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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永恒:世界迷宫III_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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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射出来的目光表明,她好像是一只永远吃不饱的动物。毫无疑问,她同罗依斯男爵生活在一起,就如同生活在兽笼里。但是,她经常而且很容易地从笼子里跳出来。这位女子既有西班牙人血统,又有茨冈人血统,但主要还是茨冈人血统:法国上校在我们进行的某一次战争中将玛丽-阿特奈的祖母从西班牙带回法国,但他带回来的并不是爱情——米歇尔一贯认为爱情是献给维纳斯的——而是一种虚情假意,一种征服肉体的疯狂需求。

这种天性也多少遗传给了她的女儿们。马德兰是这些还活在世上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她从来没结婚,或许是由于她根本看不起与她为邻的那些讨厌的乡巴佬男人,或者因为这家女子的名声是尽人皆知的:那些生活在城堡里的既风流倜傥又谨慎行事的少爷们,都巴不得利用树洞与马德兰交换情书,甚至晚上与她在矮树林里幽会,但不越雷池一步,也不会让她改名换姓,更不会与她同床共枕。L·德·L家的小姐们不再是人们求偶的对象了。马德兰总是衣着雅致,自成一派,却不赶时髦;家里的钱越来越少了;她的衣服充其量不过是在里尔做的,要不然就是在布温做的。马德兰身上有一种妖艳迷人的小公主的气质。她在一次博览会上买了一只受到手摇琴师百般虐待的拳头大的卷尾猴。这只卷尾猴几乎成了她的精神支柱。我看见她让卷尾猴趴在肩膀上照过的一张相,他们身处的树林顿时变作了野兽出没的丛林。不幸的是,在一个空前严寒的冬天里,她的这位怕冷的朋友被冻死了。

她也有情欲,当然应该获得满足。她有情夫,也可能是男爵夫人送给她的,因为老卡尔门总是插手这种事。情夫是村里的一个漂亮的小伙子,此人有点儿傲气,很得意自己与男爵夫人和两位小姐都保持着爱慕关系,因为可怜的克萝迪娜是跛脚,长得又难看,只好捡姐姐的缺。他们就在老园丁的破屋里幽会。园丁到村子里与合法妻子睡在一起。

按照托尼的说法,玛丽-安托瓦内特是男爵夫人在四十岁以后出人意料地生下来的,只有这个孩子保持着粗犷天真的性格。她已经十五岁了,可以说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儿。她是个假小子,穿着马裤和破烂的短袖衬衫,喜欢爬树,掏喜鹊窝,骑在马的光背上,还与农民一起去地里翻晒干草,一位小姐,皮肤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在当时是无人赏识的。她头发蓬乱,既像无赖,又似仙女,嫁给一个布尔乔亚之家倒挺合适。但她父亲严守贵族的等级,不会同意她这样的婚事。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位工业家,成了一对好夫妻。她给他生了好几个子女,因此可以说,这是一桩法国的犹滴与英国的艾特尔雷德神话般的婚姻,王室的血液流到了法国这个偏僻的地方,使男爵感到欣慰。

马德兰生了孩子,男爵还蒙在鼓里。起码人们相信男爵对此一无所知,而长期以来,男爵也学会了对明摆着的事情视而不见的艺术。因此,他对孩子的事一无所知,或者佯装一无所知。这是一个女孩儿,被送到远方的一个村子抚养着。即使知道,他也无所谓。女孩儿后来被修女收养,以后又在天主教缝纫作坊给她找了个不起眼的监工的工作。马德兰从来没有见到这孩子,但她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惦记着自己的女儿。各方面迹象表明,与其说她是孩子的母亲,毋宁说她甘愿做男人的情妇。

但是,大约在二十一年之后,这个幽灵般的女儿又出现了,并且要求还仍然活在世上的男爵夫人将她的那份遗产分给她。马德兰已经去世了。用她的话来说,男爵夫人把她赶出了家门。家里人猜想,“这个女孩儿”落到了坏人手里,可能是一个社会党人律师的手里。只有本家族的一个远房亲戚支持她对遗产的要求,我很高兴在这里声明,这个男子就是我的隔山兄弟。他是贝尔特的儿子,也是“这个女孩儿”的堂兄,他认为他对此事有发言权。人们告诉他,他搞错了。既然不知道“这个女孩儿”的母亲是谁,她就没有合法继承权。他对此愤愤不平,因此赢得了人们对他的好感,但人们不能对他隐瞒,如果他坚持这种要求,有一天他也会失去他的那份尚属男爵夫人与子女共有的遗产。人们告诉他,他过世的母亲没有给他留下遗产。米歇尔靠他妻子的嫁妆为生,而人们并未说这笔财产其实是不多的;在贝尔特最后一次生病期间,米歇尔不得不靠补助金为生。没有人说他拒绝接受补助金。米歇尔-约瑟夫为人精明,觉察到了所有这一切的真相,便耸了耸肩膀。他怀疑母亲家欠了债,没有什么财产可分了。但是,这个让人难以对付的年轻人有时也具有强烈的恻隐之心;他的家庭对这个突然闯进来的女孩儿的不光彩做法,使他成了她的保护人。当然,事情只能到此了结,但却动摇了他对“名门世家”的信任。他珍惜“名门世家”的诚实,然而,他父亲却不以为然。

男爵平静地去世了。心脏病是多年的老毛病,他已经习以为常,但却成了他致命的死敌。每一件伤心事都会加重他的病情。他从来不谈他的儿子们。博杜安长得矮胖,经常在村子里与思想激进的酒肉朋友吃吃喝喝,还与朋友的姐妹们一起睡觉。他以说粗话而闻名,但现在不像以前那样高声大嗓了,而是低声咕哝。他对二儿子费尔南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几年以前,这个年轻的海军上校偷偷地将一个女人带上舰艇,差一点儿被上司开除。后来,他成了最受尊敬的指挥官之一,但长期生活在陆地上,与一个自己挑选的温柔的女友住在利布尔讷。他的女友过去是利布尔讷最著名的理发师。男爵因为他没有能像自己期望的那样进入海军,心里总是有一股苦涩的感觉,他在博尔达的考试考砸了,但这已经成为历史了。而且,他从来没有来过仙阁,即使男爵心里不是滋味儿,有火气,也无处发泄。

由于老毛病常犯,死神骤然降临,几乎猝不及防。说真的,很多年以来,他一直疾病在身,但他意志坚强,使他长期以来反反复复出现的痛苦征兆很少显露出来。男爵不再骑马了:骑马使他腰疼。他过去的惟一享受就是养马,在合法国王回到法国的那一天,他就骑着马前去欢迎。这样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这位直到去世之前还忠诚地抱着正统思想不放的保王党人现在才知道,法国将不会再出现王朝复辟。他感到非常失望,因此也失去了生存的乐趣。他再也没有精力去管理他的农场了,而博杜安又是无能之辈,无法取而代之。但是,村民们都对这个性格坚强的男爵怀有尽忠的义务,照旧向他缴纳地租,农活照常进行。

男爵起码还能种植玫瑰。有一天,一个英俊的流浪汉推开铁栅门走了进来,一直来到城堡的晒台。他是一个讨厌鬼,粗俗下流,半乞半盗,以专干坏事儿而闻名于本地。他见晒台旁边有一位老人,头戴草帽,身穿羊驼毛上衣,正在修整尼埃尔将军玫瑰花,就向他要五个铜板。

“我没有钱给您这样的人。”男爵说,继续修剪玫瑰花枝条。

他这种一本正经的神态是祖父遗传给他的:

“可怜虫,头顶上竟然没有片瓦!简直给生你的村子丢脸。”

这个无赖抿了一下干涩的嘴,嘴角上叼着一截烟头:

“那么说,您肯定您永远都有一个家?”

男爵没有能再活多长时间,没有能看见一九一四年公路上挤满难民的情景。

他的死,除了我们即将看到的一件可怕的事件之外,还是顺理成章的。他上楼的时候,常常需要停下来喘一会儿气。他决定呆在卧室里不出门。他向四周环视了一下。自从他与玛丽-阿特奈分居以来就住在这里,这可能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观察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朴实无华,就如同他在军队里居住多年的临时住所,不免流露出几分满意的神态。为了替他的两个儿子还债,几件漂亮的家具早就卖掉了。除了那件路易-菲力普时代的旧衣橱和安装在与军床相差无几的床上的两盏旧烛台,他还叫人给他安放了一把伏尔泰式安乐椅,因为他躺在床上无法睡觉。还在一个角落里放了一把必不可缺少的恭凳。用人把饭给他送到房间里,还为他打扫房间。夜里多次感到呼吸困难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快不行了。但他没有惊动别人,尽管一伸手就能触到电铃(宁愿自己悄然死去,也不想听见女人哭哭啼啼)。他过去不相信,以后也不相信眼前的事实。他还得去做大弥撒,参加复活节领圣体,因为一个出身高贵的男人应该以身作则,而且宗教对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是不可或缺的。为了保持晚节,他请全村人参加他的临终涂圣油仪式。人们在衣橱上挂了一条白毛巾,把两只烛台擦得光亮,还将男爵夫人日夜用来祈祷的耶稣像十字架放在两只烛台之间。村里人一批一批地默默来到他的房间;用人都躲在人群后面,站在走廊里。

这是一个晴朗的夏天。他挺着身子坐在安乐椅里,膝上盖着花格毛毯,任本堂神甫“装模作样”地涂抹圣油,必恭必敬地接过圣饼。他一一握了他最熟悉的那些村民的手,向其他人点了点头,在完成了应尽的“职责”之后,便永久地关上了门。用人每天三次走出先生的房间,然后下楼通报情况,总是一成不变地说还可以。但一天早上,人们发现他去世了。

米歇尔一直对他怀有几分敬意。这个老头儿头脑固执,或许也有一点儿迟钝,只相信自己,对生命无所需求,顺其自然。但是,在举行临终涂圣油仪式两三天之后夜里发生的一件事,使他对这个奄奄一息的老头儿的好感全然消失了。看门狗一直被套着链子,拴在离铁栅门不远的狗窝旁边。狗的职责是一听到声音就叫,不管有没有小偷或流浪汉来,都要吠上一阵子。有时候在夜里,它也像它的老祖宗狼一样仰头狂嚎乱叫,不是为了求偶,就是预感到有什么野兽向它走近,也许是向什么犬神诉说自己的脖子上为什么老是套着锁链。一天夜里,它叫的声音比平时拉得更长,将正在小憩的男爵惊醒了。病人听到像是树林中的猫头鹰在叫,可能感到害怕。天快亮的时候,米歇尔听到一声枪响,狗的吠声变成了行将死亡的动物的惨叫。米歇尔下了楼,来到院子里。狗的脊椎骨被打断了,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脖子上还套着锁链,身边流了一摊血。灰色的晨曦映照着灰色的血。米歇尔解开狗脖子上的链子,让它觉得自己死去的时候是自由的。它很快断了气。

男爵站起来,走到一个角落,拿起一支卡宾枪,然后又躺下。说得更确切,他又坐在了安乐椅上。没有再开第二枪,就结果了狗的性命。他听到那只经常使他无法入睡的狗在地上垂死挣扎地叫着,心里感到很高兴,而更使他感到高兴的还是,他这个行将死亡的人竟然还有力气结束一个生灵的性命。当他再坐到安乐椅上的时候,他的心脏也没多跳动一拍。其实,男爵在杀害了他的狗之后,肯定也向自己开了一枪。

葬礼符合他的身份,一切按照他的遗嘱进行。他生前就叫人做了一口白木棺材,吩咐用农场里最旧的马车,由两头牛把棺材拉到墓地。马车擦拭得光亮,覆盖着新鲜的树枝和树叶。马车在田间的道路上慢慢地走着,路的一边是已经收割完的农田,另一边是割过草的草地。这个从未走出中世纪的人物,就这样以乡间的庄重而质朴的方式,去与他的老祖宗会合了。

格兰渡的建筑风格与仙阁迥然不同。墙是用石头砌的,砌得很细致,窗户和墙的挑头儿设计匀称,保持了十七世纪的既优美又朴实无华的特点。室内宽敞,各个部位比例得当,既不庸俗也不夸张。墙上的绘画出于无名之辈,已经陈旧,既未重新描画过,也没有纹章,虽然艺术价值不大,但却都是原作。其中还发现有几张官吏或军官的肖像画,画得栩栩如生。然而,格兰渡的骄傲还在于它的花园。自三代人以来,村民们都叫格兰渡花园为“萨西游乐园”,保尔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也像他一样,以“抠门儿”甚至吝啬而著称,但人们都说,那些打扫得干干净净既没有枯叶也没有断枝的小径,没准是用金子铺成的。城堡周围共有五条通道,在林中往四周辐射着,组成了一个星形图案。有两条通道一直延伸到森林的边缘。这是一片名副其实的森林,也属于这个家族。经常能在远处看见林边有鹿蹦蹦跳跳,也能看到野猪的黑影。第三条通道通到村子里,第四条通向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教堂。第五条通到海岸,一眼望不到头,也看不见大海,只能想象大海是什么样子。格兰渡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的。可能是祖辈在皇家海军服役的一个什么人起的名字。因为据说,要是天气晴朗,忠心的人可以凭肉眼看见对岸的敌国,也就是英国。那些出身高贵的外省人,没有丝毫愿望想乘坐王家马车去凡尔赛宫,就在这里修建了一座勒诺特式的花园。花园里既没有裸体的神话人物雕像,也没有喷水池。这里也像仙阁一样没有种花。米歇尔非常喜欢英国的姹紫嫣红的花园,因此,他把这里无花归咎于冉森教派的麻木不仁。但是,男人们的乐趣是邀请客人乘坐双篷四轮马车绕花园而行,或者,如果是骑士,在灌木林中长满青苔的小道上散步。保尔·德·萨西忠实地继承了这个传统。

玛丽很年轻的时候就是在这里步入了已婚女子生活的,这就像是,如果换一种情况,她也会怀着同样善意的满腔热情出家修道。他们的年龄相差太悬殊了。当米歇尔十二岁的时候,他父母决定再生一个女儿或儿子,以替代十四岁就夭折的大女儿。大女儿是在黑山的山坡上被马车轧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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