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银牙咬碎,他用着冷沉的声音询问莫川,这个男人一直就误会了他,他误会莫杰是他有意害进监狱的,要不是莫杰的最后一句求他原谅的话,他不可能会隐忍莫川到现在。
“怎么样?”莫川将手枪扳机拉开,保险上了堂,冰凉的枪壳再凶狠地抵上了数寸,恶狠狠地道:“数十年的恩怨,今日,我们一并了结。”
莫川,你可真够笨的?汤斯翰很想这样骂这个没脑子的男人,他们斗的越厉害,姚庭轩那厮躲在暗处就越兴奋!
“好,你说,怎么了结?”的确,莫杰十年破烂不堪的人生是他一手筹成,他无法偿还莫杰,唯有还给莫川,他相信莫杰会在天上看着呢!
莫川向不远处替他撑伞的男人暗使了一个眼色,男人心领神会,大掌一挥,一把精巧的手机在空中旋转了数圈,精准地落到了汤斯翰粗厚的手掌中,咬牙,莫川拇指狠命用力,凶悍地再抵上数寸。“用这把手枪在自己身上打三个孔,我就一切即往不绺。”
所有的人没有一个面有异色,唯一静知听到莫川冷血无情的话语,吓得浑身发抖,整个双腿一软险些跪倒地在,要不是身侧一名保镖拉着她手臂的话。
“不,不要,汤斯翰,不要听他的。”静知深怕汤总裁会照男人绝狠的话去做,所以,她扯着嗓子大喊。
“莫川,你这个冷血动物,你这个疯子……”三年前,她眼睁睁地看着江萧葬身火海,自己却无能为力,除了撕心裂肺的痛哭外,她没有办法做任何的事情,他虽然不是江萧,可是,他却长着与江萧一样的容颜,如果汤斯翰果真遵照他的话,用那把枪在自己身上打出三个孔,子弹射进肉身一枪就可以让人致命,她不想看到江萧的尸体再一次躺在自己的面前,她无法再一次承受着失去他的痛苦,虽然,她心里十分清楚,这个男人并不是江萧,可是,即便是替身,她也不愿意那种痛不欲生的经历会再来一次,她会把他当成是江萧,更何况,都说种孽因便有孽果,如果没有三年前江萧与莫川的争斗,今日,汤斯翰怎么可能卷进这场风波里,受莫川这样的威胁?
所以,无论如何,她也要保全汤斯翰,她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不知不觉中将这个男人当成是了最爱的男人江萧。
“莫川,你可说话要算话。”眸色一沉,汤斯翰俊美的容颜阴狠一笑,缓缓将枪举至了自己的太阳穴。
“不要。”静知吓得六神无主,心仿若要跳到了嗓子尖口。“不要,汤斯翰,莫川,三年前你害死了江萧还不够吗?现在,你还要这样来害一个你们恩怨毫不相干的人,莫川,你是恶魔,你是冷血动物,莫川,你恨你,我恨死你了,放过他,他不是江萧,莫川,我求你了,这辈子,我没有求过你什么事,你放过他好不好?”
她声斯力歇地说着,声音几乎都快要傻哑了,莫川剑眉拧成了无数条细小的蚯蚓,眸中有一缕绝冷的阴戾划过。
听着心爱女人如此心碎的哀求,他不可能无动于衷,可是,他与江萧必须要做一个了结,不是他死,就是他亡,他不可能让哥哥就这样枉死。
无视于她的呼喊与央求,硬着心肠,他将枪壳挪移开半寸。
“知知,这是我与江萧之间的事情,你不要再插足进来,否则,他连一具全尸都无法保全。”
他对江萧的成见及恨,并非专门来自于哥哥为他付出的十年人生,也许,还有他的趁虚而入,是的,在他的心里,他一直都记恨这个男人,要不是他趁虚而入,静知不会变心,曾经,她将他视若生命里的一片天,他出现后,她心中对他的感觉就开始慢慢地变质,那时候,躲在e市暗处偷窥,知道他的出现之于他与静知这段感情是最大的一个危险品,可是,为了自己难堪的身份,为了躲避他追捕黑社会火焰领导者的疯狂行径,他一直都在东躲西藏,事实上,与裴书颖结婚,也是采用了障眼法,盘算着一旦成了裴局长的女婿,把黑道事业洗白做成能上得了台面的公司,江萧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死咬着他,他与裴局长是同朝为官,不可能一点颜面都不给,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精,可是,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隅,正是如此吧!他成功摆脱了江萧的追捕,却间接把静知推入了江萧的怀抱,这个姓江的男人害得他哥坐了十年的牢,又让他步上了黑道尘路,一生再难回头,又夺走了他最心爱的女人,如果放过他,连天上的神仙都不会答应呢!
“静知,别再求他。”空气里传来了子弹上堂的清脆声音,静知屏住了气息,她不敢相信汤斯翰会这么傻,傻得任由疯狂的莫川摆步,蓦地,一记清脆的声音划破长空,‘咚’的一声,男人单膝跪地,那支枪壳里飞出的子弹并没有射向他的脑门,而是穿透了他离膝盖几公分的地方。
“汤斯翰。”静知圆眼大睁,这男人为什么这么笨啊?他又不是江萧,何必要代江萧受这样的苦,紧接着,又是一声‘怦’的子弹声响传来,男人手臂上自打了一枪,黑色的风衣被打破了一个圆圆的红洞,血染进了黑色的风衣,风衣由于是黑色,没有明显的红艳,却只能看到黑浸浸一片,还闪耀着些许亮丽红色光泽。
他灰败地单膝跪地,眸光死死地凝睇着莫川,眼睛里的情绪带着狂绝神彩。好像在说:“莫川,我还给你,把一切都还给你。”
仰起头,眼眸凝望向了湛蓝色天空,天空正闪耀着金子般的乐芒,割碎了他的视线,晴空碧里,光芒一倾万丈,仿若看到了莫杰在洁白云彩之上的身影,他一脸痛苦纠结:“大哥,不要。”
“莫杰,这是我欠你的,是大哥我欠你的,如果不是我,你不会白白错失十年的青春,如果不是我,你不会在大街上被人干掉,如果不是我,你弟弟可以阳光一般灿烂的人生,如果不是我,他不会走入黑社会这条不归路,所有的一切,都怨我,今生,我没能力偿还,只要能让他心里舒坦些,好过些,就算是当牛做马我也愿意。”
莫杰被人暗杀,这个仇,他会找仇家去算,只是,他必须先要将这事与莫川划一个休止符!
“不,汤斯翰……”倾刻间,静知泪如泉涌,痛哭失声,如果再一枪下去,他会没命的,眼看着他的嘴角已经涌出大量的血丝,她不能让他就这样折磨自己,他没有错,要不是她,他也不会卷进江萧与莫川的恩怨中!
抓住了身侧制住她手臂保镖,瞅准机会狠狠地咬了他一口,她迈腿向他奔了过去,就汤斯翰的手枪举起打入自己另一支膝盖之时,静知迅速地伸过去一支手臂,子弹打进了她手臂上的肌肉里,疼痛从手臂处袭来,绝世的痛楚,连带着她的神经末梢也疼,背心刹那间就冒出了一层冷汗,玉额上也渗出了薄薄的一层。
“静知,你……”汤斯翰没想到静知会这么做,看着她强忍疼痛,嘴唇泛白,发丝垂落的狼狈样子,他的心,猛地一下就狠狠地揪疼着。“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做?我不是你的江萧。”喉头一阵紧缩,嗓音有些破碎,铁铮铮的堂堂七尺男儿这个时刻,语难成句,他没有想到,这女人有如此的勇气,也是,他江萧看上的女人,胆识与勇气都不会差到哪儿去,与一般庸脂俗粉不一样。
静知颤抖着唇瓣,忍住手臂上袭来的钻心痛楚,努力地吸了一口气,嘴角牵出一抹幽忽的笑容,抬起手指,纤美的玉指抚上了他阳刚冷汗冒满的俊颜,这轮廓棱角分明,比江萧更有几分立体的感觉。
“我不想让你卷进……来。”
由于疼痛火烧火燎,静知有些舌头打结。“知知,他每一枪都不足以致命,你又何必……”莫川气急败坏地收起了手中的枪支,两步跨上前,张开双臂,想抱她去医院就治,然而,此刻的静知将他恨入了骨,又怎么可能让他抱她呢?
“放……过……他。”望着她渐无血色的脸蛋,莫川狠狠地踹起一脚,将一个小石子踢飞,凌空而出的小石子砸中了黑衣队伍里的某个兄弟,额头起了一个小血包,然而,黑衣男人一声也不敢啃,知道老大正在气头上,谁开口讲话谁会更倒霉,他抬起手摸了摸那个爱伤的地方,再度垂首,毕恭毕敬地站在原地。
莫川真想骂这个女人,江萧将她伤得如此之深,哪怕是事隔三年后,她仍然忘记那个将她伤得最深的男人。
“他没有……错,他很……无辜。”她一字一句向他为他求着情,一支强健的手臂伸了过来,一把凶狠地将莫川推开,男人一把抱起静知纤瘦的身躯,忍着膝盖处,全身上下蔓延而至的痛苦,在这一场成人争斗的游戏里,江萧已经很明显地占了上风,无论是静知知不知道他真正的身份,她愿意替自己承受这噬骨的痛苦,除了感动,别无其他的,这一刻,也无需多言,这一刻,他懂了她的心,尽管整整迟了三年。
有生之年,他能够得到知知的爱,听懂她的心,他已经很感激上苍了……
莫川站在原地,望着那个蹒跚的高大身躯一瘸一拐消失在尽头,消失在他的视野里,卷起黑风边角飘成了一朵黑色的浪花,静知凝望着男人的眸光是那么痴迷,她窝在他怀里,神情是那么亲密,两具身躯密密相贴,仿若找不到丁点儿的缝隙,在她心里眼里,装裁的满满都是他,再也没有他一席之地,三年前,在静知与他离婚后,他曾抱过一丝的幻想与期待,可是,如今,那唯一的期待与幻想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知知,踉跄追了两步,他整个人跌坐到地,眼神呆滞,满面怔然,嘴里无声呓语的是‘知知’的唇型,这一刻,他才惊觉,自己已经彻底地失去了她,为了仇恨,为了哥哥,他再一次彻底地失去她了。
手机响了无数遍,他没有接,最后旁边替他撑伞的男人收起了雨伞,天空早已放晴了,只是,他也一直都沉浸在老大的痛苦中,所以,都眼前活生生的一幕吓傻了,掏出自己的手机,接了一个电话,神情变得凝重。
“老大,邓肥让你参加今年话事人当选,你可愿意?”
莫川没有说话,因为,在他的脑子里已经装不下其他事了,只知道自己再一次错过了最心爱的女人,知知,每一次咀嚼着她的名,他都会陷入悲苦的境地里,不过问世间的任何事,任何人。
“邓佬,我们老大同意了。”见他满目沧桑,神情呆否,得力属下为他做了决定,如果能当选上今年的香港话事人,他们雏鹰社就会在香港整个黑社会呼风唤雨,再也没人敢给他们叫阵,包括那些皇家警界人物,对他们也要警惮三分,凡事都得给几分薄面,毕竟,香港社会治安需要靠在黑道k中有影响力的人物来维持嘛!
……
医院外科医生办公室
静知坐在一张檀香木制的椅子里,紫色衬衫袖管被护士卷起,戴着口罩的医生正拿着箝子替她取出子弹,咬着唇,强忍住嚣皿划过她血肉的疼痛,明明打了一针麻药,可还是很疼,只听‘当’的一声,寻声望去,一颗尾指大的黑圆体金属从医生箝子中飘落到白色手术专用的瓷盆里。
“林小姐,你很勇气。”医生脱掉手上的白色手套,这位长得漂亮的女人,就连是手术过程里,尽管全身忍得冒出冷汗,仍然咬着牙根不啃半名声儿,她是一个坚强的女人,现在的女孩子,很多都是娇弱的主儿,就连打一针也会哭啼半天,吃过药还要男朋友哄过来哄过去,普天之下,这种倔强有个性的女人真的不多见了,所以,静知的表现自是赢来了外科医生的赞赏。
护士刚替她包扎了伤口,她就挣扎着起身:“刚才送我过来的汤先生呢?”
“汤先生正在做手术,放心好了,汤总裁是每年都要拔一笔巨款抚资我们医院,我们已经积聚了所有的精英,他不会有事的。”
医生拍胸口保证,让静知放一百二十个心,也不知道这位漂亮的女士与汤先生是什么关系,不过,能让汤先生冒着生命危险将她送到医院里来,那应该是在汤先生心里有一定重量的人物,外科医生自是不敢怠慢。
“林小姐,你先去高特病房休息一下,如果汤先生手术完了,我让人去叫你。”
医生让身侧护士将静知抚去了一间条件优渥的高干病房,然后,接着就诊下一位病人。
静知只伤到手臂,子弹取出来了,现在,麻药药性正一点点地丧失,手臂处火烧火燎地疼着,小护士为了她拿一籽消炎药,还替她端来一杯白开水,吃了药,果然伤口处就没那么疼了,小护士出去了,屋子安静下来,她一个人躺在病床上闭目养神,脑子里又划过约一个小时前令她惊心动魄的画面,想起汤斯翰主动往自己身上打得那两个孔,她就心有余悸,虽然没有伤到要处,可是,他强撑着驱车把她送到了医院,抱着她进手术室的最后一刻,他高大的身体就笔直地倒了下去,搞得医院的护士与医生一阵恐慌。
他虽然不是江萧,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真的放不下他,也许是因为他长有与江萧一样的脸孔吧!总之,她心里泛出一丝对汤斯翰复杂的情愫,似曾相识,又觉得非常陌生。
门轻轻打开了,轻微的脚步声传来,一股熟悉的味道充斥在了鼻冀间,这味道是那么熟悉,带着某种淡淡薄荷麝香,倏地,她睁开了双眼,视野里,已有一张俊朗的面容不知道放大了多少倍,黑礁石般的眸瞳流光溢彩,闪耀着灼灼的光辉。
“你……?”她刚轻启了朱唇,男人一根手指就轻压在她唇瓣间。
苍白的容颜,虽然不施脂粉,可是,男人却觉得这世间再也能有比她更漂亮的女人,弱水三千,他独饮她这一瓢,今后,他都不会再多看别的女人一眼,他是她的,她也是他的,刚硬的心口还在颤抖,如果刚才的那一枪他打偏了,那么……他不敢想象那个后果,他真的很混蛋,为什么总是要让她受伤?
“答应我,今后无论是什么情况,都不要这样了。”他出口的话连尾音也有些颤抖,静知怔怔地望着他,在这双幽深的眸瞳里,她仿佛看到了一丝江萧昔日的温柔,曾经,他宠着她,爱着她,把她捧在掌心里当宝贝,要不是香雪欣回来,要不是她的宝宝没有了,她相信自己会一直沉溺在他宠自己的温柔中,是她太想江萧,所以,才会把他当做是江萧来看待了。
“嗯!”不管他是不是江萧,她都愿意答应,今后,绝不把自己置于那种危险之中。
“为什么你要那么傻,这一切明明都不关你的事?”
汤斯翰一向智商很高,为什么会做出这种傻事,甘愿成了莫川案板上的鱼任他宰割!
瞟了一眼他缠着白色纱布的膝盖,还有他受伤的手臂,殷红的血迹也从白纱布里渗出,一点又一点,像一朵又一朵红色的梅花朵朵!
那红色似花的痕迹让她的心紧紧地揪起,很疼,很疼,痛入骨髓!
男人眼神微闪,别开了眼,轻言:“当时,我说,他能相信么?再说,挨了两枪,不是得到了美人的一颗芳心,挺值得的。”听着他揶揄的话语,静知抬起手,在他胸膛上轻拍了一下。
“真是色心不改,那种时候也会想到这种事情。”她佯怒轻骂。
“你说,你那个初恋情人与那个莫川,还有那个莫杰之间到底曾有什么恩怨?”他燃起了一支烟,想平静一下心中那份因静知带来的感动情绪,漫不经心地询问缘由,按理说,如果他还装着汤斯翰的身份,自个儿挨了两枪什么都不过问的话,似乎会让她感觉一切都不对劲。
“有些事,我也不明白,江萧不是我初恋情人,他是我老公,也或者是前夫吧!”
“老公”两个字让汤斯翰胸口一片抖瑟,心脏一阵痉挛,她一直都承认他这个老公,这说明他早已成功入驻她心里,曾经,他还在为她与莫川的事吃醋,原来,莫川根本就不值得与她闹一场醋海风波。
“即然如此爱他,又为什么要跟他离婚呢?”是的,这句话他好早以前就想问了,长久以来人,他一直都认为是因为她不爱,心里没有他,才会整天嚷嚷着与自己离婚。
“爱情并不是所有,并不是全部,也许是因为我们自身有太多难以磨合的东西吧!他妈妈不喜欢我,我也不想高攀人家。”
现实生活中这种例子很多。
灰姑娘嫁入豪门的成长血泪史!没有一番能力是会永久被豪门婆婆踩在脚下!
幽黑的瞳仁里闪过几抹异样的神色,手指替她把一绺缠嘴角的秀发捋于耳背后,眸光是那么温柔,让她有如沐春风之感!
“如果真的爱他,就应该去争取,毕竟,世间难寻一份真爱!”他吊儿郎当,云淡风清,仿若事不关己地笑语。
“我努力过,也屈辱过,只是,我不能容忍他有其他的女人,我是一个要强的女人,绝不容许婚姻里有第三者出现,更让我痛恨的是,我失去的那个孩子,都六个月了,你永远无法理解,一个女人内心深处的那份丧子之痛,我甚至为他拍了视频,他就蜷曲的身子躺我身体里,医生说,只需要二个多月,他就可以来到这个世界上,可是,是他与那个外遇的女人抹杀了他。”
“所以,你痛恨他们让你失去了孩子,故意与别的男人在一起让他误会。”让他伤心,让他能过,看着你离婚的心是那么坚决,然后,他咬牙放了你,不过是想成全你的幸福而已。
没想到,他们错过了这么多,说起那一段往事,静知几乎是痛不欲生,处于悲伤的心境中,自是没有去怀疑本不该是男人身份出口的话,也没有想到这些都是男人不知道的事情。
“都过去了。”望着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男人,静知一阵唏嘘,眼里含满了泪水,是的,当初,她是因为死了心,所以,才故意让他误会,故意在孩子离开的时候,听了莫川的话跟着他离开,去了奥地利亚度过了一个月,在那里,她见到隆冬以来第一场最大的雪。沧茫空旷的森林中,在银白的世界里,她痛定思痛,决定挥刀剪断她与江萧之间的情丝,决定再重新开始。
是的,都过去了,如今提起不过是再陡曾伤感罢了!
男人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她手很冰凉,他手心的温度透过掌手慢慢地传递到她肌肤里,知知,原谅我,如果我知道那天晚上会让我们失去第一个宝宝,我发誓不会去见香雪欣,如果我知道你不是真的与莫川旧情复燃,绝不会签下那冰凉,让他痛彻心肺一纸离婚协议书。
可惜,他心里忏悔的话知知听不到,她很讶异这个男人为什么要这么紧地握着自己的手?很诧异,他今天所有的举同都与平时张狂邪肆没有一丁点相同。
他很想告诉她,知知,我就是你心心念念的江萧,我就是那个伤害你,此刻,狠不得拿一万把钢刀将自己捅镪的男人,我是你宝宝的爹地,是你前夫,更是你老公,知知……
可是,脑子里萦绕着许多的画面,有江家落败的场景,有父亲两鬓的白发,清瘦的脸颊,有母亲起码苍老了十岁的容颜,有哥哥满脸下巴青涩的委摩不振邋遢模样,他的腿本来就受过伤,关押在那阴暗潮湿的地方,他的膝盖几乎都站立不起来走路了,这一幕又一幕都像是插在他胸膛口上的一把钢刀,更何况,他不想把她卷进这个旋涡里,不想把他最爱的女人牵扯进来,更不想为她带来危险,只要他的身份公开化,那一群虎视眈眈的人物都会冲着他而来,势必会伤到静知,如果可以,他真想赶她回内地去,离开香港这片是非之地,这辈子,他已经够对不起她了。
“喜欢宝仔吗?”粗厚的指腹轻轻地摩娑着她脸颊上的肌肤,眼眸里浮现的温柔会溺死人。
“嗯!”女人给了他肯定的答案。也是,这话问得有点多余,如果不喜欢,她又怎么可能在他被姚庭轩整进警局的那天晚上陪了宝仔一晚上呢?天生的血缘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也许是心有灵犀吧!毕竟,曾经共同拥有了一个身体,同一条营养带的连接,把她的心死命地往宝仔身边拉。
“宝仔很小就没有妈妈了,如果你不嫌弃他没被我教好,工作之余,你做一做他的家庭教师可好?”
没表明身份前,这是一个不情之请,唯有这种办法,他才能让知知多与宝仔相处,多多培养属于她们母子该有的感情,才会让宝仔不会做一个没有妈妈的孩子,然而,这是他江萧欠静知的。
“好。”她不假思索就点了点头。“谢谢!对不起。”对不起三个字意义深远,此刻的她自是不明白这三个字真正的含义,他一把将她箍入怀里,箍得很紧,紧得让都快喘不过气来。
恰在这时,病房的门被人用力推开,一阵高跟鞋接触地面的通透声长了翅膀飞进了他们的耳里,香风扑鼻,汤期翰急忙放开了静知。
“你们这对狗男女。”尖厉的嗓音怒斥之际,一抹黄色的身影就飞扑了过来,扬起手臂就想打静知一个巴掌。
然而,汤斯翰(江萧)毕竟是当兵出身,迅速抬臂,准确无误地擒住了她手臂,女人又扬起了另外一支,男人不费吹灰之力就制住了她,让她丝毫都不能动弹。
“放开我,汤斯翰,你这个没良心的,我真是瞎了眼,你居然与这种不知道被多少男人睡烂的货色绞在一起,在你眼里,心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未婚妻的存在?你说。”
女人气势逼人,化着精致妆容的脸孔有些扭曲,她本来听到汤斯翰受了伤,心急火燎地从家里赶来,没想到,居然让她痛彻心肺的一幕,三年前,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恩爱,看着他们拥有自己的孩子,看着他们成天出双入对,却只能黯然神伤,因为,她没有权利跑去找林静知胡闹,但,今天不同了,她是汤斯翰的未婚妻,再过不久,他与汤斯翰就是明正言顺的夫妻了,女人满面荡漾的幸福表情让她恨得嘴角抽筋,这个女人勾引了她未婚夫,她要当众让她好看,让她名声扫地,让她在香港呆不下去。让她悄然滚离她与汤斯翰的生活。
汤斯翰瞟了静知一眼,见她脸色瞬间变成了惨白的一片,心底怒气迅速窜起,这辈子,她为自己吃了这么多的苦,他绝对不容许别人再这样子欺负她,眼角划过几重阴戾,他冲着沈雨蓉冷喝:“道歉!”
“凭什么?笑话,天底下有这番理吗?你与情人在这儿耳鬓厮磨,被未婚妻撞见了,不安慰你未婚妻也就算了,倒袒护起这个婊口子来。”
第109节
门口已经有好几个护士探进头来,还有一些穿斜条纹花格子衬衫的病人,大家分明是听到响动前来观看热闹的!
汤斯翰听了沈雨蓉侮骂静知的话,幽黑的眸仁里猩红一点一点地凝聚,坚毅的下巴抽紧,捏握着沈雨蓉手臂的大掌,手背处青筋贲起,模样冷沉的吓人,像是狠不得把她杀了一样,与他相处这三年来,她从未见到过如此濒临崩溃的模样,像一只受伤的猎豹,狠不得用锋利的爪子将她整个人撕碎。
这样的他也吓住了沈雨蓉。
“啪!”一记凶狠的耳光煽着,力道用得特别的大,沈雨蓉整个身体退出一米之远,‘咚’的一声跌坐在地,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男人眸中阴戾闪过,削薄的唇片掀动:“你知不知道,是林小姐为我挡了一枪,如果没有她,我恐怕早已命丧黄泉。”
“沈雨蓉,只不过是一个未婚妻的身份,还没有变成真正的妻子呢!你就这样嚣张跋扈,我汤斯翰向来是不受人管束的人,我的事无需你来过问,如果你想三个月后的婚礼如期举行,最好给我滚出去。”
他话中的阴狠显而易见,即然女人要招惹他,他不再给女人面子,想打他的女人,门儿都没有,给几分颜色就开染房了,沈雨蓉,在心里,他暗自忖道:“我们之间的债,一笔一笔,包括你设计烧毁书店,让静知失去至亲的痛苦,我会一点一点慢慢地让你偿还。”
她做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要给他结婚嘛!那他就成全她,他可以利用婚姻将她慢慢折磨至死,让那种痛慢慢浸入心魂,静知承受的痛苦,他会千百倍地让她偿还。
“你敢打我,汤斯翰,呜呜呜!你……敢打……我。”沈雨蓉抽抽壹壹,哭哭啼啼,不一会儿,脸就哭花了,连眼角的眼线都脱落了,与泪水融在了一起,看着就恶心,要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汤斯翰……”她从地板上撑起身,拍了后屁股上,裤管上的泥尘,冲着打她的男人怒骂:“你知道我爸爸的影响力,他动一根手指头,你‘中寰’就会完蛋,你护着这个狐狸精,我要你们好看,你护着她,是吧?看着,我不整死她,我就不姓沈。”
擦干眼泪吐出的话多么地张狂与绝狠,当着这么多的人面儿,她居然扬言要整死静知。
站在病房外面的护士以及病人个个都缩起了脖子,妈呀!都是些什么人物,动一根手指就会让名声响当当的‘中寰’完蛋,可见这沷妇的老爹不等闲之辈。
“我等着,你尽管放马过来。”汤斯翰别开脸,他一脸冷漠地笑言。沈雨蓉的张狂与飞扬跋扈,这三年来,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识了。
“沈雨蓉,今天,我就把话撂在这儿了,如果你胆敢动林小姐一根手指头,我要你沈家整个全部陪葬。”
牛皮不是吹的,有朝一日,他绝对将沈氏连根拔起,以雪前耻,事实上,他已经在布署许多的事了。
望着汤斯翰阴鸷的眸光,沈雨蓉感觉背心一阵寒气陡地冒起,她明明最爱这个男人,明明一切以他为中心,如果没有了他,她活着也没有任何意义,她不想惹怒他的,以前,他也与许多的女人有过纠葛,比如,波霸明星林芬芳,嫩模菜小怜,可是,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深怕他取消与她之间的婚姻协议。
今天,要不是他怀中抱着的女人是林静知,她也不会这样恨火攻心,理智全失,他抱得那么,紧到想把那女人嵌入骨髓。
是的,她深深地嫉妒了,嫉妒之余,心里也延伸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她怕自己握不住这份好不容易得来的幸福,怕她们旧情复燃,怕汤斯翰恢复记忆,还有三个月,她与汤斯翰的盛大婚礼就会如期举行,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她得忍,父亲就经常教导过她,小不忍,则乱大谋,思至此,她象千面女郎一样向汤斯翰走了过去。
“翰,我是着急,怕失去你嘛!你不要生气。”她讨好地向前,手掌握住了汤斯翰的指节,却被男人愤怒地甩开,力道很凶猛,要不是她刚才吃了一次亏,有些防备,恐怕这一次,她又会再度跌坐到地板上。
“林小姐,对不起,我不该这样冲动。翰,如果你没事,那我先回去照顾宝仔了。”语毕,见汤斯翰别开脸,似乎是不想看到她,她旋转步伐走向门边,瞪了门口那一大群观看热闹的人群怒斥:“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找人挖了你们双眼丢去乱葬岗。”
‘哄’的一声,一群看热闹的人群倏地散开,倾刻间,病房外恢复了刚才的一片清静与谐和。
“对不起,给你带来困扰了。”打扰他的生活,并不是她所愿,她没想到沈雨蓉敢这样子与汤斯翰叫阵。
“对不起你的人是我,是我不该让你卷进来的。”他一语双关地轻道,刚才处于心急的状态中,他都没有去想沈雨蓉那个绝狠的女人。
“以后,遇着她,尽量地避着走。”他是为了她好,他怕沈雨蓉会使什么计谋,虽然他有足免的能力保护她,可是,许多的事是防不胜防,他真的不想静知再受一丝一毫的伤害。
“嗯!”她也不是软柿子,想恶整她,她打她一个巴掌,她定会还一百巴掌,再说,沈雨蓉的凶狠与绝辣,她林静知不是没有见识过,正如汤斯翰所言:“沈雨蓉,有什么招儿都使出来,尽管放马过来,我林静知绝对照单全收。”
香港的夜市明灯璀璨,熠熠生辉,七彩的霓虹灯闪烁出的缤纷色彩让人眩目!
夜市小摊边坐着两个身着灰色大衣的男人,男人都戴着墨镜,有一个头上还戴着一顶上海五十六代鸭舌帽,帽子的边缘镶了几条金丝边边。
他们一边喝着酒,吃着烧烤的美味,一边聊着边,一边欣赏着街道的繁华,还有时不时从身边经过的美女,其实,这些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传话山鸡,务必选上‘话事人’,如果有那样的机会,我们姚老大决定与他合作,一起将生意扩大,我们老大可以揽到各国黑帮堂口老大的黑钱,我们帮着他们洗黑钱,那样的话,我们的财富与日俱增,这个世界我们就是王者,谁都不可以再欺负我们哪!”
☆、第二卷:股市风云 第11 “话事人”之斗!
香港的夜市明灯璀璨,熠熠生辉,七彩的霓虹灯闪烁出的缤纷色彩让人眩目!
夜市小摊边坐着两个身着灰色大衣的男人,男人都戴着墨镜,有一个头上还戴着一顶上海五十六代的鸭舌帽,帽子的边缘镶了几条金丝边边。
他们一边喝着酒,吃着烧烤的美味,一边聊着天,一边欣赏着街道的繁华,还有时不时从身边经过的美女,其实,这些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传话山鸡,务必选上‘话事人’,如果有那样的机会,我们姚老大决定与他合作,一起将生意扩大,我们老大可以揽到各国黑帮堂口老大的黑钱,我们帮着他们洗黑钱,那样的话,我们的财富与日俱增,这个世界我们就是王者,谁都不可以再欺负我们哪!”
“说的也是,如果真到了那天,连香港股市至尊都得看我们脸色行事,告诉姚老大,这件事放心好了,山鸡一直就有那样的野心,如今,又能得到老大的支持,我在旁边再推波助浪一下,应该没有大问题,你回去向姚老大报告,就说让他放一百二十个心,这事定成!”男人抬手握住鸭舌帽的边沿,轻轻压了一下,将自己那对铜猬锁的眼睛遮住,也挡去了路人纷纷向他们投射过来的神线,他压低了声音,轻缓道:“只是,你知道,当选香港‘话事人’,那棍龙头拐棍在邓肥手里,再说,我们得把几个元老心拉过来,选上的希望才极其地大,否则,只是纸上谈兵啊!”
另一个男人嘴角勾出一抹浅笑,精视的黑眸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凑到戴鸭舌帽的男人耳边:“这些事,老大早已经交待好了,几个元老,他也会想办法摆平。”
“那柄拐棍不再邓肥手上啊!这一点很重要的。”戴鸭舌的男人交待着。
“放心好了,你付钱。”男人从纸盒里抽出一张面纸,擦了擦油油的嘴唇,拍拍屁股,将手揣在了裤兜里,吹着口哨离开了烧烤摊。
“妈的,又是我付钱,为什么每次都这么衰?”不过,也是小钱了,想着山鸡如果能当选香港‘话事人’的话,他做为山鸡的左膀右臂肯定会捞上太多的好处,他可以让山鸡允许他在铜锣湾开几间夜总会,或者赌场,再运一些毒粉,一年纯收入好几千万,等赚够了钱,他就带着自己那小情人离开这块是非之地,下辈子衣食无忧,这是他们这种混帮派人物的打算,嘿嘿!想着心里也高兴,他呼来了老板,气扬嚣张地付了烧烤钱,然后,哼着小曲儿离开。
*
不知不觉,秋天又来了,香港街头,四处飘零着枯黄的落叶,一叶而知秋,秋风萧萧,姚庭轩身着一件灰色的昵子大衣,手里握着一个电话。
“老婆,我刚签完合同,正准备回家呢!天好冷啊!”一边讲着话,一边用空着手将敞开的衣襟拉拢,免得风鼓鼓地从敞开的衣襟处吹进去,冻着他单薄的身体。
“真签了合同?”敖雪莲清冷的声音笔直穿过了手机刺入姚庭轩的耳朵里。自从有了香雪欣的事件后,这女人对他就似从前了,一天到晚总是疑神疑鬼,而且,每一天几乎都是九个电话查岗,还有,她根本不相信他说出的每一句话,他已经快招架不住了,但是,他又不能与她离婚,不过,他暗自盘算着,如果能当选这一届的‘话事人’,那么,他对付‘敖家’还是有希望的,不顾念夫妻情份的不是他姚庭轩,而她敖雪莲,整天像做贼一样地防着他,怕他又会婚外出轨,有时候,他除了对着她翻白眼外,心中充斥的一种无力感。
“真的,不信你听。”他把手机举高,让呼呼的风声经由电波传达过去,一秒后,再将手机搁置在自己的耳窝边。“没骗你吧!我真在大街上。”
“暂且相信你,希望你不要再放相同的错误才好。”女人淡淡地说了一句,果绝地挂了电话。
听着电话传来了‘嘟嘟嘟’声,姚庭轩诅咒了一声“妈的。”这女人真来越难侍候了,有时候,他真想把电话砸了,可是,他又不敢,至少,他现在是没有那么的勇气,每一次都屈居在老婆的淫威之下,明明是柔柔弱弱的女人,做起事来干净果断,许多的男人都比不上。
他迈着沉重的步伐,夜深了,街上几无行人,眼角一弯,感觉后面有一个人影一直在跟随着自己,莫不是敖雪莲派来的吧!暗骂自己真够窝囊的,然后,他疾跑了几步,身后传来了响亮的脚步声,他停步子,后面的人也跟着停下步子,这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不管是不是敖雪莲派来的,也或者是其他人派来的,总之,他被人跟踪了,这样想着,抬眼,眸光在眼前扫了一圈,然后,陡地迈开步伐,身形火速冲进了一条巷子口,他躲在暗处,果然就看到了两个男人向他追了过来,精亮的眸光四处瞟望,徘徊在十字路口,稍后,知道上当受骗了,步子火速后退,向另一个入口处追去。
从暗处走出,绕另一道而行,搭了一辆出租车,绿色的出租车风驰电掣向香港城中心飙去。
抬腿狠狠地踢了几下铁皮门,铁皮门‘吱呀’一声开了,高大的身形闪了进去,抬脚踢上门,男人大手一伸,女人还没反应过来,男人已经将她死死地抵在了门板上,俯下头,铺天盖地的吻袭卷着她,肥厚的舌卷着她的丁香小舌,一阵啃咬,吸吮,女人只感觉嘴唇边传来了麻辣的疼痛,可是,他却不管不顾,粗暴的吻从她唇边顺着细长的脖子滑落,唇碰过的地方,透着稀微的灯光,隐隐地看到全是一排又一排牙印,女人很疼,可是,她咬紧了牙关没有开口,男人大手一挥,将她身上所有遮弊物扯落,他吻着她,疯狂地吻着她,咬着她身体的每一寸,每一个角落,自从来香港后,他们就极少见面了,而且,这段时间,敖雪莲盯得也紧,女人喘着粗气,尽管很疼,可是,她还是不想放开他,嘴角勾出一抹美丽的笑靥,也许,她就是这么一个贱女人,明明知道不应该,可是,许多的事,她放不下,如果能够放下,早在三年前她就得到重生了。
空气里暖昧的气息浮升,男人如野兽似的低吼夹杂着她嘤嘤低泣声凑成了一曲华美的乐章。
女人单手撑在门板上,身体弯弓,成了一个优美的弧度,任男人在自己身上予取予求,只是男人的力道太猛,有好几次,都疼得她整个身子抽搐,胃一阵痉挛,可是,他仍然疯狂,像一只脱了缰绳的野马,饿了好久的野马,疯了似地在原野上奔驰,不想让一些事束缚自己的心。
“够……够了。”女人娇喘连连,眼睛浮上点点的水雾,男人气喘如牛,并没有回答她,她的身体倒落,他也跟着倒落,大掌掐住她纤细的腰身,猛力一个翻转。
这种姿势形成了一种糜欢的极致,不够,真的不够,他已经隐忍好久了。许多事让他隐忍着,整整三年了,自从江萧消失,游艇爆炸后,他就一直隐忍着不碰她,不见她,可是,他的心却不能背叛自己。
“我爱你……雪欣……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爱着的,仍然是你。”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从她眼角滑落,她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委屈,有他这句话就够了,真的够了。
通常情况下,女人都是有爱才有性,这句‘我爱你’对于香雪欣来说,是世界最美妙动听的乐曲,她喜欢他,爱惨了他,情潮开始泛滥,满眸痴恋,她定定地望着他。
“轩,我也爱你,很爱很爱。”爱到就连明知道是地狱也愿意跟着他一起沉沦!
她将手放在自己的某一个地方,仰着头,纤长的脖子高高仰起,她的动作让男人眼眸迅速染上一层瑰丽的欲色,身体猛烈动了一下,女人红唇微张,男人迅速将指节塞进了她微启的唇间。
“你说你像不像马?”女人含糊不粗的吐了一句。
“你说呢?”男人挑眉,粗厚的大掌重重地拍在了女人的屁股上,即刻,臀部上印出一片绯红。
“讨厌。”女人拿开了他手指,轻骂着,调转了身子。
“到底谁是马?”男人本来有些大男人主义,这女人居然说他是马?到底谁才是马呢?还有,这姿势是谁发明的,虽然很爽,可是,她完全像是一个威风凛凛的女王。
“有没有统领千军万马的感觉?”男人面色轻挑,眼尾含笑,暖昧轻语。
“当然有,很爽呢!”女人脸都笑成了一朵白菊花。“你爽够了,也让我来爽一下,嗯!”男人握着她腰肢的力道加紧,猛地翻身。
姿势逆转!男人的视线灼灼地凝望着她,尤其是她眉眼间的那条淡淡的痕迹,女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手遮住了自己眼眉,五指张开,偷望着他的表情。
“拿开。”男人的声音有几分让人不可违抗的威严。“很难看。”女人心情瞬间一落千丈。
“谁说难看?我灭了他。”男人的话让女人有些啼笑皆非,整个身体颤抖不止,男人额角隐忍的汗水从眉守间徐徐滚落。“妈的,只知道笑,死鱼啊!快!”
“嗯,我的马,来了。”“切,到底谁是马?你才是马呢!任我骑来任我打。”男人张狂的笑声让香雪欣觉得十分刺耳。
男人与女人在汗淋漓之际,男人手指缠住女人鬓边的湿发。“你说,你又不特别漂亮,为什么我就好你这一口呢?”
“比起敖雪莲是差了那么大一截!”
女人嘟起了红唇。“好端端提她干吗?”男人放开了手,暗自咒了一句:“真扫兴。”
“她可是我见犹怜呢!对了,你们男人不都是喜欢她那一种林黛玉似的人物吗?辣手摧花才更刺激呢!即然家里有那么一美娇妻,你又何必来我这儿找罪受?”
女人翻着白眼,脸蛋上因激情而喧染的红晕也在一点点地褪尽!
“雪欣,我们难得见一次面,你又何必说这样的话来气我,让我不爽呢?”男人捡起地上的衣服穿上,点燃了一支烟,闷声不响地抽着。
空气里,白烟弥漫!
“不爽?我已经不爽三年了?你说,你那弱不禁风,半死不活的老婆为什么那么厉害?还有,你几时能将敖家打败?你说,我是你马,任你骑来任你打,可是,我真不想这样偷偷摸摸的,庭轩。”
女人的声音很低沉,心情也低落,面色更是低迷!
“这个我不好给你承诺。”他吐了一口烟圈,幽幽低语。“当初,你与你见面的时候,你是知道我结婚身份的,我也从来都没有骗过你,我的婚姻很复杂,我早叫你想好,跟着我,这种路势必会走到艰辛。”
他是警告过她,可是,那时候,为了让江家垮台,为了灭了江萧,她肯定不会放过姚庭轩这颗大树,才会在他面前装得像一只情根深种,难逃情网飞蛾扑火的样子,她跟了他,起初是给了他身体,再后来,是失了心,女人与男人不同,男人可以将性与爱分得清楚,可是,女人有很多时候是无法将两者分开的,姚庭轩是她唯一给过身子的男人,当然,除去了三年前敖雪莲设计的那场阴谋外,她几乎是从不让人碰自己冰清玉洁的身体,她不是一个坏人,是现实让她不得不坏,她要为哥哥报仇,是仇恨的心让她踏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是,不错,我从未瞒过我已婚身份,事实上,我也并没后悔过,可是,庭轩,我想浩浩,他是我儿子,你说,我活得窝囊不,我连亲生儿子也不能见。”
说到这里,香雪欣眼睛时弥漫着一层灰暗,三年前,她吞了水银出狱,敖雪莲那歹毒的女人就一直将浩浩攫在了手里,不让她与浩浩见面,三年来,她几乎没有见过浩浩一次,只远远地看过他的背影,她儿子长高了,掉牙了,快上小学一年级了,她这种母亲很失败,也很怕,看着浩浩与敖雪莲亲昵地拥抱的画面,她的心像是被刀子在一刀刀地捅,浩浩是她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儿子,不过才七岁不到,就要成为敖雪莲威胁她的筹码,成了敖雪莲控制她的人质,敖雪莲让她离开姚庭轩,她也做到了,这三年来,她不过是与姚庭轩偷偷见过一次,敖雪莲发现了,她就折磨浩浩,让浩浩一天都不准吃饭,她故意将电话拔通,故意让她听一听浩浩在电话撕心裂肺的哭嚷声,是浩浩将一个碗摔碎了,听着浩浩的哭声,她感觉自己的心肝都褂撕破了,除了无声诅咒敖雪莲下十八层地狱外,她也没有丝毫的办法,这些苦楚,她只能一个人默默咽下,因为,她不敢告诉姚庭轩,说了,姚庭轩肯定要跑去找敖雪莲闹,然后,敖雪莲又会变着法儿折磨浩浩,对于香雪欣来说,敖雪莲就是来自于地狱夺她命的女魔鬼,而且,敖雪莲很会装,在姚庭轩面前,她对浩浩好的几乎没话说。
“雪欣,雪莲待浩浩很好,简直就视若己出,这辈子,她不能生养,所以,她特别喜欢小孩子,你放心,我不会让她虐待浩浩的。”对于敖雪莲用浩浩逼香雪欣就范的事他是后来才知道,可是,面对岳父,几个军区有地位的舅子三堂会审,他也没有什么办法,只能让雪欣先忍一忍,但,谁都知道,忍字头上一把刀,所以,他才想办法把生意转到香港来,如果能成功当选‘话事人’的话,内地高官已经对他说了,如果能选上,他可以统一香港黑帮,内地可以卖他许多的人情,他知道这是内地想收复香港黑社会最好的办法,将香港黑社会引入正道,少许多暴力事件,但,也许这是他唯一的机会,利用这些关系,再加上父亲在内地的根基,对付敖家也并不是希望渺小啊!
见香雪欣心情低落,他笑了笑,一把揽过她雪白玉嫩的身子,邪邪地笑道:“要不,你再给我生一个孩子?有了孩子,你就不会那么寂寞了。”
“还要生?我可没那么大的胆子。”香雪欣说不出自己心中的感受,眸光凝望窗外漆黑的天空。
“怎么没有?在香港,敖雪莲没有那么大的能耐。”这几乎是肯定的事儿,姚庭轩敢拍胸脯保证。
“可是浩浩还在她手里。”
香雪欣尖叫!“放心吧!她还是爱我的,爱屋及乌啊!雪欣,真的,要不,你再替我生一个孩子?”说着,男人丢了指尖的烟蒡,一脸淫笑着将女人箍入怀。
“放开。”提到生孩子,香雪欣一下子就怒了,她用着蛮横的力道推开了姚庭轩,姚庭轩挑了一下眉,不知所措,今天,女人平时也很温顺,今天是怎么了?
“我已经不能再生了,不能再生了。”女人咆哮着,像一只受了极致伤害的母兽,这道伤口,她已经在暗处独自啃舔了好久。
“为……为什么?”她的话让男人一片惊愕,为什么雪欣不能生了?莫非这其间发生了什么事么?
在男人再三追问下,女人哭了,哭得伤心欲绝。“这得去问你的好老婆,她最清楚。”
“雪莲怎么了?你不能生孩子关她什么事?”莫非三年前,她让她出监狱,除了用浩浩威胁她外,还有什么事情瞒着他么?想到这儿,姚庭轩面色一沉,大掌按在了她削瘦的双肩上。“你说。”
“说啊!”见女人不语,哭红了双眼,男人气得一拳砸到了地板上,一连好几下,地板发出连串的‘咚咚咚’声。
“你知道什么是水银吗?”
“水银。”男人如梦幻般呓语。“是的,水银,那种夜总会专门给小姐喝的水银,你老婆三年前逼着我喝了,这辈子,我再也不能生孩子了,而浩浩是我唯一的儿子,我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了。”
呜呜呜!这份痛让她独自承受了三年,这份委屈她搁置在心里痛得让她挠心抓肺。
水银?三年前,敖雪莲不止用浩浩威胁雪欣,还让她吞了终身不能生育的水银,这个女人好狠,太狠了,好狠的心哪!
第110节
“为什么你从来都不告诉我?”他终于明白了雪欣为什么一直就躲着自己?因为,敖雪莲处处限制着她,派人跟踪着她,恐怕对于雪欣来说,敖雪莲就是女恶魔吧!
“我敢说吗?我的儿子还在她手里,你从来都不会知道我内心深处的那份担心,半夜时,她经常用手机恐吓我,吓我她要用刀子切掉浩浩的小胳膊小腿,还有小脑袋。”
每一次听到她那种近乎鬼魅的声音,她就感觉自己的情绪濒临崩溃!
“妈的,敖雪莲就是一变态。”姚庭轩真的很气那个枕边人,亏他这三年来,还对她阳逢阴违,还随时堆着一张笑脸迎向她,哄着她,捧着她,没想她在暗地里这样威胁迫害他最心爱的女人。
黑眸里精光倍闪,眉宇间划过一重又一重阴戾!神情变得冷咧骇人!
咬了咬牙,心一横。“雪欣,你去趟韩国吧!”没思片刻,又为自己点了一支烟,他对香雪欣说了这么一句。
“去哪里干什么?”香雪欣不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惊呼道。
“去哪里游玩几天,我让手下一兄弟跟着你,我来你这儿的时候被人跟踪了,恐怕是敖雪莲的眼线,再说,江萧那边也好久没动静了。”他深吸了几口烟,故意让烟吸进心肺里,故意让自己难受,唯有这种难受的感觉才会鞭策自己不忘敖雪莲给他的这份耻辱,还有江萧那厮的反击。
“好,我一切听你的安排。”香雪欣知道姚庭轩老谋深算,至少,她把握他不会害自己,所以,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拿起地板上被她脱掉的风衣披上,对她嘱咐了一句:“天凉了,多添点衣物,我有事出去一下,不一定会回来。”
“好。”香雪欣看着他离去的高大背影,心中顿升起一缕惆怅。她与他本是露水夫妻,望着刚才翻滚的地方,不过是打了一场野仗而已,她是一个人人唾弃不要脸的小三,是破坏人家幸福的小三,小三怕原配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她怕那个敖雪莲的人找上门来,姚庭轩让她离开香港,应该是有其他特别的安排。
只是,尽管姚庭轩聪明睿智,但是,她还是隐隐有些担心,她们这段露水姻缘到底能走多远?
*
黑夜如魅!
男人身着一件灰色的长大衣,风衣边角随风卷起,他穿着黑色的马靴,一脚又一脚重重地踩在了地板上。
‘咚咚咚’,一阵仓促的敲门声后,前来开门的是一个十七八岁的英国少年,少年长得不美,高鼻梁,蓝眼睛,微卷的金头发。
“姚先生吧!邓老等你多时了。请进。”
男人微微颌首,抬腿走了进去,他进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肚子肥胖的老头,他穿着背带裤,一件灰衬衫,外面随意套了一件黑外套,样子长得很特别,鼻子尖尖的,嘴巴小小的,下巴上的肥肉肉太多,这头大约六十岁左右,他双手抓握着自己的裤子背带,一下又一下,顺着带子边沿上下滑动,模样十分老沉。
“邓老,你好。”
男人毕恭毕敬,想要在香港黑社会里混,这个看起来平易近人的老头得罪不得,每一届的香港黑帮‘话事人’当选,他一人投票顶三人票,所以,这晚,他是来巴结他的。
“姚仔,请坐。”老头让英国仆人为他泡了一杯荼水,然后,就开始与他唠嗑。
“姚仔觉得这一届‘话事人’谁当比较合适?”老头吹着冒着热气的荼水,漫不以心地问出。
“山鸡与莫川,应该是这两个吧!”
“嗯,我觉得这两人最合适。”“但是,两人之间应该还有一个更合适的,邓老觉得谁最合适?”姚庭轩把玩着手指上的戒指,眸光凝睇着这个能掌管着香港黑帮数十号人物生杀大权的六旬老头。
“现在还不好说,看大家投票的结果吧!”邓肥毕竟经历了数十年风雨,又在香港黑社会混了几十年,到了他这把岁数不是人精,就是肯定是障残。
“好吧!邓老。”男人从椅子上起身,从腰间摸出了几根闪闪发亮的金条摆到了邓老面前。
“邓老,这是山鸡托我带给你的,还请你老人家笑纳。”
“这个山鸡,真是的,不要搞这一套吗?明天如果选委会能通过的话,他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邓老意味深长地笑说,姚庭轩看来,这老头子并没有直接拒绝,依他这么多年来办事的经验,暗忖这老头不过如此,几根金条就收拢了他的心。
“替我谢谢山鸡,他时时想着我这老头子,我心里有数。”邓老放下了手中的荼杯,一脸和蔼地笑语。
“好,那我先撤了,邓老。”“嗯!”
邓老望着姚庭轩消失在客厅玄关处的身影,白色的眉毛竖立,斜着眼尾瞟了一眼桌子上那几根四四方方,闪着光耀的金条,眼角露出不屑神色,几根金条就想贿络我,还当我是没见过世面的嫩小子么?呵呵!
*
一间牌室里,清风鸦静,整个场子被人包了下来,暗室密道中,坐着十几个黑帮首领,旁侧纷纷站了不少的兄弟,邓老是最后一个出席的,他仍然用手指捏着自己背带裤边沿,不停地上下滑动,这似乎是他一种维持了几十的习惯,邓老锐利的眸子扫了整个会场一圈,穿走过两排整整齐齐兄弟,走到最前面坐了下来。
“大家都到齐了,投票吧!不采取无记名投票,赞成山鸡当选本届‘话事人’身份的,请举手。”
缓缓地,零星的几支手臂举了起来,眼尾扫了一圈,头发梳得光亮,嘴里还咀嚼着口香糖,脖子上戴着一条拇指粗金项链的山鸡眼睛迸射出骇人的光彩,额头也有几根筋慢慢贲起,眼睛瞠得奇大,似乎要凸出来。
“赞成莫川当选‘话事人’身份的请举手。”邓老话音刚落,自己率先抬起了一支手臂,然后,陆续地,现场就有十来支手臂抬了起来。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邓老满面笑靥,冲着坐一群黑衣人中间的莫川嚷道:“嗨!莫兄弟,你当选上了,上来发表感言,顺便趁着这么多元老级别人物在,你做一番来年计划。”
“好。”莫川咳嗽几声,从椅子上站起,撩了一下风衣衣角,踩着凌厉的步伐,气势逼人地走上台,站定在了邓老的面前。
“各位道上的兄弟……”
“慢着。”山鸡塍地从座位上起身,几大步穿过兄弟身体缝隙走上台。
“邓肥,你这个烂人,你收了我金条居然这样子恶整我,邓肥,信不信老子一枪打烂你的脑壳。”山鸡凶神恶煞,手上的枪支迅速抵住了邓老的额头。“妈的,我操,老子还没见过你这种烂人,说好选我的,现在,却这样倒戈,没你这样玩的,邓肥,不算,重来一遍。”
“山鸡,你干什么?”好几个元老见山鸡用枪抵着邓老,心阵阵发寒,现在的后生怎么个个都不讲义气,如此蛮横霸道,想他们当年,可是元首说一,他们不敢说二。
“少他妈的屁话,重来,不算,要不然,老子揣平你们所有的老窝。”
山鸡在香港黑帮一向是一个厉害的狠角儿,现在,后面又有姚仔撑腰,所以,他才不怕这群黄土都掩了半截的死人呢!
“山鸡,事情已成定局,少他妈在这儿横,你以为只有你能横。”莫川也从腰间摸出了一把精巧的手枪,用枪指着山鸡的胸膛,咬牙切齿地怒斥。
“哇靠,还没当选上了呢!‘话事人’龙头拐杖没传你手上呢!就想命令老子啊!老子他妈不吃你这一套,兄弟们,将他的枪给卸了。”
山鸡命令刚吼出口,可是,他那帮兄弟弟个个都没有上前,只是定定地站在原地,动也不动。
“他妈的,你们想挨枪子儿了。”
他的吼声刚落,只听空气里传来了‘怦怦怦’的一阵枪声,眉心已经被打了三个血圆洞,枪从他手中摔落到地,然后,他的整个身体就这样慢慢地倒向了地面,眼皮子翻了翻,眼睛大睁着,鼻子里,嘴角边,眼睛里三处来血,一抹着灰色风衣的男人缓缓走上台,他的步伐沉稳,抬起穿了马靴的脚,狠狠地在那具微热的尸体揣了两脚。
“妈的,让你横。”
心里喊的却是:“妈的,没用的东西。”山鸡瞬间丧失了性命,却连做鬼也不知道是自己人出卖了他。
“邓老,让你受惊了。”姚庭轩收起了枪支,拍了拍昵子大衣上的尘灰,掸弹了衣袖上沾染一缕血渍。
阴险地笑语。
“活该。”众元老怒斥着地板上那具微热尸体,这就是不尊敬他们元老的下场,哼!
“姚仔,你来就好了,现在,山鸡没了,话事人就非莫川莫属了。”邓老刚想让莫川继续发言,然而,姚庭轩大刺刺地往大家面前一站,用手抚了一下搭落在额角的发丝。
“邓老,不一定呢!我知道,历年来,当选香港话事人的证据是龙头拐杖,如今,拐杖失踪,即便是你有心让莫川选上,可是,当众没有办法把那件信物交在他手上,他根本不可能拥有实权,难以服众。”
“什么?龙头拐杖丢了。”穿着唐装的几个元老拍案而起,他们可以不要命,可是,那是唯一象征着他们信念的东西,这么多年来,代表‘话事人’身份的袭头拐杖是权利的象征,是唯一支撑他们的信念,那支龙头拐杖是黑帮兴起时先祖遗留下来的东西,就如古代武侠小说里的丐帮打狗棒,拥有它,就拥有了统领乞丐的权利,这个龙头拐杖也是,话事人如果没有它,是无法统领香港所有黑帮社团,这也是一种权利的象征。
“邓老,是真的吗?”坐在这里的人,只有邓老是职位最高,工年最长,他曾经做过两届话事人,曾经在香港黑帮社团呼风唤雨,他一向是一个老谋深算警慎的人,怎么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几大元老有些不相信,所以,咄咄逼人地质问着邓老。
“这不过是暂时性的,我就是怕当选会上出问题,所以,才让阿飞把它挪走了。”邓老胸有成竹地笑言,刚才发生的事早在他意料之中,每一届的话事人当选都会有人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
“那把阿飞叫过来。”有人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大家就开始起哄。“是的,把阿飞叫过来,叫过来。”把阿飞叫过来,展现出龙头拐杖,他们才会放心,要不然,心里肯定会一直悬着,那可是黑帮传了几十年的信物,大家都是靠着这唯一的信念在混迹黑社会。
邓老面对大家的吼声,也无计可施,他只得掏出手机给阿飞打电话。
电话接通了。“阿飞,你把龙头拐杖带过来,铜锣湾荼舍牌室,快。”
姚庭轩双手抱臂,犀利的眸光落定在邓肥苍老脸孔上,见那白色的眉毛一根一根地威严竖起,他心里传来了一阵奸笑。“想给老子玩阴的,你将吃不完兜着走。”
昨天晚上,他就感觉这老头有问题,果然不出他所料,还好,他留了一手,不过,山鸡本来就是他垫背的,至始至终,他都没有想过要让山鸡当选上话事人,说白了,山鸡就是他迷惑邓肥以及莫川的炮灰,如今,大家都上当了不,真是太爽了。
“妈的,我操。”邓老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骂起了粗话。一下子将手机从手掌上砸出。
“怎么了?邓老。”众元老纷纷挤身来到他面前。“阿飞一家老小被人绑架了,谁干的?”他威严地怒吼一声,眼睛往台子下凶猛一扫。
谁敢在他手底下使诡计,当真是不想活了。
“谁啊?谁绑架了阿飞的一家老小。”姚庭轩也像模像样地冲着台子下十几个黑帮堂口人物狂吼。
邓老眸光在众人面上收巡了一圈,凌厉的视线落到了姚庭轩脸上。“姚仔,是你吧?”
“我,是我吗?”姚庭轩一脸惊诧,猛烈地摇着头。“不是我吧!”
“少给老子装蒜。”莫川拔枪之际,姚庭轩忆经一个飞脚将他的枪踢出去米多远。
就在这时候,山鸡那帮被他已收卖的兄弟个个都举起了手中的枪,个个凶神恶煞,将枪瞄准了几个元老级别的人物,几元老面情一片惊悚,这是什么阵势,他们的队伍都没带过来,以为会平安无事,知道山鸡虽然想争话事人,可是,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蠢猪人物,没想到,半路杀出姚庭轩这么一个程咬金。
“姚仔,让他们把枪统统都收起来。”邓老一脸威严地冷喝,额角处有几根青筋都冒了出来,可见,他对发生的事情有多么地窝火,因为,所有的事情已经不再自己的撑控之内了。
“如果我不呢?”姚庭轩皮笑肉不笑地出口。
“姚庭轩,你妈的凭什么给我争?你配么?”莫川一个铁拳向他挥了过来,姚庭轩身手敏捷地闪躲开,然手,一记飞腿踢出,莫川没有防备,被他撂倒在地,极膝长靴的脚狠狠地踩在了莫川的身上,坚硬的枪壳撬开了莫川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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