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地问道:“你我适合做什么?”
已经好久没有人这么照顾他了,这让他不是那么适应,又忍不住地感动,只想做些什么,好回报她一二。
灵:“建议宿主寻找一个医术先进的世界,先治好嗓子。”
“我的嗓子还可以治好吗?声带都断裂了。”古凡惊讶道。
“当然可以。对这个世界的不治之症,对其他世界,并非如此。”灵回答。
古凡恍悟地点了点头,也许真的有点儿脑震荡,不然怎么把这都忘了。
多维宇宙的穿越,他在穿越前,也不是没看过这类的,正因为看了,他才有信心穿越。
只不过没想到自己的穿梭机这么坑罢了。
古凡也不想一辈子当一个哑巴,他想了想,便立即行动起来。
先找出自己的手机,重新装上电池。
在可以没有电脑,却不可以没有手机的人手一机的二十一世纪,所有手机都有一个毛病,电池续航能力太差。多的,三五天,少的几个时。
古凡的手机也不例外,所以他养成了一个除非有用到手机的时候,其他时候都是扣出电池的。如果不扣,即便你关机,其实电池也还是会消耗一定电量的。
重新装上电池,开了机,古凡立即打开下载区。果然他下载的还在。
“宿主,你在干什么?”发现古凡打开手机便向外走去,灵问道。
“你没看到?”古凡问道。
“对不起宿主。没有宿主的授权,我是不可以察看宿主的一切隐私的。”灵。
“好吧。”古凡以口型告诉它,“我是要赚钱,卖赚钱。”
“赚钱?”
“是的。你不是没能源了吗?给你充电是需要钱的。好在,我过去下了不少的,只要用电脑打印出来,相信就可以卖钱了。”
穿梭机用光了能源,又恢复了缩也办不到的状态,除了赚钱充电,偷电也至少要可以变,才容易啊!
而且古凡没的是,以后肯定会进入武侠世界的他,不认识繁体字怎么行?而他在医院已经有意识地向翁美铃学繁体字了。
除了繁体字外,什么甲骨文、金文、禹字,如果有可能,他全都要学。至于穴位,这更是基础。
机会只会给有准备的人。有准备总比碰运气,像主角一样,不认识字,不认识学位,也可以学武功成功率要大。
“嘟-根据宿主所在的时代,我恐怕这时代并没有可以联结手机打印的电脑。”灵提醒他。
啊?!
第5章、写
“啊!酸死了!”
这可是八十年代,固话称王的时代。手机?手机是个什么鬼。用手打机,倒是有。
至于电脑联手机打印。亲,真没这项业务。
至于超级无敌宇宙穿梭机。它倒是有这功能,只不过没能源。
当了解了这一切后,古凡用剧组的慰问金买了稿纸用笔写。
这要感谢他成了哑巴,只能用手写,这些日子翁美铃教了他不少繁体字。否则就他那手简体字,想投稿是铁定没人收的。
要知道这可是八十年代,文人还是很有社会地位的。
而文人又讲究个人如其字,看人先看字。你连字(香港是繁体字)都不会写,还想著书?你睡醒了没有?啊呸!
所以古凡虽然有手机照着抄,却依然写的很痛苦。
一天过去了,也才写了一万三千字。
实在是这繁体字太坑,笔画太多了。
“如果去其他世界,非弄台好电脑不可。”
古凡暗暗下着决心。
大概也就是从这一刻起。那个刚刚才迈出学校大门,有点儿宅,有点儿废的大学僧,在这一刻开启了他“天高三尺”的刮地皮的念头。
当然,那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他却要做饭吃饭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果然是除了厨艺,其他的少林武功全都没记忆了。
这一点,灵跟他解释过的,当古凡回到本源宇宙,他的一切时间与寿命都再度变成以本源宇宙与基准。
换句话,除了本源宇宙修炼得到的,其他宇宙的一切,与古凡都不过是一场梦罢了。知道去过,却什么都记不清,除非抽到的。
也许他以后可以记住,不过那毕竟是时间至高法则。现在考虑太早了一点儿,真就像二十一世纪古凡听的那个笑话一样,一个熊孩子纠结自己长大后是上北大,还是清华。
“咦?你来了。一起吃点儿。”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古凡刚做好饭,翁美铃便来了。
看她提着食盒,显然是担心古凡吃的问题。
看到古凡邀请她一起用餐,她顺从的坐下。
两人一起吃着饭,她却有着难言之隐。
过了一会儿,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这是你写的?”
古凡看过去。手机他随手装进兜里,稿纸还留在桌上。
古凡看了一眼,是他抄的《寻秦记》……不对,是写的。这时候可还没有寻秦记,这当然是他写的。
想到这,他挺了挺胸膛。
“其实你做饭还可以,为什么写呢?”
刚才古凡在做饭,翁美铃便看过了。
这写的是什么啊!又时空机器,又是穿越的。这哪儿叫。
老实,她是一点儿也不看好古凡的文笔。
“赚钱,养活自己。”
古凡哪儿知道翁美铃对《寻秦记》的鄙视。在他看来,这穿越者有不抄的吗?抄怎么了,还有抄汉语拼音的呢?
这抄的多了,古凡也是顺大流不是吗?
可是他却忘了一件事。这时代可是武侠的时代,金庸、古龙两位大师还在创作就不了。卧龙生、粱羽生、温瑞安等等名家紧跟其后。
在这样的氛围下,突然蹦个穿越出来,你想让人接受?不能是没可能,但是绝对很难。
更不用,这个时代,古凡连出版社的门向哪开都不知道。想出书?更是难上加难。
这时候,看着古凡的字,翁美铃的眼红了,心:对哦!他不能话了。写书,确实不需要话。
这样一想,她饭也不吃了,直接站了起来:“走。”
“去哪?”古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明报。”
为什么去报社,不是出版社。从翁美铃的口中了解到,原来这时代与后世有点像。
后世,主流是络,然后才是出版。这时代呢,却是先报纸,然后出版。
到报纸,自然是首选《明报》了。这就与后世络首选是一样的。
众所周知,香港《明报》之所以能够成为在香港三足鼎立的大报社,是因为他们有一位大神,那就是武侠大师-----金庸!
《明报》创业初期,尽管创办者不断更改副刊内容,改变新闻路线,金庸更是抱病撰写《神雕侠侣》,但是《明报》还是一步步滑向“声色犬马”之路,销量在千份之间起伏,第一年亏空严重。
《明报》的老员工都记得他当年辛劳的身影,一方面经常要通宵写稿,另一方面又为经济问题苦恼不已。有传,一段时间他要靠典当来维持《明报》。据《明报》老职员回忆:“查先生那时候真的很惨,下午工作倦了,叫一杯咖啡,也是跟查太太两人喝。”
那时,金庸住在尖沙咀,深夜下班时天星轮已停航,要改乘俗称“哗啦哗啦”的电船仔渡海。每当他们深夜下班时天星轮早已停航,只好改乘电船仔渡海,但每次要等齐六个人才能开船,船费比较便宜。如果要即到即开,需要包租费三元。他们夫妇宁愿捱着深夜凉飕飕的风等待,也不愿包船过海。咖啡、渡船不过是其中两个平常的故事而已,当年的艰苦可想而知。
倪匡曾:“《明报》不倒闭,全靠金庸的武侠。”当时金庸的武侠在《商报》上连载已拥有大量读者。许多人为了看金庸武侠,开始关注《明报》。慢慢金庸的武侠打稳了《明报》基础,加上沈宝新的经营手法,《明报》的广告业务稳步上升。直至今日,方才跻身香港八大报刊杂志之列。
同样也是明报的赏识,黄易也才会从专攻绘画,投入到写作的生涯。
当知道这段历史的古凡有理由相信,依照金庸先生的目光,自己的这部绝对有卖点。毕竟这书本身就是在明报成功的。
然而太有信心也不好,都有自信的男人最有魅力。可是翁美铃这时候哪儿还顾的上什么男人的魅力。看着这么有信心的古凡,她的压力山大。
她很担心在明报拒稿后,古凡会怎么样。
“不行,一定要成功!”
甚至紧张的她,这时候比古凡自己更渴望成功。
至于古凡自己,他也渴望成功,只不过他不像翁美铃那么患得患失罢了。
这本书,后世已经证明了它的成功。而《明报》又是它的原伯乐。在这样的条件下,又怎么可能不成功。
所以,不需要担心的……吧?
第6章、投稿风波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有名的商业街区。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够厚,良知啊!
“要不咱们先去别的地方?”翁美铃察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在她看来,古凡这稿子没戏。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也应该是在一些报水平不够的编辑下过审,而绝不会是这儿。所以她后悔了,后悔直接奔这来,应该先在报试试水的才对。
我不是碰瓷的。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他当然可以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表面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造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冷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今天每日新闻的稿子交给我!”
“喂,阿圆,把生活栏目那篇老年人养生揭秘拿过来!”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
古凡与翁美铃一起进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
“咦?翁姐,你怎么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现了翁美铃。
不要看翁美铃这时候仅仅是拍拍广告,并没有什么作品面市,但是认识她的一样有,更何况这儿本身就是报社,想不认识都难。
“你是?”
“是我。阿才,上次翁姐从英国回来,我去采访的。翁姐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面对美丽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情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这还不明显吗?
古凡可是跟翁美铃一起进来的,而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可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过。
这是什么?这绝对是区别待遇啊!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想不到翁姐还是会才女。”
“啊!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美铃惊讶了,不过她却没有想太多,她想:看来文学上,自己真的不行。
“这稿子吗?要不翁姐回去等通知。”
阿才是真的不愿意直接拒绝她,想了一下,打起了推托的主意。
“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但是一听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可一无所知的翁美铃却依然感谢他道:“谢谢!谢谢你!”
道着谢,开心地离开了。
“咦?那个姐好眼熟。”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不少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就可以叫出她的名字来。
“哼!浪费我的感情。”
而知道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而这时候,翁美铃对古凡:“要不你先回去,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虽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难道我的文学修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她越想越是不服气,所以就打发古凡先回去,她非问个明白不可。至少也要知道这为什么可以过审的。
古凡对自己先回去,也没有意见,因为他也需要回去赶稿不是吗?
有了稿费,他就可以买电,可以治嗓子了。
开头是美好的,希望也是很大的。直到翁美铃转身回来,看到丢进废纸篓的书稿。
她一下子就明白。
取回来吗?不,不行,这太打击他了。
想了想,她并没有取走,而是离开了《明报》大楼,心想:我一定会带他找到工作的。
这时候一名清洁工大妈拖着水桶正在打扫办公室卫生,她先是把每个办公桌底下的纸篓收拾干净,包括那份《寻秦记》的稿子。
干完这些,她就又拉着垃圾桶,乘坐电梯上了六楼,也是《明报》高层人员办公的地方。
先是把六楼的女洗手间打扫了一遍,然后她又熟练地来到男洗手间,看看里面没人,就非常麻利地将一个隔间的手纸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拿出自己整理出来的垃圾纸塞了进去。
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很长时间,最是喜欢拿这里的手纸做家用,你不是报社么,那就用一些废纸吧,反正男人又不怕硌屁股。
干完这一切,清洁大妈就哼着粤语曲准备出去,刚到洗手间门口,差点与一个戴眼镜的男子撞在一起。
“对不起啊,查总,我不知道是你。”清洁大妈很恭敬地道。
那男子面貌儒雅,当然不会和她这样的清洁工一般见识,点了点头,就让她出去了。
清洁大妈一出去,男子急忙捂着肚子进了隔间。最近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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