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高潮。在颓废的时候,文艺家应该静静的把握着这个停滞的时代,并且,配合着时代文化的整体,批评她,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段话的弦外之意是很值得琢磨的。像丁谛这样的通俗小说家并没有在苦闷的时代里颓废下去,而是静静地观察着,工作着,用奋斗来迎接“未来的高潮”。在通俗文学的问题上,当时就很正式地举行过颇具规模的讨论。北方的《国民杂志》专门讨论过“色情文学”,对与通俗文学关系很密切的所谓“色情文学”基本上表现了比较宽容的姿态。如楚天阔认为:“不能因为有一点色欲的描写,就否定了这作品的艺术价值。”耿小的表示:“我不反对性的文学,但是它须要写得有意义。”杨六郎提出:“色情文学到底是文学中的一个支流,哪怕是一小支,而总不能说这一小支不是文学,不是艺术。”公孙燕则大胆地断言:“色情文艺发达期,必是国民教育的比例提高期。”王朱则干脆把《查泰莱夫人》开除出“色情文学”的行列,因为“作者太过于胆怯,又想写,又害怕,鬼鬼祟祟同时还又要充假面具圣人,我真的替他叹息!”这些瑕瑜互见的观点在今天看来,仍然不乏启发意义。
1942年10月号的《国民杂志》又推出“小说的内容和形式问题”笔谈专栏,请上官笋、楚天阔等10人围绕新文艺小说和旧章回小说的关系发表意见。上宫笋认为:“五四新文学抛弃了民众,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买办、髙等华人的乌合队伍。”要“发掘有生活经验的新进文艺小说作家”,“从多方面试验新形式”并“应用大众的语言”。杨六郎主张新旧“两造”都要“以自励作标准,以不骗读者为目的”。他还说要想顺应大众,“而使小说通俗,武侠小说是一个开路先锋”,并举老舍的《断魂枪》为例。天津作家鲍司则批评“民众由于自然的习惯,便成为一种苟且疏懒的接受态度”。所以“不能心急”。陈逸飞认为“文艺小说根本不是小说,通俗小说应改为民众小说或大众小说,然后才说得到建设方案或批评指导”。他主张“仿照‘评书行’的方法,要有传授”,“要由官方组织”,“今后小说课程中要加入这一项,就是一般人常在口头挂着的‘文艺政策’”。这些意见在1949年后部分地成为了现实。天津作家杨鲍认为要改进章回体,“不能与生活脱离”,“现社会太需要藉通俗的形式传播一些知识思想的,但不可迎合低级趣味”。楚天阔“反对旧瓶装新酒”,“主张改进新小说”。知讷则“赞同旧瓶装新酒”,并认为章回小说“已经接近了新文艺”。
11月号的《中国文艺》刊出上官笋的《论文艺大众化之内容与形式问题》,总结这次讨论,指出文艺要大众化,必须“整个文学的深入民众心里”。提出“文艺大众化的活动应该保有多元性的发展”,一部分仍使用“新文言”,另一部分“作彻底大众化的尝试”。
更有代表意义的讨论是在南方的《万象》杂志。
1942年,《万象》杂志专门出了两期“通俗文学运动”专号,共发表了陈蝶衣《通俗文学运动》、丁谛《通俗文学的定义》、危月燕《从大众语说到通俗文学》、胡山源《通俗文学的教育性》、予且《通俗文学的写作》、文宗山《通俗文艺与通俗戏剧》等六篇理论文章。这对通俗文学的兴盛起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陈蝶衣认为,“通俗文学兼有新旧文学的优点,……足以沟通新旧文学双方的壁垒”,“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应该是一对很密切的姊妹花。”这等于说把通俗文学与俗文学区别开来,提高了对通俗文学的认识档次,并且也抓住了通俗文学的很实际的特长。
丁谛认为通俗文学具备的条件,是:
(一)为一般人所易于接受的,欣赏的;
(二)切合一般人的欣赏力,但也需要提高或指导匡正一般人的错误思;趣味和意识;
(三)艺术单纯化;
(四)以特殊的才能体会通俗,以一人生活投进到多数人的生活,以新内容新观念而组织、建设新的通俗的观念。他还据此四条为通俗文学下了定义。可以看出,丁谛在强调为“一般人”的基础上,十分注意“提高”、“指导”,注意通俗观念的更新。
危月燕认为通俗文学,应该包含有下列的几种特征:
(一)具有代表大众前进的意识。
(二)文字浅显明白,内容生动有趣,使大众个个看得懂,而且喜欢看。
(三)绝对排除违反时代的色情、神怪、封建意识等类毒素。
不难明白,危月燕主张通俗文学应以“浅显”、“有趣”勾引大众,然后向其灌输“前进的意识”。
胡山源反对一味消遣的通俗文学,并在写作技巧上主张“要经济,要周详,要正确”。
予且认为通俗不是平凡、浅薄、粗陋、迎合低级趣味,他认为大众化是要接近大众的生活,增强大众的兴趣,培养大众的温情,诱导大众去写作。
文宗山一上来就不无影射地说:“在言路窄狭的今天,将文艺通俗化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一下,自然不是没有意义的。”然后强调“通俗”与“庸俗”是绝对不同的,一要“在趣味性中去增加老百姓对文艺能进一步的认识”;二要“由浅入深,必需循循善诱地把他们一步一步往上拉”。
综合看来,在这场讨论中,论者有一个基本的意识,即把通俗文学当做一个严肃的课题来对待,从启蒙民众的角度给予高度重视,既注意把它与“纯文艺”区别开来,更注意把它与“俗文学”区别开来,主张以其娱乐功能为手段,以其教化、认知功能为目的。这实际即是“形式”为“内容”服务。这不禁使我们注意到,这场讨论与发生在国统区、解放区的同类讨论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文艺要为人民大众服务,要解决普及与提高的辩证关系,要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并重。这一讲话决定性地提高了解放区通俗文学的地位。国统区以向林冰和葛一虹为双方代表的关于民族形式问题的争论,最后也归结到大众化的道路上。老舍在《谈通俗文艺》中把“通俗文艺”与“大众文艺”相区别,实际跟陈蝶衣的用意是一致的。茅盾主张大众化要利用旧形式(37),艾思奇甚至写出了《旧形式运用的基本原则》,周扬、何其芳等人也大谈“形式”与“内容”,结果,国统区、解放区的通俗文学都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如果把沦陷区的这一情况放进去一并观察,就可看到全国范围内,新文学面临着五四以来又一次巨大的话语变革,这一变革对当代文学的影响是至为深远的。当然,沦陷区与国统区、解放区所理解的“内容”、“形式”可能各自不同,所以,通俗小说的面貌也大不一致,但仅此一点即可有力说明,沦陷区通俗小说的繁荣是文学自身发展所主要决定的,并不因“沦陷”而失去其自身固有的任何艺术价值。
最后应当注意的是,沦陷区通俗小说的兴盛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与此同时,国统区和解放区的文艺界也都对通俗文学青睐有加。国统区的通俗小说先是借抗战小说抬高品位,又转而以讽剌、暴露增加其思想深度——例如张恨水,后来又有无名氏、徐汙的被学界称为后期浪漫派的小说——算是较为精致的通俗文学。解放区的通俗小说则无论在品位上还是影响上都压过了先锋小说,赵树理这样的作家成了小说界的核心人物。另外,与沧陷区一样,国统区和解放区都进行过文艺大众化的讨论,都对五四以来新文学发展的得失进行过总结阐发。这似乎又可说明,通俗小说的兴盛是不好仅凭沧陷区这一维去思考的,沦陷区与文学的兴衰并无必然联系。
除了理论上比较深入的探讨外,沦陷区通俗文学与先锋文学、与世界文学都是相沟通的。当时的雅俗之间并不像今天这样存在如此巨大的分野。同一本刊物上,往往是既有先锋文学,也有通俗文学,有时不大分得清彼此。如《春秋》杂志上既有孙了红、胡山源、程小青、张恨水、丁谛、郑逸梅之作,也有茅盾、巴金、沈从文、臧克家、黄药眠、王西彦,乃至冰心、李金发、穆木天之作。从作家看,予且、丁谛、谭惟翰等人主要以通俗小说家面目出现,但他们的有些作品,尤其是短篇,无论看内容,看形式,都没有过硬的理由说它们就不是先锋文学。如谭惟翰的《夜阑人静》当然可视为通俗小说,但他根据戴望舒的名作《雨巷》的意境所写的同名小说,却是先锋意味很浓的、颇有点“为艺术而艺术”的一出恋爱悲剧。同样,危月燕的《花都蒙尘记》可视为通俗小说,而他写的《首阳山》,却与鲁迅的《采薇》一样,属于“故事新编”风格,按某些学者的观点,颇带表现主义风格,这却又是先锋文学了。所以,不少作家实际上具备了多副笔墨,也许这是沧陷区的生活现实迫使作家不得不“多才多艺”吧?顾明道、程小青都兼作书画扇面,予且为人批命占卜。徐卓呆在郑逸梅的纪念册上写过十六个字为人之道,须如豆腐,方正洁白,可荤可素。”这恐怕的确写出了这些“沧陷区文人”在特殊处境下的心态和操守。所以,像《大众》这样的刊物,敢于宣称:“在这本《大众》里面,新旧两派,可谓已经打成一片,虽在目录里面,也看不出一点痕迹。”《春秋》杂志则主张正统派与鸳鸯蝴蝶派应如“陆处之鱼,相啕以沫”。通俗文学并未因先锋文学的萎缩而大露其短,相反却趁机吸取先锋养料,丰富了自己的装备,就好像正规军撤退以后,游击队反而发展壮大,成了“准正规军”一样。
与世界文学的沟通也是沦陷区的一大优势。如谭惟翰就译过托尔斯泰的《生之真谛》,伯吹、柏舟等也译过托尔斯泰之作,欧美的名家名作和文艺思潮不时都有介绍。程小青译的《希腊棺材》和《女首领》非常著名。北方的刊物则翻译日本的作品较多。《大众》杂志上还请钱士翻译了劳伦斯的《蔡夫人》,即今译《查特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这种在同一本刊物上,古今中外并列,雅俗新旧杂陈的做法,大大有利于通俗文学的“提高”,就像普通中学的学生,插班到重点中学一样,近朱者赤,自然会产生“见贤思齐”之效。至于先锋文学是否会“近墨者黑”,那就另当别论了。
总之,沦陷区文学工作者多方面的辛苦努力,使沦陷时期的文学,尤其是通俗文学,没有“静默”和“停滞”,而是取得了在某些方面看来比国统区和解放区更有特色的成就。这是今天的文学研究者所必须正视和承认的。
(1)指钱理群。——编者注
(2)载于《山东文学》1988年第10期。
(3)《谢天恩》。
(4)陈西滢《致志摩》。
(5)皆波德莱尔诗题。
(6)兰波诗题。
(7)毛南族中将情歌称为“欢”,祝贺歌称为“比”。——编者注
(8)《智慧之路》。
(9)托多罗夫:《侦探小说的类型学》,《环球文学》IMO年第1期。
(10)[意]莱奥纳尔多?夏夏《第一侦探是先知但以理》,《环球文学》!989年第6期。
(11)《中国侦探案》凡例。
(12)《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转引自范烟桥:《民国旧派小说史略》,《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329页。
(13)范烟桥:《民国旧派小说史略》,第337页。
(14)法国作家莫理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形象,被认为为侠盗形象的鼻祖。 编者注
(15)《侦探小说的多方面》,《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8页。
(16)[意]莱奥纳尔多?夏夏:《第一个侦探是先知但以理》,《环球文学》1989年第6期。
(17)阿蒂利奥?炅尔托卢奇(1911-2000),意大利诗人,影评家。导演贝纳多?贝尔托卢奇与乔塞?贝尔托卢奇的父亲。——编者注
(18)爱伦.坡塑造的神探形象。——编者注
(19)吴承惠:《程小青和(霍桑探案)》,《中国现代通俗小说选评》侦探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17页。
(20)引自汤哲声:《张碧梧评传》,《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丛书》之三,南京出版社1994年版,第338-339页。
(21)日本自由国民社:《世界推理小说大观》,群众出版社1990年。
(22)《侦探小说的多方面》,《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年版,第68页。
(23)[意]莱奥纳尔多?夏夏:《第一个侦探是先知但以理》,《环球文学》1989年第6期。
(24)[意]莱奥纳尔多?夏夏:《第一个侦探是先知但以理》,《环球文学》1989年第6期。
(25)吟峰:《霍桑探案集编后》,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26)普里戈金?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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