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时候在坐车回去。
旅行社虽然破旧,但好在打扫的还算干净,丁夜挺满意的。
找好住处后,云夕就拉着丁夜在县城里逛了起来。
这个年代普遍穷,因此,县里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没什么逛的价值,好在云夕对逛街也没什么兴趣,她只是想跟丁夜走走而已。
丁夜拉着她手,二人并肩缓缓的走着,忽然,迎面来了几个骑着自行车的人。
丁夜看着自行车,眸中第一次浮现起兴趣,他又看向云夕,轻声道,“夕夕,你喜欢自行车吗?喜欢的话,我们买一辆?”
云夕:……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喜欢,这玩意儿速度慢不说,还特别硬,再加上这个年代路一点都不好,所以坐着非常不舒服。
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挺喜欢的。
云夕想了想,道,“买自行车要票的,你有票吗?”
这个年代三转一响可是奢侈品,三转分别是自行车、缝纫机、手表,一响就是收音机了,因为在经济计划期间,所以,全部都要工业票才能买。
丁夜点了下头,道,“嗯,我有一张。”
“我无所谓,你要是喜欢的话,就买吧。”
云夕轻声笑了一下,其实,自行车这种东西,她自己都会做的,而且,比卖的好多了。
只不过家里没有趁手的工具,做起来比较麻烦。
“嗯,买吧。”
丁夜立刻做了决定,以前他一个人,总觉得自行车用不到,所以就一直没买。
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有了她,买一个也好,有个自行车,以后再去镇上,她就不用走着去了。
况且,女孩子们嫁人,一般都是张口要自行车的,虽然她没有主动跟他要,但是他却不能不给她。
别的女孩子有的东西,只要能做到,他都要给她。
说买就买,当时丁夜就拉着云夕去了县里的供销社,反正他们明天也是要坐车回的,不怕车子拿不回去,放在班车顶部就行了。
第466章70年代宠夫日常29
第二天,两个人骑着车子回到村里后,已经是下午了。
高杠自行车上,丁夜骑着,云夕坐在后面,自然的搂着他精瘦的腰,脑袋靠在他宽厚的背上。
丁夜原本是不会骑自行车的,但耐不住学习能力超强,云夕只是简单的跟他说了下要领,他就能够骑着跑了。
回到村里后,二人毫不意外的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那些目光中,有意外、有羡慕、也有嫉妒。
这些目光,可不是给云夕的,而是给丁夜的。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丁夜是全村最穷的人,既然作为全村最穷的人,那么,他一定是买不起自行车的,所以,这车子一定是云夕买的。
这家伙,娶到媳妇儿样貌漂亮不说,还给他倒贴自行车,这是走的什么大运啊?
老丁家祖坟冒烟了?
村民们酸的快扭曲了,心中极度的不平衡,自行车这可是大件啊,放眼整个村子,都没几家买得起,可现在,这个全村最穷的小子竟然买了,这如何不让人嫉妒?
唉,嫉妒也没用啊,谁让这小子运气好?
当初,他被老唐家的女儿甩了的时候,他们还在笑话他,可谁知,他竟然转身就找了个更有钱的女知青,很快就扬眉吐气了。
仔细想想,如果不是老唐家的女儿把他给甩了,他哪来的机会娶到云夕?
他又怎么买得起自行车?
毕竟,老唐家可不会给他倒贴自行车,所以,说起来,老唐家甩了他,对这小子来说,还是一桩好事。
指不定现在这小子心中,怎么感激老唐家呢。
不得不说,最后这个想法,村民们真的是真相了,丁夜的确是感激老唐家踹他之恩。
如果不是他们瞧不上他,他又怎么会娶到云夕?
只要想到这一辈子他也许会错过云夕,他就觉得难受极了,甚至有些无法想象到没有她,他会怎么样。
丁夜用力甩了甩脑袋,把这个可怕的念头挤出脑海。
不,他的世界中,不会没有云夕的。
……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
这一年间,丁夜的日子简直是越来越红火,顿顿肉有吃,不缺米面也不缺油,一跃从全村最穷的人,变成了全村首富,过得比村长家还要滋润。
全村的村民,明里暗里的,不知道有多么羡慕他。
然而,直到现在,村民们也坚定不移的认为,丁夜如今能过得这么好,全是因为他娶了有钱的云夕,把软饭给吃牢靠了。
没有人认为,他是个隐形富豪。
于是,就有很多人懊悔不已,早知道的话,他们当初就该抢先一步把云夕抢走的。
如果当初娶了云夕的人是他们,那么,现在顿顿吃肉,顿顿吃白面大米的全村首富,就不是丁夜而是他们了。
他们的嫉妒和懊悔,在周遇安面前,压根就算不得什么。
周遇安才是那个最难受最痛苦的人,他简直折磨的快要抓狂了。
一年了,整整一年,这么久的时间,他从来都没有主动在云夕面前出现过,没有主动去找她,但是,他却一直等着她。
等着她后悔,等着她来找他诉苦。
尽管她之前说的那么无情了,可他依旧坚定的认为,她是为了报复他、她是在跟他赌气,所以才会选择嫁给丁夜。
她对丁夜没有爱,而丁夜,不过是个粗蛮的村夫,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们肯定无法长久,她肯定会后悔当初的行为,只要后悔了,肯定就会哭着找他来认错。
可是没有……
她没有来找他,这么久过去了,她也依旧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后悔,反倒是跟丁夜的感情越来越好,越来越亲密,人前人后,看着丁夜的眸光总是温软柔和,可是看着别人之时,却冰冷淡漠。
难道,她真的喜欢上丁夜了?
她真的喜欢那样大字不识、粗蛮无度的乡野汉子了?
周遇安心中不由的一阵慌乱,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丁夜了,那是不是说明,她真的彻底的不喜欢他了?
是不是说明,她会彻底的忘记他?
周遇安用力捂住胸口,脑海中回想起还在省城的时候,她看着他的时候,总是情意绵绵、柔情万千,满心满眼的都是他。
他以为,即便他迫不得已的放弃他们之间的爱情,娶了唐小玉,她也会一直的爱他的。
可是,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她怎么这么快就变心了?
周遇安用力的闭上眼睛,只觉得一阵心如刀绞,难受的想要窒息,不甘心,他非常的不甘心。
丁夜那个村夫除了一张脸之外,到底哪里比得上他了?
她怎么可以喜欢上那个村夫?
莫非,她真的就是那么下贱的女人吗?
不论他有多么的不甘心和怨恨,云夕都不知道,或者说,即便知道了,她也懒得去理会。
自从结婚后,她跟丁夜就彻底不理会外界的目光,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偶尔照顾一下那个孤寡的大娘。
每天喂喂鸡、养养兔子,顺便做点小玩意拿去供销社卖,云夕过的好不快哉。
她在等,等着政策变革,村里分配土地。
算算时间,那一天不远了。
因为时代的限制,这一年间,云夕其实并没有赚到太多的钱,不过,她也不在意,她想要的东西,终究是会落在她手中的。
在这之前,她只要解决掉一些碍眼的事情就行,云夕眸中,极快的划过一抹幽光。
几天后,唐家村出事了。
唐村长晚上起夜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分明只是摔了一跤,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摔,竟然摔成了半身不遂,双腿彻底失去了知觉。
唐家人费了好大的力气,开着四轮车把他送去县医院,经过一番抢救,性命倒是无碍,但后半生,却只能在床上度过了。
这个事情,对唐家人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唐小玉守在病房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
而周遇安,则抿着唇沉默不言,脸色差到了极点。
他倒不是心疼唐村长,毕竟,他对唐小玉也没有太多的感情,又怎么会心疼一个不怎么亲厚的岳丈?
第467章70年代宠夫日常30
他只是担心自己。
唐村长瘫痪了,以后就是个废人,自然是不能继续做村长了,那么,他以前跟他承诺过的,务农满三年后,推荐他去上大学的事情,恐怕也要有变数。
几年前因为某些政策原因,国家废除了高考,大学不在自主招生,大学新生都是直接从工人、农民和士兵中推荐产生,而不是通过高考。
报名者条件是必须当过三年以上的工人、农民或士兵,这也是他当初甘愿下乡的原因。
他家出事了,唯有上大学,是他唯一的出路。
而要是想上大学,就必须要满那个硬性条件,而且,还要有人推荐,恰好,每个村长手中,就都有着推荐的名额。
可是现在,唐村长却出了意外。
周遇安烦躁的点了一根烟,村长替换,对他简直有太大的影响了,该死了,好端端的,唐村长怎么在这个关头上出事了?
难道,就连天都要跟他做对吗?
“呜呜,遇安哥,医生说爸爸下半辈子只能在床上度过了,怎么办?爸爸该怎么办?”
唐小玉坐到周遇安身侧,嘤嘤哭泣着,哭的伤心极了。
然而,听着她的哭声,周遇安非但没有丝毫的心疼,反而更加烦躁了,怎么办,他能怎么办,他还想问怎么办呢?
他上大学的事情,如果出现意外的话……
周遇安紧紧的闭上眼睛,不敢继续想下去。
相比起唐家人的难过悲痛,云夕这边,则是另一番场景。
【啊,宿主,你怎么把唐村长给弄瘫痪了啊?】
系统可是清清楚楚的看到,他家宿主在晚上的时候,丢了一枚石子,弄伤了唐村长的中枢神经,所以,才会导致唐村长瘫痪。
“只是把他弄瘫痪而已,没有杀了他,已经算便宜他了。”
云夕淡淡的回了一句。
唐村长在县里有人,所以,他没上过学,却还是能坐稳村长的位置,且,这一坐就是好几年。
如果不是因为村支书必须要党员才能担任的话,他就不是村长,而是村支书了。
可其实他做村长和村支书也并没什么区别,因为,整个唐家村都是他说了算,就连村支书,也不得不活在他的手底下,听从他的指挥。
后台硬,就养成了唐村长在村里一手遮天的后果,村里的人没人敢忤逆他。
世界信息中,丁夜院中起火,被烧得尸骨无存,而他死后,他的地尽数落到了唐村长手中。
虽然世界信息中没有说明那场火是唐村长放的,但是经过这一年多的推算,云夕能够确定,一定是唐村长做的。
首先,排除掉意外走火,丁夜睡觉很轻,如果是意外起火的话,他可不可能会毫无挣扎,他一定能够逃出去的。
其次,排除掉仇杀,丁夜沉默寡言,从来就不跟村里的人过多说话,也不跟任何人起冲突,有谁会平白无故的去杀他?
不是意外,也不是仇杀,就只能是谋财了。
可如果是谋财的话,唐家村的村民,谁能够保证,只要杀了丁夜,就能够得到他的地?
就算丁夜死了,那块地也会由村长去分配,所以,他们何必做无用功?
算来算去,就只有唐村长了。
至于他为什么敢在丁夜死后,明目张胆的把丁夜的地占为己有,而不怕别人怀疑他是凶手。
云夕觉得,唐村长这是在利用人的惯性思维。
第一,丁夜举目无亲,也没有任何走的比较近的朋友,所以,他如果死了,村民们都会下意识的认为他是意外烧死的,没人去深究他的死因,既然如此,就更不会主动去报案了。
反正烧的连尸体都没了,谁会去做这种自找麻烦的事?
况且,自古关于人命的事,普通人都是避之不及,谁会上赶着凑上去?
第二,都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按照正常人的想法,如果谁害死了人,那么就一定会尽力避嫌,摆脱自己的嫌疑,而不会主动去沾染他的东西。
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别人,他就是谋财害命吗?
所以,云夕觉得,唐村长那么明目张胆的霸占丁夜的地,他一定就是原本的轨迹中,害死丁夜的凶手。
再者,即便他不是,但丁夜的地,却最终是落在他手中了,前世受了益,那么,这一辈子,就该偿还。
当然了,云夕这么做,其实是一箭双雕,一来,她是想替丁夜讨债,二来,则是想断了周遇安的大腿。
世界信息中,唐村长可是周遇安实打实的贵人。
周遇安当初会娶唐小玉,除了不忍唐小玉寻死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唐村长在曾在私下承诺过他,如果他娶了唐小玉,成了唐家的女婿,那么,只要等他做满三年农活,完成那个硬性条件后,就推荐他去上大学。
这个年代,高考被废除,想要上大学,就只能靠推荐。
而周遇安,想翻身的话,去上大学无疑是一条最好的捷径,于是,他再三考虑之后,成了唐家村的女婿。
大学自然没有上成,因为在他娶了唐小玉的第二年后,政策就变革了。
首先是土地变革,集体所有的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了下去,接着,停止了十年的高考终于恢复了。
恢复高考后,周遇安就不再去下地干活,他一心复习,想考个优异的成绩,去上全国最好的大学。
然,不等他去考试,唐家村就被发现了大量的煤资源,国家要征地建设煤矿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唐家村瞬间成了香饽饽。
这时候,嗅觉无比敏锐、不论是眼界还是学识都远超常人的周遇安,立刻看到了比上大学更加有前途的
登录信息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