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说,“我敢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厨房里无声无息,她用脚后跟往地板上点了四下:一,二,三——砰!那只没坏的眼睛乌溜溜的,充满了讽刺,脚跟随着节奏一顿一顿,然后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起来: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只为了那个婚——礼!
“住嘴!”弗兰基喊道。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贝蕾妮丝继续唱起个没完,声音闹哄哄的,让人听了像发烧时脑子里一阵一阵的抽痛。弗兰基头晕脑涨,从桌上一把拿起刀子。
“你最好住嘴!”
贝蕾妮丝猛地停下来。厨房里顿时像萎缩了一般,鸦雀无声。
“把刀给我放下。”
“试试看。”
她手掌心抵住刀柄的末端,另一只手缓缓地将刀身掰弯。那把刀又尖又长,柔韧易弯。
“快放下,浑蛋!”
弗兰基站起来,开始认认真真地瞄准。她眯缝着眼睛,有刀在手,她不再发抖。
“扔啊!”贝蕾妮丝喊道,“尽管扔!”
整栋房子都安静下来。空旷的屋子仿佛在屏息静待。接着,“嗖”的一声,刀子飞了出去,扎进了楼梯门的正中间,刀身还颤抖个不停。她直直地盯着那把刀,直到它不再抖动。
“我的飞刀技术在镇上可是数一数二的。”她说。
贝蕾妮丝站在她身后,没有吭声。
“如果他们搞一场比赛,我准赢。”
弗兰基从门上把刀子拔下来,放回到餐桌上,然后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两手来回搓着。
贝蕾妮丝这才说道:“弗朗西斯·亚当斯,你迟早会摊上事。”
“我的误差从来不会超过几英寸。”
“在房间里玩飞刀,你爸什么态度你是知道的。”
“我警告过你,可别惹我。”
“你真不适合住在家里。”贝蕾妮丝说。
“我也不会在家住太久了。我准备离家出走。”
“滚蛋可太好啦,终于少了个大麻烦。”贝蕾妮丝高兴道。
“你等着瞧,我要离开小镇。”
“你打算去哪里呢?”
弗兰基扫视了一眼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道:“不知道。”
“我知道,”贝蕾妮丝道,“你要去疯人院。那里才是你的目的地。”
“不。”弗兰基说。她静静地站在那,环顾着画得乱七八糟的墙面,然后闭上眼睛。“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对天发誓,去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此前,她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要甩出飞刀,但刀子已扎进楼梯门里,震颤不已。她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但话已脱口而出。誓言犹如脱手的飞刀,仿佛扎进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话音刚落,她又补充道:
“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贝蕾妮丝将弗兰基额前湿漉漉的刘海往后拨了拨,最后问:“宝贝,你是认真的?”
“那还用说!”弗兰基道,“你以为我会站这儿发发誓夸夸海口吗?有时呢,贝蕾妮丝,我觉得你接受事实简直比任何人都慢半拍。”
“不过,”贝蕾妮丝说,“你自己说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呀。你要走,又不知道去哪儿。我当然听不明白了。”
弗兰基站着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屋子里的四面墙。她在想,这世界飞速旋转,动荡散漫,这转速,这散漫浩瀚的程度,可以说前所未有。战争的画面在脑海里翻搅滚腾。她看见阳光明媚的海岛开满鲜花,北方的海滩白浪滚滚。饱尝战火的眼睛,拖曳着疲惫脚步的士兵。坦克,飞机,机翼折损,熊熊燃烧,在沙漠上空急剧下坠。世界战火轰鸣,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那些地名在她脑子里飞快闪过: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心里在想着巨大而旋转的世界,双腿开始颤抖,手掌心渗出汗来。然而,她仍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最后,她不再打量四壁,对贝蕾妮丝道:
“我觉得好像整张皮都被人给剥下来了似的,真的。真想吃点冰爽可口的巧克力冰淇淋。”
贝蕾妮丝将手搭在弗兰基的肩头,摇摇头,眯缝着那只黑眼睛凝视着弗兰基的脸。
“但我跟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她说,“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门外有响动。她们转身一看,霍尼和T.T.威廉姆斯已站在门口了。尽管霍尼是她表弟,但两个人长得完全不像。他看上去就像来自某个国外的地方,譬如古巴或者墨西哥。他肤色较浅,微呈淡紫色,温和油亮的眼睛十分细长,身子骨很软。站在他身后的是T.T.威廉姆斯,此人块头很大,皮肤黝黑,头发灰白,年龄甚至比贝蕾妮丝还大。他身穿教会装,扣眼还别着一枚红色徽章。T.T.威廉姆斯是贝蕾妮丝的情人,是个有钱的黑人,开了一家黑人餐馆。霍尼这个人体弱多病,散漫放纵,他入伍遭拒,就在采砾场铲沙子,后来伤到了身子,就再也干不了重活了。三个黑皮肤的人一起站到了门口。
“你俩怎么不声不响地来了?”贝蕾妮丝问,“我压根都没听见。”
“你和弗兰基正聊得热闹呢。”T.T.解释。
“准备走,”贝蕾妮丝说,“我已经好了。不过出发前你俩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基,犹豫不决地拖着步子。他这人很在意礼节,想皆大欢喜,总希望能把事情做好。
“弗兰基可不喜欢打小报告,”贝蕾妮丝说,“对吧?”
对于这个问题,弗兰基都懒得搭腔。霍尼这天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人造丝休闲装,于是她对他说:“你这身衣服挺讨喜的。从哪儿弄的呢?”
霍尼会学着白人教师的样子谈吐。他浅紫色的嘴唇像蝴蝶翅膀一样轻快地开合。不过,他只是用黑人的方式来应答,嗓子眼里挤出沉闷的“嗯啊”声,那意思你怎么理解都可以。
餐桌上已摆好玻璃杯,高脚瓶子里装着杜松子酒,但他们没有喝。贝蕾妮丝在聊跟巴黎有关的事情,弗兰基却感觉他们在巴望她走。她站在门里,望着他们,不想离开。
“酒里要不要掺点水,T.T.?”贝蕾妮丝问。
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弗兰基一个人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道。
“再见,宝贝。”贝蕾妮丝道,“把咱说的那些傻话都忘了吧。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没回家,你就到韦斯特家去,和约翰·亨利玩。”
“我啥时候怕过黑了?”弗兰基不满,“再见。”
“再见。”他们齐声道。
她关上门,不过身后传来他们嘀咕嘀咕的声音。她脸贴着厨房门,里面低沉的对话声在轻轻起伏着。啊咦——啊咦。接着,絮絮叨叨的耳语中,依稀可以听见霍尼在说:“我们进来时你跟弗兰基到底怎么回事?”她将耳朵凑到门上,等着贝蕾妮丝的回答。最后,她的声音响起:“瞎胡闹而已。弗兰基不过是在发神经。”她继续聆听着,直到他们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里,光线渐渐暗下来。晚上家里只有她和父亲,贝蕾妮丝吃过晚饭直接回自己的家。前边的卧室曾经租出去过。那时弗兰基九岁,祖母刚过世,房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基就记得大家最后评论说,他们是粗人。然而他们租住的那一阵,弗兰基对夫妇俩以及那个房间都特别感兴趣。他们不在家时,她特别喜欢溜进去轻手轻脚地翻来翻去,里头放着马洛夫人喷香水的喷雾瓶、灰粉色的粉扑以及马洛先生的木质鞋楦。夏天的一个下午,他们神秘兮兮地离开了,弗兰基感到迷惑不解。那天是星期天,马洛夫妇的房间门敞开着没关,她可以窥见房间一角,梳妆台半露出来,还有床腿,马洛夫人的紧身胸衣搭在上面。屋子里很安静,只有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传来。她跨过门槛,只看了一眼,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她冲到厨房,大喊起来:马洛先生在抽风!贝蕾妮丝匆忙穿过前厅,冲进了房间,她看了一眼就噘起了嘴,砰地把门关上了。显然,贝蕾妮丝把这事告诉了她父亲,因为当天傍晚他就宣布,马洛夫妇得赶紧搬走。弗兰基试着去问贝蕾妮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只是说,那两口子是大老粗,还加了句,说某人在家时他们至少应当懂得关门。尽管弗兰基知道,自己就是她所说的某人,但还是无法理解。抽风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问。贝蕾妮丝只是答:宝贝,就是普通的抽风了。弗兰基从话音里听出来,这里边肯定还有什么事瞒着她。后来,她就记得马洛夫妇是粗人,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是俗物了。就这样,她很长一阵子不再去想他们或者抽风之类的,只记得这名字以及他们租过前边卧室这事儿。她会将灰粉色粉扑和香水喷雾瓶与粗人联系到一起。前边卧室也没再租出去。
弗兰基走到前厅的帽架旁,拿了一顶父亲的帽子戴头上。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黑乎乎的丑脸。关于婚礼的那场对话有些怪怪的,她下午提的全都是傻帽儿的问题,贝蕾妮丝的回答也都是拿她寻开心。她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傻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房间里暗影重重,她不禁想起那些鬼怪。
弗兰基走出房间,来到屋前的马路上,抬头仰望着天空。她双手握拳放在背后,张着嘴呆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徐徐变暗。四邻八方传来各种入夜的声音,洒过水的青草散发出淡淡的清新气息。夜幕刚刚降临时,厨房里闷热难当,她常常会出去待一小会,要么练习甩飞刀,要么坐在前院的冷饮摊旁,或者绕到后院去,那里的葡萄架底下阴凉舒适。她还写写剧本,不过个头太高,所有的表演服都已不合身,而且也没法钻到棚架底下进行表演。这年夏天,她写的剧本全都和寒冷有关,是一些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家的故事。到了晚上,她就回到房间里去。
但这天傍晚,弗兰基没心情练飞刀写剧本,不想去冷饮摊待着,也不想站那往天上看。因为,她心里还惦记着那些老问题,而且和春天那会儿一样,心里慌慌的。
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想得那么遥远,应该寻思些丑点、平凡点的东西,于是将视线从夜空移向家里的房子。在镇里,没有哪幢房子比弗兰基家的还要丑了。不过她知道,自己也住不了多久了。房子黑乎乎的,冷清空旷。弗兰基转身走到街区那头,绕过街角,沿着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站在前阳台的栏杆上,灯光从身后的窗户里照出来,让他看起来就像黄纸上贴着的一个小黑人儿。
“嗨,”她说,“不知道我那老爸什么时候才能从镇上回来。”
约翰·亨利没答话。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回那个丑不拉几的黑房子里去。”
她站在人行道旁,望着约翰·亨利,那句好笑的政论又回到脑海里。她用大拇指勾住牛仔裤的口袋,问:“如果你去为一场选举投票,你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清脆洪亮的嗓音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答。
“举个例子,你会投票支持C.P.麦克唐纳当我们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吭声。
“你会吗?”
她没办法让他开口。有时约翰·亨利很沉默,你说什么他也不会理你。她只好自顾自地往下说,没人搭腔,俏皮话也变得没滋没味:“哎呀,他就是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票。”
薄暮笼罩下,小镇分外静谧。此时,哥哥和新娘早就已经到达冬山。他们身在遥远的城市,和小镇相隔上百英里。他们是他们,在冬山,两个人在一起。而她是她,在这个古旧的小镇,孤身一人。虽远隔一百英里,但想到他们是他们,相伴在一起,而她是她,孤零零的,与他们分离开来,她愈发觉得伤心难过,觉得他们遥不可及。她沉浸在这种孤寂的苦闷中,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她明白过来,几乎要大声喊道: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昨天以及此前的十二年里,她只是弗兰基。她只是一个“我”,不管去哪儿,做什么,她都是一个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说“我们”,全都可以,只有她除外。贝蕾妮丝说“我们”的时候,她指的是霍尼和管家婆,她的家或者教堂。父亲说“我们”就是说他那家小店。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个“我们”可以去依附,去谈论。部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罪犯都被铁链拴在一起。然而,老弗兰基没有“我们”可说,除了夏天里那个令人生厌的“我们”,由约翰·亨利、贝蕾妮丝和她拼凑而成,这样的“我们”她厌恶至极,宁可不要。现在,这一切突然结束,事情发生了改变。哥哥和新娘来了,初次相见,她内心的想法浮上心头: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正因为这样,她才会有如此异样的感觉,他们弃她而去,远赴冬山,将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老弗兰基独剩躯壳孤孤单单地留在那里。
“你整个人为什么身子弓成这样了?”约翰·亨利问。
“我想我有些不舒服,”弗兰基说,“准是吃错东西了。”
约翰·亨利仍站在栏杆上,手扶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去我家吃晚饭,一起过夜如何。”
“不行。”他答。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过,伸出双臂来保持平衡,在窗口黄色灯光的映衬下,那样子看起来像一只黑色的小鸟。他没有回答,直到稳稳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因为嘛。”
“因为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于是她补充道:“我想,或许咱俩可以把我那个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到后院去睡,好好玩一阵儿。”
约翰·亨利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们可是亲老表,我老是陪你玩,而且给了你那么多礼物。”
栏杆上,身姿轻巧的约翰·亨利无声无息地往回走,胳膊抱着柱子,这才从那头往她这看。
“真是的,”她嚷道,“为什么不能来?”
他终于开口道:“因为,弗兰基,我不想去。”
“你这白痴!”她尖叫道,“我来找你玩还不是因为看你又丑又孤独。”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