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忽然显得格外刺眼。
她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张允体贴的问道:“今天是不是很累,我带了些你喜欢吃的小吃,你先睡会,等下补充补充能量。”
公孙然恩恩两声。
张允看着从后视镜看着已经上了闻瑾轩车的千千,有些犹豫:“我还是过去跟闻总打个招呼吧,这都碰上了。”
公孙然没来由的有了火气:“都下班了还打什么招呼?”
张允诧异的看着公孙然,再此之前,她基本都没怎么发过脾气的,性情温柔的很。
公孙然顿了一顿,歉意一笑:“今天太累了,我想早点回去休息。”
嫉妒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最难以根治的嫉妒的往往都是来自自己身边的人,而永远不会是那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车子缓缓地发动,公孙然透过车膜看向夜色低沉的窗外,温柔宁静的路灯照亮了一片片精致而宽大的别墅群,这是一个新奇的世界,是她曾经无数次看到过的,却是几乎无法触摸到的。
她的眸子低沉如水,暗潮涌动。
作者有话要说:
☆、一夜未归的千千
阿马斯丁顿快速驶出众人的视线,留下一片羡慕嫉妒。
高颧骨女孩掩藏不住的酸味噗噗往外冒,哼了一声:“这个陆千千。可真行,不声不响的,啧啧,都车接车送了,还藏着掖着——怕我们抢了她的不成?真是小心眼。”
另一个女孩子看着还没关上车窗的公孙然:“连她都不知道,你能知道?”
高颧骨嘿嘿一笑:“也是,这年头,防火防盗防闺蜜。”
几个女孩子嘻嘻哈哈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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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低沉,风驰电掣。
温柔的歌声缓缓回荡在车中,千千被那神奇的曲调吸引,默默的靠在椅背上,如同倦归的天使,抖落肩上的尘埃,卸下一身疲惫。
闻瑾轩满脸淡然的开着车,姿势散漫,漫不经心。
过了好一会,闻瑾轩状似无意的开口:“今晚表现的还不错。”
“谢谢闻老板夸奖。”
闻瑾轩侧头看了面目清明的女孩子一眼:“陆千千,你真打算往模特这条路上走?”
“不然呢?”
“越是美丽的东西越是危险,就像越是高利润的生意风险越大。娱乐圈是个大染缸,形形色色,其实,并不特别适合你这样的女孩子。”
“闻老板觉得我是什么样的女孩子?”
“简……唔,反正不是适合这个圈子的那种类型。”
“那什么样的类型才适合那个圈子?”
“聪明,果断,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然后才是良好的体貌和特别的好运。”
千千歪过头去,懒洋洋的说:“那闻老板的意思就是我不够聪明,优柔寡断,做事太择手段?”
似乎早就在等着她的话,闻瑾轩洋洋洒洒的说道:
“不,你足够聪明,行事也算当机立断,但是你太不接地气了——或者说你太土了,一切新鲜的东西,你都像是一个外来者,一无所知,连锁上的车门都不会开;如果是因为你从小生活在乡村,会有这样的情况,可是你的眼界和举止又并不是那样惯有的局限和不上台面——而这,显然不是能够通过阅读来弥补的。陆千千,你太有距离感,也太懒得应付别人,即使对闻瑾吉这样基本可以助你平步青云的人,你也不曾去主动应付——就像是一个自恃身价的老式贵族,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缓缓地音乐声温和的平衡了车辆疾驰的速度,车子里面甚至可以听见两人浅浅的呼吸声,千千靠在椅背上面,这样的情景让她不自觉的想到某个初夏的午后,她在花园某处的秋千上,那时候,风和日丽,花开正好,而父亲和祖母也都还在,这样懒洋洋的情绪下面,甚至让闻瑾轩的声音也有几分温和。
“格格不入?”她轻轻重复了一声。
“如果说你是清高,不屑于这些物质和人脉,可是你却毫不客气的接受了在马场的职位,如果说你喜欢物质,但是你又不曾因为物质去走最简单的捷径。陆千千,我有时候都有点糊涂,你是因为完全不懂奢侈的愉悦所以才这样苦行僧一样生活?还是因为,仅仅只是去做这样的事情,仅仅而已,或者,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待价而沽。”
他的话直接而尖锐,像是等待出鞘的利剑。
千千忽然笑了。
“闻老板,你会骑马而且,骑马还骑得不错。”
“那,你会因为今天想吃熊掌专门去骑马猎熊吗?”
闻瑾轩也笑了一下,静静等待她的下文:“当然不会。”
“那,如果有一天,你骑马的时候来了一群狼,你会充分用尽自己的骑术去逃命吧。”
“这是自然。”
“但是,骑马只是你生活很小的一部分,这部分很小很小,小到有时候你甚至忘了它的存在。这样的马背生活就像是一段漫不经心的旅程,在这个过程中,你只管好好的去看,去听,去体会,就足够了。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段旅程会什么时候结束,也不知道目的地在什么地方,就像是一次没有目的的奔袭,也许,根本就没有敌人,也,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坐在马背上。而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需要,可以骑着马去打猎,骑着马去逃命,但是也仅仅如此。”
闻瑾轩的眼眸轻轻一亮,他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又像什么都没有明白,他轻轻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
“这首歌真好听,叫什么名字。”沉默中的歌声像是一张蛛网,捕获寂寞,残留温存。
“la vie en rose。”
千千不明白。
“玫瑰人生。”闻瑾轩的声音带着淡淡的情绪,千千看过军中男儿思念爱人的模样。
“我猜,一定有个女孩子曾经为你唱过这样一首歌,玫瑰,玫瑰。真是美丽的花儿。”
闻瑾轩抿着嘴唇不说话。
千千仰起头,透过车窗看向前面夜空中的星子,低声道:“所有的星星其实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其实也都是一样的。”
闻瑾轩突然轻轻哼唱了起来,他的声音带着些微沙哑和雌性,这是千千第一次听见他的歌声,如同旷古亘远而温柔的风,带着古老的悲伤和情感。
“Des yeux qui font baiser les miens 他的轻吻仍留在我的眼梢;
Un rire qui se perd sur sa bouche 一抹笑意掠过他的嘴角;
Voila le portrait sans retouche 这就是他最真切的形象;
De l\\'homme auquel j\\'appartiens 这个男人,我属于他;
Quand il me prend dans ses bras 当他轻拥我入怀;
Je vois la vie en rose 我眼前有玫瑰般浪漫人生;
ll me dit des mots d\\'amour 他对我说的情话;
Des mots de tous les jours 天天说不完;
Et ca me fait quelque chose 他的蜜语甜言对我如此重要;
ll est entre dans mon coeur 仿佛一股幸福的暖流流进我心中;
……
Des nuits d\\'amour plus finir 爱的夜永无终点;
Un grand bonheur qui prend sa place 幸福的光阴趋走了长夜;
Les ennuis,les chagrins trepassent 忧伤与泪水全无踪影;
Heureux,heureux a en mourir 这幸福的感觉伴我至死”
一股淡淡的葡萄酒香味在车中缓缓蔓延,氤氲开来。
“你喝酒了?”千千一脸了然,酒是个好东西,是打开心灵和回忆最快的钥匙,“真好听。”她由衷的赞美。
闻瑾轩看着车窗,明珠般的路灯在前面闪烁,他放缓了车速,这样的夜,这样的歌,这样漫天几乎不能掩盖的星光,他想起了那个荷塘月色下并不算愉快的吻。
一种温情的气氛在车里随着酒香缓缓滴淌,闻瑾轩伸手扯了扯领带,心尖微痒,像是有羽毛在拂动,又像是蝴蝶飞舞在花蕊的触感。
“那个钱景臻,离他远点,惯常泡妹子,一肚子坏水。”他突兀的开口,像是故意打破某种静谧。
千千笑道:“你觉得自从上次之后,他还有胆子打我主意吗?”
“如果你一顿拳头就能打消他的心思,那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被始乱终弃的女人了。”闻瑾轩道,“按照他的套路,之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会有各种格式的鲜花珠宝,香车美食等着你。男人喜欢征服,就像女人喜欢依附。”
千千微微一笑:“谢闻老板提醒。”这些东西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闻瑾轩有种拳头打到棉花里的失力感。
“陆千千,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天都要回马场吗?”他声音低沉。
千千诧异的看着他。
“你知道为什么吗?”他重复了一次,带着某种压迫和期待。
千千心底没来由的生出几分紧张,她侧头去认真看着路前方,摇了摇头。
又想想似乎闻瑾轩并不能看到。
这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片闪亮的警戒路牌。
车子缓缓停下,车窗摇下来,一个交警拿着酒精测量仪走过来,敬了个礼:“同志,例行检查,请配合。”
闻瑾轩想起和会场经理一起过来的代驾,以及当时他没想注意急着开车过去时,经理说的话。
他说:“这段时间市里严打,路上有路障,专门查酒驾。”
而当时,他看着钱景臻那张贼眉鼠眼的脸凑到千千身前,几乎没有多想,直接开了出去。
酒精检测仪的结果一出来,交警脸色就变了,闻瑾轩一边递出驾驶证,一边拿手机。
交警队的,市里主管交通的副市长,还有省厅的两个相关领导,全部关机。
那个交警像是了然,微微一笑:“省里统一严打,检查期间,所有相关人员,一律关机。”
闻瑾轩态度很好:“我只是给家人打个电话,免得他们担心。”
交警笑了笑。
酒精含量没有打到醉酒程度,饮酒驾驶,扣六分,罚了三百块,加上行政拘留五天。
千千下了车,看着闻瑾轩依然淡定的模样:“你安心的去吧,我会把你的话带到的。”她挥挥手。
闻瑾轩只觉一口水差点呛着:“又不是交代遗言……”
千千嘿嘿一笑,晃悠悠的打车去了。
闻瑾轩眼底有分失落闪过:好像,都不怎么担心自己啊。
出来的时候是第二天,过程还算是顺利。
闻瑾轩下午早早的就回了马场,一直等到晚上八点,闻瑾吉甩着钥匙三步两摇的走了进来。
“你回来了?”闻瑾轩的眼睛扫向她身后。
“哟,大哥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闻瑾吉讶异的叫了一声,立马偏头往窗外看,“太阳还是正常落下,哦。”
她翘起嘴角:“大哥,昨晚听说你在交警队镀金去了?”
闻瑾轩面色一冷。
闻瑾吉嘿嘿一笑,晃悠着进房间进行每天的惯例面膜去了。
一直等到九点,陆千千还是没有回来的迹象。
闻瑾轩拿出手机,却想到并没有她的手机号码——这个土包子竟然一直都不用手机的。
朱妈从客厅过了两次,终于忍不住问道:“大少爷,今晚还要加餐吗?想吃点什么。”
“今晚不吃了。”闻瑾轩站起来,起身回房。
浴室的水哗啦啦的响着,闻瑾轩在头上打着泡沫,忽听得一阵敲门声,他嘴角划过一丝笑意,围了浴袍就往外走去。
一开门,就看见朱妈端着一个大托盘,上面是他新洗净的几件衬衣,还有洗衣剂的清香。
他的肩膀松下来,让开半个身子:“放沙发上吧。”
夜色已经很深了,挂钟敲响了十二次。
清脆的回音不绝于耳。
这一夜,陆千千一夜未归。
作者有话要说: 呜呜呜,好桑心,有没有看过行尸走肉的小伙伴,告诉我,看到贝丝就这么死了,你们是什么感想?
为什么不给弩男一个敞开心扉的机会,编剧真是坏人!
坏人!不要悲剧!
☆、前女女和心头爱
宽阔的闻世大楼里面。
闻瑾轩准备在一份合同上面签字,墨水堵住了笔管,他抓过一张草稿纸,开始使劲划拉起来,笔终于出水了。
闻瑾轩无意扫过纸上面乱七八糟的划痕,忽然愣住了。
纸上乱七八糟的印着几个字:千。
一般练字的时无意识的图画,一般人都会写下自己的名字或者是划痕,可是……
他看看笔,又看看纸,半晌,将笔一甩,起身走到了窗户旁边。
从这里看下去,全是绵绵不绝的钢筋水泥铸就的钢铁森林。
第三天了。
陆千千一直没有再回马场。
悄无声息,就像是完全不曾存在过一般。
闻瑾轩耐着性子没有去问任何人,只是每天推开房门的瞬间,他便立刻知道,她还是不在。
门轻轻响了两声。
闻瑾轩没有回头:“进来。”
半晌,却没有说话声,闻瑾轩的目光沿着城市的主干道一直往外面蔓延。
来人终于沉不住气:“轩,我想和你谈谈。”
闻瑾轩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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