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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古代玩机械_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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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赶着回去,就不与她爹叙旧了,下次找机会再专程来拜访旧友。

第135章初到郡治

丹枫回去郡治穗城后,马上着手大力促成建“合作社”的事。

丹枫亲自出马,用了几天的时间,把穗城的城里城郊都走了个遍,选了几块符合雷晓飞要求的地,然后让丹霞叫雷晓飞自己过来筛选。

丹霞接到丹枫的通知后,就让高峰快马到番山墟去请雷晓飞。

高峰二话没说,套了两匹快马,就直奔“合作社”。

高峰找到雷晓飞时,已是中午时分,雷晓飞听高峰说明来意后,就留他吃过午饭,再一齐上路。

两人草草吃了午饭,雷晓飞去收拾了几套换洗衣物,走出客栈大厅时,高峰已牵着一匹赤红、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在等候。高峰见雷晓飞出来后,就自己跨上了红马,把白马的僵绳交给雷晓飞。

雷晓飞以前也骑过马,不过是在游乐园里骑那些被驯服的马,而且还是有饲养员跟在一边的。今天看这高峻的白马,脚不停地打着镢子,嘴不断的喘着热气,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主儿,雷晓飞哪敢接过这僵绳。

高峰知道雷晓飞不会骑马后,就边示范边教道:“雷小哥,骑马其实非常简单,你上马之后,双腿这样夹紧马背,这样执著僵绳打稳方向,就可以了。”

雷晓飞心中暗道:你高二哥可是在马背上过日子的,当然说是容易了。不过,现在看来是势在必行了,又没有马车,如果不骑马,难道要跑步上穗城吗?雷晓飞只好硬着头皮忐忑不安地跨了上马。

白马配上雷晓飞的文质彬彬,倒还真有些人马一体玉树临风的感觉。可惜的是雷晓飞第一次骑马的僵硬动作,影响了他的潇洒形象。

高峰带来的马是经常一对厮守的,所以两马也有默契。高峰先操纵着自己骑的马缓步溜达起来,雷晓飞骑的白马也跟着溜达。

雷晓飞来到异世后,感觉自己的身手和力气都比前世的全盛时期强时多了。特别是近期每天的锻炼,更让他感觉自己的力气好像到了自己的颠峰期,身手也随之矫健、灵活。所以虽是第一次独自操作马匹,却也很快上手。熟悉了几下,他胆子便大了许多,竟遛马小跑了几步。高峰在旁赞道:“雷小哥真不简单,比我们这些学武的人还厉害,才上马不一会,就学会了骑马。”

雷晓飞那还有空理会高峰,他全神贯注地体会和寻找着骑马的窍门。

在走向墟里的路途中,前半段路雷晓飞还骑得很别扭,有几次差点摔了下来,他凭着自己灵活的身手,每次都化险为夷,一旁的高峰看了不住点头称赞。

此刻正值中午,不是赶集和散墟的时间,所以路上的行人稀少,给雷晓飞腾出了最佳的练习场地。

溜达了一会后,雷晓飞的技术便越发地纯熟了起来,他便一扯马僵绳,在马屁股上拍了一下,赶那白马滴嗒滴嗒地小跑着向前,边跑边对高峰说:“我先逛一逛。”

去墟里的下半程路,雷晓飞都是这样一路纵马小跑,没出什么意外。他的骑技也越来越熟练了。高峰由衷地对雷晓飞竖起大拇指,赞道:“雷小哥你就是天才,才这么一下子就学会了骑马,你是我见过最快上手的人,让我们练武的人都汗颜呀。”

雷晓飞也心中暗乐:从今日开始,自己也算是又掌程了一门技巧。这个时代,交通工具奇缺,学会骑马十分的必要,没准以后还会派上大用场呢。

到了墟里,雷晓飞向林采微作别,并还让林采微转告她父亲和胡医师,自己这次去穗城,可能要几天后才能回来。林采微依依不舍地别过雷晓飞,站在小吃店的门口,直望到雷晓飞的身影不见,才失落地走回小吃店去。

从墟里到穗城的路上,雷晓飞基本已是纵马自如,虽然还比不上高峰这样的老手,但他估计自己的时速也达到了五六十里,到穗城那一百多里的路程,不用两个小时就到达。

到达穗城后,雷晓飞叫上丹霞,马不停蹄地考察起丹枫挑选的地来,走完了这几处地方,几乎等于绕郡治穗城一周,雷晓飞对郡治穗城也有了初步的了解。

穗城的地理位置和雷晓飞印象中的前世的广州差不多,也是倚江而建,那条在雷晓飞前世叫珠江的江,那时叫清江。当雷晓飞从丹霞的口中知道这条江的名字后,脑中不由呈现出了辛弃疾的名句:“望江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想到辛弃疾的名句,一时让雷晓飞感慨万千。是啊,历史永远都在前进,只有顺应历史进步的潮流,奋力拼搏,才能站着时代的潮头。自己既然得了老天爷的垂青,让自己重生并返回青春岁月,自己就要不辜负这次机会,让自己的重生更加精彩,也让自己的前世学识和先进经历更有用武之地,在丰富自己的同时,也服务和自己一样黄皮肤黑眼睛的古代大众。

穗城比前世的广州小多了,充实量也不过是像雷晓飞前世的一个县城那么大,估计整个穗城大约有八九平方公里左右,这八九平方公里中,住户稠密的地方只有一半,其它的都是荒地。丹枫选中的几块地都在荒地上,其中有两块就在住户稠密的地方旁边。雷晓飞看上了东边的那一块地。

东边的那一块地有两个连在一起的大湖和小湖,大湖的湖面约有四十亩左右,小湖的湖面约是十亩。湖的一面环山,一面近江,还有一面是一马平川的荒地。

雷晓飞看上这块地的理由是除了这里适合开农场外,更重要的是这块地处在郡治最中心的边缘,郡治的各级衙门都建在这地的附近,也许是衙门所在地之故,这里建有一个小型码头,还有一个大型的贸易集市,而且,这里还是各地货运在穗城的集中地,每天人马成行,客流成市,当然是开饭馆、客栈的首选佳处。所以,雷晓飞经过考察、了解后,就锁定了这块地。剩下的工夫,就看丹枫啦。

雷晓飞把自己的意思跟丹霞说后,丹霞说先要告诉父亲,让父亲定夺,让雷晓飞等她的消息。

丹霞走后,雷晓飞就让高峰带路,在附近逛起街来。

郡治衙门建在离湖有半公里远的位置,青砖绿瓦建造,飞檐走壁,大门高槛,形状高大威严肃穆。郡治衙门的旁边,林立着各级衙门,如纺织造、盐务司等等。

郡治衙门的门前是一条可以让三辆马车并驾的大道,各级衙门集中大道的东面,大道的西面是一片民居,和大道相交的是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整条商业街上几乎全是铺子,经营的顶目五花八门,商品也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商业街是东西走向,东端是一个大市集,西端是各地货运在穗城的集中地。高峰告诉雷晓飞,这里是郡府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

雷晓飞先沿着商业街的右侧,向东端的大市集逛去,他一边走一边看一边问,遇到新奇的事物就一定缠住人了解个清楚才罢休;看见没见过的事物,他更是驻足看个完整才挪步;一路上,他还不厌其烦地对各种货品问问价、套销售状况。才半段街走下来,高峰已感到疲惫不堪,他心中纳闷:为什么逛街比打拳还要累?他真想坐下休息一番,让雷晓飞一个人去逛,可想起丹枫和丹霞俩父女如同一辙的吩咐,一定要保护好雷晓飞的周全,他只好勉为其难地举步跟随。

雷晓飞哪里体会到高峰的难处,乐不思疲地又逛起集市来,现在已是下午近四点钟左右,一般这个时候,集市早已散市,但这郡治的集市还没有完全散市,虽不算热闹,却也有人三三两两地在交易。高峰告诉雷晓飞,这个集市没有赶集日,因为他每天都是赶集日,平日早上,在这里摆卖的摊档就有几百档。雷晓飞见现在摆卖的摊档并不多,就没有详细逛,决定等明天早上热闹时再来调研调研。

从集市出来,雷晓飞转了个头,又沿着商业街的右侧向西端逛去,高峰心中暗暗叫苦,但却只好无可奈何地跟随。

雷晓飞又像刚才一般,边走边看边问。好容易才逛完这一边街,高峰还没有来得及松口气,雷晓飞又逛起货运集中地来,边逛边向高峰问这问那。

一圈下来,高峰高二哥已累得两腿打颤,但雷晓飞却犹如闲庭信步,一点也不觉得累。高二哥就奇怪了,论体力,雷小哥没有理由比他这个武夫强,但为什么雷小哥逛街却比他强呢?

逛完货运集中地后,雷晓飞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又再沿着商业街的右侧,逛刚才剩下的半条街,高峰只好苦着脸,一瘸一拐地跟兴致盎然的雷小哥。这次雷晓飞不但逛,还货比三家地挑选着买东西,耗的时间就更长了,让跟随的高峰更是心里叫苦不迭。

终于,整条商业街无一遗漏地逛完,雷晓飞买到了他想买的东西,也得到了不少他想知的商业信息,对这里的商圈有了一定的了解。

第136章初到卿家

逛完街且收获颇丰的雷晓飞,回头准备招呼身后的高峰回去找丹霞时,却见高峰满头大汗淋漓,瘸着脚蹒跚地走着,就奇怪地问道:“高二哥,你什么了?”

高峰苦着脸说:“想不到逛街这样累,比和人大战一百回合还累。是啦,为什么你雷小哥却不累呀?”

雷晓飞恍然大悟,原来高二哥是犯了男人的通病——怕逛街。逛街是女人的专利,无论多强壮、体力多好的男人,论起逛街来,都比不上芊芊的弱质女流,这是男人的通病。想不到在远古的今天,男人已有此通病,连武功强横的高二哥也不例外。

雷晓飞这所以没有得此通病,是得益于他前世的“五好丈夫”行径。他的妻子也和别的女人一样喜欢逛街,还特别喜欢逛大城市的街,每次逛街雷晓飞都是老婆的忠实拥趸。拍拖的十年中,他们每年都要去几次广州,每次都是先从北京路沿中山路到人民路到上、下九路逛一遍,然后再挑选逛一些“女人街”、“女仕巷”或“广北”、“新大新”等商业旺街,一逛就是一整天,连饭也不用吃,逛到饿了,就在街边随便吃些东西填下肚子就行。雷晓飞的逛街功夫就这样给老婆练了出来。

此时,触景生情让雷晓飞突然想起,现在想亡妻爱女和前世的事越来越少了,可能是这里完全不同的环境而极少触景生情的缘故;也可能是来到这个时空后,自己太忙、太充实的缘故;更可能是应了那句“时间会消磨一切”的老话。但无论怎样,妻女的形象却永远深深地刻在雷晓飞的心头。

雷晓飞和高峰回到衙门大街时,丹霞已在着急地等待着,她见到雷晓飞肩扛着手提着大包小包时,先是一愣,想了一下后,她也就没太在意,只是以为雷晓飞初来都市,见到什么都感到好奇,才疯狂抢购。丹霞对雷晓飞说道:“我父亲要见你,他叫你上我家里去吃晚饭,顺便跟你谈谈买地和‘合作社’运作的事,还让高二哥也一起去。”

雷晓飞早就有要见未来岳丈的准备,不过他没有想到那么快而已。在他的印象中,一般做了官的国人都有个通病,就是对事情都要研究一番,再思前想后一番,才下结论,所以,他做了两天或是三天后才被召见的准备,谁知才来穗城几个小时就被未来岳丈召见了。由此可见,未来岳丈应该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没有受官场那拖沓作风的污染。

雷晓飞既然早有见准岳丈的准备,当然就不会空手而来,他让丹霞先等一等,自己到骑来的马身上取下一个大包袱,才示意丹霞一齐走。

这时,我们的雷小哥变身成了一个搬运工,手里提、腋下夹、肩上扛,能用的部位无不尽其用。丹霞和高峰都奇怪地望着他,想道:难道雷小哥怕买的东西丢了,才拉到丹霞家中?丹霞就对雷晓飞出声道:“飞哥,你刚才买的东西放到马背上就行,不怕有人偷,这里的治安很好。”

雷晓飞答道:“我不是怕人偷了我的东西,这些东西本是为了到你家才准备的。”

“飞哥,你拿这么多东西到我家干嘛?”丹霞好奇地问道。

雷晓飞郁闷地想道:我拿这么多东西到你家,当然是用来送礼啦,那还用问?古时候的人真单纯,连送礼也不知。我还不是为了讨好我的未来家人,为了我们的将来。

丹霞想了一下后,马上明白雷晓飞要做什么事,急忙对他说道:“哦,飞哥,我忘记了告诉你,我爸可是从不收礼的,人家送来的东西他都给退回去,还要训斥送礼人一顿。飞哥,你快把礼物收回,别带到我家里去,否则,你被我爸训了就不好,惹了我爸生气也不好。”

雷晓飞却胸有成竹地说道:“妹子,你放心吧,哥有分数,你只管带路就行。”

“这……”丹霞还是不放心地问道:“难道你真的有把握不让我父亲生气?”

“妹子,你就放心吧,难道你连哥都信不过?”

丹霞见雷晓飞还是那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只好迟疑地走前带路。

丹霞家就在衙门后街上,几人才拐个弯就看到了丹霞住的地方。衙门后街的环境幽静,道路没有前街那么宽,却也够两辆马车并驱,道路的两旁种满了高大的凤凰树,正值是凤凰花开的时候,一丛丛火红的凤凰花从细嫩的绿叶中探出头来,把这一方的天空也染上了一抹嫣红,煞是好看。

丹霞家住在衙门后街的尽头,那里有十多间式样相同的房子被围的一堵围墙内,形成一个像雷晓飞前世的小区一样的地方。

围墙内的屋子一看就知道是朝廷统一配给的,而且是给一些级别不低的官员住的,因为小区的大门口有一队兵丁在把守。

丹霞带着雷晓飞和高峰径直往小区里走,守门的兵丁可能是认识丹霞的缘故,所以也并没有阻拦。

雷晓飞一边走一边打量,这里的屋子式样完全一致,分别只是大小和豪华程度不同而已。

丹霞带着雷晓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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