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历史穿越 >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 >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_第1节
听书 -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_第1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没有啦~.~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德米安:彷徨少年时

内容简介

韩剧《制作人》白承灿和Cindy 睡前一定要看的书 韩剧《制作人》金秀贤和IU超喜欢的书,睡前必读 德文原版翻译,重现经典 德语硕士/文学博士翻译, 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评审团奖得主审读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纪念碑式名作 不为人知的残篇断简,首度公开 告别彷徨和孤独, 德米安陪你跳出旧世界, 寻找自己,回归自己,坚定地成为自己!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和歌德奖得主获得者,对黑塞的崇拜蔓延至全球,他的作品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总印数超过1.4亿册。 《德米安》是黑塞的代表作之一,以抒情的笔调、细腻的文字描写少年辛克莱追寻自我、坚定地成为自己、探索自我命运的心路历程。这部心理小说可以说是黑塞标志性的、纪念碑式的名作。 出生并成长于光明世界的辛克莱,偶然发现截然不同的另一个世界,那里的纷乱和黑暗,使他焦虑困惑,并陷入谎言带来的灾难之中。这时,一个名叫德米安的少年出现了,将他带出沼泽地,从此他开始走向孤独寻找自我的征途。之后的若干年,德米安以不同的身份面目出现,在他每一次孤独寻找、艰难抉择的时候,成为他的引路人。 德国文学大家托马斯曼评论道:这是一部以它极为精确的描写击中时代神经的作品。整整一代青年深信,一位代言人起自他们生命深处,他们满怀感激而且如痴如醉地被他吸引。每个人的生命都是通向自我的征途,是对一条道路的尝试,是一条小径的悄然召唤。

导言:我的朋友《德米安》

詹姆斯·弗兰科/文

杨玉功/译

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德米安》的情景,那是初夏的一天。四月份我刚满十九岁,正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校园的一间小餐馆卖东西:即食三文治,微波速热比萨饼,便宜的墨西哥杂烩,还有晶亮诱人的中国餐。之前我花了一学年时间专修英国文学,而当时却决意投入波涛汹涌电影表演之海,且正起劲地跋涉表演学校的满潮湿地。我并未参加加大洛杉矶分校戏剧课程的面试,所以就被迫在山谷(圣费尔南多山谷——译者按)里上课。就在加大春季学期将要结束之前,我决定全时投入表演专业。我的父母并没有反对,只是说只要我在大学学习就支持我,如果我想当艺术家就只能自谋出路。

于是我就在北校区的食堂打工,服务我那些昔日的同学校友。我的老板是一个研究生,他的脑袋刮得精光,只留下两块头发,还染成了红色,而且还定型为两个六英寸的牛角状。我叫他比尔。我记得我挺喜欢他,也许只是因为在我的所有老板当中他最接近我的年龄,可他毕竟还是个老板。我打工是为了支持自己的电影演员之梦(几个梦想之一吧),而我的雇主竟像个魔鬼。

休息时我就读奥尼尔、田纳西·威廉姆斯、萧伯纳、易卜生、契诃夫等人的剧作,这些作家无疑可以帮我了解我所选定的职业。我打的这份工最折磨人的部分倒并不是比尔,当然,碰上哪一天不顺,他就会一刻不停地盯着我往三文治上加肉加芥末,盯着我从锡皮桶里舀出墨西哥烤青椒盒;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无聊。我现在明白,那份卑微的工作教我懂得了责任、奉献与服务,但在当时我有着各种宏大的梦想。我离开学校本来是为了成为世界上最棒的演员,却不得不留在校园里,还要伺候那些几个月之前还请我参加联谊会堂聚会的同学们。好像我已经后退了五步,事实是:我居然离开一所一流的大学,加入一大群候选者,企图闯进一个以竞争激烈闻名的行当;这怎么看都像是傻瓜的节奏。

挨着比萨饼服务区的那面墙上挂着一个相框,里面是年迈的马龙·白兰度的照片:一个穿西装戴橄榄球头盔的人正领着他穿过蜂拥的摄影者和傻傻的看客。我相当确信那张照片是在白兰度的儿子涉嫌谋杀案审讯期间拍摄的,而当我给食客上些残羹剩饭时,那照片却给了我莫大的激励:白兰度是电影表演的巅峰,他的影像让我想起我希望跻身其中的伟大传统。

几个月之后我开始读《德米安》。我不敢说这中间是否有关联,就在那一天,毫无征兆,我挂好我的围裙,走出后门,从此一去无回。那天我本来打算上班的,所以一旦出门离开,我不知道该去哪儿。口袋里揣着那本《德米安》,我直奔西木区而去,同时为自己决然离开的壮举而感到激情满怀。快要离开校园的时候我碰上了一个老同学,一个过去曾经与我眉来眼去的女孩,她正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把我的事儿告诉她,可似乎没能引起她的回应。我感觉我更进一步远离了四平八稳的生活,同时更接近了艺术自由的境界。可跟这个女孩诉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刚刚辞职的毛头小子。

在一间小餐馆里,我回过头来读《德米安》,感觉自己似乎又得到了理解。书中的讲述者埃米尔·辛克莱也在追寻。他在善恶之间的摇摆犹疑,在从俗之业与艺术之路之间的徘徊不定,都似乎映射了我自己的境遇。就像这部小说出版后九十年期间的许许多多年轻人一样,我感觉赫尔曼·黑塞似乎在描述我自己内心与外在的种种争斗。辛克莱有德米安作他的向导,而我却尚未找到我艺术上的良师。我所有的只是这本书。

《德米安》成了我的德米安,成为我可以倾听与思索的内心的声音,伴随着我从幼年到成人并进入艺术世界的艰辛历程。当然前路之曲折也不止一端——我后来在麦当劳打过工,接过做演员的活儿,然后又对所有做过的工作厌恶有加,继而又扩展了我的艺术视野(黑塞不但是个作家,也是一位有名的画家)——而我所追求的是一种自我理想映照的生活,在趋向这个目标的旅程之中,阅读《德米安》是重要的一步。

两个世界

我的故事开始时,我已十岁,正在我所在小城的学校读书,那时的经历便是故事的开端。

那时,世界朝我扑面而来,痛楚和惬意的战栗叩击着我的内心,隐秘的小巷,明净的房屋和钟塔,钟声,面孔,舒适暖和的房间,神秘诡异的房间。那里有温馨的亲密,有兔子和女仆的味道,有家用药材和干菜的味道。在那里,两个世界迎面相逢,日和夜从两个极点冉冉升起。

一个世界是父亲主持的家,是个亲密的小世界,里面只有我的父母。这个世界的大部分我已熟识,它的名字便是父亲和母亲,爱恋和严厉,模范和学校。这个世界散发着温情的光,清净而整洁,这里有絮絮软语,洁净的双手,整洁的衣装和文雅的举动。这里有早晨的祷歌和圣诞的喜乐。这个世界中,通向未来的路途平坦笔直,这里有义务和罪责,愧疚和忏悔,饶恕和善举,爱慕和敬意,圣经和箴言。这个世界的秩序需要我们去遵守,这样生命才会变得明朗而丰富,美好而规整。

另一个世界也从我们的家中延伸出来,却是完全不同的面貌,它的味道、语言、承诺和要求都大相迥异。第二个世界中有女仆和小工匠,有鬼怪和奇谭,那里流溢着无数恐怖却又魅力无穷的神秘事物,有屠场和监狱、醉鬼和泼妇、产仔的母牛和失足的马,有关于偷窃、凶杀和自缢的故事。这些美妙而可怕、野蛮而残酷的事件无处不在。在咫尺之遥的街巷或庭院中,警察和流浪汉随处可见,醉醺醺的男人打老婆,夜晚时分,少女纺的线团从工厂中汩汩滚出来,老妇能对人施咒致病,强盗们藏身在森林中,纵火者被乡警们逮捕——浓烈逼人的第二个世界四处奔涌,袭面不息,无处不在,却惟独没有渗入父母居住的房间。不过这样也好。我们能够拥有和睦、秩序和静谧,义务和良知、饶恕和爱慕,是非常美妙的事情,而截然不同的那些事物的存在,那些喧嚣和尖叫、阴暗而残酷的一切,也是非常美妙的,因为只一步之遥,我们就能回归母亲的怀抱。然而最奇妙的是,这两个世界竟如此密切地彼此衔接,相生相伴!比如说我们的女仆莉娜,每到傍晚,她坐在大门边的客厅里祈祷,清亮的歌喉唱着祷歌,洗净的双手摊在平整的围裙上,此时,她完全属于父亲和母亲,属于我们,属于光明和真理的一方。这一刻结束之后,她却在厨房或马厩里给我讲无头侏儒的故事,有时,她还在屠夫的肉店里和邻家妇人泼口对骂,此时,她已是另一个人,属于另一个世界,浑身藏着秘密。一切都是这样,尤其在我身上。毫无疑问,我自然站在光明和真理的一方,我是父母的孩子,然而我又无时不在见闻另外一个世界,虽然那里于我如此阴森而陌生,经常唤起我的内疚和惊惧,但我同时也生长在那里。某些时候,我甚至情愿自己活在那个禁忌之国中,每次返回光明的一方时——虽然这一回归是不可抗拒的正道——这里的世界似乎显得更冷清乏味。某些时刻,我明白,我生命的目标便是以父母为榜样,长成光明而纯净的人,成熟和规整的人,然而在此之前,我还要跋涉一段远路,要上小学、大学,参加各种实习考试,而这条道路的路边便是那另一个黑暗的国度,我必须穿越这个世界,一不小心,我就会驻留其中,无法拔身。我心潮澎湃地读过一些故事,故事中的少年遭遇了类似的经历,堕入迷途。此时,回归父亲的真理世界令人感觉如释重负,我觉得这才是惟一的真善之举,是我应谋求的路途,然而即便如此,那个关于邪道和迷途的故事依然更显诱人,平心而论,失足者的受罚和回归有时甚至令人心生憾意。人们不会这样说,也不会如此去思考,然而它依然盘踞在人的心中,埋在情感的深处,是一种微妙的暗示和可能。在我的幻想中,魔鬼可能会在楼下的街面上,或藏头露尾,或以真面示人,或在年末的集市中,或在客栈中,但魔鬼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家中。

我的姊妹们也是光明世界的一员。我一贯觉得,她们离父母更近一些,她们更端庄文雅,也更纯净。当然她们也有缺陷和瑕疵,但在我看来,她们的问题并非深伏于心,不像我,对邪恶之物难以释怀,受其吸引。姊妹们和父母一样,天生受人呵护和尊重,若有人和她们发生争执,事后必然会觉得良心有愧,认为错在自身,需要乞求她们的原谅,因为侮辱她们就意味着侮辱了她们的父母,而他们是备受尊敬的善人。有些秘密,我宁可告诉那些放荡的街头浪子们,也不愿透露给我的姊妹。在好日子里——一切安好,心思端正时——我也喜欢与姊妹们做伴,殷勤相对,表现得乖巧端正。身为天使,就得这么做!这是我们所知的最高境界,我们甜蜜而惊诧地想像自己身为天使,浑身被圣洁的吟唱和芬芳萦绕,享受圣诞和幸福的滋味。可叹的是,这样的时刻多么难得!常常在正常的游戏间,我会突然激动莽撞,令姊妹们不满,造成争执和不快,当她们气愤地指责我时,我竟变得不可理喻,行为和言语极为邪恶,甚至我自己在那一刻都能感到这种邪恶让我痛彻心扉。之后我又会满心懊悔,咬牙切齿地度过一段沮丧的时光,然后痛苦地道歉,此时,一线光明又会显现,一种宁静而感恩的纯粹幸福——刹那间的幸福。

上学时,市长和林区主任的儿子也在我的班中,他们是不羁少年,但依然属于正派的世界,有时他们也会和我接触,但我依然和邻家的男孩们走得更近,这些孩子读公立学校,一向为我们所轻视。我的故事就从某一个邻家男孩开始。

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当时我刚过十岁——我和两个邻家的男孩正在闲逛。这时,一个大男孩也走过来,他年约十三岁,体格健壮,性格粗鲁,是一个裁缝的儿子,读公立学校,父亲是酒鬼,家庭名声很不好。我认识他——弗朗茨·克罗默,在他面前我很害怕,因此很不愿意他加入我们。他已渐有成年男人的味道,举止言谈时时模仿年轻小工。他带我们从桥边下到河畔,然后躲进第一个桥孔中。拱曲的桥身和迟缓的水流间只有一道窄窄的河岸,上面全是垃圾——破瓦烂砖,生锈缠结的铁丝等玩意儿。有时那里也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在弗朗茨·克罗默的命令下,我们在垃圾里翻来找去,把自己的发现给他看。有些东西他夺过去,有些则径直扔到水里。他让我们留心铅铜锡制的东西,这些他都会留着,连一把旧牛角梳也不例外。他在一旁时,我总觉得十分压抑,不是因为我知道父亲若是知情会严禁我和他来往,而是因为他令我恐惧。然而他对待我的方式和对别人并无不同,这倒令我开心。他下令,我们遵从,仿佛这是老规矩,虽然我和他只是初次见面。

完事后,我们坐在地上,弗朗茨朝水中吐唾沫,看起来仿佛一个男人。他从牙缝中吐痰,弹无虚发。我们开始闲聊,男孩子们大赞或吹嘘学校里的各种英雄事迹和恶作剧。我沉默着,但又担心沉默会引起注意,使克罗默对我不满。我的两位同伴从一开始就疏远了我,转而向他示好,在他们当中,我是个异类,我的衣装和风格在他们眼中是一种挑衅。我出身良好,读高级中学,弗朗茨不可能会喜欢我,我也知道,只要机会到了,另外两个男孩会立刻对我出言不逊,让我出丑。

在强烈的恐惧中,我终于也不得不开口,编造了一个刺激的强盗故事,把自己变成主角之一。我说

投推本书 /    (快捷键:←)没有啦~.~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