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没有大福,本宫和轩辕将军还真要往套子里钻去了!”
景永福暗道一声惭愧,没有她,他们也不见得死。以轩辕不二在燮国的威信,最后结局如何还两说,只是她多此一举,想叫他们更顺利点儿罢了。
“这是一盘活棋,对我们而言是,对他们而言,亦是。”景永福郑重地道,“但是,这棋走下去,不会有赢家。有,也不是燮人。所以,我们该把它推了。”
李易和轩辕不二的炯炯目光忽然让景永福记起,她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她的脸微微发红。
李易没有让景永福失望,他道:“好,本宫推了。让一切从头来过。”后来景永福才逐渐发现,这人不仅心思细腻而且胸有城府。
当下,一夜长谈,景永福最后疲累地睡着了。她已经说了她的判断,接下去如何打打杀杀,还有燮国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与她无关。李易轻手轻脚地抱走了她,将她送回了柔软温暖的被窝。
燮国王都,太子府邸容易府。
李易的亲随为景永福打开车门,从马车上下来后看到这个名字,她不禁咧开了嘴。容易府?容下个李易,还真是容易啊!
容易府附近的人不少,几乎所有人都在关注她,她一一扫过众人。眼前的容易府门卫一点儿面子不给,目不斜视地看着她的绣花鞋。迎接的管事脸上笑眯眯的,却不时以眼神向她身旁的李易亲随发出疑问:这是谁?旁边滞留的行人静静地观赏着她的衣裳,身后的一个十七八岁的痞子最有眼光,凝神望着她的头,仿佛呆了。
景永福只是被刻意打扮过了,脚上的鞋出自王都名鞋坊,头上的凤钗金花是她现在暂时的主子大方所赠,身上的衣服也是根据他的品位特别赶制的。
没有人看景永福的脸,她有点儿郁闷。为了配合需要,她已经连剃带拔地少了好些眉毛,脸都刷了层粉,甚至连嘴都抿过好几次红纸了……她摸了摸自己的脸蛋,也许她的容貌真的不怎么样,连契蛮的浑蛋都担心她嫁不出去。
“这位是平姑娘。”李易的亲随轻声介绍。
管事这才仔细打量起了景永福。
李易的亲随补充道:“殿下吩咐,不可怠慢了平姑娘。”
管事似乎有点儿纳闷,但还是非常恭敬地弯了下腰,“姑娘请随我来。”门口毕竟不是说话的地方。
容易府与幼时景永福居住的誉王府邸截然不同,不提两国建筑的风格不同,即便是院舍的格局都差别极大。随着她逐渐步入,管事看到她后为何会疑惑的答案也渐渐浮出水面。
她步入了一个男人的世界,整座容易府没有一个女子。景永福不敢说自己是第一个踏入容易府的女子,但肯定是仅有的几个之一。路经之处,所有人行侧目礼,表情同管事。
她很快明了这里是李易的一座特殊府邸,相当于一种机构,堂堂燮国太子不可能没有专属工作场所和专属工作人员。她没有被装扮成男子而是一身纯女性的打扮,已然是李易对她的尊重,只是李易对妆容和服饰的品位比她好不了多少。
接见她的是李易手下最出名的谋士薛桐颐,其人三十上下,服饰简约,平易近人,而开场的几句话,更说得十分漂亮。
“平姑娘,我叫薛桐颐。姑娘既然来到容易府,就是殿下相中的人。姑娘有任何需要,都可以对我说。只要不太难办,我都会满足姑娘。”
这话里包含了许多内容,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已然明了景永福带来了李易的嘱咐。
“薛先生客气了。”景永福施礼道。
清茶送上,景永福将淄留发生的事情一一说明,他冷静地听完,道:“依我之见,也是不要那么快回王都。”
品了口茶后他又从容地道:“现在着急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殿下也是一时气急,毕竟一下子死了那么多亲随,换了谁心里都不好受。好在,现在殿下冷静了。死者已矣,该考虑的是如何对得住死者的英灵。”
景永福凝望着他,惭愧自己不能算作真正的谋士,眼前的人才是。对于那七十四条人命,她首先想到的是内疚,而他想的却是如何收拾好局面。
“不过殿下总要回来的。在他回来之前,不知平姑娘打算做什么?”
景永福收回杂念,笑道:“我想见一下迪王。”
“哦?”薛桐颐起了兴趣,“见一下置身事外的迪王?”
“想必今天有个小丫头进容易府的事,诸王一会儿便都会得知吧?这丫头才进容易府就拜会了迪王殿下,一定非常有意思。”
“是非常有意思……”薛桐颐笑了笑,“我会为姑娘安排好。”
“听平姑娘口音,是景人吧?”他忽然转移了话题。
“是。”景永福将半真半假的身世又阐述了一次。
“哎……还未请教姑娘芳名?”
“哦,我叫平大福。”
薛桐颐只是惊讶了一下,转瞬他的惊讶便烟消云散。“今夜为姑娘洗尘,届时会将姑娘介绍给各位府中贤士。”
景永福道谢,与薛桐颐告别。因为话到这里就够了。
容易府多文士,大多数文人即便在俗世中打过几个滚,染了几分尘色,却依然无法掩饰骨子里的清傲,而薛桐颐属于少数极个别人士。
男人的世界里突兀地出现了一个女人,不被丢出去已经不错了,不能计较态度。景永福如是想。
这一过场,乏善可陈,吸引景永福的倒是容易府历年来搜集的各方面的资料,她囫囵吞枣似的硬记下不少。
次日上午,景永福按照计划去拜见迪王,顺便一览了燮国王都的风采。轿子在宽敞繁华的大街上不疾不徐地行进,沿路不时出现高大肃穆的燮国建筑,面容平和的行人小贩行走其间。这使她断定,燮国确实比景国富强。看一个国度是否繁荣昌盛,只要看它的民众的衣装举止就够了。除了烨北平原人迹稀少,从边陲的淄留,一路西行到王都,沿路上的乞丐她就没见过几个。
她正感慨着,轿子停了一下,却不是到了地头,而是又被人挡了,挡路的居然还是司马秋荻。景永福从轿帘下看到他换了身雪白绸服,依然手持只有装饰性的扇子——换了把白色羽扇,司马秋荻飘然步入一所豪宅。
景永福的轿夫换了个方向,从边上绕过。她放下帘子,心想司马秋荻不该比她晚回王都,显见半路去过别处。他去哪里了,她却懒得想,也无从猜测。只确定他进的宅子,肯定是他司马家的重要府邸。
景永福能顺利地进入迪王府,一半归功于薛桐颐在府宴前就遣人下了拜帖,安排妥当了见迪王前的诸事,而另一半大约算是运气。
燮国并非任何一个皇子都能封王,即便不是王爷,也不是景永福这样没有身份的人能够随便见的。而迪王,更不是一般人能随便见的,原因众所周知。可是府宴后薛桐颐颇有几分怪异地告诉景永福,迪王愿意见她,并且就安排在提出约见的次日上午。时间很紧,所以景永福一大早起床,就开始恶补燮国的宫廷礼仪,这叫她多少念及李易的好处。她一个民间女子,几曾在他面前中规中矩过?张牙舞爪倒没少过。李易能一忍再忍,着实令她佩服。
宫廷礼仪其实景永福并不陌生,她很快就完成了课业。依然是那身紫衣,配备标准行头,薄施脂粉地去了。
迪王府是正式的王府布局,正门后是宽大的院落,穿院后是堂皇的前厅、雅致的后厅,然后是九曲精致的走廊,跨越人工开凿的湖泊,而后是更大气瑰丽的主厅。
最后景永福停在后花园环门前,引见她的下人道:“姑娘请在此等候,小的前去通报。”
景永福并没有久等,下人很快就出来,引她进入秋季少见的花开内院。她粗粗地浏览一番,眼前都是秋属花卉,可想而知,迪王府还有另外三季的花园。
浓郁的花香,斑斓的花姿,不知什么样的主人才能相配。早在景国景永福就听说过迪王李菲的大名。据说李菲的母妃杨怀莹国色天香,而他继承了其母的容貌,十五岁时就被誉为燮国最美的男子,以至于杨家的门槛经常更换,其因不言而喻。
所以迪王轻易不见客,更不愿会见女客。
景永福见过李易的英姿勃发,能想象得出他的兄弟也一样风采出众;她也见过司马秋荻的精致文秀,可以想象燮国贵公子的谈吐气质。但见到李菲后,她才知道李易也好司马秋荻也罢,甚至她以前见的所有的人,在外貌上都远不及迪王。
燮国贵族花园的风格多是柳暗花明曲中通幽,迪王府也不例外。侍从带着她绕过几处落英缤纷,这才露出亭轩一角,红漆绿瓦,飞檐雕兽。再往前几步,可见一个年轻男子的侧面。他斜倚画柱,额头上挂着一串深红玛瑙,丹凤细斜星眸深邃,挺直的鼻梁下是两片薄而冷酷的唇,身上披的是件深紫色暗纹长袍,里面是对襟的浅潢色绸衫,颜色强烈对比下,更显肌肤晶莹剔透。只是一个侧面,景永福就确定他的容貌名不虚传。
在上午的明光里,迪王粉色肤质下略显淡青的血脉,那是他搁在栏杆上的一只手。修长的手指,蓄着长而洁白的指甲,却无言地述说着一个事实,手的主人其实非常强大。如果迪王真是个养尊处优的皇子,他的手只会白皙柔嫩,不会显经露脉。
大约还有十步的距离,他慢慢地转过了头,几缕细发被风拂过,带出一种令人难以收目的磁力。虽然实际上他的眼眸是懒散冷漠的,但那斜吊的丹凤眼角却给人一种错觉,仿佛在微笑。
在这样的容貌前,景永福只能自惭形秽。美得叫人不敢多看,因为太美的东西,有的不能奢望,有的更是危险,而她不是来看美男子的。她低眉垂目,规矩地行礼,而后默不作声。
侍从躬身而退。景永福站在亭轩外,李菲坐在里面。李菲的目光在景永福的脑袋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以同美貌匹配的声音清冷地问道:“你就是平大福?”
“是的,王爷。”
李菲没有马上问下去。一阵微风吹来,景永福脑袋上的视线随风而去。她站了会儿,也不管失礼,抬起头望着他。这个迪王很奇怪,美得叫人惊奇,怪得叫人不解。
过了很久,那清冷如幽泉的声音再次响起,“你求见我?”
“是的,王爷。”景永福再次回答他无意义的发问。暗想:她叫什么名字,拜帖上写着,她不来见他,送什么拜帖?正常的人该问她,你为什么来见我啊?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啊?显然,迪王是非正常的。
李菲又没了声音,眼眸虽然停留在不远处,但她觉得他什么都没看。他在神游。
又过了很久,李菲结束了召见,“既然已经见了,那你就回吧!”
景永福一怔。难道迪王的智商和容貌不成正比?把她当作慕他美色前来瞻仰的一员,瞻仰完就打发掉。但见李菲转身拂袖前,眼中的那一丝玩味,她立刻惊觉,他哪里是在敷衍她,而是配合了个彻底。
她来见李菲原本就是打算扯淡的,李菲不过是将无聊的空话省略了。直接开头,跳到中段,利落地结尾。
景永福在心底叹了口气,既然李菲猜到了她的来意,又配合了一场接见,那就是默认目前支持李易。于是,她对着他离去的翩然身影,发自肺腑地说:“多谢王爷!”
那背影顿了顿,倏忽消失了。前一刻还见他凝固的姹紫流光,后一刻花颤人已去,只有风如故。
他竟露了手轻功!
如果景永福是个涉世未深,没见过世面的普通少女,见到这么个绝世男子,又是王爷,又身怀上乘武功,不倾心才怪。但景永福不是。虽然对迪王的美貌不可能视若无睹,但是她眼中看到的更多的是他的厉害。
归途路经撞见司马秋荻的豪宅,景永福突发奇想,去见下司马秋荻。
下轿后,景永福如愿地又收到各式精彩目光。从昨日抵达容易府开始,就有人盯上了她。那个十岁的痞子就是其中之一。
“姑娘找谁?”门卫见她衣着光鲜,身上“配件”齐全,客气地发问。
景永福笑吟吟道:“本姑娘来找司马秋荻!”
门卫倒是问得清楚,“敢问姑娘找我家公子何事?”
景永福笑得更甜,“他答应过我要请我吃饭!”
门卫狐疑着问:“姑娘认识我家公子吗?”
“你去告诉他我姓平!”
后来景永福为此追悔过无数次。如果说惹上迪王是不得不为之,那么惹上司马秋荻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司马秋荻又换了衣裳,竟是一身无论王宫民间都少见的橙色系衣裳。琥珀帽,橙衣红巾,衬得一张脸更显富贵标致。他手上照例拿着一把扇子,这回是把檀香薄木扇。不过在景永福眼中,他更像一只插了个牙签的大橘子。
司马秋荻满面笑容地从宅子里跑出来,看到景永福身后只有一个单人轿,那笑容就减了几分。
“就知道是你!上次宽城匆忙一别,你不是说去烨北的吗?”
“司马公子,我去了烨北就不能来王都吗?”
司马秋荻忽然反应过来,“平……平公子,你怎么穿成这样?”
景永福听见自己从牙缝里发出的声音,“穿成这样你都叫我平公子?”
“失礼失礼……”一叠声的谦辞,扇子在景永福眼前晃来晃去,“平姑娘,都是秋荻我眼拙,平姑娘千万不要生气。秋荻给你赔不是了。”
一旁的司马宅门卫瞪圆了眼珠。景永福看到门口围观的人多起来了,赶紧拉了司马秋荻就走。
“走了走了,吃饭去!”
“平姑娘……”司马秋荻挣脱景永福的手,微红着脸道,“姑娘别拉着秋荻,秋荻怕影响姑娘名声……秋荻自己走……”说话声越来越小,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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