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花开绝域,野风吹征衣·
安南即为后世越南的前身,当时由身为宋人后代的陈氏当政,国号大越。早在三十年前,蒙哥大汗在位之时,蒙古就已对安南地区虎视眈眈。那时候,蒙古刚刚攻下大理,计划进一步收伏位于东南的大越,以对宋廷形成合围之势。元将兀良哈台带兵三万入越,攻陷国都升龙,也就是后世之河内。此役只为敲山震虎,是以兀良哈台只是浅尝辄止,一番屠杀和劫掠之后凯旋北返。战争的结果,是陈氏停止向大宋称臣,改对蒙古朝贡,并接受一系列不平等的协约。
此后蒙古帝国兄弟争位,汗国混战,加之灭宋艰难,战事频繁,也就无心约束这个新得到的属国。如今中原已定,天下已平,蒙古人才突然发现,这个身处丛林的小小藩国已经欠了多年的朝贡,对于其他的义务也是敷衍拖延。野心勃勃的忽必烈当即决定,是时候将越南纳入帝国版图了。
至元二十一年十二月,忽必烈命镇南王脱欢、荆湖左丞李恒率领陆军,右丞唆都、将军乌马儿带领水军,五万军马水陆并进,以讨伐占城的名义,借道伐越。其中脱欢是深受宠爱的皇子,李恒、唆都都是在灭宋之战中立功无数的,可见忽必烈对此役的重视。休养已久的蒙古战争机器即将再次发动,没有人知道,这次将会又有多少生灵涂炭。
而在奉书心里,小小越南对蒙古的不敬,不过是给她带来了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她才不管越南那些姓陈的王子皇孙怎生保家卫国,她只知道,倘若任由李恒留在他鄂州的豪宅里养老,她恐怕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他的面。而如果李恒不巧死在了越南人的手上,她同样会一辈子不痛快。
至于唆都之流,似乎也都是和大宋有仇的将领,但毕竟和她没有过直接冲突,不妨暂且放过。一次只能盯紧一个目标。这是她这些年来用自己的血换来的教训。
可是江湖上得来的消息毕竟晚了半拍。等奉书拿到精心伪造的假军籍,化名胡小,改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到荆湖占城行中书省报到时,才得知李恒早已率主力部队出征多日了。管征兵的小吏皱着眉头,大约是没见过这样瘦弱的十七岁少年,最后命令奉书去押运粮草的小队,负责每日清点新运到粮食的数目,等接到下一步命令,再行出发。
奉书有些失望,但并不气馁。毕竟是走出了第一步。
在父亲的督府军中的经历告诉她,一个完整的军队里,真刀实枪的部队也许只占一半,剩下的一半,便是负责后勤、补给、维护,让整支部队能够正常运作。蒙古骑兵最可怕的特性之一,就是他们不需要漫长的补给线——马儿可以吃草,人可以喝马奶——从而造就了魔鬼一般的速度。然而这一次,元军要在丛林里和沙滩上作战,骑兵便发挥不出他们的优势。李恒所率领的,便是一支以步卒为主的军队。这些步卒里,有半数都是故宋的降兵。
所以眼下这支征越大军里,也出现了许多非战斗人员:伙夫、铁匠、大夫、文员、通译……他们来自帝国的各个领地,种族各异,南腔北调,三教九流。
奉书知道自己一个花季少女,要想在这些男人堆里蒙混,只靠换装、束发,恐怕不是长久之计。《花木兰》毕竟只是民间歌谣,要是木兰的伙伴真的傻到十年不辨雌雄,只怕上战场的第一天,就得让敌人算计得落花流水,哪有机会活下来传唱花木兰的故事?
她用灶灰把脸蛋、脖颈、和双手涂得黝黑,素衣贴身穿着,用厚重的棉袄掩饰纤细的身形,用旧棉絮充实靴子,少喝水,这样就能少上茅厕;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开口说话。其实这最后一点也不难做到。她只要效仿林泽,每句话里掺几段子曰诗云,那些目不识丁的军汉们便自然不愿和她一般见识。当他们觉得她这个“秀才兵”好欺负,打算整治她的时候,她便大声咳嗽,在衣服上抹带臭味的水,声称自己有传染病。人们不愿意搭理她了。她被挤到最角落里的破烂铺位,吃饭也总是轮到冷的。
便有人想把这个古怪、孤僻、又生病的年轻人开除出军队。可她偏偏头脑聪颖,又识字,经手的粮草账目没一次算错的。慢慢的就没人愿意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了,只有需要她的时候,才颐指气使地唤上一声。
有时候,奉书也受不住自己这副窝囊样子了,偶而会在半夜偷偷伤心一阵子。她忽然想起来很久以前,自己刚刚进入太子府时,也曾被几个小丫头结伙欺负,那似乎是上辈子的事了。而现在,这些军队里的大男人,排挤人的手段居然也没有高明多少。她又想起来,有人曾经告诉她,老人欺侮新人,这种事到处都有,军队里也不例外。只不过这一次,是她主动把自己变成了被排挤的那个。别人越是少看她一眼,她越是安全。
她安慰自己,一切都是为了接近李恒。倘若不跟随军队,而是贸然去战场上寻找李恒的踪迹,无异于大海捞针。若是不幸撞见了军队——任何一方的军队——自己大抵都会是死路一条。况且,她也不认识去越南的路。
她暗下决心,等锁定了李恒的位置,就可以摆脱这个狭小酸臭的军帐,心安理得地做一名逃兵,大展身手。
也许这不是接近李恒的唯一办法,可她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法子了。有时候她想,要是有一个经验丰富、在军中长期磨练过的人给自己出主意,自己的日子也许会好过很多。每当起了这样的念头,她便会莫名其妙地想哭,只得在脑海中拼命念诵李恒的名字,直到仇恨把泪水收干为止。
等到奉书所在的部队终于接到命令,经由湖南、广西,跨过可利隘进入越南时,已经到了至元二十二年正月。奉书以为自己在广东生活时,已经到了世界南部的尽头了,可如今才发现,这世界比她想象得要大了许多。奇异的民居、方言、习俗,每一天都格外的光怪陆离。她开始还暗记路线,计算着此地离大都有多少距离。可是当队伍走进了迷宫般的昏暗丛林时,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进入越南国土的第一天,队伍里便迎来了一个传令兵,带了一袋子东西,一个个分发下去。
奉书领到自己的那份,打开一看,小纸包里包着两枚漆黑的药丸,散发出苦涩的气味。
只听那传令兵说:“这是避瘴丸,都给我吃下去,七天后再吃第二枚,保你们一个月平安。否则,嘿嘿……就算你是铁人,也能不明不白地着了瘴气的道儿。都收好了吧!这可是上面的恩赐!”
奉书将那药丸嗅了一嗅,将信将疑。但见周围的同伴全都服从命令,她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跟着把药丸服了下去。那药似乎确实是能抗衡瘴气的。此后她闻到丛林中的怪味道时,便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恶心。
一路上行得很顺利,脱欢和李恒的陆军已经长驱直入,打开了大越的国门,攻陷了万劫、红河等要塞。从永平到升龙,每三十里立一军寨,每六十里设一驿站,每一寨和驿都派三百名士兵驻守,重重设防,后方固若金汤。但越南人也自有他们的办法。据哨探来报,每当战事不利,他们或窜入莽莽原林,或藏身地形复杂的险山,或浮舟入海,打起了神出鬼没的游击战。蒙古人从没有见过这种战术,焦躁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旦擒获了藏身的越南兵将,一气之下,也通常不会对他们手软。
等到气候渐渐变暖,大家不得不脱下棉袄的时候,路边就不时能看到破败的大越旗帜和腐烂发臭的尸体。奉书几乎可以预见到大越国几个月以后的命运了。她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个陈氏王朝能撑得稍微久一些,至少要等她见到李恒之后再垮掉。
可是这份希望似乎也日渐稀薄了。有一日,辎重小队穿过了一片丛林废墟。那里刚刚被纵火焚烧,远远的就能看到青烟袅袅,潮湿漆黑的树干散发着腐败的火焰气息。
而当奉书看到那片熏黑的林地里的东西时,肠胃一阵翻江倒海,怎么都忍不住,回身伏在一刻树桩上,没命地呕吐起来。
一面吐,还一面想:“糟了,这么娇气,可别让人看出什么蹊跷……不能吐,不能吐,忍住……”
哪里忍得住。可是也没人笑话她娇气,因为有一多半的元兵也都在作呕。这些人里,有不少曾经参加灭宋之战,还有的是宋军降卒,都是见惯了死人的。
因为林子里的那一堆东西,根本算不上死人。
而是成堆的手臂、脚掌、头颅、躯干,白皙的,黝黑的,棕黄的,血红的,堆成了一座五颜六色的肉山。无数的丛林生物在其中饕餮肆虐,那味道让所有人后悔生了鼻子。
整个小队的行程被迫中止了半个时辰。后来他们才知道,这是另一位主将乌马儿的杰作。这批越兵士三天前与元军交手不敌,本来是整支军队投降的。乌马儿却发现,不少俘虏的臂膀上都有“杀鞑”的两字刺青——越南人虽然不说汉话,国内却是通用汉字的。乌马儿虽然识汉字不多,可偏偏识得这两个字,因此不幸震怒了。
奉书忽然庆幸自己不是乌马儿的手下。她宁可被拆穿身份,也不愿意奉命肢解活生生的人。
然而李恒也不一定就比乌马儿更仁慈。当奉书的运粮小队和李恒主力会合的时候,中军帐内正在庆功,庆祝李恒用兵如神,刚刚伏击了陈国峻的精锐部队,歼敌五千。
她远远看到帐内的灯光和人影,决定今晚就动手。她的小队宿在一处微微隆起的小山包上,和中军营帐隔着两三里的丛林。她的顶头上司是一个蒙古十夫长,此时在隔壁帐里睡得正香。
奉书在床铺上极慢极慢地动作,结紧了腰带,系好了皮靴,除下了腰间那枚叮当响的铁牌。接着,她无声无息地跨过一副副熟睡的躯体,像丛林中的眼镜蛇一样游出了帐子。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了,可这一次却比以往都要紧张,刚走两步,心脏就没来由地乱跳,脑海中一幕幕的,全是幼时那些兵祸连天的记忆,全和李恒有关。她伸手按住胸口,摸到了怀里那支蝎子遗下的细瓷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对李恒起了杀心的那个晚上。
杀他之前,要对他说些什么吗?她心中默默酝酿着。可是这一次不同以往,李恒就算离开了自己的府第,军帐里也必定戒备森严。自己可能没什么时间长篇大论,最好能用只言片语让他明白,他为什么必须在今日死。
过去她觉得,对于李恒这样厉害的大人,蝎子那一点点剧毒的毒`药才是唯一可以杀死他的武器。现在奉书感叹自己当初的幼稚。现在,她有一身的本事,有绣花针,有绳索,还有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当年胡麻殿下的“慷慨”馈赠。镶金的手柄已经让她卸掉了,安上一支油腻的木柄,套在一段发黑的皮套子里,伪装成一把旧解手刀,以应付投军时的盘查。
帐外那一簇簇稀疏的哨兵,在奉书眼里就像丛林中的树木那样迟钝。空气中全是燃尽的篝火的焦糊味。她在腐臭的泥土上穿行了一会儿,便看到了灯火通明的中军的大帐。远远望去,有不少人和狗在走马灯般巡逻守卫。那些守兵看起来像是怯薛歹,是脱欢的私人警卫,而那些狗的身形,一个个都比奉书还要大。
脱欢酣醉的笑声透过帐篷,传到了漆黑的夜晚里:“哈哈哈,李将军,今天咱们东西两路军胜利会师,全是你的功劳!明天……明天升龙城也定然是手到擒来……到时候,升龙皇宫里的漂亮蛮子女人,我让你先挑,怎么样?哈哈……”
说的是蒙古话,声音有些耳熟。奉书这才想起来,十四岁那年夏天,她曾在那场草原大宴里见过这位九皇子。是了,那时他也是喝醉了酒,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非要进场摔跤,还当着真金太子的面,说了不少口无遮拦的话。那时候奉书虽然见识不多,可也隐隐约约地觉得,脱欢可能是一名优秀的武将,但若论涵养,论城府,可比真金差得远了。
奉书心中暗暗冷笑了一下,“几年过去了,九皇子的酒品还是没什么长进,一喝醉就开始说浑话。升龙还好好的在陈氏手里,倒开始惦记人家的女人了。”
帐内的李恒似乎也颇有同感,只听他开口,声音比脱欢冷静得多:“李恒的一点微末功劳,怎敢在镇南王面前夸耀?明日升龙围城,应当又是一场硬仗,还请镇南王早些休息吧。等打下升龙,在敌人的宫殿里宴饮他们的美酒,不比当下要痛快得多?”
脱欢大笑道:“他们的美酒?我可不信这些蛮子能酿出什么美酒!”咕嘟喝了一口酒,又道:“李恒,你真是被宋人打怕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瞻前顾后?不过是一群丛林里的野蛮人,据城而守,能有什么能耐?”
李恒道:“那兴道王陈国峻深得民心,晓畅军事,这次虽然折损了不少兵力,但绝不会偃旗息鼓,咱们决不能小看了他。”
脱欢笑道:“兴道王?他恐怕还不知道,他的亲弟弟,那个什么昭国王陈益稷,昨天刚刚来到我的营里解甲投降,此刻已经在去大都的路上了!我倒很想看看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脸色!”
李恒立刻指出:“陈益稷是个草包,比陈国峻万不及一。好罢,就算陈国峻此刻众叛亲离,据唆都报,南方还有陈国瓒的生力军……”
脱欢嘻嘻笑道:“那是个还在吃奶的小马驹儿,你也真把他当回事?”
奉书在江湖上历练了几年,人情世故都懂了不少,听到李恒与脱欢的这番对话,心中立刻雪亮:“李恒虽然是脱欢的下属,可和他说话却毫不客气,好像在教训小学生一样。是了,忽必烈也知道他这个儿子的才干不足以胜任主帅,因此派老练的李恒来辅佐监督,名为副手,实际上就是诸葛亮,来帮助幼主建功的。脱欢呢,他肯定不喜欢李恒在他身边指手画脚,可是又没办法。”
李恒被脱欢连声反驳,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压下了与对方辩论的冲动,接着道:“还有,赵忠的军队神出鬼没,前些日子已经让我们吃了不少暗亏。明日升龙围城,赵忠不可能不有所动作,可咱们连他的大本营在何处都不知道。”
那个“赵忠”似乎是个颇为厉害的角色。脱欢听李恒提到他的名字,这才沉下语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道:“赵忠……要是能捉到这个人,我定要把他五马分尸,嘿嘿……不过,李将军,你也不用太过担心,你过来,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帐内的影子移动了起来。李恒的身影移到了窗前,接着立刻轻轻“呀”了一声,叫道:“火炮!皇上派人把火炮运来了!”
脱欢笑道:“哈哈,你看见了?咱们的炮连襄阳都打下来了,何况区区一个升龙?况且这炮经由南朝汉人改进,比灭宋的时候又威力了许多。你就乖乖在这里喝酒罢。我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这炮太过厉害,打坏了皇宫里的金珠宝贝,哈哈哈!”
奉书心中一凛:“火炮?他们有火炮?嘿,越南人可要自求多福了。”
李恒站起身来,道:“那么末将还是出去检查一下大炮火药,免得明日有什么疏漏的好。李恒告退。”
脱欢笑道:“好,好,你走你的,明日别睡懒觉!”说话声中,觥筹交错,又和一些低阶武将推杯换盏起来。
奉书看到帐内阴影变换,随即一人掀帘而出,后面跟着三四个随从。
她心中暗暗叫好:“你若呆在脱欢帐里,有他的怯薛歹守护,我还不能把你怎样。眼下你自己出了保护圈,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握紧匕首,悄然跟上。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介绍了一些关键的背景信息和人物。越南古称安南、交趾,但行本文行文中为了照顾现代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是将它称为“越南”。
蒙古攻越这段历史背景是完全按照史实来的。当然写史的人并不知道军队里曾经混进去过一个女孩子。这件事只有本文读者知道~~
注意李恒提到的“兴道王陈国峻”,他一直在文文的配角栏里待着哟。这是个传奇人物,基本上相当于越南的诸葛亮,以后我会专门给他写一篇番外。
还有越南方面的游击队长赵忠,嗯嗯,也会出场。
总之,祝大家在越南副本里玩耍愉快。热血和狗血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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