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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小说_第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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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彼得罗洛。”他身子往前一靠,从乌黑锃亮的吧台对面凑近我。“你认识那个伙计吗?”

“不认识。”

“他应该回家了,我觉得。我应该叫辆出租车送他回家。他把他下周的酒都早早喝光了。”

“这样的夜里,”我说,“你就由他去吧。”

“这对他不好,”小伙子说道,一面对我怒目而视。

“黑麦威士忌!”醉汉哑着嗓子叫道,头都不抬一下。他打了个响指,没拍桌子,以免打乱那堆码好的硬币。

小伙子望着我,耸耸肩。“我该给他倒酒吗?”

“他的肚子长在谁身上?反正不在我身上。”

小伙子又给他倒了一杯纯黑麦威士忌,但我怀疑他在吧台后面偷偷往里面兑了点水,因为酒端上来的时候,他的神色内疚得就像刚刚踢了他奶奶一脚似的。那醉鬼一点儿也不在意。他从那堆硬币里取下两枚角子来,小心翼翼,无比精准,就像一位在做脑肿瘤手术的顶尖外科医师。

小伙子回到我身边,往我的杯子里添了点啤酒。窗外,沙漠风在呼号。每隔一小会儿,它就会把那扇镶了彩色玻璃的双开弹簧门吹开几英寸。那可是一扇很沉的门。

小伙子说:“首先,我不喜欢醉鬼;其次,我不喜欢他们在我这里喝醉;再次,我首先就不喜欢他们。”

“华纳兄弟可以用你这句台词,”我说。

“他们用了。”

就在这时,店里又来了一位顾客。门外,一辆车吱呀一声停住了,弹簧门开了。一个看上去有点行色匆匆的伙计走了进来。他扶住门,用一双没有表情、闪闪发亮的黑眼睛将屋里飞快地扫视了一番。他体格健壮,肤色黝黑,面孔狭长,双唇紧闭,模样挺帅。他穿着一身深色的衣服,一块白手帕从前胸口袋里腼腆地露出头来。他神色冷静,却又像是绷紧了某根神经。我猜是因为这热风吧。我自己也感受到了一点这种似是而非的冷静。

他望着醉汉的后背。醉汉正用面前的空杯子玩跳棋。新来的顾客看了看我,然后目光顺着一长排半卡座指向房间另一头。座位全都空着。他继续往里走——走过那个在座位上晃晃悠悠、自言自语的醉汉——来到吧台后面的小伙子面前,开口道:

“伙计,有没有见到过一位女士进来?个子很高,很漂亮,棕发,穿一条蓝色绉丝裙,披一件印花波蕾若短外套,戴一顶宽边草帽,上面箍一条丝绒帽圈。”他的声音紧绷着,让我很不舒服。

“没有,先生。我这里没来过这样的女士。”吧台招待说。

“多谢。纯苏格兰威士忌。上快些,麻烦了。”

小伙子把酒端给了他,那伙计付了钱,一口气把酒喝干,抬脚朝门外走去。他走了三四步,然后停住了,面对着那个醉汉。醉汉咧开嘴笑了。他不知从哪里忽地掏出一把枪来,动作快得让人只看见一团模糊的黑影。他稳稳地握着那把枪,看上去并不比我喝得更醉。那个肤色黝黑的高个子一动不动地站着,接着脑袋微微向后一缩,便又一动不动了。

门外,一辆汽车呼啸而过。醉汉手里握着的是一把点二二打靶手枪,上面装着一个大大的准星。手枪发出两声脆响,一缕淡淡的青烟袅袅升起——非常非常淡。

“再见了,沃尔多,”醉汉说。

接着他把枪指向了吧台招待和我。

黑小子花了差不多一个星期才终于倒下。他先是踉踉跄跄地走了两步,然后站住了,挥舞着一只胳膊,然后又踉跄了两步。他的帽子掉了,接着他脸朝下趴在了地上。在他终于脸着地之后,又闹腾出好大的动静,就好像他肚子里灌满了水泥似的。

醉汉从凳子了滑溜下来,将那堆硬币扫进口袋,朝门口溜去。他侧过身来,那把枪贴在体侧。我没带枪。我没想到出来买杯啤酒也需要带枪。吧台后面的小伙子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醉汉用一边肩膀轻触门扉,目光一直盯着我们,然后后退一步推门出去了。门开了,一股强风夺门而入,将地上那人的头发吹了起来。醉汉说:“可怜的沃尔多。我猜我让他流鼻血了。”

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我抬脚就向门口冲去——多年的实践让我习惯于永远做出错误的抉择。不过这回,我的抉择也并不重要了。门外的汽车发出一声轰鸣,等我冲到人行道上时,只看见车后的尾灯在最近的转角处变成一团模糊的红光。我记下了车牌号,就像我挣到了我的第一笔一百万一样(开个玩笑啦)。

街道上,人流与车流来来往往,一切如常。没人表现得像是听到了枪响。大风的呼号让点二二的两声脆响听上去就像是砰砰的关门声,假如有人留意去听的话。我返身回到了鸡尾酒吧里。

小伙子依然一动不动。他只是站在那里,两手平放在吧台上,身子微微前倾,低头盯着那个黑小子的后背。黑小子也一动不动。我弯下腰,摸了摸他的颈动脉。他动不了了——永远也动不了了。

小伙子的面部表情不比一块牛腿肉更丰富,色泽也差不多。他眼神中的愤怒多于惊骇。

我点了一支烟,冲天花板吐了一口烟圈,不耐烦地说:“快打电话。”

“也许他还没死,”小伙子说。

“当一个人选择了点二二时,那就意味着他绝不会犯错。电话在哪儿?”

“我没电话。不装电话,我的开销也已经够大了。天啊,我真想一脚把八百美元的费用踢飞!”

“这地方是你的?”

“在发生这件事情之前是我的。”

他脱掉白外套和围裙,从吧台里头绕了出来。“我来锁门,”说着他便掏出了钥匙。

他走了出去,掩上门,从外头拨弄着门锁,直到锁簧咔哒一声就位。我弯下腰,将沃尔多翻转过来。起初,我甚至都看不到子弹是从哪里射入的。过了一会儿我看清了。他的外套上面有两个很小的孔,就在心窝上方。他的衬衫上面有一星血迹。

那醉汉可真是无可挑剔——作为一名杀手而言。

过了大约八分钟,巡警小子们走了进来。小伙子——卢·彼得罗洛——这时已经回到了吧台后面。他又披上了那件白外套,点了点收银机里的钞票,把钱装进口袋,在一本小本子上记了账。

我挨着一张半卡座的边沿坐下,抽着烟,看着沃尔多的脸变得越来越死沉。我琢磨着那个穿印花衣的姑娘是谁,沃尔多为什么要把没有熄火的车子丢在外面,为什么他这么匆忙,那个醉汉究竟是在等他,还是碰巧在那里。

巡警小子们一身臭汗地跑了进来。两人都是那种常见的大块头警察,其中一个帽子下面插了一枝花,那顶警帽歪扣在头上。看到了地上的死人,他丢掉花,弯腰去摸沃尔多的脉搏。

“像是死了,”他说道,又把他的身子翻过来一些。“哦,没错,我看到子弹从哪儿进去的了。干净利落。你们俩看到他中枪了吗?”

我说看到了。吧台后面的小伙子没说话。我跟两个警察描述了事情经过,说凶手似乎是开着沃尔多的汽车跑掉了。

那个警察一把将沃尔多的钱包拽了出来,飞快地翻了一遍,吹了声口哨。“一大把钞票,没有驾照。”他收好钱包。“好啦,我们没有碰他,瞧见没?只是想瞧瞧能不能找到他的车牌号,好用广播通缉。”

“你们没碰他才见鬼呢,”卢·彼得罗洛说。

警察瞪了他一眼。“好吧,伙计,”他轻声说。“我们碰他了。”

小伙子拿起一只干净的高脚酒杯,擦拭了起来。在余下的时间里,他从头到尾一直在擦着那只杯子。

又过了一分钟,一辆凶杀组的快车鸣着警笛,吱呀一声停在了门外,四个男人走了进来——两个警察,一个摄影师,还有一个搞技侦的。那两个警察我都不认识。在大城市里,就算干侦探这行干了许多年,你还是会认不全所有的警察。

其中一个警察是个矮小黝黑、安静温和的男人,脸上挂着微笑,一头拳曲的黑发,一双柔和聪明的眼睛。另一个警察则是个瘦骨嶙峋、下巴老长的大个子,鼻子上青筋凸起,眼神没精打采。他的模样像是个酒鬼。他看上去很厉害,但似乎是对自己究竟有多厉害稍稍有些高估。他把我赶进了靠墙的最后一个卡座,他的搭档则带着小伙子去了前头,蓝制服的巡警们这时便离开了。那个取指纹的家伙和摄影师埋头开始干活。

一个法医进来了,只待了一会儿就气冲冲地走了,因为房间里没有电话让他呼叫运尸车。

那个矮个儿警探把沃尔多的口袋翻了个底朝天,又掏空了他的钱包,把所有东西都扔进卡座桌子上的一块大手帕里。我看到了一大把钱、钥匙、香烟、另一块手帕,差不多就这些东西了。

大个子警探把我推进卡座一头。“交代吧,”他说。“我叫卡普尼克,调查警督。”

我把皮夹摆在他面前。他看了一眼,里外翻了一遍,把皮夹扔还我,在一本本子上记了一笔。

“约翰·达尔莫斯,是吧?私家探子。你来这里有事情?”

“有——喝酒,”我说。“我就住在街对面的伯格伦德公寓里。”

“认识前面那个小伙子吗?”

“他开张后我来过一次。”

“有没有看出他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没有。”

“这么个小年轻,碰上这种事情表现得似乎太淡定了,不是吗?没事,你不用发表意见。讲你的故事就成。”

我讲了——讲了三遍。一遍是为了让他记下梗概,一遍是为了让他记下细节,还有一遍是为了让他判断这是不是我事先背下来的台词。最后他说:“这小妞儿让我很感兴趣。凶手管这伙计叫沃尔多,但好像一点儿也不确定他会来这里。我是说,如果沃尔多不确定那小妞儿会上这儿来,那也就没人能够确定沃尔多会上这儿来。”

“这个见解很深刻,”我说。

他端详着我。我脸上没有笑。“听上去像是仇杀,对不对?不像是事先预谋好的。也没有策划逃脱手段,他能跑掉纯属运气。在这座城里,一般人下车时不大会不锁门。凶手当着两个有效证人的面行凶。这一点让我很不舒服。”

“我不喜欢当证人,”我说。“报酬太低了。”

他咧嘴一笑。他的牙齿看上去斑斑点点的。“凶手真喝醉了吗?”

“就凭那样的枪法?没醉。”

“我也这么想。好吧,这案子很简单。这家伙肯定有案底,还留下了一大把指纹。就算我们这儿没有他的大头照,不出几个小时我们也会查出他的身份来。他跟沃尔多有仇,但他今晚并没有打算见沃尔多。沃尔多只是进来打听一个小妞儿的下落——他跟那妞儿有个约会,但没有接上头。今晚很热,这样的大风会毁了姑娘的妆容的。她很可能找了个地方,进里头等着。这么说,凶手冲着沃尔多的心窝给了他两枪,然后逃之夭夭,根本就不在乎在场的你俩。事情就这么简单。”

“没错,”我说。

“简单得让人觉得不对劲,”卡普尼克说。

他摘下毡帽,胡乱捋了一把那头蓬乱的金发,然后把脑袋架在两只手上。他生着一张又长又凶的马脸。他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把脸,又擦了后脖颈和手背。接着他摸出一把梳子,梳了梳头发——他梳过头的模样更难看了——然后重新戴好帽子。

“我只是在想,”我说。

“嗯?想什么?”

“这个沃尔多对于那姑娘的衣着打扮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他今晚肯定已经见过她了。”

“那又怎样?也许他要出去撒泡尿。也许等他回来的时候,那姑娘已经走了。也许她改主意了。”

“没错,”我说。

但这根本就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的想法是,沃尔多懂得用一种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方式来描述那姑娘的衣着。印花波蕾若短外套,蓝色绉丝裙——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波蕾若短外套。我也许会说那是条蓝裙,甚至是蓝丝裙,但我绝对说不出蓝色绉丝裙来。

过了一会儿,两个男人拎着一只篮子走了进来。卢·彼得罗洛还在擦拭着玻璃杯,跟那个黝黑的矮个儿警探说话。

我们几个全都去了警察局总部。

警察问讯卢·彼得罗洛的时候,他表现得挺不错。他老爹在康特拉科斯塔县里靠近安条克的地方有片葡萄园。他给了卢一千美元,让他做生意。卢就开了这家鸡尾酒吧,里里外外再加霓虹灯,总共花了正正好好八百美元。

他们放他走了,叫他不要开门营业,直到他们确信取完了指纹为止。他到处找人握手,咧嘴笑着说,估计这场凶杀案对生意还是有好处的,因为不管出了什么事,没人相信报上的报道,大家肯定会上他这儿来听他讲故事的,顺便再买上几杯酒。

“这家伙可真是不知忧愁为何物啊,”卡普尼克说。“反正是不会因为别人而忧愁。”

“可怜的沃尔多,”我说。“指纹取得怎么样?”

“有点糊,”卡普尼克气哼哼地说。“但我们会做一个分类判定,今晚电传到华盛顿去的。要是没有匹配的,你就要在楼下放照片的铁架子前面认一天照片了。”

我跟他还有他的搭档握了手——他的搭档叫伊巴拉——然后就走了。他们也还不知道沃尔多究竟是谁。他口袋里没有表明身份的物件。

2

晚上9点左右,我回到了我住到的那条街道。我左右张望了一番街面,这才走进伯格伦德公寓。那家鸡尾酒吧就在对街再过去一点的位置上,有一两个看客把鼻子贴在玻璃上,但并没有大群的围观者。人们看到了警察和运尸车,但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除了在街角的杂货店里玩弹球机的那几个小子。他们什么都知道,就是不知道该怎么保住工作。

大风还在呼号,烫得像是从烤炉里吹出来的,尘土和碎纸屑在风中打着旋,直往墙上撞。

我走进公寓楼的门厅,乘自动电梯上了四楼。我拉开门,跨了出去,发现那里正站着一个在等电梯的高个儿姑娘。

那姑娘一头棕色的鬈发,戴一顶有丝绒帽圈和宽松蝴蝶结的宽边草帽。她生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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