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听……”
他冲那二傻子喊:“别给我瞎点。”
陈伟业确实瞎点歌了,而且还给他置顶了,一曲完毕后,熟悉的前奏随之响起,正是他和舒怡维的定情之曲《简单爱》,而且屏幕上方还飘过一行小字:
“下一歌曲:《说你也一样爱着我》。”
什么叫唯恐天下不乱。
第13章
金铮在全场目光的注视下踹了陈伟业一脚,然后走到点歌台旁,手起刀落把两首歌都切了。
“诶。”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吴勉提醒他,“你多切了一首。”
金铮懒得废话:“不会唱。”
吴勉有点懵,不会唱直接切掉什么鬼?不会唱说明不是你的歌啊!
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二号李姝杰说:“切的好像是加四的歌。”《说你也一样爱着我》是一首很甜的歌曲,不过很小众,李姝杰的交际圈里只有沈何启那个音痴会在ktv点,然后放着原唱听一遍就算唱过了。
吴勉望向沈何启,见她头也不抬捧着饮料玩手机,他收回视线,说:“她没来点过。”
李姝杰摊了摊手:“那不知道了,反正她很喜欢这歌。”
吴勉心底的疑虑再次冒出了头,一发不可收拾,面上却不动声色,坐到沈何启身旁,伸手探了探牛奶罐子。
“热的。”沈何启说。
吴勉点头:“我知道,我叫阿铮给你拿热的。”
她没有表现出丝毫端倪,闻言笑起来,一脸的流里流气,食指勾起他的下巴,夸赞道:“乖。”然后把咬成扁平状的吸管塞进他嘴里,“年纪大了,突然不喜欢这种甜的发齁的东西。”
这般坦然,吹散了密布的疑云。
吴勉也笑,暗骂自己多虑,他扯开话题:“肚子还痛吗?”
“有点。”沈何启又累又困,她打了个哈欠,头靠上他的肩膀。
原本只打算闭上眼睛放松一下,没想到睡意袭来,无力招架,很快她就失去了意识。
然后在金铮的歌声里醒来,她没有着急睁开眼睛,没有视觉的情况下,听觉变得异常灵敏,她甚至能清晰地注意到他每一个换气和重音,还有他咬字的习惯。
陈伟业没有夸张,如果金铮去参赛,冠军确实没有刘帅彬什么事了。
她没想过金铮唱歌会这样好听,他的嗓音充满了磁性,像能直直地唱进人的心里。更难得的是没有令人讨厌的唱腔,每一个吐字,起承转合间都简简单单,将分寸拿捏得极为合适,很深情,但丝毫不油腻。
高中的时候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貌一点也不出众的刘帅彬,在七中女生中能吃得那么开。她现在算是信了,唱歌好听真的可以成为一个人的加分项。
金铮唱的歌她没有听过。不是那种需要多听几遍才能辨出其中韵味的耐听型,旋律非常抓耳,属于第一遍就惊艳的类型。
沈何启后来才知道那首歌叫什么,《那女孩对我说》。
——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久了之后,她变成了眼泪。
——她渐渐忘了我,但是她并不晓得,遍体鳞伤的我,一天也没再爱过。
——我不需要自由,只想背着她的梦,一步步向前走,她给的永远 不重。
这个“她”是谁,即将嫁给别人的舒怡维吗?
也不怪沈何启有这样的猜测,几个小时前他才见过那个他曾经宠上天的姑娘,现在他就开始唱歌词这般耐人寻味的歌,尽管他当时的表现那么漫不经心。
她睁开眼,透过一脸散乱的头发望向他。
他坐在屏幕正中间对过来的位置,拿着话筒,眼睛看着屏幕上滚动的歌词。旁边几个人都听得陶醉,简直是眼冒红心,他也看到了他们的反应,后一句唱出来就带了丝笑意。
包厢里的灯关了,只有屏幕上的亮光,忽明忽暗投射在他的脸上,他轻轻启唇间,是足以蛊惑人心的魔力。
一曲完毕,热烈的欢呼和掌声此起彼伏久久不肯平静,在陈伟业的带领下,除了吴勉顾忌着她在旁边睡没吱声,全场整齐划一喊起了“再来一首”。
金铮淡淡地笑着,把话筒放下了,是拒绝的意思。
杜明明还沉浸在他的歌声里,对他说:“铮哥你出道吧,老天给了你这张脸这把好嗓子,不是让你泯然众人矣的,是要你成为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
小女生就是容易不切实际,吴勉心觉好笑,顺着她的话说了下去:“出吧。还能装逼说要是在娱乐圈混不下去,就只能回家继承万贯家财了。”
*
不过后来金铮还是再次开了嗓。
李姝杰点了一首《水晶》,邀他合唱。
女士的主动,他没有拒绝。
女声温婉柔和,男声清冷低沉,合在一起万般般配。
不过寥寥几句,沈何启就再也听不下去了,她睁开眼,也顾不上吴勉的关心,说了句“我去下厕所”就匆匆离开了那几乎令她窒息的空间。
出门前,余光里的两人唱到副歌部分时默契地对望。
沈何启在厕所门口跟一个年轻男人借了烟和火,一口烟重重吸进肺里又狠狠吐出,才压下几分烦躁。
她主动来借火,那男人误会了她是来搭讪的,又看她姿色不错,不免起了点心思。
沈何启强压下内心的不耐,暗示了好几次自己想一个人待一会,也不知道那男人是真的不明白还是假的,仍是滔滔不绝找她搭话。
怎么就管不住这烟瘾。沈何启此刻是忘记方才自己瘾头上来时的挠心挠肺了,能风淡云轻看待那渴求了,悔不当初。
她又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摁灭在大理石洗手台上,笑容透着凉意:“不好意思,谢谢你的烟,你哪个包厢的,待会我让我男朋友来还你。”
这个拒绝总算够明显了,男人这才讪讪地离去了。
耳边清净下来,估摸着那歌已经唱完了,她仍是不想回去,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
脸好像不够小,额头有点平,眼睛睡肿了有一点小内双,鼻子如果再挺些就好了,连续几晚的熬夜后,粉底和遮瑕也遮不住黑眼圈和法令纹……当年金铮转发舒怡维那条人人后,她便习惯了自己间歇性否定自己。她本来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但那之后很多时候明明上一秒她的尾巴还翘在天上,下一秒就能觉得自己丑得无药可救。
哪怕前一分钟还有个男人对她表示了好感,也无法阻止她内心的自卑发芽生长,蔓延至全身仍不肯停歇,不把她淹没决不罢休。
吴勉见她迟迟不回来寻她,见到她站在镜子前发呆,手里熄灭的烟还没丢掉。
他叹气,走过去拿过她指尖夹着的烟丢进一旁的垃圾桶里,低下头在她唇鼻间嗅了嗅,果然烟草味扑面而来,他揉着她的脑袋说道:“别老抽烟。”
她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推了他一把说:“少管,吴老妈子管天管地还管别人姑娘抽不抽……”
她仰着头,完全是任君采撷的姿势,吴勉心神一动,随心之所想亲了下去。
她反应很快,在即将亲上的时候捂住了自己的嘴:“干嘛呢干嘛呢?光天化日的。”
吴勉也笑,嘴唇在她的额头上轻轻贴了一下。
*
金铮来上厕所,走过拐角入眼的便是这浓情蜜意的一幕,他轻咳一声,打断纠缠在一起的情侣。
两人都大方地很,被他撞到也不见丝毫尴尬。吴勉搂过沈何启的脖子和他打招呼:“上厕所?”
他嗤笑:“不然呢,我又没有女人可以来厕所亲热。”
金铮的身影消失在男厕所的门背后,沈何启看着门缓慢地合上,把视线转向吴勉,莫名地笑了起来:“老吴,我怀疑你爱上我了。”
他这个吻太过突然,更是破天荒的头一次温柔到近乎虔诚,已经超过原本定下的三八线了。
吴勉却说:“爱女朋友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难分是真情还是假意。
沈何启端详了他好半天才接话,语气还是一如既往懒洋洋又带点不正经:“警告你啊,别爱我,不然……”
“不然怎样?”
“我吃人心不吐骨头。”
吴勉大笑起来:“人心有骨头吗?”
*
金铮从厕所出来的时候门口已经没有了那俩人的声影,他洗着手,方才的画面又跑进他的脑海,赶也赶不跑。
接吻可以是性/欲使然,无关情爱。可是一个男人如果有耐心去亲一个女人的额头,他一定有点喜欢她。
伴着各个房间传来的歌声回到他们的包厢,他的手在握住门把手将将推入之前停了下来,因为里头响着的赫然是沈何启的歌声,还是当年他听过的那一首,恰好就唱到那一句“说你也一样爱着我”。
还是那么折磨听力。
她到底是怎么做到把一首好好的歌造成这样的?
第14章
沈何启看着他进来,眼神都不飘一下,专心致志紧盯着歌词,嘴里唱出来的却全是不成调的语句。
里头的众人显然也不堪其扰,受刑一样熬着,看到他简直像在沙漠看到了绿洲。
金铮笑了笑,挑了个离她远远的位置坐了下来,眯起眼看着她。沈何启的背崩得直直地,透着一股子倔强固执,她像一个笨拙的小学生,学习很努力了,可是还是考了不及格。
一曲终于完毕,劫后余生的大家伙纷纷鼓掌,庆祝噩梦的结束。
李姝杰是唯一一个可以说真话的:“听完被上帝亲吻过的嗓音,来个伏地魔亲过的。”
沈何启很有自知之明,她知道自个几斤几两,所以去ktv基本不开嗓,不想丢人也不想折磨别人。可她有个毛病,一旦心情不好就想破坏点什么。
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所以她今天还就点了还唱完了。
说你也一样爱着我。
当年这就是她的每天所想,唱这句词恰好被他听到,冥冥之中倒像是一场大胆又亲昵的告白。
可她现在早就不是那个傻乎乎的高中女生了。
吴勉想夸她,想了半天强夸一波:“整首一字不落唱完了,很有恒心和毅力。”
众人倒,这他妈也行?
接下来的时间里唱的最好的和唱的最差的两个人都闭麦了,留一群不上不下,水平参差不齐的人在抢麦克风。
三个人开了车的缘故,酒也没喝起来,而成年人的局一旦缺了酒,总显得有点乏味,为时尚早,几个人轮流唱了几首之后都有点意兴阑珊了,ktv里嘈杂的环境又不允许叙旧聊天,于是姿势各异地玩起了手机。
金铮首先站起来,宣布到此为止:“散了散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两天的荒诞,也该结束了。
*
在这个尴尬的年纪,夜不归宿是一个很敏感的行为,沈何启知道她爸妈免不了要多想,于是把送她回家的李姝杰弄上了楼,何令珍和沈耀荣满腹的疑虑,见到她俩嘻嘻哈哈一起进门后也打消了大半。
“叔叔阿姨,我找何启拿面膜。”李姝杰打招呼后顺便眼都不眨就给上楼进门找了个好借口。
沈何启回房间拿了东西给她,手笔很大方,两盒前男友。
李姝杰贼笑着拿过,给她使了个眼色,然后温良无害地跟沈何启的父母告了别。
沈耀荣已经彻底放下心来,又把注意力放回了客厅电视的球赛里。
*
危机解除,沈何启笑笑,回了房间。
洗漱完又好好保养了一把,与两个死党的三人群里已经是几百条未读消息,她们二人在给吴勉疯狂打call。
三人这些年来的男朋友从来没有哪一个有着这么一致的高度评价,“哈士奇”的那一步棋走得实在是拍案叫绝,一招就定了胜负,更别提他剩下的表现也非常优秀,几乎找不出扣分点。
沈何启没有心思看。
这些年来她的生活很平静,几乎到了无聊的地步。家人偶尔催着找对象;谈过几个无关痛痒的男朋友;朋友不多,友情坚固;工作稳定,待遇还算优渥,虽然有时烦得很,不过很多时候她甚至挺享受的,因为这几乎是她百无聊赖的生活里最大的波动了。
人生太无趣,麻烦都能当做调味品。
不过这两天她的人生太精彩了,不但见了年少时爱而不得的人,见了学生时代红过眼睛的仇人,还见到了她这生最愧对的人。
所谓质量守恒定律,从一个人那里受的伤,还到另一个人身上;在一个人身上投入的无法收回的深情,从另一个人身上尽数收回。
叶洋放了她一马,他只是扫了一眼金铮,快到几乎没有眼神停留。但凡他多看一会,配上那句又是情种又是如愿以偿的,恐怕纸会包不住火。
手机响起提示音,打断她的胡思乱想。锁屏界面上显示着“李姝杰在群聊中@了你”
她打开之前就有预感李姝杰是为了什么。果然没错——“三加四,出来当媒人了,帮我追金铮小哥哥。”
“不行,不然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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