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巷中歌唱,以示同哀之心。‘望柩不歌‘,望见灵柩,哀伤顿生,自然不歌。‘临丧不笑‘,临丧事,宜有哀色,笑则伤孝子之心。‘适墓不登垄‘,进入墓区,切不可踩坟头,这样最无敬重之心。如此之类,不胜枚举。
综上所述,儒家在如何建设周代社会的问题上,没有按照殷代的模式,再‘克隆‘出一个王朝,而是要创造出一个人本主义的社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他们一方面刻意保留各地的基本风俗,如房屋的形制、食物的种类、衣服的样式等;另一方面则通过推行各种形式的礼,来移风易俗,走近文明。从周代开始,礼乐文明就成为中华文明的主要特征,并绵延两千余年。
中华文明,在古代即已声播海外,这种传播不是靠武力,而是靠文明本身的力量。当海外的遣唐使、留学生到达长安时,最令他们钦羡的,是先进的礼乐制度、衣冠文物。他们将它引入本国,加以仿效,希望‘进于中国‘。应该肯定,中国的礼乐文明对于改变这些地区的陋俗,加速向文明的演进,起了重要的作用。
从俗到礼,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一次重大飞跃,它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底蕴,并赋予它鲜明的特色。这是我们的祖先对世界文化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值得我们思考和总结。
礼缘人情而作。大凡政治家在提出其社会学说时,为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往往着意寻求人类最普遍的特点。儒家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尊德义》说:‘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儒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所谓人性,如同水、马、土地的特性,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四海之内,其性一也‘,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施行的人道。
儒家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提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的理路,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礼因人情而为之‘。情是性的外显,情与性相为表里,道始于情就是始于性。所谓人性,即《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说‘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
作者: 溪山琴况 2005-8-9 22:0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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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高扬人性,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奠定了人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的论题。而要爱人、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性。《尊德义》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正是人性。
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发展:其一,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
‘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即为地道;形诸于水,即为水道;形诸于马即为马道;形诸于人,即为人道。因此,人性得自天命,人性即是天性。其二,是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说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成分,但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可谓深得其要。
《中庸》‘率性之谓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就是道。儒家重亲亲之道,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
儒家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喜怒哀悲之情以性为栖身之处,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一旦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所以说‘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
情性与物,并非只是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其间有‘志‘的作用。《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诗序》云:‘在心为志。‘《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心对外物的感知与取项,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
《成之闻之》对心理定式作了极为真实、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心志要待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物之诱情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也就是乐于接纳之,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成为今后判断外物的经验。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论题:‘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未必偏而向之。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使心志能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即慎交游的思想。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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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傅》认为,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使太子‘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太子少长及成人,要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择居处,慎交游,以正心志,成为儒家的普遍原则。《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
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诗》教的问题。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诗序》云:‘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也以心性论说解《诗》旨。《诗》言志,《诗》以导志,志以导情。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又有所发性情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有子不理解儒家丧礼的礼义,认为‘情在于斯,其是也夫‘,
率性直行即可,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子思认为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踊而成。若不加节制,情绪失控,不仅无法完成丧葬之礼,甚至可能毁性丧身,这当然是死者所不希望见到的。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礼必有节文。子游则更为明确地说到‘品节斯,斯之谓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自此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所以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得心性之中。《性自命出》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朱子《集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朱子《论语集注》:‘《诗》以理情性,《书》以道政事,礼以谨节文。‘又如《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朱子《集注》:‘中者,无过无不过之名也。‘最为的当之论。
始者近情,终者近义。儒家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之为志。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对情有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而‘度‘的把握不当,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如果用一句话来表示由情到礼的过程,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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