冠霞帔来自何处?”红韶觉得这些东西都太过熟悉,仿佛本就是她的东西一般。
“这是在一方墓穴里起出来的阴物,来自何处不清楚,却是知道这东西能保存尸体千年不腐,这一袭凤冠霞帔更是万年不坏,是个好东西。”靳云朗如实道,这东西也是一个倒是卖给他的,没什么好隐瞒的。
“不知道宋姑娘这样问是不是有什么不妥之处?”
“未有,不过觉得眼熟而已。”宋红韶缓缓道,不管这东西是不是她的都不重要了,不管是红韶还是公孙潋烟都不是她,从前的东西又有什么好纠结的呢?
她自袖中摸出一个小小的青花瓷瓶,瓷瓶里当然是她照师父的教导和那张书卷上的秘术两相结合所酿出的酒。
“此为执引酒,执死人之念,引生人之痴。她会醒来,好好地活下去。但是今后,你们相逢陌路,再也不认识对方,你可愿负此代价救她?”红韶将手中的小瓷瓶递给他,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深沉的神思。直觉告诉她,他会选择相忘于江湖。
这是宋家的秘术,宋家不仅擅长于世道所不容的各种驱魔法术,更为厉害的还有秘术,秘术能够操纵人心,更能起死回生,虽为世间所不容,但是宋家为宋煜生所庇佑,虽然宋煜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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