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走过去的时候,被李辉拦住了。
“尚书大人,还是不要靠近吧,考核的内容是一些简单的词句,入不得尚书大人法眼。”
魏徵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乐天侯的仆役,还要认字?”
“呵呵,尚书大人见笑了,侯爷如今为了提高所有家仆的素质,必须要他们一天认一个字,不光要知道怎么读,怎么写,还要知道是什么意思,怎么用。”
魏徵点点头,脸上的刚毅缓和了几分。
“不错,不错,想来乐天侯定然是一个有远见的人。”
“来,让我过去看看。”
李辉又一次拦住了魏征,“尚书大人过去了,会打扰他们考核。”
魏征算是听明白了,这不是说什么简单的词句入不了法眼,都是骗鬼的。
这少年书童嘴里只有一句实话:怕你打扰人家仆役考核。
魏征老脸一红,“是我唐突了,小哥,请前面带路。”
李辉怀里的狗蛋也知道安静,你魏征怎么就没眼力劲儿呢?
进了院子,狗蛋就开始唱歌了,还带着调调,一听就是陕北地区特有的腔调,不知道是谁天天在狗蛋的窝跟前哼唧。
魏徵盯着李辉怀里的狗蛋看了许久,终于忍不住问道:“乐天侯家中养了狗还是狼?”
李辉哑口无言,“不是,尚书大人不能乱说话啊,你虽然是当朝大员,但我家侯爷官职也不小啊。”
魏徵脸又红了,主要是他对狗蛋过于感兴趣了。
这个小狗黑白相间,露出了那种姿态让人忍俊不禁不说,还有一股子傻乎乎的劲儿,让人就想哈哈大笑。
本来他还想开口要上一只,但走了两三个院子也没有发现多出的一只,只好悻悻作罢。
“你家侯爷呢?”
正堂前,魏徵脸色再度沉了下去,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房屋,想到走了这么远,才堪堪到了乐天侯家中的正堂,不禁心中充满了怒意。
一个乐天侯,得到陛下封赐之后,竟然如此骄奢淫辉,这么大的宅院,那是多少土地啊!
大唐的耕地还是十分紧缺的,怎么可以这么浪费?
“呵呵,我家侯爷早就料到尚书大人今日回来,让我招待即可。”
魏徵皱眉,“你家侯爷怎么知道我会来?是不是看不起人?”
“那倒没有,只是我家侯爷今日去了佃户家中慰问,还没有回来。”
李辉故意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我家侯爷呢,是个能掐会算的人,昨夜星光灿烂,侯爷说了,明日必然有大员登门,他呢不适合见客,就去了封地巡查。”
魏徵胡子起伏着,很明显,李辉这番话让他心里很难受。
李辉是故意的,魏征的气量不是那么小的,这个时候不调戏他,更待何时。
以后要是这货在朝堂上口不择言的时候,李辉再想逗逗他,可就难了。
“行吧,你们侯爷让你如何招待我?”
魏征深吸一口气,心里面虽然不爽,但看到乐天侯府的仆役竟然还需要学习的时候,就知道乐天侯李辉不是一个简单的人。
既然是少年英杰,自然有特立独行的一面,罢了。
反倒是这个书童看起来眉清目秀,样貌堂堂,颇有气质,谈吐说话不卑不亢,应该是个不错的良材。
“尚书大人莫慌,还没有吃早饭吧?稍等片刻,和我家仆役一起吃早饭如何?”
魏征一愣,乐天侯府的架子这么大吗?
尚书来访,竟然和仆役一起吃饭,这也太过分了吧!
这是一种羞辱啊!
李辉看到魏徵脸上变色了,立马补充道:“尚书大人,侯爷说了,不能骄奢淫辉,不能铺张浪费,一切如常。”
“忘了告诉你,我家侯爷和仆役一起吃饭的。”
还没有到吃饭的时候,这个时候该做点什么呢?
魏徵就开始在李辉的宅子里到处闲逛了,看到仆役的宿舍的时候,突然间惊恐问道:“乐天侯难道就不知道礼治吗?”
“这房屋为何在一旁,比正堂还要高上一大截?”
“呵呵,尚书大人,这是仆役的宿舍,一共两层,走,咱们进去看看。”
仆役的宿舍里面,干净整齐,冬日的火炉燃烧着,热气腾腾,在屋子里,根本感觉不到任何的寒冷,被子很薄,也根本不需要太厚的被子。
一个个被子都被叠成了豆腐块一样的形状,四四方方,床单也整整齐齐,一个人一间屋子,屋子里有炭笔和纸张,还有干活的工具,还有仆役平时换洗的衣物。
但魏征不管看到什么,内心都只有一个词:不可思议。
乐天侯府,恐怖如斯,仆役的住所,干净如新,整齐划一。
想到自己家中冬日里还用不上火炉,魏征的两个孩子还跟着挨冻的时候,魏徵脸上就红了。
“尚书大人,这火炉你回去的时候带回去一个,煤块咱们这多得是,我让人送到府上。”
“侯爷说了,尚书大人乃是大唐的脊梁,理应有此待遇,不能让大唐的良臣寒心!”
李辉早就看出来魏征对火炉感兴趣了,立马就打蛇随棍上。
魏徵叹息一声,“如果是别人送我东西,我真的不敢要。”
“但乐天侯的馈赠,我魏征在此谢过,乐天侯的话,魏征不会忘记,一定会努力成为大唐的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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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魏征吃瘪
从李辉仆役的宿舍出来的时候,魏徵脸上的唏嘘之意,明显消退了很多。
“小先生,你家侯爷建造侯府的那些工人,为何如此散漫。”
李辉定睛一看,远处几个为侯府建设最后收尾的几个工人,每个人只做一件事,虽然速度并不快,效率也一般,但符合李辉心里面的分工啊。
怎么就散漫了?
“呵呵,尚书大人,分工而已。”
李辉这一次提出了这个概念,刹那间,魏征自己就陷入了沉思,脸上阴晴不定,似乎在消化理解。
狗蛋在李辉怀里嗷嗷叫着,似乎对限制它自由这件事极为不满,毕竟是正在长大的狗子,总是不希望被人死死抱住,总是渴望在外面疯跑,于是李辉手一松,狗蛋如同一道利剑一样嗖地一声窜了出去。
一时间,整个侯府的院子里鸡飞狗跳,
李辉脸一黑,狗蛋去的方向正是丫鬟们平时聚集的地方。
“尚书大人,为什么不说话了?”
李辉点着一根烟,缓缓问道。
魏征现在正被分工困扰着,听到问话,叹息一声,“老朽竟然有些想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都说天下道理殊途同归,怎么我就看不到呢?”
“这分工到底有何奇特,小哥,你听你家侯爷说过没有?”
李辉笑了笑,“尚书大人,这里面的门道我当然听我家侯爷说过。”
“我家侯爷说了,以后不管干什么,都好好思考,多动动脑子,不要啥都不想就是干,不光累,还没作用。”
“哦?那你家侯爷是如何说这份工的?”魏徵急切问道。
他现在已经陷入了一种对分工的执拗。
因为在大唐普通人的世界观里面,一个手艺人,必然会藏着掖着,盖房子的人,从头到尾重要的环节都是一个人做的。
打铁的人,从头到尾都是一个人干的,即便是收了徒弟,徒弟也只能做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魏徵的眼神带着一股子疑惑,还有求知欲。
李辉淡淡说道:“尚书,我家侯爷说了,劳动生产上的进步,熟练度和技能以及判断力的提高,都源自于分工。”
魏征一脸懵逼。
李辉继续说道:“通俗地说,就是专人干专门的事情,你想啊,十个人一起盖房子,暂且不论大工程到底需要多少人,只说不同的人同时工作,一个和泥,一个砌砖,一个布瓦片,一个砌墙,这样前面的人只需要做自己最熟悉最擅长的事情。”
“这样下来,是不是比起十个人各自砌墙大包大揽快得多?”
魏徵听到这里,算是有点明白了。
李辉自己也说得稀里糊涂,但架不住魏徵聪明啊。
历史上大部分史书里面都认为,魏征是一个直言劝诫的铁憨憨,如果不憨憨,怎么可能每一次劝谏都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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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在李辉眼中,魏征这种又臭又硬的石头出现的原因,一方面是源自于他内心的正义感和天生为国为民的志向。
另一方面,魏徵明白,自己的定位便是如此。
掌管吏治?不会。
去工部搞研究?不行!
户部之中,计算金钱,左右逢源?也不是他最擅长的。
空有一腔热血,腹中只有圣贤书籍的聪明人,想要在朝堂之上立足,一定要
有无法取代的地方。
于是,李二登基之后,魏徵就给自己立了个人设:不怕死的劝谏者。
劝谏劝得越狠,魏征的人设就越稳,当今陛下就算是生气,肺都气炸了,也不会找他毛病。
李辉想了想,估计在未来一段时间,魏征还会继续升官,贞观年间的魏征最后可是坐到了宰相的位置上,可以说是奇迹了。
李二临死前也怀念魏徵,可见魏征在李二心中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
那一句兼听则明,不听则暗,让李二受益匪浅。
这样的人,很快就明白了李辉话里的意思。
“想不到啊,想不到,小小书童,竟然一番话让老朽惭愧至极,这个道理如此简单,为何我就不明白呢?”
“一个人专心做一件事情,十个人就可以一起完成大的工程。”
李辉此时继续说道:“尚书大人,其实这东西也就侯爷没事讲一讲了,侯爷说了,这大唐的百姓和官员啊,都不懂什么叫做流水线,工人的分工和分布像流水成线一样,不知道能创造多少效益呢。”
魏徵听到这里,冷冷一笑,“呵呵,你们家侯爷听说能点石成金,用的便是这个门道吧!”
李辉没有回答,而是淡淡一笑,带着魏徵走到了府中的一些工作间。
杨铁柱的工作间比较简单,一个是打铁的地方,一个是做木工的地方。
在杨铁柱的桌子上面,魏徵看到了一个圆形的铁筒,好奇地拿了起来。
李辉脸色变了,“别,这个不能动!”
但是已经晚了,魏徵眼睛还凑了上去,非要看里面有什么。
这东西就是仿造的天怒,虽然精细程度不如竹叶青手里的东西,但已经像模像样了,就是不知道里面到底有没有机括,会不会发出银针。
魏征端详了很久,透过里面的空隙看来看去,叹息一声,“你们家的工匠,技艺不错啊。”
魏征随手放在桌子上,刹那间,那天怒模型里面一震。
嗖!
嗤!
李辉脸一黑,还真有!
魏徵刹那间脸色一紧,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身后,只见魏征袍子上,靠近屁股的位置,一根绣花用的针,死死的插在魏徵的肉里。
“你……你……成何体统!”
“竟然是暗器!你们家侯爷这也太不讲究了,我要回报陛下!”
李辉一看,“来人,给尚书大人拿点酒精,治伤!”
魏徵的伤就是一个孔而已,幸好杨铁柱没有在上面涂抹辣椒水一类的东西,魏征只不过因为年纪大了,一针下去,走路有点踉跄,其他倒没有什么。
“走吧,尚书大人,咱们吃饭去。”
李辉看着一旁的马周处理好了魏征的小伤,消毒之后,打算带着魏征去吃饭。
今日魏征出现的时候,李辉就跟马周交代了,今日所有人见到侯爷不可行礼,只是微微颔首即可,不许多说一句话,不可暴露侯爷身份。
现在,魏征依旧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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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和琛搅局
李辉府上的仆役现在还是没有多少,加上张雄等人,也不过不到四十人,这些人围在一起,在食堂之中一起吃饭的时候,那一派火热的气氛,顿时让魏征食欲大振。
先前因为李辉家中各种浪费和受伤积攒的气,在看到十碗席上来之后,顿时消散得差不多了。
手掌大小的馒头,刚刚出锅,一看就香甜无比。
魏徵拿起一个,掰成两半,递给李辉一半。
但他突然发现,这小小书童手里已经拿着一个了,众人吃饭的时候,都是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馒头,然后在所谓的大碗里夹菜。
这菜式……比起宫中御膳也不差啊,食物带来的香味扑鼻而来,魏征感觉自己的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要舒展开一样。
人类的本能就是如此,即便你自己不想吃,不想吃,但身体是不会骗人的。
魏征年纪四十多,按理说胃口应该一般,但今日他着实吃的不少。
这豆芽,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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