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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心中的唯一(2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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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报应。

那时候, 他以践踏她,蹂/躏她的身心来取乐。

的确, 那时候他有快乐过一阵子。

但是快乐过后, 剩下的就完全只有空虚。

施加于她身上的伤害,如今全面地反弹到了他的身上。

阮司南回答不上这种感受, 只是能够吞噬他身体, 以及深入骨髓的痛苦,一点点如潮水般蔓延。

又如同蚂蚁在来回走动, 啃咬着他的残躯剩骸。

……

贴完创口贴以后,家佣和护工都守在身边。

岑凤华打来了电话, 阮司南接听。

岑凤华问:“司南, 在那边还适应吗?”

阮司南重新打起精神, 笑了笑:“适应,这边我小时候经常来,几乎每一年暑假都要来一次, 这边的环境我比很多人都要清楚。”

岑凤华心里终于安定了不少:“适应就行,我还怕你突然换了一个环境, 不能习惯。”

阮司南沉默一下,岑凤华又问:“欣媛跟着你身边,怎么样?”

阮司南的喉口忽然有些干哑, 他勾唇微笑,看起来表情就和往常没有两样:“她跟在我身边,当然是最好的。”

放下电话以后,快到吃饭的时间, 阮司南让家佣去准备饭菜。

厨房那里也早就打扫过了。

沈欣媛没有在客厅里继续逗留。

先带着行李来到自己分配的房间里。

环境比较清雅,连一个蛛网都没能看到。

她环视四周一圈,开始把行李箱打开,将里面的衣服一件件往衣橱里填充。

收拾完这些以后,沈欣媛才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阮司南夹着拐杖出现在她的房间门口。

无疑,阮司南是最难攻略的人物,哪怕她刚才那么狠,那么没有顾忌地将野花戒指扔到壁炉里,阮司南的白月光指数,也没有增长过片刻。

可能要再下狠心一点。

沈欣媛的目光,都不曾停留在他的身上。

阮司南说:“晚餐准备好了,跟我一起去吃吧。”

见她没有动,心知沈欣媛不想和他走在一路。

阮司南只能先艰难地控制拐杖,转身从她的面前,逐渐要消失在阴影当中。

却在那一刻,沈欣媛忽然问道:“司南哥,你真的喜欢我吗?”

没有感情的声音,但是是最直击心灵的声音。

阮司南的脚步,在这一刻终于停顿下来,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明明不应该对她有任何的想法,明明告诫自己,无论沈欣媛怎么做,他都不能有一刻的动摇,有一刻的迷恋。

但是最后,当他看到沈欣媛和其他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那有说有笑的模样,就是从来不会对着他开怀一笑。

阮司南只说:“你知道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吗?”

沈欣媛说:“知道。”

这种历史向的典故,沈欣媛听过无数遍。

阮司南说:“周幽王为了赢取褒姒的一笑,不惜点燃烽火台,戏弄了那帮诸侯。看起来,周幽王又愚蠢,又荒唐,根本是一个昏君。他也的确是一个昏君。但是喜爱褒姒的心情,这确实存在,确实不假。”

这是在告诉她,为了博她一笑,他可以做尽荒唐又愚蠢的事吗?

真是很另类的表白。

但沈欣媛没去管,也没有任何的回应。

阮司南先去了客厅里面,沈欣媛才在随后的时间,慢悠悠赶至。

其实这个客厅,看起来要比阮家简朴得多,餐桌也是用树林里的木头制作的。

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沈欣媛倒是很喜欢这种古朴的感觉。

往桌上坐下,今天的菜也很简单,附近就有山农,路边的树林里还有可以采摘的野果。

菜便是从山农那边买来的,不丰盛,但胜在味道很鲜美。

还有野生的鱼。

这是自从来到阮司南身边后,沈欣媛吃的最多的一次。

晚上,大家各自回去歇息。

沈欣媛先去浴房里冲了把澡。

虽然在山林里,供水设施不方便,但在阮家的度假小屋里,没有这些问题存在。

洗浴设备引用的泉水,不小心碰在嘴里的时候,有一种奇妙的甘冽清甜的味道。

沈欣媛一身清爽地从浴房里出来,准备回房间,路过客厅的时候,发现壁炉里烧着火。

火光很旺。

阮司南的身影,被拉得极长,投映在墙壁上,一会儿跟着跳动的火光在微微地摇动。

他的腿上,由于怕受凉,被家佣帮忙盖上了毛毯。

但是整个客厅,除了阮司南之外,没有其他的人在。

沈欣媛本想从客厅经过,不打算停留,阮司南忽然温柔了语调,说:“能不能陪我一下?”

沈欣媛想要知道他还想说什么,便走过去,朝着对向他的另外一节沙发上坐下。

阮司南正在翻看一本书。

这本书好像很得阮司南的喜欢,已经被翻看过无数次无数次,因为卷翘的书页,和已经被磨坏的书封,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欣媛没有开口说话。

难得看到阮司南能够这么安静的时候。

他不说话,眉目祥和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天使一样。

但一旦他狂躁起来,变得万分极端的时候,就和他正常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简直是行走在两个边缘的人物。

沈欣媛安静坐了一会儿,阮司南突然说:“我很喜欢看书,腿没了以后,就更喜欢看了。因为以前,我可以用脚去丈量这个世界,但是还有太多的地方,属于未知的领域,必须通过读书,才能逐渐明白这块领域,自身所达不到的方向。”

“每个人的思想,思维模式,以及对世界的观点,对生活的盼望,都会浓缩于文字当中。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尤其是汉字。每一个字排列组合成的语句,在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意境。”

“文字创造的美好,是最伟大的一项发明,也是文明。”

“如果身体不能行走在路上,精神也必须行走在路上。这二者选其一。如果能够结合,是最好的。”

“但现在,大多数人因为要忙于工作,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去实现第一件事。”

“而我的情况也差不多。”

“所以,我现在很喜欢看书,它们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粮食。”阮司南摸了摸毛毯之上的这本书,把卷翘的页脚,尽量抚平。

但是长期翘起来以后,要想修复,就很困难。

许多书,他很想好好去珍藏,去珍惜,但是又很想看,翻阅一遍又一遍。

这些书,最后都会因为老旧,和原先刚买来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阮司南小,不懂事,家里有钱,就可以随意地挥霍。只是一本书而已,坏了破了,就选择把这本书扔掉,换一本新的去替代。

只要自己高兴,看着欣喜,就行了。

可时间久了,他发现,对每一本曾经翻阅过的书,都产生了感情。

书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意义,可以被印刷出无数本,但唯独曾经的第一本,他拥有过的第一本,能够给他带来欣喜感受的第一本,是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所无法代替的。

久而久之,阮司南也开始明白一个道理。

人也是一回事,谁都没法被代替和复制。

岑凤华无数次劝告他,让他心情好一点,不要因为沈欣媛的事感到悲伤。

到时候,还有不少个好姑娘等着他,他可以随意地从这些人里挑选。

如果就喜欢沈欣媛这一款的,那也很容易,岑凤华可以通过全国招募的方法。

世界这么大,人这么多,总能挑出一两个和沈欣媛年龄相仿,某一个角度极为相像的女性。

只是阮司南不愿意,他逐渐地发现,沈欣媛是他心中唯一,任何人都没法代替。

哪怕再像的复制品都没有用。

那些相像的人,只会在随后成为令他无数次回忆起,他无法得到沈欣媛的痛苦记忆。

他不需要那样交易得来的感情,那比他单方面地想要强硬地将沈欣媛挽留在身边的手段,还要令他感到厌恶。

谈话只进行了短短的五分钟,柴火始终在烧,客厅里一片暖融融的感觉。

可能是在高速上连续赶了三天的路,又在崎岖的山路上,行进了大半天的时间。

阮司南看着看着,书本的字越来越模糊。

眼皮也越来越沉,竟然不小心睡着。

沈欣媛坐了一会儿,半天后起身,慢慢地靠近他,他的呼吸很均匀,睫毛轻颤。

沈欣媛本来想一走了之,可看到他蜷缩着身体,嘴唇在发抖。

好像做了什么噩梦一样,闭着眼睛,眉头皱成一团。

又像是坠入了很深的冰窟,深到无法见底的那种,里面有海怪,能够将他越来越深,最后,薄唇紧抿,几乎喘着气不能呼吸。

第317节

沈欣媛停留了几分钟,看着他的睡颜,还是伸手,把毛毯,从他的腿上展开,将阮司南的身体盖好。

做完这个举动以后,她当真不再逗留,轻悄悄地离开客厅。

当然那些岑凤华安排过来的人,也不敢轻易去将他吵醒。

但是沈欣媛走后不久,阮司南忽然睁开眼睛。

毛毯很暖,暖到他几乎快要承受不住这份温暖,他本以为沈欣媛可以放着他不管不顾,她原也可以这么做。

但最后,她还是留了下来,为他把毛毯盖好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阮司南望着火光旺盛的壁炉,他一个人的影子,寂寞地投映在墙壁上。

像是张牙舞爪的怪物,在黑夜来临之际,也悄无声息地来到他的身后。

想要趁着黑暗完全吞没整个房间前夕,先将他吞没。

阮司南忽然抱着毛毯,忍不住,无声地哭了起来。

毛毯上面有沈欣媛身上幽幽的冷香,火光太炫目,燎得他眼睛生疼。

有时候,爱是一种原罪。

不管太爱,被爱,还是不爱,总有一方在默默地叹息。

因为有时候自以为是爱的爱,不过是自我感动的一种过程。

最后,被感动的只有自己。

顾影自怜的,也只有自己。

……

【恭喜宿主,目标人物阮司南的白月光指数,已达88!】

【再接再厉,胜利就在前方。】

沈欣媛刚回到房间,就接收到这条信息。

但是随后几天,无论她怎么做,阮司南的白月光指数都不再增加。

在山间的日子很清闲,附近的山农们因为稀奇来了新的客人入住,都很好奇地跑来看看情况。

其中有几户,带了点自家种的农作物,热情好客到让沈欣媛都有点意外的地步。

小孩子们也带了点自己的礼物,有一些是掏来的鸟蛋,有一些是自己用树枝和鲜花编织的花环,还有一些,亲自到小溪边抓了小鱼过来。

沈欣媛被孩子们围绕,头上戴着他们做的花环,心情真的好上几分。

和他们一起去河边赶鸭子,一起采野果,还去农田里面,一起种庄稼。

一些山农们感到奇怪,沈欣媛的穿着,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但完全不像是娇生惯养的那种娇小姐。

干什么活都能上手。

毕竟前世的时候,沈欣媛和奶奶在村里住了那么久,经常跟着奶奶一起下地,是挥锄头的一把好手。

本来阮司南是让人留在家里的,害怕他受不了外面的风吹日晒,但他坚持要出来看看。

每多和她在一起一段日子,越能发现沈欣媛的好,看到她和孩子们,相处得那么欢乐,看到她从来不吝啬于将笑容,送给身边每一个人。

当然除了他之外。

尽管那些笑容,阮司南只能通过别的人,来收获到。

沈欣媛的性格很好,属于乐观派,但是她从来不会对着他笑。

住过来的第七天,他依然陪着她一起采果子,看着她在小溪边,光着脚丫子嬉戏。

虽然阮司南只能被护工带着,一路勉强地跟在她的身后。

山路难走,有水的地方更难。

很容易踩到湿滑的地方。

路上还有不少折断的枯枝,脚踩在上面,一直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像是干燥爆炸的声音。

不知道怎么回事,阮司南的心境,也在这一刻澄明了不少。

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地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不再狂躁的时候。

可能是她在他身边的力量,阳光驱使走黑暗。

但是到当天晚上的时候,绵城发生了巨变。

……

夜晚,雷电交加,绵城里狂风卷着倾盆大雨,正在席卷整座城市。

岑凤华站在房间的窗边,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夜,十米以内的范围内,那路灯被风雨吹得忽明忽暗,只能看到斜飞的白色雨点。

不知道怎么回事,从白天开始,岑凤华的心里就有点不踏实。

明明打过电话,给阮司南那边,明确地得到了最近他们都很好的消息。

但岑凤华心里就是一直惴惴不安的。

在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很多步,她想打电话给比较亲密的人,自从老伴死去以后,身边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孙子能够陪伴她。

她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料理阮司南的日常生活上面。

可以说,这小半生的心血,几乎都在孙子的身上了。

如今,阮司南不在身边的日子,让她更加觉得自己一个人,如同浮萍一样,其实很孤苦无依。

尤其是在儿子就沈欣媛的事情,和她产生争论以后,已经连续十多天的时间,没有看到阮万清的身影。

没有一个人可以依靠的那种孤独感受,几乎占据了目前岑凤华的身心。

她正在房间里走动,考虑要不要打电话给阮万清。

门外忽然有人在敲门,这么晚了,有可能是家佣来找她。

岑凤华不假思索地去开门。

谁料到,门后面并不是她日常熟悉的家佣的面孔,而是一个穿着黑衣服,身披黑色连帽斗篷,戴着狐狸面具的男人。

男人的肩膀上,站着一只非常漂亮的,体型也很大的金刚鹦鹉。

那只鹦鹉,充满了灵气,正歪着脑袋,一双漆黑的眼睛盯着她瞧。

岑凤华被这阵势吓住了。

拼命地往后退,想把门合上。

但男人走进来的步伐很沉稳,像是突然降临的收割人性命的死神,身上的设备,只差一把巨大的镰刀而已。

岑凤华想叫人,撕扯着嗓子喊:“快来人,快来人啊!”

门外没有一个人响应。

岑凤华忽然看到男人的脚底,有鲜血的痕迹。

几乎是踏着血泊往她的这个方向,一步,一步,又一步地走来。

岑凤华的脸色几乎吓到发白的地步,不经意间一瞥,看到门口的方向,好像倒着她熟悉的一名家佣。

除去她派到阮司南身边的人,司机、家佣、保镖,一共四个人外,家里还有除她之外,剩下四个人。

包含一名体格极结实的保镖。

岑凤华马上颤抖着手,指着他:“我知道你是谁,你是,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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