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实主义”文章,虽然无法激起香春课长的文学触动,但他还是读了许多遍。可现在,他好像要在这些干巴巴的文字中寻找别样的趣味。
那些一味卖弄文学技巧的文章,在现场还原效果上远不及这些朴实无华的报告书。特别是香春课长时不时翻阅的文学杂志中那些实力派、新锐作家的作品,常常玩弄一些新奇的手法,叫人摸不着头绪。而下面的这份《被害状况》就写得非常清楚明了。
卧室状况:
被害人山根末子横躺在日式房间东侧的被子上,被子从下身往上身方向翻起,睡衣下露出双腿。该状况如照片四十七所示。
靠近壁龛的前隔扇旁,放着棕榈树盆栽和一个约一米高的三面梳妆镜。镜台的抽屉关着,镜台上放有香水、乳液各一瓶。
掀开被子上部后可以看到,被害人山根末子的头没有枕在枕头上,脸向东,两眼紧闭,口中出血,两手手腕被绳子绑在一起。
被子全部掀去后如照片四十八所示。被害人身上穿有纵向条纹的粗绸睡袍和漂白布贴身衬衣。
照片四十九是脱去睡袍后的状况。被害人的脸部歪到被子外,右脸颊贴在榻榻米上,两手位于脸部前方,右手压在左手上,绳子在手腕上缠了两圈,颈部被绳子和蓝色包袱布勒住。双足脚踝处用绳子绕了一圈,并未打结,脚边发现一段长约三十二厘米的绳子,与捆绑脚踝的绳子为同一种。
被害人山根末子的白色棉衬裙被拉到膝盖处,内衣袖子被卷到肘部以上,内裤被脱掉。
尸体的状况如照片八十五所示,前颈部有明显勒痕,勒痕上部有淤血。食指、中指的第二关节处有创伤,并伴有轻微凝血现象。两手手腕部分的状况如照片七十八所示,勒痕陷入皮肤较深。大阴唇上部的耻毛上沾有精液,左大腿内侧如照片一零五所示,两处疑似附有精液。双眼眼睑膜发现溢血,鼻孔处有泡沫状液体,口中出血,舌头被牙齿咬住。根据以上现象可以判断,被害人是被上述凶器缠住颈部窒息而死的。
从以上的被害状况可以分析出被害人的反抗程度。根据被褥的状态、颈部离开枕头露出被子的状态、手腕和脚踝被绑的状态可以看出,被害人在遭受强奸时,并未进行激烈的反抗。前文所述的状态,是被害人因窒息感到痛苦造成的。
犯罪嫌疑人铃木延次郎第一次口供:
犯罪嫌疑人在芝田警署内,于昭和××年十一月二十日自愿作出如下供述。在审讯前,本署警员已事先声明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我于去年七月离开老家去冈山市兄长那里找工作,可结果没有找到,直到去年九月才进入位于芝田市莲见区的××株式会社的工厂,在其产品包装部工作,月薪九万八千日元。平时住在该工厂的单身职工宿舍。
今年六月份,我在市里的电影院认识了住在市内馆镇二丁目三十七番地的大川娟子(二十六岁)。之后我们开始交往,并商量结婚,已得到娟子父母的同意。今年秋天建造的位于市内绀屋镇商品房将作为我们的新房,娟子已申请,并且抽签也中了,她父母也愿意为我们支付房款。我想我作为男人,应该负担一半的结婚费用,但我的工资太低,还要扣除宿舍的住宿费用。因此我一直为此而发愁。
今年九月初,和本地人、同事大塚启藏(二十八岁)路过市内户仓时,他指着一户人家对我说,这家的主人三年前死了,现在只住着寡妇一个人。那个寡妇叫山根末子,她用丈夫留下的钱向邻居和熟人放高利贷。
我正在为结婚用钱发愁,听了他的话,也想到山根末子那里去借钱。于是有段时间,我每周都会去山根末子家周围转两三次,但还是下不了进去向她借钱的决心。我想,像我这样一个每月到手只有八万日元左右的小工人,又没有任何东西可作抵押,山根末子应该不会借钱给我。
我知道那个家里只有山根末子一个人,就起了去偷钱的念头,虽然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后来,我假装散步,又去山根末子家周围打探了好多次。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钟左右,我以腹痛为借口,提前下班回到宿舍。然后我跟管理宿舍的阿姨说,我认识市里一个好中医,要去他那里看病。五点左右,我坐公交车在市内火车站下车,为了消磨时间,我到电影院看了两场电影,又到寿司店去填饱了肚子。就这样,我等到了十一点钟左右。末班车也开走了,其实我也担心坐车被人看到脸,所以我就走了大约三公里的路,到了山根末子家的后门。这时大概是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已经下了一会儿雨。
那一带是乡下,山根末子家的前后左右都是田地,离别的人家也很远。因此夜里十一点半,四下没有一个人,一片漆黑。我绕到山根末子家的后门。为了不发出声音,我费了老大的劲才将檐廊处的套窗卸了下来。为了不留下指纹,过程中我都是戴着手套做的。
然后我拧亮了放在裤子后袋里的手电筒,拉开移门钻进了房间。没想到那里是一个八叠[6]大小的卧室,有一个女人睡在那里。我不知道钱在哪里,又不想自己找,心想干脆弄醒这个女人,叫她把钱交出来。于是我就蹲在她枕头边,在被子上拍了几下。
那女人受到惊吓睁开眼,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可以看出她十分害怕。她大概三十七八岁的样子,我想她就是山根末子。
当时我的声音有些发抖,山根末子也吓得发抖。见她发抖我就镇定了些,叫她把钱拿出来。山根末子说她没有钱,我就恐吓她:“不拿钱出来我就不客气了。”山根末子吓得起身,打开了壁橱。壁橱的下层叠着几条被子,她从被子中间拿出一个蓝色小包裹。打开包裹,里面还包着百货商店的包装纸和报纸。山根末子将其拆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薄薄的信封。她说:“只有这么多,你全拿去吧,再也没有了。”里面只有两张一万日元,一张五千日元,三张一千日元。我说:“就这么一点钱想打发我走?你是有钱人,不可能没钱。快把钱交出来!”山根末子是从床上爬起来的,身上只穿着一件睡衣,领口和胸前都敞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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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铃木延次郎的第二次口供是在第一次审讯后的次日,即十一月二十一日。
继续昨天的陈述:
就这样,我拿到了两万八千日元。但我听说山根末子很有钱,还放高利贷,心想她应该还有更多的现金才对,于是又威胁她:“别藏了,快把钱全都拿出来。少于二十万我是不会走的。如果你不拿出来,我就对你不客气!我练过柔道,弄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苍蝇一样容易。”我上初中时就开始练习柔道,后来还去柔道场练习,取得了二段证书。
山根末子在我的威吓下又害怕了。她走到衣柜前,跪下来,用钥匙打开柜子最下面的双开门,从里面第二个抽屉中拿出一个棕色信封递给我。里面有六张一万日元、三张五千日元,还有三四本银行存折和邮局存折。这些东西我拿了也取不出钱,所以我只从信封中抽了现金塞进口袋。
山根末子似乎以为我满意了,稍稍放下了心。她关上柜子的门,并上了锁。
山根末子跪在柜子前背朝着我,我看到她敞开着的睡衣后领就突然想抱她。其实,看到她从被窝里出来时只穿着睡衣的样子时,我就蠢蠢欲动了。
就在山根末子要从柜子前站起来时,我从她背后抱住了她,并将她拖到了被子上。她试图反抗,我骑在她身上想将她压住,但她不停地扭动,还用双手抓我的脸,我很难将她压住。这时,她的手指甲刮伤了我的脸,还高声叫喊起来。我又气又怕,就双手抓住她睡衣的领子,勒住了她的脖子。不多一会儿,她的身体就瘫软了。我用的是柔道中的“十字绞”,没有将她绞死,只使她暂时失去知觉而已。然后我就扯开她的睡衣,脱下她的内裤,把她强奸了。整个过程中,山根末子一直昏迷不醒地躺在被褥上。
结束后,我给山根末子盖上被子,盖住她的脸。我将抢来的总计十万三千日元的现金塞进口袋,从进来的那个窗爬出去。出去后,雨还在下个不停。我没带雨伞,也没雨衣,担心这样出去,口袋里的钱会被淋湿,所以又回到了卧室。我在山根末子的枕头边看到了她拿出两万八千日元现金时拆下的百货商店包装纸和报纸。我用报纸包住十万三千日元的现金,再用百货商店的包装纸包好。可包装纸封不住口,很容易会松开,就是放在口袋里,还是有些不放心。
于是我就想,有没有糨糊或饭粒什么的。在厨房的地板上,我发现了一只铝碗,里面盛着一点米饭,还有一些煮熟的鱼和鱼汤。我心想,她家里还养猫?怎么刚才一直没看到猫的影子,也没听到猫叫呢?我从铝碗中取了一些没泡在鱼汤里的饭粒,将其涂在包装纸的边上把口封住。这个过程大概花了十分钟左右。去后门口时,我又经过卧室,感觉山根末子还处在昏迷之中,身上的被子一动也不动。我在屋后的檐廊处穿上脱在那里的鞋子逃走了,当时很慌忙,顾不上关套窗。那时,雨已经停了。
我逃到外面,在路灯下看了一下手表,时间是零点二十一二分。要是直接回宿舍,说不定路上会遇到什么人,于是我决定改变方向绕一个大圈子再回去。我沿着山冈反向的道路走去,途中有一片树林,我就进去休息了五分钟左右,定了定神。这时,我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痛,用手一摸,发现脸上出血了。那是被山根末子用指甲抓伤的。我绕道回到宿舍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三十五分了。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用柔道的“十字绞”手法使其昏迷,并强奸了她,我绝对没用绳子捆绑她的手脚,更没用绳子勒死她。至于山根末子被发现时为什么已被勒死,我一无所知。
山根末子家以东一百米的那户农家人说,二十九日凌晨零点四十五分,听到外面有人往东走的脚步声。那可能是我的脚步声。不过我并没有像那人听到的那样,赤着脚在刚下过雨的道路上走,也没有拖着一条腿。我是穿着短靴走回宿舍的。
香春银作重读着《芝田市户仓寡妇遭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的侦查记录。
县警本部占了县厅大楼十一层中的五层。因为时令尚早,整幢大楼还没有供暖气。阵阵寒气从钢筋水泥的地面和墙壁中渗进来,在室内待的时间一长,就会感到整个人像被寒气包裹一样寒冷。所幸的是,搜查一课课长的办公室在一个朝东南向的角落里。柔和的阳光中,一只大苍蝇正趴在窗玻璃外,在屋内可以看到它的肚子和细腿。
已经到了晚秋,想不到还有苍蝇。香春课长估计这只苍蝇是从食堂的厨房飞来的,爬上五楼一定花了不少工夫。苍蝇已经筋疲力尽,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只能轻轻扇动翅膀。
香春课长继续看侦查记录。
解剖结果:在被害人身上采集的体液混合物的血型为AB型。被害人的血型为B型,所以犯人的血型应该是A型。这与被害人大腿以及睡衣上附着的精液的血型一致。经检测,犯罪嫌疑人铃木延次郎的血型为A型。
勘察记录:对被害人家中屋后檐廊处的套窗(犯人进出处)、八叠大小的卧室、厨房等犯人可能触摸到的地方,都采集了指纹,但除了被害人山根末子的指纹外,没有检出可对照用的指纹。可认定犯人作案时戴着手套。
在被害人家后门附近以及周边地段,未发现足迹或鞋印。二十八日晚上十点四十分左右开始下大雨,地面被淋湿,这场雨在二十九日凌晨零点十分左右停止。在此期间,有可能留下犯人的足迹,但在凌晨三点半左右,再次天降大雨,足迹可能在此次大雨中被全部冲刷掉了。
补充事实报告书(证言):
我叫友子,今年四十七岁,住在芝田市户仓八七五番地一号,是农业村的村田贞三郎的妻子。
我想我可能可以为今年十月二十八日夜里发生在附近的山根末子遇害案提供线索,所以特地赶来报告。
山根末子的家在我家西面约一百米处,我们中间隔着田地。
那天晚上我八点钟左右就睡了,半夜醒来去上了趟厕所。厕所朝向北面的马路。上完厕所正要回房间时,隔着窗我听到路上有人朝东走的脚步声。当时没有下雨声,估计雨已经停了。那脚步声噼啪噼啪的,是光着脚走在被雨淋湿的路面上的声音。并且,从脚步声中可以听出,那人的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这样的脚步声大概持续了一分钟左右。我当时觉得奇怪,这么晚了,谁会赤着脚在湿漉漉的路上走呢?但我也没多想,就又上床睡觉了。家里其他人都睡得很死,只有我一个人听到脚步声。上床后,我听到客厅里的挂钟响了一点的钟声,所以听到脚步声应该是在凌晨一点钟之前。上午九点半左右,我听说有强盗闯进山根末子的家,并杀死了末子,差点没把我吓死。
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同意写进申报书。
香春课长从案卷中抬起头来。窗户玻璃上的那只苍蝇已经不在了。凭它刚才无力扇动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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