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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物帝国_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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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恶毒,三个月之后,朱大仙痛苦的宣布自己失败了。

  失败后,他就像斗败后的公jī,不仅垂头丧气,连身上的máo都被拔得不剩几根了。

  紫风知道了(其实他早就知道,不过是等着他失败的消息),又敲诈了其几千大洋后,痛数起紫岚的种种叫人发指的‘恶行’,什么虐待小动物、痛打老婆婆之类的算是开胃菜,她最拿手的,就是如何蹂躏异xìng,皮鞭蘸凉水、滴蜡、开膛破肚……等等等等说了她一大堆坏话,朱大仙听得直打寒颤,冷汗直流,很毅然的放弃了攻下紫岚这座变态堡垒的错误决定。

  不过,两人却因此成了‘最佳损友,’以互损为乐,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

  那一天,陡然知道紫风那王八蛋消失了的消息,朱大仙痛苦不堪,泪流满面的仰天长呼:“M的,那hún蛋被千年老妖抓走了,老子今后的快乐要建立在谁的痛苦之上?天呐,这简直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儿!”

  当晚,处于痛苦中的朱大仙约了所有紫风曾经泡过但没有泡成功的马子,在当地最好的三星级大酒店开了个包房,狂喝一晚,本想替紫风照顾一下他可怜的马子,谁知道不甚酒量,居然被几个恐龙妹妹灌翻,更要命的是,第二天睁开眼睛,他就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是一颗庞大的参天古树,比《阿凡达》里面的那颗还要宏伟,而他,就躺在其上某个树dòng上,身体,也真的像阿凡达,拥有尖尖的耳朵,唔,还好脸没有畸形,皮肤不是绿sè,也没有长长的尾巴。

  这具身体非常英俊,简直就是美的化身,英俊的代言,丑了一辈子的朱大仙,欣喜若狂。

  不过,四周全是和他一样的帅哥靓nv,不多久,他就审美疲劳了。

  经过多方打听,朱大仙痛苦的发现,他已经不在地球了,这是一个叫天行大陆的鬼地方,jiāo通靠走,通信靠吼,泡妞靠父母。

  悲哀啊,他穿越了,传说中的灵魂穿越,而且穿越到了传说中的jīng灵王子的身上,并且有了个欠揍的名字——爱德华,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妹——艾丽莎。

  话说艾丽莎是个漂亮的小妞,比传说中的美神还漂亮,朱大仙见了她,就像在沙漠里行走N年的大汉见到了水源,那种yù望差点把他撕裂,不过,他们有一层尴尬的“哥妹”身份,再渴望,他也没勇气干出勾引‘妹妹’的畜生勾当。

  jīng灵的生命是漫长的,痛苦的过了五十年,朱大仙还是一如既往的帅。五十年,他捣鼓出了一个牛B的暗杀组织,起了个牛B的名字——天行者。他的口号是:只要有钱,国王老子也照杀。

  五十年的时间,天行者日夜壮大,名声显赫,大陆上人人闻风丧胆,朱大仙窃喜不已。

  前两天,朱大仙和帝国一大佬搭上了线,接了一笔大生意,杀几个躲在将军羽翼下的小máo贼。

  任务太简单,报酬却很丰富,朱大仙寻思着干完这笔生意就退休休息,安心付?朱大仙,只是声音和形态真的很像,外貌却是迥然不同的。在异界‘孤独’这么就,就算这人不是朱大仙,帅哥也权当他是了。

  既然是朱大仙…………

  哼哼,小样儿,敢拿箭shè老子,非玩死你不可!他恶毒地想。

  毕竟穿越五十年了,荏苒的岁月将之前的记忆搓磨得差不多了,紫风龌龊的长相和下流的声音朱大仙看着是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也没往那方面想,此时听到他不要脸的话,恨不得跳上去咬他两口!“放屁,你他M用的是枪,老子用的是弓箭,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shè几枪?你他M好意思说?靠,有本事咱们jiāo换一下,让老子shè你几枪试试。”

  换了一幅‘下流’的壳,朱大仙还是一个鸟德xìng,紫风很想大笑,“行啊,你过来让老子先shè两枪,老子再把枪给你,让你shè老子几枪。”

  先让他shè几枪,那自己还有命shè回去吗?朱大仙脸都气绿了,大骂一声,转身继续发足狂奔,“去你MD,当老子是傻bī啊。”

  紫风咧嘴一笑,一拍嘿咻中间的死人头,继续狂追,“你不傻,只是笨了点罢了。”

  嘿嘿,小样儿,累不死你。

  朱大仙的奇遇,帅哥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想:就不信他没看到自己,明知道是自己他还胡luàn的shè?紫风气啊,非要折磨死他不可。再说,这家伙,明明长得像个侏儒,此时赫然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大帅哥,那种帅,隐隐有超过自己的势头,这点,自认很帅的紫风相当不爽。

  mí雾森林,位于河边城市斯里兰卡以北百十公里处,绵延一片,无边无际,千里之外的帝都,俨然也在mí雾森林覆盖之内,可想而知它有多么广阔。

  mí雾森林,古树参天,藤蔓横生,长年有浓雾笼罩,它就像一座巨大的mí宫,走进去了,很难走出来,mí雾森林因此得名。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大陆魔兽盛行的年代,这里是各种高级魔兽聚集的地带,甚至有人在此见过传说中好sè的巨龙。

第一百二十三章损友见面,分外眼红

  加上常年浓雾笼罩,自古,mí雾森林便是一个死地,就算魔兽‘灭绝’了,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踏足。

  原因很简单,没有魔兽了,偌大的mí雾森林除了野兽就是参天的古树,野兽没有多少利用价值,古树到处都是,没有必要为了那点没有价值的东西冒着mí路的风险来此探险,一旦在森林中mí路,是很危险的。

  之所以一头扎进mí雾森林,朱大仙的目的很简单,利用熟悉其地形的优势,彻底摆脱身后不知疲惫的家伙,不过事实证明,他很失败。他靠两条tuǐ跑,人家靠翅膀在天上飞,能摆脱得了吗?

  朱大仙想得很好,本想利用mí雾森林茂密的古树阻挡那怪物的飞行,从而为自己争取宝贵的时间逃跑,但他万万没想到,那白sè的怪物居然可以随意改变身体的大小,在古树林立的丛林中来回穿chā,如履平地,飞得那叫一个爽,骑在其上龌龊的家伙,笑得那叫一个yīn险。

  又狂奔了一天,还没能甩掉对方,朱大仙彻底绝望了。跑不掉就不跑了,大不了和他拼了。有枪了不起啊,不就速度快点威力大点吗,弓箭是全环保无污染的,杀人于无形,照样nòng死他!

  “MD,不跑了。”实在跑不动了,朱大仙一屁股躺在地上,白眼横翻,就差口吐白沫了,大口喘息了一会儿,挥手叫道:“杀人也要给人家喘息的机会吧?老兄,你太猛了,我认输,认输。不跑了,打死不跑了。”

  骑着嘿咻飞得离他近了些,见其帅得一塌糊涂的脸庞,尖尖的耳朵,蓝sè的大眼睛,酷毙了的鹰勾鼻,高挑的身材,细长结实的臂膀,尤其一身紧身黑衣,将他倒三角的身材衬托得无懈可击,此时虽然脸sè惨白惨白的,但明显比自己要帅那么一点点。紫风那个气就不打一处来。卖狗啊,明明是丑陋的侏儒,居然眨眼间就变得这么漂亮,还有天理吗?“朱大仙,你他M的再跑啊,只要老子愿意,随时可以在你的小白脸上开两个dòng!”唔,那英俊的脸,不就是一标准的小白脸嘛。

  紫风酸溜溜的想着。

  其实他没那么小气——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帅,最主要的,他是气朱大仙居然没认出他来,话说虽然将头剃光了,但紫风大帅哥可是一点也没变,还是这么的帅。

  陡然听到朱大仙这个久违的称呼,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朱大仙愣了足足一分钟,这才皱眉问道:“你是谁?”

  听这话,紫风相当的不爽:“你他M的装什么bī啊,不会换了幅小白脸的皮囊,连脑子也锈逗了吧?是老子,紫风!”说着,他召回嘿咻,几天来终于下地,饶有兴趣的看着他。

  紫风?

  唔,熟悉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耶耶耶,这副龌龊的长相,这么下流的名字,这么恶心的声音,这么装bī的笑容……不就是五十年前自己那个最佳损友吗?哇靠,他怎么也在这里,而且一点也没改变?

  朱大仙终于想起来了,哪里还顾得喘息了,稀里哗啦与他几个熊抱,瞬间泪流满面,“金刚?呜呜呜……老子以为你挂了,你他M怎么会在这里?哇靠,不对啊,五十年过去了,你怎么还是这个鸟样子,难道你他M吃了传说中的不死金丹?”

  金刚,自然是紫风威武的外号了。

  果然是朱大仙,而且他终于想起自己来了,紫风非常jī动啊,来到异界半年多了,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以前的朋友,谁知道,随便被暗杀一下都能遇到个死党,实在是……太感谢卖狗的了!

  两人几个熊抱,一种熟悉的幸福萦绕在心头,帅哥紫风也是泪流满面。“朱大仙,你终于想起老子了。老子以为,你他M的发达了就不认朋友了呢、”顿了顿,他鬼叫道:“耶耶耶,不对啊,如果没记错,老子穿越的时候你还趴在nv人肚皮上爽呢,老子才来半年,你他M怎么就说过去了五十年?”

  “半年?”朱大仙呆了呆,转而目lù凶光,嘿嘿道:“嘿嘿,你他M早就认出老子了是不是?”

  紫风很诚实,点点头,道:“嗯,那天晚上你一鬼叫老子就知道是你,你的声音,化成灰老子也不会忘记、”刚说完,他就觉得不妙、

  果然,朱大仙漂亮的脸蛋猛地chōu搐了一阵,仿佛黑夜里陡然跳出来的恶魔,伸出一双细长的手臂死死掐着他的脖子,咆哮道:“那你他M的还追老子追得这么凶?天呐,老子差点累死你知道吗?”

  紫风被掐得直翻死鱼眼睛,急忙拍拍他的手,朱大仙这才不甘的放开了。“咳咳……我又没叫你跑,是你自己要跑的!”紫风很无辜。

  朱大仙漂亮的脸蛋又chōu搐了一阵,这才气馁的挥挥手,顿时萎靡了下来,道:“算了,你他M就是这幅死德xìng,不就shè你几箭嘛,不折磨死老子你不会甘心的。现在,我快被你折磨死了,说吧,你他M怎么会在这里?”

  “和你一样,我穿越来的……”于是,紫风翻翻白眼,一五一十将从穿越到现在的经历告诉了他,没有丝毫隐瞒,他对朱大仙的信任,丝毫不亚于紫岚。

  “你是说,太平公主兼暴力nv紫岚也来了?另外还拐了个小萝莉?”听完,朱大仙瞪大了眼睛。

  “是的。”紫风一屁股坐在地上,厚厚一层落叶被他féi大的屁股压得吱吱作响?

  “你是说你不仅携美穿越,还带了把手枪,并且造出了子弹?可以吃剧毒的魔兽晶核得枪气?那只变态的怪物还是你的宠物?”朱大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同样是穿越,怎么差异就这么大?他除了得到一幅漂亮的皮囊,五十年了,除了捣鼓出一个天行者,啥也没捞到。最悲哀的是,以他这幅漂亮的皮囊,五十年了居然连nv人的máo都没碰到一根。再看看这龌龊的光头,携美穿越不说,貌似还跟人家单纯的小萝莉有一tuǐ,才半年时间,就得到那么多好处,天呐,人比人气死人啊!!

  “还有……”帅哥紫风伸出一个手指头,很无辜的笑道:“不久前,在得到嘿咻的时候,老子还不小心得到了上古神器霸王卷,只不过老子研究了好一阵,愣是不知道那玩意儿怎么用。”

  ‘扑通!’

  听完,朱大仙一头栽倒在地,发羊癫风似的chōu搐着,口吐白沫,“天呐!这是什么世道,上古神器是他M不小心就能得到的吗。呜呜呜,还让不让别人活啊!”

  上古神器霸王卷,朱大仙自然知道,这次就是为了寻宝才来哥特城的,不过左思右想,实在鼓不起勇气进血sè沙漠罢了,不料,居然被这龌龊的光头‘一不小心’得到了,天呐,当真没天理了。

  “行了,少他M装蒜,五十年了,你得到的好处肯定不比老子少。快说,你泡了多少妞了?”见他夸张的模样,紫风丝毫不给他面子,一把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威胁道。至于为什么他来了五十年,自己才来半年,这个问题明显不是他们这种智商能想通的,只得抛在一边不理,反正朱大仙还年轻,穿越五十年和半年也没啥区别,他们可以再续前世最佳损友的勾当。

  “冤枉啊!别说nv人了,我他M连nv人máo都没碰到,全靠五姑娘解决问题的。”朱大仙叫起了天大的冤屈,见紫风目lù凶光,急忙挥手道:“行行行,我说金刚你别这么猛,我这就说。”

第一百二十四章就这货色

  于是乎,朱大仙也将自己穿越后的事儿一五一十的告诉了紫风,就连为什么要捣鼓出天行者这个牛B组织的初衷都说了出来,就差没说他一天要麻烦几次可怜的五姑娘了。

  “所以,五十年了,老子只顾着捣鼓天行者,连窑子都没来得及去,更别说泡妞了。不过现在好了,紫岚来了,以现在我漂亮的模样,绝对有能力将她放倒,嘿嘿,到时候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最后,朱大仙很下流的总结道。

  “你是说……那,那牛B的天行者组织是你捣鼓出来的?”这个消息,同样让紫风陷入了短暂的痴呆状态。

  见他一幅吃惊的模样,朱大仙总算找到点安慰,耸耸肩道:“当然,以我的智商,这不算什么,我本来想搞个异界锦衣卫什么的,谁知道国王老子实在他MDhún蛋,我看不过去,一气之下,就捣鼓出天行者了,初衷是维护大陆和平,保护人类安全!谁知道现实太残酷了,老子没钱,不得不干起暗杀的勾当,既然干暗杀,只要有钱,老子就什么人都要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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