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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温侯_第1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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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往离石城援助吕翔。

  远在边境的匈奴显然不会想到自己的盟军这么快就被消灭掉了。当他们的前锋军来到离石城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弓箭与滚石。数日的攻击,缺少攻城武器的一万匈奴人在付出一千多人的损失后,望着高大的城墙,明智的选择了暂时停止攻击,等待与后军的汇合。

  在难得享受了一天的安稳,吕翔与他的八千守军即将迎接最为血腥的战斗。

  站在墙头上的吕翔在巡视一番之后,不由注目。诚然匈奴人善于野战,但对城池一般却是只能望洋心叹,不过在如此大的兵力差距下,也不能保证不发生意外。

  需要想个办法才行,必须要等候援军才能守住离石城,要不然西河郡的百姓就要遭殃了,吕翔不由想到。

  三国无弱手。即便是不起眼的吕翔,在面临这样五万大军压境,而本身不到万人的不利局势下,只用了一句话就成功的拖延了三日的时间。等到三日后,发现上当的匈奴人对离石城进行了疯狂的攻击,不过为时已晚。在这三日的时间内,吕翔有足够的时间重新对城池加强防御,而在匈奴人疯狂进攻下,离石城在付出一半人马的损失后,终于坚持到赵云援军的到来。

  其后,得到生力军的离石城再次击退了匈奴人的进攻,度过了一天。

第一三二章:援救离石兄弟合,一杆银枪挑百将(一)

  离石吕翔府,想来也是大势所趋,整个并州只怕不久就要全部划入吕布的帐下,因而吕翔等人推举赵云为主帅,其余将领在其下首领坐。

  虽然赵云多次推辞,但还是架不住两兄弟的一番热情,加上子龙也不是什么矫情之人,也就坐了上去。

  坐定之后,赵云率先问道:“吕将军好手段,不过八千人,就能阻挡五万匈奴人马,力保离石城到今日不失,云实为叹服。”

  吕翔谦笑道:“赵将军才是让某意想不到。不过三千人马就敢转战大半个并州,三日内攻破高干全军,令末将实在敬佩。”

  赵云虽年少却谦虚有礼,胆略过人,吕翔有智将之风,二人皆是心有好感,互相敬佩。

  在一旁的吕旷见了,不由的插口道:“你二人推过来推过去的,只怕到了明日也推不完了,如何知道守城之法。”

  众人被吕旷打断,却是皆笑。

  吕旷笑道:“说真的,兄长,你到底是用了什么法子足足力保五日不失离石?”

  赵云接上道:“是啊,云也很想知道。”

  吕翔这才回道:“其实说出来也很简单,我想离石在我手中,那我们攻击高干的事也就不会传到匈奴人的耳中。那么我就通知他们的首领说因为没有得到高干的命令所以暂时无法打开城门,以防城内百姓恐慌。同时我也运出一部分美酒给他们的将领说是劳军之用,以来麻痹他们,毕竟这些酒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点用也没有。呵呵,那些匈奴人侵略我们大汉,无非就是为了掠夺粮食与人口,这些酒虽然不是上品,但是比起他们那些羊骚味十足的奶酒可就如同琼汁了,故而他们的首领愿意给我三日的时间,之后虽然被识破,但还是守了两日,直到你们的到来。”

  在座的虽然都不是什么名将,即便是赵云也不过是初露峥嵘,但是心智皆是不低,虽然吕翔说的轻巧,但是在这般情况下还能想到如此好的办法争取时间,换位试想一下,赵云自问只怕还没有他做得好,不由暗赞。

  至于吕旷更是高兴,毕竟是自己的兄长,而且还能这般的出人意料,因而赞道:“果然是我大哥啊,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好办法,哈哈……”

  这明目张胆的恭维却是让吕翔不好意思的,只得笑骂吕旷。

  笑过之后,赵云等人方得正视现在的局势。城外面有匈奴人的五万大军,并州其他地方的军队暂时还是不能够迅速到达的,就算是西河郡等城的人马也多在离石,中阳二城布置了,也就是说赵云与吕氏兄弟必须凭借手下的一万两千人至少要阻挡五万匈奴人在外七日,才会有援军到达。

  整整七日啊,局势危急。

  而对赵云等人来说,现在时间就等同于生命。

  “吕旷将军,你速去鼓动城中百姓将城(内城)外的树林砍伐,再用绳索捆绑,或做木垒或做长戟用于守城之用。”

  “末将接令。”吕旷速去。

  “吕翔将军,我令你领五百人在城中建造高城,再选善射者三百于高城建好之后听候使用。”

  “末将定不辱使命。”吕翔接令而去。

  “夏侯兰,王易,你二人各领一千军分别往南北方向探索五十里,以防不测。”

  原来这离石虽然有山林在两侧,地势之险真是得天独厚,可是它也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在其南北方向各有不少小道可绕到城后,虽然这些小道每次只能并行一两人,但是对于赵云他们来说在小的失误都不能出现。虽然这只有那些久住离石的当地人知道,但是为防万一,赵云还是谨慎的派出两军前往巡逻,顺便堵塞。

  夏侯兰,王易皆是赵云手下心腹,自然可以委此大任。

  平稳的,忙碌的度过一个晚上后,次日,赵云为了防止敌军的大规模的攻击,决定先行出关挑战,以振士气。

  带出一千骑兵压阵,赵云持枪出战。

  虽然文化不同,但是看这个架势,匈奴此次主将忽赤不禁冷笑道:“汉朝积弱已久,他们只会用女人来维护他们的生存。孩儿们,城里有美酒有女人,只要攻破就都是你们的了。”

  五万匈奴将士顿时用刀身拍打着自己的胸膛,如狼般高喊起来,声势浩大。

  忽赤指着阵前的赵云,继续道:“现在有一个汉朝人想向我们的勇士挑战,我就给他这个机会。谁愿意去砍下那汉朝人的脑袋挂在我们的金旗上。”

  有一将越出道:“铁刃勇士哈纱愿为大将出力。”

  在匈奴中,依照武将的地位不同,从高到低分别称为金刃勇士,银刃勇士,铁刃勇士,在得到部落的认可后,配以金刀等物,作为身份的象征,不但有更好的牛羊,还能得到更多的女人。匈奴人一直保持着这个传统,为的就是一直激发着族人的血性,用那粮食与女人刺激着他们。

  忽赤听着族人们的叫喊声,脑海中却是闪过以往的生活。即使是那些匈奴贵族或者是一些家中还算有些钱财的匈奴人,也大多居住在低矮的营帐中,根本无法抵挡冬季的寒冷。他们放牧牛羊,生儿育女,但却只能以羊奶以及坚硬的青稞维持着生计。厚重的牛羊毛衣在冬天或许还能给他们带到点一些温暖,但在夏天不但骚闷不已,更加容易生病。他们跟牛羊生活在一起,终年身上带着浓重的腥膻气味,就因为这个而被汉人视为蛮人。

  而南方的汉族人呢?他们居住在砖木的房子里,根本无需担心四季的变换,他们有足够的丝,绵,麻,毛,只要再有点钱,还能穿上传说中的绸锦,温暖或者清爽。他们还有稻,谷,稷,粟等粮食,金,银,石,木等各种工艺也十分发达,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十分的富足。

  汉人的女人都是那么的美丽,而匈奴的女人的面上却是被风吹裂了皮肤;汉人的孩子都是那么白嫩,而匈奴的孩子却只能在杂草中喜耍。

  每一个匈奴人都比汉人勇敢,辛劳,但他们所能获得的却不及汉人的十分之一。

  忽赤不会忘记,当他的父亲领着他第一次冲破汉人的关防,冲突南方的土地进行劫掠的时候,族人们脸上的兴奋之情。他们掠夺到的粮食,衣物,女人,器具,每一样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新鲜,那么有用,这让他们足足欢喜了一个月。

  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越往南去,便越为富足,那里有匈奴人渴望的一切。

  只要有足够的人马,就可以一直往南走,抢夺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东西,让整个匈奴部落都可以富足起来。

  这是他父亲的信念,如今也是忽赤的,也是每一个匈奴人的。

  忽赤坚信要想得到这一切,实现这一切,就必须依靠战争,只有战争才能给他们带来这一切。

  可如今有个羸弱的汉朝人居然想要阻挡自己去实现梦想,太不自量力了。

  铁刃勇士如一般的校尉。哈纱能够得到铁刃勇士的称号也自然有他的本事,只可惜他明显的选错了对象,不过一个照面,就被赵云跳落马下。

  只来得及一声惨叫,打断了匈奴人的嚎叫,也打断了忽赤的出神。

  不过紧接着匈奴人一片喧哗,眼中更是喷出嗜血的光芒。尽管铁刃勇士在匈奴人当中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但是被一个自己认知只会用女人来换取平安的汉朝人如此简单的就给杀了,这实在是有点大出意料之外。

  于是又有一个铁刃勇士出战,但如同上一个结局,还是一个照面就被赵云挑落。

  银刃勇士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立即请战。

  忽赤允。

  战不过五回,阿达可,阿达速二兄弟皆被赵云所杀。

  匈奴人愤怒了。

  忽赤也感到愤怒,就好像被人抽了耳光一样,看着那汉将,愤怒地喊道:“皿尔台,杀了那将。”

  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巨人越众而出,不但身形巨大,手中的那柄狼牙棒似乎比他还要长上几分,而匈奴人全都疯狂的喊叫起来。

  这个皿尔台天生神力,手持一柄百斤的狼牙棒,有万夫莫敌之勇,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是银刃勇士中的第一好手。

  皿尔台来到阵中,猛的吐了口痰,用蹩脚的汉语叫道:“你倒是不错,不过遇到爷爷可就是你的死期了。”

  赵云也不答话,反而落枪抵地,极现藐视之色。

  皿尔台何曾受过如此的轻视,更何况还是一个汉朝人。拍马上前,皿尔台手中的狼牙棒挥向赵云,似有呼啸之声。

  赵云看他力大知道不能硬挡,便依靠灵活的骑术闪过一旁。

  只听得“哄”的一声,那皿尔台没有打中赵云,却是击中了地面,顿时砸出个大坑来,尘土飞扬。

  不过对于赵云来说,却是毫无压力,如此笨重的对手又怎么可能是自己的敌手。

  可叹皿尔台一身蛮力却打不到一下,不过十余下,皿尔台已经气力不继,动作也迟缓下来。

  赵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寻了个破绽,枪头如毒蛇吐芯般正中皿尔台咽喉,当场诛杀,只能看见那冲天的血柱。

  忽赤细眼一睁,心中第一次因为汉朝人而生出几分异样:不想汉朝竟有此猛将,难道是那彪骑战神转生不成?

第一三三章:援救离石兄弟合,一杆银枪挑百将(二)

  害怕,有的时候最好的表现就是愤怒。

  眼见那汉将接连诛杀本方数员大将,还包括皿尔台在内的银刃好手,忽赤不由重新审视起敌手,也知道军中只有一人方可敌之。

  “奴克。”忽赤不得不派出他的杀手锏,最为强大的金刃勇士。

  精瘦的奴克似乎并没有什么抢眼的地方,不够高大,也不够强壮,但是在匈奴人心中,奴克就是他们的英雄,今年只有三十岁的奴克就已经成为最年轻也是最第二位强大的金刃勇士。满场的匈奴人都呼喊着奴克的名字,狂热的气氛不断的攀升着。

  赵云已经能够从对方的气势上知道这个缓慢出场的匈奴人的实力,这个奴克绝不简单。

  “奴克,金刃勇士。”那奴克缓缓通报自己的名字,为的只是让每一个敌手记住自己的名字。

  没有想到粗蛮的匈奴人还有这般的礼节,赵云也拱手道:“常山赵子龙。”

  “战!”

  “战!”

  二人同时大叫一声,交战在一起。你来我往,兵器强烈的力道卷起道道气流,风沙走石之下,二人足足斗了三十余会合不分上下,这也是赵云自出战以后碰到得最为棘手的敌人。眼见匈奴人的士气有回复的现象,赵云决定速战速决。手底一托,一转增加银枪转速,瞬间爆发出惊人的攻速,如同暴风雨一样的击向奴克。

  一枪,两枪,十枪,二十枪……

  奴克只觉得眼前的枪头越来越多,渐渐的眼睛再也跟不上赵云的出招速度。只觉胸口一痛,奴克不可思议的看着赵云把他的长枪从自己的胸口处拉出来,伴随着一股热血猛的喷射体外。

  看着倒地的敌将,赵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右手的酸痛就是使用绝技的代价。

  本赵云连挑六将之后,匈奴人的士气降到了极点,忽赤也不想在这种时候再去攻打,只得暂且退兵再做打算。

  还有六天……眼见匈奴人的气势为己所夺,如潮水般退却,赵云心中一懈,不由想到。

  交战第二日,无事。恐怕是匈奴人还没有从前一日赵云一枪单挑六将的事实中缓解出来,忽赤也明智的选择暂时不进攻而是提升士气为重,也是为了日后做准备。于是双方各自备战,平静的度过一日。

  交战第三日,匈奴人开始发动一次猛烈的攻击,齐射,骑射,点射,谁说骑军不能攻城的?在匈奴人精准的射术之下,汉军付出了极大的损失,足足有数百人因为箭羽而当场丧命。要知道城高二十米,要从下射上,还要保持安全距离,居然还能射杀数百将士,有此可见匈奴人在以往跟汉军的交战中也学会了如何对付这种高墙,并不是只有汉人才是聪明的。

  所幸匈奴人缺少强力的攻城武器,多是一些简易的长梯为主。只是他们的骑兵善射,对墙头上的部队造成很大的伤害。不过,最后赵云他们还是以一千余人的损失代价保住了城池,也让匈奴人折了两千多人。

  交战第四日,匈奴继续进行猛烈的攻击。幸好在这段时间内,赵云依照以往皇甫嵩的教导,在城中建造土垒,此时已经及时完工。利用这制高点,三百名弓弩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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