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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宿主是大佬_第2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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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他看到他家大门旁,有一抹淡淡的粉色,丁夜下意识的停住脚步,随后,大步走了过去。

  “你回来了?”

  云夕抬着头,眸光清亮的看着他,低低的出声。

  丁夜则是看向她脚边的箱子,随后,才看向她,“你这是?”

  “我从以前借住的地方搬出来了,现在,没有能去的地方,你要不要收留我?”

  “……”

  丁夜真的没想到,她会这么突然的搬出来,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你到底要不要收留?给个话呀。”

  他不说话,云夕就主动追问他。

  丁夜喉咙动了动,说道,“我是个独身男人,你住在我这里,对你的名声不好,村民们会说的很难听。”

  “那么,你是怕村民们说你说的很难听,还是怕他们说我说的很难听?”

  这是有区别的。

  云夕想,如果他真的很在意名声的话,那么,她也就不为难他了,毕竟,每个人都要在意的东西。

  她在意的是他,但他在意的如果是名声,也无可厚非。

  他没有曾经的任何记忆,现在的他,不过就是唐家村土生土长的普通村民而已。

  “我一个大男人,他们能说我什么,但你不同,你是女子,女子本就处于弱势,你的名声如果坏了,以后会过的很痛苦。”

  所有村民都瞧不起名声不好的女人。

  一个女人一旦名声不好了,那么,会被人戳着脊梁骨唾骂,村民们还会处处为难。

  现在虽说已经解放了,但那是省城那样的大地方,在农村,女子的名节依旧大于天。

第448章70年代宠夫日常11

  “如果我说,我不在乎呢?”

  不等丁夜说话,她就继续出声,“丁夜,我不是唐小玉,并没有把名声看得那么重,否则,也不会提着东西来找你了,所以,你不必顾虑那些有的没的,就想想要不要收留我。”

  “我不收留你的话,你打算去哪里?”

  丁夜没有告诉她答案,而是皱眉反问了一句。

  至于这个问题,云夕也早就想过了,“我去租个房子,村子里这么多人家,总有愿意给我租房子的人吧……”

  话音未落,就看到丁夜一只手提起她脚边的箱子,他没什么情绪的看向她,“去开门。”

  “……”

  这是,打算要收留她了……

  云夕眸中极快的划过一抹笑意,道,“可是,你没给我钥匙。”

  “昨天我也没给你钥匙,但你照样打开了我家的门。”

  丁夜是故意不给她钥匙的,他很好奇,昨天她究竟是怎么在没有损坏锁的情况下,打开他家的门的。

  云夕:……

  她咳了一声,拿出一根弯曲的钢针,对准锁芯插了进去,既然丁夜想看,那么,她就满足一下他的好奇心。

  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随意勾了几下锁心,然后,那种古老的铁锁,就咔一声的被打开了,云夕抽出钢针,把铁锁从门环上取了下来,打开了大门。

  “好了。”

  她转过身,看向丁夜。

  看着她先前一系列的操作,丁夜眸中划过一抹惊讶,想不到她竟然有这种特殊的本领,不去做小偷,真的是太可惜了。

  “嗯,进去吧。”

  他压下心中所有的想法,淡淡的说了一声。

  二人先后进了院子,云夕顺手插上了大门,然后,院中那条灰色的大狼狗就快活的朝着她扑来。

  丁夜见状,也没有喝住大灰,只是眉头皱了起来。

  昨天送云夕回家的时候,他亲眼看到,他这条在外人面前无比凶残的狼狗,在云夕面前,简直就像小白兔一样,温顺的不像狗。

  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大灰会咬伤云夕,他只是好奇,大灰为什么对云夕如此不同?

  他当然没有看出大灰为什么对云夕不同,但是,他看到了云夕弯了下腰,伸手轻轻的摸了摸大灰的脑袋。

  然后,大灰好像尝到了蜂蜜一样,整条狗都开心的快要不行了,不停的摇着尾巴,欢快的绕着云夕跑着。

  丁夜:……

  丁家房子还挺多的,有三间正屋、一间伙房、以及两间较伙房略小一点的储物间。

  除此之外,就连院子也挺大的,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栽着几颗看上去就营养不良的果树。

  就是……

  太破太破了。

  不论房子还是院外的土墙,看上去都摇摇欲坠、走风漏雨的,一看就像是年久失修的样子。

  也不奇怪,毕竟,这房子是丁夜的太爷爷盖的,至今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

  坚持到现在,没榻都算了不起。

  其实,唐家村大多都是这样的老房子,很少有人能舍得盖新房,毕竟,盖新房需要很多钱。

  目前,唐家村最新的房子,就是周遇安跟唐小玉的那套了。

  “你就住这间吧,等我洗漱后,就把我的东西搬走。”

  丁夜把云夕的箱子放进了他住的那间房子,那间房子是两间连在一起的,卧室在里间,所以,隐私性比较好一些。

  “那你呢,”云夕看向他,“你把你的卧室让给了我,你住哪里?”

  “我去边上的那间房子。”

  听到他的话,云夕眸光动了一下,没有说话。

  之后,丁夜打水去洗嗽了,因为有云夕在,为了避嫌,他直接去了最边的那间房子里。

  而云夕,则趁着他洗嗽的功夫,动手给他准备晚饭。

  看着伙房里的食材,云夕眉头皱了起来,既然她已经住到这里了,那么,以后怎么都不能让丁夜再吃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放在21世纪,连猪都不愿意吃。

  她直接从空间里取出一些油纸,然后,取出几个肉松面包拆了包装,用油纸包了起来。

  这个年代,大多都是用油纸来包食物的,二十一世纪的那些包装,在这里太过突兀。

  云夕把面包的包装袋扔进了灶台内烧掉,又取出了一些肉干、鸡腿和坚果,全部包了起来。

  今天没有去准备食材,所以,只能先用空间内的东西应付一下了。

  等明天的时候,她就去自己置办食材。

  二十多分钟后,当丁夜洗完来到伙房准备做饭的时候,就看到云夕正坐在伙房的石桌上,而石桌上,则放着一些油纸卷,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香味。

  那香味很奇特,勾的人莫名的口水泛滥。

  “丁夜,过来。”

  云夕对他招了招手,随后,把石桌上的油纸卷一个一个的打开,顿时,出现一大片充满诱惑的食物。

  那些食物,他甚至在供销社都没有见过,丁夜眸中划过一抹惊讶。

  这云夕,不愧是省城来的富家小姐。

  他抿了抿唇,眸光极快的在那些食物上面移开,步伐站定,并没有过去。

  云夕看到他站着不动,眉头皱了起来,“过来啊,再不过来,我就去拉你了。”

  “……”

  丁夜摇了下头,“你自己吃就好,不用管我,既然你有吃的了,那我就不做你的饭了。”

  他虽然见识少、不识货,但也知道云夕那些吃的,都是稀罕货,稀罕货可不便宜,再者,就算买得起,但在青云镇这种地方,有钱也买不到。

  因为,青云镇只就有一家供销社,他并没有在供销社见到那些东西。

  云夕:……

  他就知道,这家伙铁定又会像拒绝光珠那样拒绝这些吃的,这家伙骨子里硬气的很,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就不会去碰。

  她从石凳上起来,走到丁夜面前抬头看着他,好声好气的说道,“这些东西,有一些是我自己做的,并没有多么的贵重,你收留了我,我请你吃东西,不是很正常的吗?你为什么要拒绝?”

  她没有说谎,那些肉干和鸡腿,的确都是她自己做的。

第449章70年代宠夫日常12

  “不用请我,你自己留着吃……”

  丁夜笑了一下,缓缓说道,“我从小在这里长大,早就吃惯了这里的东西,吃什么都无所谓,但你不同,你是省城来的富家小姐,一些东西肯定吃不惯,所以这些稀罕的吃食,你自己留着就好。”

  小的时候,这一片地方闹了几年饥荒,他树皮都是吃过的,现在的日子,比起那时,已经好多了。

  所以对丁夜来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好,不论吃什么,他一点都不挑,因此,也没必要浪费人家女孩子的吃的。

  听到他的话,云夕的一颗心不由的软了软,他自己都过的这么糟糕,还替她节省吃的,真是太纯良了。

  她再也不想忍了,伸手抱住丁夜的脖子,丁夜被她突如其来的‘孟浪’给吓到了,下意识就去推她。

  “云夕……”

  他又急又脑的喊了一声云夕的名字,俊美到极致的脸涨的通红,却怎么都说不出‘自重’两个字来。

  只有觉得对方轻浮,才会说‘自重’,然而,云夕都这样对他了,他却依旧不认为这是轻浮。

  “丁夜,你到底吃不吃,你不吃我就亲你了。”

  云夕才不会让他推开,两只手臂软软的,看似纤弱无力,但却好像藤蔓一般,紧紧的缠着他。

  丁夜:……

  他抿着唇,脸瞬间更红了,分明乱到了极致,但脸上却依旧一片平静,看不出丝毫情绪。

  他的拳头紧了紧,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忽然,唇上传来一阵软软的触感,丁夜瞬间僵住了,瞳孔不由的放大,眼中倒映出女孩的模样。

  “丁夜,其实,你不必给我省吃的,只要我愿意,天天吃肉都能够我们吃几辈子。”

  云夕并没有太深入,在他唇上亲了亲,就放开了他,改为牵住他的手。

  “好了,不早了,快点陪我去吃吧,我说了这么多,你一个大男人,不会真的要矫情到底吧?”

  丁夜:……

  如果他坚决不吃的话,就是矫情?

  他用另一只手,拇指在唇上拭过,眸光幽暗的看着她,“云夕!”

  “嗯,怎么了?”

  云夕抬起头看向他,等着他的话。

  “你真的想跟我结婚?”他问。

  “真的。”

  云夕重重的点了下头,顿了顿,补充了一句,“至于原因,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是真的喜欢你,丁夜,你跟我结婚了,以后,我帮你做饭,帮你缝补衣服,难道不好吗?”

  她的话,令丁夜一颤,他从来没有想过,她能为了他,这么放下身段。

  “可是,你是省城里来的,难道真的要在唐家村呆一辈子吗?如果以后,你想回省城了怎么办?”

  知青下乡,满三年后,是可以申请回调的,但如果跟当地的村民结了婚,户口落在当地,再想回去,就没那么容易了。

  “云夕,不瞒你说,你非常迷人,而我是个正常的男人,面对你的热情,不可能不心动,但是,结婚跟心动不同,你如果跟我结婚了,可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我丁夜这辈子,只有丧偶,没有离婚,而你,也别想撇下我一个人回省城,所以,你好好想想,到底是要跟我结婚,还是要回省城。”

  闻言,云夕怔了怔,原来,这就是他昨天说要考虑的原因?

  “我和你结婚,跟以后回省城,并不矛盾啊,我如果要回的话,肯定也是带着你一起,谁说一定要离婚了?”

  他怎么会认为,结婚后,如果她要回省城,就会跟他离婚,他到底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云夕表示很怀疑。

  “还是说,你并不打算离开唐家村,以后,就算我要带你一起走,你也不走?”

  “其实也没关系,你不走的话,那我就跟你在唐家村过一辈子,有空的时候,你陪我去省城看看我家人就好,你总不至于,连陪我偶尔去看看家人都不愿意吧?”

  “那倒不是,”丁夜忙摇头否认,随后不太敢相信的问道,“不过,你真的愿意跟我在唐家村过一辈子?”

  丁夜觉得非常难以置信,省城来的姑娘,怎么会愿意在唐家村这种穷乡僻壤过一辈子呢?

  “真的愿意,我也不会后悔的,你现在可以相信我了吗?”

  云夕好说歹说,丁夜终于相信她了,但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那你的父母呢,他们会同意你跟一个农村人结婚吗?”

  “放心,他们会同意的。”

  云夕很有信心搞定那对便宜父母,那对父母,怎么可能会是她的对手呢?

  就这样,云夕跟丁夜算是达成了结婚的共识,然后,她就很得寸进尺的提前行使自己的权力,挽住他的胳膊。

  “我都快饿死了,你到底要不要陪我去吃?”

  先前就已经被说矫情了,丁夜哪里还好意思继续拒绝,只好陪她一起去石桌。

  云夕拿起一块卤肉块就往丁夜嘴里塞,“这是我做的,你尝尝看好不好吃。”

  丁夜既然已经坐在这里了,就没打算继续‘矫情’,他张嘴就将她送来的肉咬进嘴里。

  顿时,一股说不出的肉香味在嘴里散开,丁夜从来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好吃的差点令他吞掉舌头。

  70年代的肉价大概在0.7元一斤,过年的时候,他也会买点来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做的肉味道跟云夕喂他这块比起来,简直就云泥之别。

  当然没有可比性了,他做肉都是用水煮的,除了放点盐之外,什么都不放了,但云夕却不同,除了她本身就厨艺很好之外,她还放了各种各样的香料,当然要比他做的好吃太多太多……

  云夕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很喜欢,又将切好的一小块面包喂给他。

  丁夜吃了进去,有些尴尬的说道,“我自己来就好,你不是饿了吗,你也赶快吃。”

  云夕哪里是饿了,她只是想催促他而已,此时看他吃的这么幸福,就只想投喂他。

  “我忽然不饿了,你快吃吧,我还有很多吃的呢。”

  丁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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