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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帝国实录_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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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兵权早有不满的表示,一再冲皇帝撂挑子。南宋初期的军事体制缺乏节制手段,主要依赖部下的忠心,岳飞的心中有了不满的影子,这让皇帝如何安心?

最要紧的是,岳飞拥有反叛的实力。岳家军有十万兵马,占全国兵力的四分之一强。而且,这支军队的战斗力极强,民间声望极高。敌人说: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岳飞本人熟悉经史,礼贤下士,温和有礼,为人清廉,赏赐一概分给部下。这简直就是活圣人。岳飞死后多年,他的众多部下还聚在一起,联合起来为他申冤,并且哭声震天,场面感人——可见岳家军多么团结。这支军队的口号是: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联想一下赵构对兀术的评价——虽然强大,专以杀戮残忍为能事,不顾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会有什么大作为了——岳飞该有多大的作为?这样的暴力集团不反则已,一反就可能天塌地陷。

此时此地,对皇帝来说,选择变得很简明:或者废掉岳飞,或者不废岳飞。对岳飞来说,选择也很简明:或者服从,或者反抗。对皇帝来说,岳飞将采取什么策略是不可测的——“叵测”。但是历史经验和亲身经历告诉他,历代武将在“叵测”的选项中填空时,只要胜算较大,往往要选“反”。不反的还要后悔。

那么,对皇帝来说,究竟是把自己和帝国的命运寄托在“叵测”之上呢,还是让秦桧出面干一次脏活儿呢?在皇帝眼中,一个好人可能的冤屈,与赵家江山的安全稳定相比,孰轻孰重?这还用问吗?

追问这种问题的恐怕只有“纯儒”。皇帝不会问,法家不会问。按照孟子的说法,“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然而,我们的帝国传统,总是儒表法里、王霸道杂,以“行诈使力”为看家本领,实际决策所依据的是利害计算而不是道德信条。即使考虑道德,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说法,道德里总是包含算术的。用我们熟悉的话说,就是“要顾全大局”。比起 “天下苍生”来,个人的一点冤屈算得了什么?

哪种老虎最安全?死老虎最安全。是老虎就该死。在这个意义上,岳飞得到的“莫须有”罪名是一个非常贴切的罪名。宋太祖说,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更何况酣睡的是一只猛虎。至于具体手段,究竟是“杯酒释兵权”好,还是流血杀人好,也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面对弱者,皇帝不妨大度一些,赢得仁慈之名。面对岳飞这种级别的强者,皇帝缺少表现大度的实力和自信。他们不敢给对方留下还手反击的机会,不得不采用让皇帝声誉蒙羞的手段。当然,皇帝也有遮羞的办法:一是蒙蔽视听,硬说人家要反;二是转嫁恶名,让秦桧替他背黑锅。

赵构对岳家军的畏惧非同一般。他必须把不仁不义扩充到岳飞之子岳云和亲信将领张宪身上。李亚平写道:1141年农历12月29日,皇帝批准赐岳飞死,同时将张宪和判刑两年的岳云一同处死。

赵构的选择对不对?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看,岳飞死后,和局维持了二十年。1161年,企图一统天下的金国皇帝完颜亮(海陵王)背盟南侵,在长江防线受挫,引发内乱。再次议和,边界依旧。1206年,金国在蒙古的打击下国力衰弱,宋乘机伐金,失利之后议和,边界依旧。1217年,金国为躲避蒙古大军南迁,与宋开战,互有胜负。宋对金的弱势均衡维持了九十多年,直到到1234年,蒙宋联手灭金。赵构对两国均势的判断并无大错。

从内部关系的角度看,1207年正月,吴家军的世袭将领吴曦反叛,在宋金战争中投敌,向金国求封蜀王,一个月后,被几个奇人矫诏闯宫杀死。1230年,宋朝任命的京东路镇抚使、京东路20余万忠义军首领李全反叛,围困扬州,被守城将士袭杀。宋朝对自家将领的严厉防范,并非无病自灸。

总体说来,南宋存在了一百五十二年,比金国的寿命更长,最后亡于横扫欧亚大陆的蒙古铁骑,也不算太丢人了。从年头来看,南宋也比灭掉自己的元朝的寿命长。赵构建立了一个比金国和元朝更长寿的体制,而这个体制的存在与稳定又建立在内外暴力均衡的基础之上。无论暴力均衡的逻辑是否残忍,赵构不过按理出牌罢了。

本文谈论的与其说是岳飞,不如说是“家军”的代表,岳飞只是其人格化身。放眼望去,官军与家军、朝廷与藩镇、流官与土司、统一与割据,直至先秦的郡县制与封建制,官家暴力与私家暴力或地方暴力的关系,始终是中国历史的主题。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作为暴力集团,私家军的效率一般比较高,地方武装其次,官军更次,就好像民营企业的效率通常高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又高于官办企业一样。大一统帝国建立之后,官家追求朝廷安全,收权严管,就难免损害效率;追求效率,又难免损害朝廷安全。内部安全了,外部又不安全。于是,我们看到了南宋统治者在这些要求之间寻求均衡,追求安全最大化的努力。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绍兴十六年(1146)九月乙丑引用《中兴圣政》的话说:“绍兴以来,所以为国者有二:金欲战,则分江淮之镇,以援将帅;金欲和,则收将帅之权,以归朝廷。”换成条件加结果的一般格式表达:外患加重,则放权让利,封建藩镇之类具有大包干色彩的暴力激励机制出现;外患减轻,则收权削藩,官家代理人重返主导地位。岳飞的命运,显示出私家军队、地方武装乃至封建藩镇在官家体制下的兴衰规律,尤其是衰亡规律。这种规律,可称“岳飞通则”——虽有例外,惯例如此,通常如此。

2004年10月初稿2009年11月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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