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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明代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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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汉高祖,中国史上由平民直起为天子的,只有明太祖。【元末群雄,如河南韩山童、韩林儿,乃白莲教师。湖广徐寿辉,为贩布者,其部将陈友谅,乃渔父。江苏张士诚,为运盐舟人。浙江方国珍,乃贩盐者。安徽郭子兴,则卖卜者之子。朱元璋,皇觉寺僧。四川明玉珍、福建陈友定,及明太祖部下徐达,皆农民。常遇春则为盗。元末群雄,较之秦末,更见其为平民色彩。】

这是说明蒙古人的政权之下,绝没有汉人的地位。因此在蒙古政权被推翻的过程中,没有让政权之自身酝酿出权臣或军阀来操纵这个变局。【如东汉以来历史上之惯例。】

一、明代帝系及年历

明代共十六主,二百七十七年。【若并南明三帝,计当为十九帝,二百九十四年。】

二、传统政治之恶化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

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太子死,孙孱弱,故为身后之虑。一面封建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乃至一万九千,一面尽诛功臣宿将。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诛,遂废宰相。

太祖昭:“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朱国桢皇明太训记卷九谓:“臣下敢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绝对君主独裁的局面。

第二个恶化的原因,在于明代不惜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此亦起於太祖。

史称:“太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胡惟庸之狱,株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蓝玉之狱,株连一万五千人。【史又称:“太祖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户部侍郎郭桓,赃七百万,而自六部侍郎下连只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草木子谓:“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故其时文人多不仕。【据明诗综,如汪广洋、魏观、高启、朱同、苏伯衡、张孟兼、王彝、扬基、张羽、徐贲、王行、孙贲、黄哲、郭奎诸人咸死非命。如李仕鲁、王朴之死,尤暴残。太祖又有“士大夫不为君用。”之科。】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

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今之为仕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伯巨竟以此死狱中。又解缙疏:“今内外百司,捶楚属官,甚于奴隶。”是明初捶楚官吏之风,又不仅于朝廷之上矣。】

终明之世,廷杖逮治不绝书。

廷杖亦始太祖时,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其后流而愈甚。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狱。及(十四年)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余继疏争者,杖四十、五十,有死者。【廷杖者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世宗时(嘉靖三年)大礼议,逮下诏狱廷杖者一百三十四人,编修王恩等病创卒者十八人。【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朝,有杖毕趣治事者,有朝服予杖者。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十一年徐石麟疏言:“皇上御极以来,诸臣丽丹书者几千,圜扉为满。”十四年,大学士范复粹疏请清狱,言:“狱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不报。】庄烈帝时,用刑颇急,大臣多下狱。明廷之滥刑、滥杀,终使其自陷於不救之地。【明史流寇传评庄烈帝,谓:“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於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於不能制。” 其甚者如袁崇焕之见杀,则并非罚之明而驭之严矣。】

其惨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魏叔子集载廷杖事,言:“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bì)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东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

而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遂使士大夫悬命其手。

而尤甚者在使内监审狱。【此如汉之黄门北寺,而酷毒恐犹过之。】

史称:“成化以后,凡大审录,太监斋敕,张黄盖,於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中郎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宋太祖惩于唐中叶以后武人之跋扈,因此极意扶植文儒。明太祖则觉胡元出塞以后,中国社会上比较可怕的只有读书人。【功臣、宿将多以诛死,兵卒多以散归田亩。】但是所谓传统政治,便是一种士人的政治。明太祖无法将这一种传统政治改变,【这是广土众民的中国为客观条件所限的自然趋向。】於是一面广事封建,希望将王室的势力扩大。【古代封建只如后世一小县,故可以宗法统治。后人封建,连州接郡,依然是一中央政府之缩影。于封建区域内,依然得用士人政治,非一宗一族所能统。】

一面废去宰相,正式将政府直辖於王室。【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李德裕谓:“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宋蔡承禧神宗时上疏: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事无巨细,非经二府(中书、枢密)不得施行。”此中国传统政治之精神也。明祖恶宰相弄权,谓可以篡夺王室之统续,故深忌之。】既不能不用士人,【宗族同姓不足恃,军人而非宗室更可虑,宦官、外戚则明祖早见其更不可用。而当时士人在社会上之势力,亦更非汉、唐、宋初年可比。除非如蒙古、满州为整个部族之统治,(然亦需借用社会士人力量合作。)否则一姓一家舍援用士人,即无他道。】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及王威渐弛,则以太监代帝王。】

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

张居正屡言祖宗法度,谓:“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又曰:“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於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之反动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篇,谓明“阁下之贤者尽起能事则曰法祖,非为祖宗必足法,其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若张居正此论,则又假祖宗以抗朝议亦。既不敢以师相自居,即不得为大臣。无论何事,非托王命,则只有上述祖旨也。】

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

明代废相以后,析中书政归六部。

去中书省,特存中书舍人,为七品官,职书翰而已。去门下省,特存给事中,虽七品官,而有封驳之权。尚书省不复设令、仆,升六司尚书分为六部,秩二品。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无领袖,而天子总其成。

其外有都察院司纠劾,通政司达章奏,大理寺主平反,为九卿。然惟都察院权较重,并六部尚书为七卿。明官盖有卿而无公。【明初立中书省总文治,都督府统兵政,御史台振纪纲,略师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分职之意。及罢中书省,同时罢御史台,(后更置都察院。)又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省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而考核听之府部。如是则吏、兵、户三部之权稍重,而总裁则归之皇帝也。】

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故名“内阁”。时设大学士者共四殿:中极、【旧名:“华盖。”】建极、【旧名:“谨身。”】文华、武英;两阁:文渊阁、东阁。

并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书、侍郎下。

洪武时,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奏章批答,皆御前传旨当笔。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独裁,非精力过绝人,其势必不可久。

成祖以后,始有“内阁”之称。

由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简用,无定员。使参预机务。【不置官署,不得专制诸司。】

永乐、洪熙两朝,每召内阁造膝密议,然批答亦出自御笔,不委他人。

成祖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

仁宗后,阁权渐重。

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复属院事。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此由君主生长深宫,一两代后,精力智识皆不如前,遂渐渐不亲政事,懒于接见大臣;愈懒愈疏,愈不明白外面事理,遂愈不敢与大臣直接对面办事。“条旨”始宣德,据弇山堂别集、明史宰辅年表,谓:“至仁宗而后,裁决机宜,悉由票拟”是也。又王琼双溪杂记云:“英宗九岁登基,有诏:凡事白于张太后(英宗祖母),然后行。太后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商榷,具帖开报验看。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内阁票旨始此。”则谓始正统。殆至是始成定制耳。】

诏诰起草,唐时属中书舍人,后翰林学士越职代之。内阁拟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诰,并非宰相职也。至明代中书舍人乃七品官,专职书写而已。

中易红书批出。

太祖定制,内侍毋许识字。至宣宗时,始立内书堂,内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阁票批朱,与外廷交结往来。

然遇大事,尚犹命大臣面议。

其后始专命内阁条旨。皇帝深居内殿,不复常与大学士相见。

甚至宪宗成化以后,迄与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三年,其间延访大臣者,仅孝宗弘治之末数年,而世宗、神宗则并二十余年不见朝。群臣从不见皇帝之颜色。【野获编卷一有明代召对趣话一则云:“先是宪宗以微吃,赐对甚稀。一日,召阁臣万眉州(安)、刘博野(吉)、刘寿光(珝)等人,访及时政,俱不能置对,即叩头呼‘万岁’,当时有‘万岁相公’之谑。今上(万历)渊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申时行)、新安(许国)、太仓(王锡爵)、山阴(王家屏)入对以后,又二十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从哲)、吴崇仁(道南)二相入内商榷。方唯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仆,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盖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观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又赵翼陔(该)余丛考,有“明中叶天子不见群臣”条,可参看。】

大学士王鏊(ào)论视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不遇视朝数刻。君或不识其臣,臣或不交一言于君。上下不过章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独沿袭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视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明常朝有御殿仪、御门仪。每日晨兴,御奉天门,午、晚复出坐朝,一日而三朝焉,可谓勤政。其后御殿礼废,午、晚朝亦废,世宗、神宗则并常朝御门,亦数十年不一举。】然堂陛悬绝,威严赫奕,将军持鈲(孤),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谢恩见辞,惴惴而退,上何尝闻一事? 下何尝进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周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外朝’,询大事在焉。【非常朝。】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常朝。】路门之内曰‘内朝’,亦曰‘燕朝’。视朝而见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听政而适路寝,所以决可否之计。

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盖外朝为尊,中朝为亲。【周制常朝旅揖、特揖,其仪甚简。汉常朝仪不著,殆亦近古。叔孙通朝仪,非常朝之仪。唐、宋重常朝,其仪特备,已非秦、汉之旧。】唐皇城之南一门曰承天,正旦、冬至取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视朝在焉,盖古之治朝也。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贞观初,每日临朝,十三年三日一朝,永徽中五日一朝,文官中五品以上号‘常参官’。玄宗怠于政事,乃有紫宸殿入阁,所见惟大臣,百官俟朝正衙者无复见天子。中叶以还,又有开延英召对,则并非正殿。】

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及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汉、唐君臣决事殿廷,皆列坐。宋初范质为相,始请皆立。汉、唐有不时之朝,如汲黯见武帝于武帐,魏征见太宗于便殿。宋以下则待召而入。】盖亦三朝之遗意。太祖、太宗时,华盖、谨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则内朝也。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绝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积。外朝或可间歇,内朝必以时举。六部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台谏五日一员上殿轮对,或不时召见。咫尺相对,略去威严。上不难于问,下不难于对。人才贤否、政事得失、风俗善恶、闾阎疾苦、古今治乱,皆得毕陈于前,则上下之情可通,内外之壅蔽可决,天下之事有何不可为者?”王鏊之言,特欲复明初之规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则并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乌得不乱?

独裁的皇帝不问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请简补,不听。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赓(gēng)辅政三载,犹未一觏天颜。九卿强半虚悬,甚者阖署无一人。监司、郡守亦旷年无官,或一人绾数符。两都台省,寥寥几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馆,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无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阁。”四十一年叶向高疏:“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国政事归皇帝独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负责,朝政懒废堕弛至此,亦历史中奇闻也。

自然有权臣应运而生。

世宗时,夏言、严嵩遂弄大权.【严嵩柄政达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下,而弄权者即借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败事。】

自此以后,内阁学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惟终明世,大学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书为重。署衔必曰“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本衔转在下,兼衔反在上。】

然皇帝于内阁不相亲接,其间尚隔着一层太监的传递。阁权最高仅止于票拟。

朝廷命令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传之内阁。内阁陈说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述之御前。

于是实际相权【或竟称君权。】一归寺人。

皇帝不赴内阁亲视政务,故令阁臣票拟。皇帝在内寝仍不亲政务,则批红亦由太监代之。【或皇帝降旨,由司礼监在旁写出事目,付阁臣缮拟。】

因此明代司礼监,权出宰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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