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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世界:我是穿越者!震撼全球_第1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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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拿起话筒:“乐迷朋友们周末好。”

唐云教授再次介绍:“龙国流行乐天王司徒牧野!”

“朋友们大家好啊!”

【这三个人是龙国很著名的歌手对不对?】

【应该说和我们去的三个评委在各自国家的等级是差不多的。】

【厉害啊!】

唐云:“下面介绍一下欧美来的三位国际巨星。”

“优雅歌后梦可莉!”

“流行歌王班图尔克斯!”

“新生代歌王乔治巴林顿!”

乔治巴林顿:“大家……吼!”

“我会一点点龙国语,作为欧美代表讲说……哦,讲话。”

“我们是来听辉煌的地星流行乐的,已经等不及了!”

台上的林轩拿起话筒:“不会有人失望了。”

“流行音乐节,从它开始!”

四个屏幕上,出现了今天的主题。

摇滚。

林轩继续:“地星二次大战后,新一代出生的米国人,生活在安定富足的环境里,他们对于经历过战争的父辈的生活习惯非常不适应,也对父母对自己的生活安排非常不满。”

“在这种环境中,一种由布鲁斯与叮砰巷歌曲也就是当时的黑白族群各自的音乐融合的新音乐形式,摇滚,诞生了。”

“在这个时间段,地星的米国悍然入侵越猴国,反战思潮疯狂发展,这种态势下,流行音乐中的摇滚爆发,占据音乐界的半壁江山。”

“摇滚来了。”

说到这里,林轩笑着开口:“各位米国的朋友不要自责,毕竟这是地星米国干的蠢事儿,和在座各位没关系。”

在场的米国观众尬笑。

这有鸡毛区别。

你说的好像蓝星米国没有幡然入侵越猴国一样。

还不是一样……

不过,因为蓝星米国那边同样因为入侵越猴国导致反战思维爆发。

所以那边对这种调侃没有什么意见。

要不然,搞不好油管都不敢播这个。

林轩微笑:“在摇滚的新生时代,有几只伟大的乐队,其中一只名叫做老鹰乐队。”

“生活在车轮上的国度米国的公路上,老鹰乐队带来了这样一首音乐。”

“加州旅馆。”

说完,林轩转身,台上的屏幕上,出现了一个演唱会现场。

那是非常古老的视频了。

台下,无数人在欢呼,台上,一支蓝星人从没见过的乐队开始了。

吉他开始演奏。

漫长的吉他SOLO,世界上最著名的吉他SOLO,加州旅馆的前奏,就此在蓝星绽放。

视频里,观众在欢呼。

视频外,现场的观众同样在欢呼。

【这就是地星的摇滚乐吗?】

【好优美优雅的吉他旋律。】

【地星的歌曲,前奏都这么长吗?这单拎出来完全可以当做是世界吉他名曲单独放送!】

四十多秒时,当所有人以为吉他前奏要结束的时候。

真正的吉他前奏开始了。

一分四十秒,当所有人以为如此优雅的吉他前奏终于要结束的时候。

它的核心才刚刚来!

两分零九秒,主唱才开口:

“On a dark& high;bsp;wind in my hair

;smell of bsp;rising up through the air……”

“行驶在昏黑的沙漠公路上,凉风吹起我的头发

浓烈的da麻味道弥散在空气中……”

第一句,就给所有人营造出了一个如同电影画面一样的环境。

几个简单的词汇,告诉所有人,歌者觉得这里,正在堕落腐朽。

“抬头遥望远方,我看到灯光闪烁

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我不得不停下来寻找过夜的地方

她站在门口招呼我……”

悠扬的旋律,美妙的歌声,富有深意的歌词。

每一个观众都在疯狂欢呼。

这就是来自地星的摇滚乐吗?

这歌词会不会太露骨了一点?

但是很快,观众就否认了露骨这一点,这不是露骨,这是反思,这是忏悔!

“我听到远处教堂的钟声

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这里可能是天堂也可能是地狱

这时她点起一根蜡烛,然后给我引路

沿着走廊传来阵阵说话声

我想我听到他们在说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原曲有很多传说。

传说中,写歌那位,可能是在开车去天使城的路上,抽大了。

然后去找女支女了,然后看到昏黄沙漠中的一座小教堂,痛苦的忏悔中写下了这首歌。

甚至还有人专门去那条路上寻找,找到了一个既有教堂又有女支女的地方。

无论如何说,这首歌最后成为了米国的代表。

不是米国歌曲的代表,而是米国的代表。

代表着米国流行文化。

当然了,说《加州旅馆》代表米国流行文化,不是配不配的问题,而是米国流行文化给自己贴金。

米国流行文化说穿了就是娱乐至死,哗众取宠,只有少量的精品在里面。

代表米国流行文化的歌不应该是《加州旅馆》应该是雷迪嘎嘎的《bad romance》更合适。

现场,国内的人只觉得这首歌的旋律新颖,是以前没有听过的东西。

其动感,节奏,旋律,都是上乘之作。

但是现场,很多米国歌迷,已经听哭了。

【这就是地星音乐吗?不,它在地星也应该称得上伟大才对,否则咱们蓝星岂不是一败涂地?】

【承认吧,因为古典乐的缺失,导致我们的现代音乐发展也跑偏了,这方面是我们的弱势。这首歌,好强!】

【预定公告牌第一至少三个月!!!】

【我觉得不太现实,不是说咱们蓝星米国有得反抗,而是……毕竟流行音乐节才刚开始,这才第一首歌呢!】

这首《加州旅馆》展现了一个并不好的米国给大家看。

但是也展现了一些好的东西,更关键是,其中提到了地名。

天使城的人已经准备好宣传这首歌了。

什么坏名声好名声,总比没名声好吧?

米国那边的观众正在感叹这首歌如何牛皮,而龙国这边的观众正在玩儿梗:

【加州旅馆,一听就很有感觉,要是改名叫马驻店招待所,就有绿色墙皮脱落的感觉了。】

【马德……别说了别说了,有画面了。】

【哈哈哈,旅馆招待所不是一回事儿嘛,翻译很重要啊!】

“我们都是这里的囚犯

为自己的欲望负债

在主厅大房间内

人们举起狂欢之火

他们用钢刀挥刺着

却杀不死心中恶魔

我所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是我拼命跑向门口

我必须找到来时的路

回到我过去的地方

放松点吧,看门人说

我们天生就受诱惑

你可以随时结束

但你永远无法挣脱……”

歌者想要逃离这里,想要挣脱这种生活,想要寻找到真正的人生。

简单的歌词,营造出的是每个人对于生活的恐惧。

米国人听完,感触更深。

【万万没想到,最懂米国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只看感情表达,我们蓝星的歌曲,拿出去连别人地星音乐脚指头都比不上。】

【华丽的歌曲似乎成为过去了,我猜地星音乐可能会在短时间发展成蓝星音乐的主流。】

人声结束,音乐结束,现场无数人在高呼。

“再放一遍!”

“重播一遍!”

“安可!!”

林轩走上舞台,镜头对准林轩。

“老鹰乐队,代表的是一个流行音乐的时代,然而这样的时代在地星还有很多。”

“加州旅馆虽然厉害,但是这只是一首轻摇滚,在世界摇滚音乐中排不进前十。”

虽然人各有各的爱好,在喜爱老鹰的人心中,加州旅馆就是永恒的乐史第一。

不过别的歌迷也会认为别的歌是乐史第一,如果从单纯的人气投票看,加州旅馆的确进不去摇滚乐历史前十。

【我曹,这种牛逼的歌,前十都进不去?】

“前十的歌,比起加州旅馆,炫技可能更少,情感更单纯单一,更浓烈。”

加州旅馆的情绪并不浓烈,作为摇滚乐是很吃亏的。

特别是这是一首轻摇滚,属于乡村摇滚。

这一种分类的歌都很好听,旋律更好,但是真不见得喜欢的人特别多。

林轩微笑:“让我们有请我们蓝星的乐队,昏黄乐队。”

一组人马登台。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节奏?

难道还有蓝星音乐表演?

这和《我是穿越者》一贯以来的习惯不一样啊。

《我是穿越者》对于蓝星强势的东西,基本上是不提的,所以观众大概脑补也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面比地星强。

这一次是要打擂台?

林轩公布了答案:“这一段时间,我们邀请昏黄乐队对老鹰乐队的成名曲进行了排练。”

“时间不长,三首歌的空间。”

“让我们把舞台留给昏黄乐队。”

《Love Will Keep Us Alive》《爱让我们充满力量》

《tequila sunrise》《龙舌兰日出》

《the gril from&erday》《昨日的女孩》

昏黄乐队,是地星娱乐公司这段时间,寻找到的条件最优秀,最贴近于老鹰乐队的国内乐队了。

真人演唱永远比视频感染力更强。

虽然这三首歌不像加州旅馆那么牛逼,但全都是这个世界的听众从来没接触过的东西。

昏黄乐队在三首歌的时间,闻名全世界!

主唱是一个龙国青年,摇晃着吉他,弹奏着他以前并不熟悉但是现在睡着了都弹奏得出来的旋律。

现场的观众疯狂的欢呼,咆哮,吹口哨。

情绪难以发泄。

欢呼震天。

三首歌表演完毕的时候,大量的歌迷疯了。

这毕竟是蓝星人自己表演的,比起直接听地星原版,更让人有刺激的感觉。

那种对于蓝星人耳朵的洗礼,就仿佛七八十年代,第一次听到邓歌后或者迈克杰克逊歌曲的地星龙国人一样。

如此多疯狂的人聚集在一起,声音感觉可以掀翻运动场的天花板。

这八万人的天花板很难封顶,所以是半封顶状态。

现在的半封顶正在疯狂的颤抖,看台也在颤栗。

这设计出来是给八万人站着跳着看比赛的看台,此时第一次经受了考验。

“安可,安可!”

林轩出现在台上:“音乐如此多,如果想要听昏黄乐队的歌曲,可以在龙国音乐榜或者米国公告牌关注,可以在全球各大音乐软件关注他们。”

“他们的歌曲,将会有一段时间的免费播放时间,大家不要错过。”

“接下来,我们要讲的是纯正摇滚中的代表。”

“这是一首代表着地星八十年代摇滚的……二十一世纪新作品,也是这个类型摇滚中名列地星摇滚榜单第二的名曲。”

“《It’s My Life》”

【二十一世纪新写上世纪八十年代风格的歌曲,然后名列全摇滚榜单历史第二?这么强吗?】

【这歌名听起来感觉会很燃!】

登登噹噹,前奏开始的时候,模拟咆哮的乐器声,打开了蓝星听众的耳朵。

请注意,纯正摇滚,来了!!!

0175、汪半壁异世界冲头条失败

《it\'s my life》是一首硬摇滚,同时也是流行摇滚。

流行摇滚的界定其实比较简单。

在最纯正的摇滚的基础上,旋律好听一点,基本就算是流行摇滚。

比如汪头条汪半壁,就是流行摇滚的代表人物。

“This ain\'t a song for the&ed

No& prayer for the faith-departed……”

“这不是一首给伤心人的歌

没有为失去信仰者的默祷

我不希望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之一

你将会听到我的声音

当我大声呐喊出来

这是我的人生!!!”

听到这样的词,不懂英文的人反而更容易热血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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