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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敌_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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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

“我要把你挪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但你必须安静待着。”

卡拉从他腋下勾住他向后拖,一使劲他便痛得大叫。她小声让他不要作声,同时费力地将他拖离楼梯,进入最近的房间,然后放下他。

她蹲在他身旁。“你伤着哪儿了?”

“我的胳膊,”他试图坐起来,疼得龇牙咧嘴,“还有膝盖。”

“你得待在这儿。”她小声说。

“扶我起来。”他说,声音几乎听不见。

她摇摇头。“你待在这儿。你摔得不轻,也许伤到了脖子,或者脊柱,或者其他地方。我去找人帮忙。”

“我很好。”他说。但即使在微弱的手电光下,她也看得出他不太好。

奎恩闭上眼睛,表情扭曲,重新瘫倒在地。呼吸声越发尖锐而急促,说明他非常难受。他再次努力坐起来。

“别这样好吗?”卡拉小声说,把他按回去。她解开他的上衣,松开领带,敞开衬衫领口。在手电光下,她能看到他的背带里插着枪和皮夹子。趁他伸手去摸头时,她的手指滑到了枪上。枪插在套子里,她把拇指轻轻伸到皮扣下面。

“我们在哪儿?”他闭着眼睛问道,同时试着移动手臂。

“你还记得什么?”

“有人推了我一把。你要干吗?”他突然发问,一把抓住她的手。

“检查伤口。”她放开枪,收回手。

“我的膝盖疼得要死。”

“也许扭伤了,”她说,心里又有些不好受,“待在这儿,不用等太久。”

“等一下。”他说,伸手在上衣里掏出手机。

“你要干吗?”她问道。

“给盖瑞打电话,手电筒往这儿照。”

她伸手挡在手机上。“盖瑞是谁?”

“我搭档。”

她绝不能让他打电话给搭档。否则联邦调查局会飞马杀到,找到橙衣忍者九,抢走她的机会。她一定要与他对决,一对一。事情只能这样了结。

奎恩用一只手笨拙地操作着手机。

“我来打电话。”她说完从他手里拿走了手机。

“只要告诉他,时候到了。”

“时候到了。”她一边复述一边站直身子,“待在这儿。”

“你要去哪儿?”他说完想要移动身体,但疼痛再次袭来。他倒了下去。

“别担心。我会给他打电话的,但我得先把事儿办完。待在这儿,别出声。”她把手机塞进牛仔裤,攀上楼梯,朝中央走廊窥视。他仍在她身后低声呼唤,而她已经右转,奔向下一条走廊。杀害她母亲的凶手就在大楼里,藏在什么地方。她就是死也要找到他。

刚刚拐进下一条走廊,她听到了脚步声,立即停了下来。

有人就在她前面。

她隐入阴影中,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周围陷入一片寂静。不管有没有人,她都必须过去。于是她踮起脚尖悄悄绕过下一个拐角,几乎撞到一个蹲在地上的人。借助微弱的手电光,她可以看到此人穿着军装和战斗靴,靴子外裹着布套,夜视镜掀到头顶上,手电筒叼在嘴里。他一边留意着周围,一边用一件上衣盖住了什么东西,并沿着边缘塞好。那东西看上去像是人的身体。

卡拉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里。她悄悄后退,一步,两步。

这时,他站了起来,拉下夜视镜,从左向右扫视。她立即站住不动。两人距离只有十步远,她想拔腿就跑。一个低低的声音在她脑子里说:“不行,不行,只能慢慢走。”

不料,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东西,拿在手上察看,随后转过身。

还没等他的视线转向她,卡拉便将身子一沉。紧接着枪声响起,子弹越过她头顶,从墙上弹开。她像杂技演员一样再将身子一侧。刚转过身,第二颗子弹从她背后飞过,打在墙上。这时她撒开了两腿,头也不回地拼命往回跑。

第四十章

雷蒙德点亮手表背光,看了看时间。尾随剃刀狼来到中央走廊的尽头后,他往左一拐,发现一堆桌子层层叠起,挡住了去路。按照剃刀狼的风格,这个混蛋无疑飞身越过了障碍,继续往前走了,没受到任何阻挠。而雷蒙德只能调头回去。

原来的打算只好作罢。雷蒙德转过轮椅,想回到老地方。这时他听到一声尖叫,接着是一声枪响,紧跟着是凌乱的脚步声。不止一个人在奔跑。现在,走廊恢复了寂静。一名对手可能已经倒地身亡。而他在黑暗中漫无目的地游荡,错失了行动的机会。他驾着轮椅,驶向他刚才兴奋起来的地方。手电光照进楼梯背面的空隙,他瞥见一个方方的物体。

雷蒙德陡然停住。

他向前探身,把目光投向暗处,让手电光对准那个物体。这东西被人推到楼梯下很远的地方,本来很难发现,看外形很像一只手提箱。很明显,有人把它留在这儿,为的是再回来取走。一阵兴奋的战栗掠过他全身。

他沿着楼梯边缘倒退,让手电光照出物体的全貌。果然,是一只闪亮的银色手提箱,就那么放在那儿。

他坐在轮椅上不可能够得到。想拿到它只有两个办法。要么离开轮椅,从地上爬过去拿;要么找根棍子或扫帚,把它勾出来。

他已经在这栋混账大楼里转悠了好几公里了,不记得在哪儿见到过扫帚或棍子。那么别无选择。他察看了一下走廊,小心地把双脚挪下踏板,从座位上溜下地。他浪费了一些时间。如果他是健全人,就不会这么慢。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如果有谁碰巧路过两边的走廊,他便成了待宰的羔羊。但是,不管手提箱里装着什么,既然它值得别人藏起来,就值得他冒险搞到手。

他一边沿着污秽的地面匍匐前进,一边拖着身后的轮椅,蜿蜒爬到楼梯底下。刚爬到距离手提箱一臂之远的地方,他便立即坐起身,斜靠住楼梯的底面,摆正双腿,把手提箱拽到大腿上。他难以抑制满腔的期待,转动着脖子,手指跃跃欲试。接着他让手电光照着手提箱的两只锁扣,用拇指按住第一只的开关,用力一压。锁扣啪嗒一声开了。第二只也照此办理。

雷蒙德不敢相信有人会蠢到这个地步,竟然把没上锁的手提箱随处乱放,等着别人来发现。他面对的正是这种智障脑残,正是因为这个,他才会横扫一切对手。

然而,掀起手提箱盖子的一刹那,他目瞪口呆。

手提箱里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连着一堆导线。两捆黑色的圆柱体安放在左右。手提箱盖子带起了“电脑”屏幕,上面显示着巨大的数字时钟,红色的数字在不断跳动,现在的时间是……

“……01:06”,时钟在倒计时……

“我的老天!”这玩意儿一分多钟后就会爆炸。这么短的时间,他绝对逃不出去,很可能都来不及回到轮椅上。他感到心脏骤然停跳,咯噔一下,然后才恢复跳动,但是心率加快了一倍。他必须让这东西失效,可是怎么做?

00:59:42,时钟还在倒计时。

“只剩下一分钟!”

他的右手悬在导线之上,迟迟下不去手。左手抖得厉害,几乎拿不住手电筒。他咬住嘴唇,仔细研究。导线有红白蓝三种颜色,从“电脑”背面引出,连接到那两捆圆柱体的尾部。他不知道如何是好。真要命!他算是某种爆破专家吗?他必须是!

“冷静,冷静……”

还有五十九秒,时间充裕。

……00:44:50……

“他妈的!”

……00:40:53……00:40:52……

他想大喊大叫。他想把这玩意儿扔一边去。他敲了一下ESC键,一个对话框弹了出来,要求输入密码。

密码?什么密码?

他再次敲了一下ESC键。屏幕显示不变,只有对话框和时钟,倒计时还在继续。

这个程序必然有配置信息,很可能在注册表中。但注册表太大了,没有时间去搜索。

这时候,他回忆起那个女孩,俱乐部的那个阿拉伯女孩。她曾举起三根手指,然后是两根,然后是五根。别管配置了。那就是密码,一定是。……00:26:55……

……现在,密码是什么……?

“想,想啊!”

……00:12:00……

还有12秒,时间充裕。别慌。他输入52……

……52,还有呢?他想不起来了。妈的!妈的!

不对,等一等。是三根手指,然后两根,然后五根。他现在还有……

……5秒……

……4秒……

雷蒙德输入326,妈的!删除。输入325,回车。屏幕上的时钟消失了,桌面显现出来。

雷蒙德向后一瘫,靠在楼梯底面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感觉全身的血液在血管里奔流。他抬起双手,举到面前。即使在微弱的手电光下,他仍然能看到双手在颤抖。

筋疲力尽之下,雷蒙德坐起身来,四下张望。他给了自己一分钟的时间,等着心跳放缓,血压下降。然后,他拾起手电筒,拖着手提箱醒爬回轮椅,驾着轮椅驶回老地方。

他有了新计划。那个当过兵的混蛋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剃刀狼将成为第二个坐在地上,眼看着炸弹即将爆炸的人。三秒钟就送他上西天。雷蒙德只需要给炸弹找到合适的地方,再弄明白怎么重新激活它。那个程序不会太复杂,傻子都会用。就是,剃刀狼都用过,错不了。

遗憾的是,雷蒙德见不到这家伙的表情了。他将要前往大楼的另一边,成为手执牛耳的那个人。他只需要保持镇定,控制情绪,牢记他的一项主要优势:他比对手们更了解他们自己。

做到这些就足矣。

第四十一章

雷蒙德

搜寻了几分钟以后,雷蒙德找到了绝佳的布雷点。这是一间空房间,门口上方支出一块小金属牌,标明这里曾是分诊室。

“事成之后,分诊室可装不下他。”他心想,“这种炸弹一炸,他们得从二楼天花板把他刮下来。”

雷蒙德匆匆搜索了一遍附近的病房,找到一台摇摇晃晃的医用推车,把它拖进分诊室。他把“电脑”放在台面上,紧靠着最里侧;让那两捆圆柱体由导线吊在车后,从正面看不到。

同以前一样,他又猜对了。通过隐藏在注册表中的信息,他找到了引爆炸弹的程序,名为“引爆器”。

“引爆器!真是个天才。”雷蒙德一边想,一边重新设置好计时器,然后合上屏幕。炸弹的自动引爆时间定在凌晨三点半。如果那个时候雷蒙德还没有出去,那他无论如何死定了。如果有人提前打开笔记本,炸弹会在倒数三秒后爆炸。这点儿时间刚够当事人喘口气。雷蒙德只能想象剃刀狼脸上的表情。但只有一个办法能够引狼入室。于是他朝天花板开了一枪,然后迅速撤离。

那群鲨鱼随时会开始巡游。等他们聚集过来,他早已远离此地。

他沿着走廊疾行,感觉自己正在朝南驶去。事实上,他知道哪条路是对的,但仅此而已。不管是往南还是往北,上天还是入地,只要能离得远远地就好。可是,来到两条走廊的交汇处时,他停了下来。根据他的判断,应当走……

左手边有情况!

枪声划破了静夜,紧接着传来一声痛苦的尖叫。有人中了枪。

他转过轮椅退了回去,溜进一个幽暗的门洞。短暂的寂静之后,他听到了重物拖过地面的声音。他设想有人受了伤,正爬着寻找庇护之处。

太妙了。

他从门口朝外窥视,尽量不让自己和轮椅暴露在外。这一次他用手电筒朝相邻走廊照过去。

雷蒙德正好看到一个蜷成一团的人影消失在拐角处。一股优越感油然而生,他不禁露出笑容。猎杀行动正完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他的等待、他的耐心,还有他关于人的知识,已经形成了合力。

雷蒙德关掉手电筒,检查了一下弹夹,扫了一眼走廊两边,迅速离开房间,转过拐角。走廊里漆黑一片,他只能看到远处有些模糊的门洞。

前方突然传来一声响动,打破了寂静。他打开手电筒,左右扫了扫前方区域,然后朝下照去。地上有团东西。

他犹豫了一瞬间。那可能是个陷阱。也可能是个趴在地上的人,正拿枪对着他。雷蒙德举起亮青色的手枪,瞄准并逐渐靠近目标。果然那是个人形,蜷缩在一件旧军装里。

可能是剃刀狼。也许他受了伤。

没看见有枪。如果再靠近一些,雷蒙德会忍不住上去揍他。

“拿命来吧。”雷蒙德一边想,一边举枪连扣两次扳机。然而,就在第一枪射出的瞬间,他听到当的一声响。子弹击中了金属容器,随后发生了爆炸。他被冲击波向后抛去,撞到身后的墙上。

借助爆炸的闪光,雷蒙德在视野边缘捕捉到一个人影,一闪而入,继而消失,就像穿越他潜意识的幽灵。这个人又高又壮,带着夜视镜,穿着陆军军服和防弹衣。雷蒙德的视网膜上仍留着这个人的身姿。他腾身在半空之中,正在跳出爆炸区域。雷蒙德握紧两只轮子,猛然转向,但这家伙已经离去。

身上最初燃起的火焰已经熄灭,烧伤的剧痛随之而至,主要来自双手和面颊。他抬手摸了摸额头,发现头发和眉毛已经没了,大部分表皮已经烧焦。他保住了视力,大概是眼镜的功劳。眼镜已经碎裂变黑,以一个奇怪的角度挂在脸上。借助一点余火的微光,他低头看了看身上的残衣。一片片烧焦的破布条晃来荡去。膝盖及以下的裤腿已经破烂不堪。胸前像被卡车撞过一样。

这个阴险的狗杂种设计害了他。他在黑暗中开枪打中的那个人形,显然是罩着外套的液化气罐。他上当了。

还有更糟的:雷蒙德在爆炸中丢了枪,不知道掉在了哪里。

就算没有受到羞辱、惊吓和伤害,愤怒已经彻底点燃了雷蒙德。他将不顾自己的残疾之躯和一身伤痛,找到这个混蛋,杀了他。哪怕自己为此丧命。

雷蒙德强忍着一阵阵刺骨的疼痛,眨眨眼赶走留在视野中的残影,慢慢驾着轮椅四处搜寻。想活下去必须找到枪,然后想出对策。他必须加快速度,因为身体正在陷于休克,意识开始变得模糊。如果他任由自己倒下,就只能坐以待毙。对手会轻松回来干掉他。

但是,雷蒙德曾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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