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都是。嘲笑、取笑,你们就会笑嘻嘻地、懦夫般地推搡不会还手的人。”布力说:
“好啦,我们总以为你是那些事的领头,而且是教唆犯。不好,这就是你的麻烦所在,哥们儿。”
我看着面前这杯淡啤酒,肚子里真想呕吐,我“啊啊啊啊”的一声,把一肚子臭泡沫吐了一地。一个老太太说:
“勤俭节约,吃穿不缺。”我说:
“嘿,哥们儿。听着。今晚我就是没有情绪。不知道为什么,是怎么回事,可事情就是这样。今晚你们三个就自由活动吧,不要算上我。明天老时间老地点见面,我希望会好起来的。”
“哎,”布力说,“我真的抱歉。”可以看出,他的眼睛发亮,因为今晚他可以掌舵了。权力权力,人人都要权力。“我们心里的打算,”布力说,“可以推迟到明天的。这打算嘛,也就是闯进加加林街的商店。好好干一把啊,哥们儿,捞一票。”
“不,”我说,“什么也不要推迟的,可以自搞一套嘛。好了,我去了。”我从椅子上站起来。
“去哪儿呢?”里克问。
“那就自己也不知道了,”我说,“我只想独自一人,理理头绪。”老太太们见我就这样出去,感到十分纳闷;我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不像从前那样乐呵呵的。可是,我说着:“啊,见鬼,见鬼!”便独自一人冲到了街上。
天色很黑,刀割般的寒风越刮越猛,四周行人很少很少。巡警车载着凶神恶煞般的条子开来开去游弋,不时可见三两个年轻的警察在街角处跺脚取暖,在寒风中喷着热气,弟兄们哪。我想,如今条子对抓获的人极尽折磨之能事,大概大部分的超级暴力和烧杀抢掠已经销声匿迹了吧,其实,现在的形势成了调皮捣蛋的纳查奇和不失时机舞刀弄棍,乃至拔枪相向的条子之间的械斗。而这些天困扰我的问题在于,我已经什么也不在乎了。仿佛某种温柔之气侵入了体内,而我却不懂得为了什么。当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连喜欢躲进小室聆听的乐曲,也属于以前要耻笑的曲目,弟兄们。我现在更爱听小小的浪漫歌曲,即所谓的“德国抒情歌曲”,是钢琴伴唱的,很恬静,很有思慕情调,而不是从前那样全是大乐队,身体躺倒在床上,夹在小提琴、长号、铜鼓之间。我的体内正在发生蜕变,我不知道那是病变,还是他们那次在我身上注入的东西在捣鼓我的格利佛?说不定它在逼我走向真正的疯狂。
我一边思索着这些,一边低着头在城里瞎逛,手嘛插在裤兜里;弟兄们,我终于感到累了,并且极想喝一大杯奶茶。想到奶茶,我脑海中顿时浮现出自己坐在紧靠大火炉的扶手椅里边拼命喝茶的情景,有趣的、稀奇古怪的是,我显得十分老迈,古稀老头已经须发皆白,且络腮胡子是新留的。我看到自己成了老者,坐在火炉边上,接着该图像隐去了。奇怪透了。
我来到一家茶和咖啡店;弟兄们,透过长长的橱窗,只见里面挤满了傻乎乎的人,普通老百姓,脸上毫无表情,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他们毫无害人之心,都平静地坐着闲聊,喝着无害的茶和咖啡。我进去了,来到柜台旁,替自己买了一杯热气腾腾的茶,并添加了大量的牛奶,然后坐到一张桌子边去喝。同桌坐着一对年轻人,边喝边抽着过滤嘴致癌物,顾自小声说笑着。我根本不理会他们,继续喝茶,迷迷糊糊地思忖着体内到底是什么在蜕变,我究竟会发生什么事。忽然,我发现同桌陪伴这位小伙子的姑娘十分姣好,不是那种诱人邪念,想要去放倒来性交一下的雌儿,而是体态优雅、面容美丽、口含微笑、头发金黄,诸如此类的废话。旁边的小伙子呢,格利佛上戴了帽子,脸没有对着我。他转身来看墙上的大钟,我这才看清他是谁,他也看到了我是谁。他是彼得,就是说当初的三个哥们儿之一,那时候的四个人分别是乔治、丁姆、他和我。彼得已经老多了,尽管他只有十九岁多一点。他留着小胡子,身穿普通的白日装,还戴了这顶帽子。我说:
“嗬嗬嗬,哥们儿,怎么了?长久长久没见。”他说:
“可不是小亚历克斯吧?”
“正是,”我说,“打那些死亡的、过去的好日子以来,又过了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据说可怜的乔治已经入土,老丁姆成了穷凶极恶的条子,这里是你我。有什么新闻啊,老哥们儿?”
“他说话很有趣,是不是?”这姑娘咯咯笑着说。
“这位,”彼得告诉姑娘,“是个老朋友,名叫亚历克斯。请允许我介绍我太太。”
我的嘴张得大大的。“太太?”我瞠目结舌,“太太太太太太?啊,不可能吧。你年纪那么小,不会结婚的吧,哥们儿?不可能不可能。”
这位号称彼得太太(不可能不可能)的姑娘又笑了,问彼得:“你曾经也是这样说话的吗?”
“哦,”彼得笑笑说,“我快二十啦。这个年纪结婚有何不可,已经结婚两个月了。你很小,很早熟,记得吧。”
“哦,”我张口结舌,“我是实在转不过弯来啊,老哥们儿。彼得结婚了。嗬嗬嗬。”
“我们有个小公寓,”彼得说,“我在国家海上保险公司,微薄的工薪,但情况会好起来的,这点我知道。这位乔治娜——”
“叫什么名字来着?”我问,依然疯狂地张大嘴。彼得的太太(太太,弟兄们)又笑了。
“乔治娜,”彼得说,“乔治娜也有工作的。打字,知道不。我们凑合着过,凑合着过。”弟兄们,我实在没法不盯着他看啊。他现在长大了,嗓音什么的也老成了。“改天,”彼得说,“一定要来玩啊。你尽管已经饱经风霜,看上去还年轻着呢。对对对,我们读报后都了解的。当然,你现在仍然年轻的。”
“十八啦,”我说,“刚刚过了生日。”
“十八吗?”彼得说,“差不多吧。哎呀哎呀。你看,我们得走了。”他深情地看了一眼他的乔治娜,双手抓着她的一只手,而她回报以一个秋波,弟兄们哪。“对,”彼得又转向我,“我们要去格雷格家参加一个小聚会。”
“格雷格?”我问。
“噢,你当然不认识格雷格的啊,”彼得说,“格雷格比你要晚。你走后,他才出现;他喜欢搞小聚会,你知道。主要是喝喝红酒,玩玩填词游戏。但很好,很愉快,你知道。无害的,如果你懂得我的意思。”
“对,”我说,“无害。对对,我看那很爽的。”这位乔治娜姑娘听了我的话又笑了。随后,他俩就去格雷格家,管他是谁呢,参加臭填词游戏去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喝奶茶,苦苦思索,茶都凉了。
也许就是它,我不断地想。我也许年纪大了,不能再混以前那种生活了,弟兄们。我刚满十八。十八可不小啦。沃尔夫冈·阿玛多伊斯十八岁就已经创作了协奏曲、交响曲、歌剧、神剧之类的垃圾,不,不是垃圾,是天籁。还有老门德尔松也早早创作了《仲夏夜之梦》序曲。还有其他的人。还有这位法国诗人,就是由英国的布里顿谱曲的那位,他十五岁就完成了全部的佳作,弟兄们哪。他的名字叫阿蒂尔吧。所以,十八不算那么年轻的。但我怎么办呢?
我从这茶和咖啡店里出来,在阴暗寒冷的断命街道上行走,眼帘中尽是幻景,就像报纸里的卡通画。其中有叙事者鄙人——亚历克斯下班回家,来享用热气腾腾的美味佳肴,还有这么一位小妞亲热地迎上来,嘘寒问暖。可是我无法看清她,弟兄们,想不出到底是谁。我突然间强烈地意识到,如果我移步走向这炉火温暖、热饭上桌的房间的隔壁,就能找到我的真正追求;此刻,剪报照片,巧遇老彼得,这一切都纠缠在了一起,亦真亦幻。而隔壁房间里,婴儿床上就躺着我儿子,咿啊啊地发声。对对对,弟兄们,是我的儿子。我感到体内有这么个大窟窿,连自己也惊奇不已。我知道发生什么事啦,弟兄们哪。我是在长大啊。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青春必须逝去,没错的。而青春呢,不过是动物习性的演绎而已。不,与其说是动物习性,不如说是街头地摊售卖的小玩具,是铁皮制的洋娃娃,内装弹簧,外边有发条旋钮,吱吱吱扭紧,洋娃娃就走起来了,弟兄们哪。可它是直线行走的,走着走着就砰砰砰地撞到东西了,这是不由自主的呀。年纪轻,就好比是这种小机器啊。
我儿子,我儿子。等我有了儿子,一旦他长大懂事了,就要把这一切跟他讲。但我知道,他不会懂事的,或者压根儿不愿意去懂,一意孤行要去重蹈我的覆辙,直至杀害与猫群相依为命的可怜老太婆,我实在无法加以制止。而他呢,也无法制止他的儿子去作奸犯科。如此周而复始,直到世界末日。周而复始,就像某位巨人,就像(柯罗瓦奶吧所提供的)上帝本人,用巨手转着一只又脏又臭的甜橙。
当务之急,是寻找某位姑娘来做这儿子的母亲。明天就得着手找,我不断地想着。那是一项新任务,这是我要着手进行的,翻开新的篇章。
弟兄们,这就是我下面要玩的花样吧,于是,我的故事也就告一段落了。读者已经跟着哥们儿小亚历克斯四处奔跑,历尽艰险,同时也看到了上帝创造的某些最最龌龊的杂种,都跟老哥们儿亚历克斯过不去。一切的一切是因为我少不更事,太年轻。但在本书的故事结束时,弟兄们,我已经不再年轻了,决不。亚历克斯长大啦,没错。
可是我这次去的地方,弟兄们哪,是独自一人的去处,不能带上你们的。明天充满了香花,它属于旋转的臭地球、星星,还有上面的月亮,你们的老哥们儿亚历克斯要独自去找对象啦。诸如此类的废话。真是可怕的肮脏臭世界,弟兄们。小哥们儿向你们告辞了。并向本书中所有的其他人,发出深沉的唇乐卟卟卟。他们可以拍拍我的马屁的。而你们,弟兄们,要不时惦记小亚历克斯哥们儿啊。阿门。以及诸如此类的废话。
注 布力,英语的意思是以大欺小,其根词有公牛的意思。
[附录]那不是我的发条橙
安东尼·伯吉斯
我敲出一个题目——“发条橙”——思忖着这题目应该配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我一直很喜欢这句伦敦话,感觉它不只是对怪异行为(不一定是关乎性的)的怪诞比喻,也许还包含着更深刻的意义。一个故事便开始涌动了。
琳内注和我已经认清了一种新的英国现象——青少年团伙的暴力。1957年和1958年休假的时候,我们都在咖啡吧见到不良少年。这些少年一身新爱德华风格的时髦服装,鞋底厚重的靴子,奇特的发型。他们看起来如此优雅,不像暴力狂的样子,但胆小的人都怕他们。他们是“时代精神”的化身,似乎想藉此直白地表露他们对世界霸主英国战后衰落的失望情绪,并为爱德华王朝扩张时代招魂,至少通过他们的服饰。他们原来被叫做“爱德华公子哥”。现在到了1960年代,一批穿着更随意的小流氓又取而代之。他们人称“现代哥”和“摇杆仔”,因为第一帮不管是做什么的都穿着现代派服装,其他的则骑着带摇杆和车撑的摩托车。《牛津英语词典》第二版说皮夹克是摇杆仔的标志性服装是对的,但认为他们因喜欢摇滚乐而得名就错了。琳内和我在赶往黑斯廷斯的路上,曾目睹现代哥和摇杆仔们互相往死里打。
这些年轻人好像单纯地酷爱攻击本身。他们正是摩尼教的宇宙原理的体现,为对立而对立,阴与阳相对,X和Y相斥。我预感这些口袋里塞满钞票的新生代身上盲目的能量将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当然,他们也并非前无古人。伊丽莎白女王一世时代的学徒也起过暴动,但对付他们的方式非常简单——有时干脆就地绞死。起初我考虑把这部新作写成历史小说,讲述1590年代的一次学徒暴动,当时,暴力少年们毒打一个卖鸡蛋的妇女,纠缠鸡蛋价格过高,好像威尔·莎士比亚也滑倒在涂着血和蛋黄的路面上,跌破了嘴唇。然而最后我决定搞一下预言,将背景设在不远的未来——比如1970年——那时青少年的攻击性达到如此骇人的程度,使得政府试图采用巴甫洛夫的负强化技术将其斩草除根。我感觉这部小说必须有一个哲学或者神学的基础——青少年的自由意志能够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尽管大都选择恶;通过科学手段的调节,人为地消灭这种自由意志;而这种行为在神学意义上是不是比自由选择做恶更大的恶呢?
写这部小说所面临的问题完全是在文体方面。讲故事的必须是未来时代的一个流氓少年,必须用他们自己的那种英语来讲。这种英语应该是他们团伙内的俚语和他自己的惯用语混合而成。若用1960年代早期的俚语来写这部书就不对了:像所有俚语一样,它不能持久,也许待到手稿送去排字的时候,它已经散发薰衣草的香味了。这个问题在当时看来似乎很棘手。必须创造一种1970年代的俚语,但我不敢把它信手捏造出来。那完成了一半的草稿中的1960年代的俚语明显是行不通的,我把它锁在抽屉里,去写别的东西了。
*?*?*
琳内和我感觉该去度个假了。有艘俄国轮船从蒂尔伯里出发去列宁格勒,中途停靠哥本哈根和斯德哥尔摩,然后驶回。航行间歇会在列宁格勒酒店作短暂停留。俄国人是有名的善饮,琳内知道跟他们一起会很自在。我完成了白天的小说写作和校改任务,便开始重温俄语。我想说服琳内,让她至少学学西里尔字母,这样就能知道哪里是女洗手间,并且也能说上几句人际交往的客套话。但她不屑于再回学校读书。我叹了口气,埋头苦学我的词汇表和常用动词。不久,灵光一闪,我找到了《发条橙》文体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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