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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崛起1857_第4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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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就少从别的地方运一担粮食,就能节约出更多的运力运输更多的军火物资。

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不是因为运输能力受限,大明軍队不至于在打了一场歼灭战后就需要休整,而是一鼓作气,乘胜追击拿下整个德克萨斯州了。

哪怕是和谈期间,邓世才也没停止这些操作,在他看来,有备无患什么时候都是对的,而且他根本不相信美国人会接受那些条件。

因为一旦让美国接受给予大明移民同等的待遇,相当于让美国人承认白人与黄种人同等的优越性,这种思想上的病态,不止一批上层精英身上有,更多的还是普通的美国民众持有这种思想。

这是一种可怜又可悲的心态,他们明明都是欧洲最底层,活不下去的移民甚至罪犯,迫不得已才来到美洲移民,可是反过来却更加的歧视生活状态,生存空间不如他们的其他人种,唯有用这种歧视,才能让他们的内心得到满足,以抵消在欧洲人面前的自卑感。

这如同一种受害者总喜欢加害于更弱者来满足自己一样,是一种完全的弱者心态,美国在二战之前都始终无法摆脱这种心态,于是在国内激烈的歧视其他人种。一战时期,美国軍队进入欧洲作战,总司令潘兴竟然将自己軍队内的黑人部队直接交给法国人指挥。

而这些黑人在加入法国軍队之后,竟然过的非常愉快,因为他们发现法国人并没有隔离他们的心态,将他们平等对待,他们为这种平等而欣喜若狂,愿意牺牲性命为法国人战斗。

这种事情还需要持续到一百年后,直到1970年代,黑人还要为黑人老人、孕妇和儿童,不需要向白人青年让公交车座而斗争。华人基本上也是那时候,在白人少年日益颓废,而华人孩子相对自律的情况下,才将自己树立成模范少民。一定程度上,华人还是得到了黑人运动的红利,才得以摆脱不公正待遇。一旦摆脱了这种待遇,华人在短短几十年间,在加州就超过了白人,成为比白人更富裕,教育水平更高的族群。

邓世才不知道这些,他也没有长久打算,一切都围绕着战争,他需要美国西岸作为稳固的大后方。经过一年多的治安战,他认为,要想彻底控制这里,只有两个方法,一边继续进行镇压,一边则吸引移民,填补所有空间,让美国抵抗者没有辗转腾挪的空间。

所以他不但要耕种已有的耕地,还要开垦更多的土地,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土地,三角洲地区的耕地基本上都被华人和英美农场主、农业公司占据,但中央谷地还有的是土地。而且中央谷地一边是海岸山,一边是内华达山脉,都是山区,恰好都是抵抗者喜欢躲避的区域。他们下了山,来到荒芜的中央谷地,完全无法控制他们的行踪。

如果能移民一百万人,将中央谷地填满,那么就能让这些人的踪迹无所遁形。

但中央谷地太大了,之前只有靠近洛杉矶附近的一些地区有人雇佣华人开垦,远离大城市的地方,即便条件更好,也没人去垦殖,因为运输费用会让农业开发完全没有利润可言。

軍队是不考虑利润问题的,邓世才只想控制这一地区,他仔细考察之后,认为短期内让农业移民占领这里不太现实,尤其是荒凉的南加州,每年高山融雪涌入圣华金河,造成大片沼泽去,夏季少雨,冬季更干旱,知道20世纪中期,加州在山上修建水库之前,南加州都相对贫瘠。

邓世才认为在这些地方开垦,费时费力,扔五百万人进去都白搭,但是用来放羊的话,那倒是挺合适的。

所以他向国内要求,派一些牧人过来,打算在这里建立军用牧场。

邓世才不知道他的无意之举,将对一个美国民族造成极为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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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五十六节 悄然兴起的教派

邓世才如同一只老母鸡一样,将北美西岸,尤其是农业开发潜力最佳的加州视作自己的巢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每一个角落。

他在三角洲地区力行保甲政策,每一个小镇都派去士兵镇守,以为这样可以稳定地方,但却没想到人是有弹性的,压的越狠,反弹的越厉害,这一点上,文官就比武将有优势了,怀柔才是解决反抗的唯一有效途径,只不过怀柔需要时间,从来不会被军事行动所接受。

所以反抗行动虽然不能说越演越烈,但却始终存在,白人不断离开加州的同时,也不断有白人加入反抗的地下势力之中。

城市中相对较好,乡下鞭长莫及。

同样鞭长莫及的地方,还有太平军的地盘,内华达山区,现在如同割据领地一样,以及被李秀成领导的太平军起义所占据。

邓世才的目光渗透不进这里,仿佛始终有一层迷雾在阻隔他的视线,他并不在意,太平军是盟友,可靠的盟友,现在为明军提供了相当大一部分的粮食和其他物资,至于太平军是不是完全听他的话,他真的不在乎。

他连加州的土地都从来没在乎过,所在乎的不过是这场战争,自从上了战场后,他的行为,他的思想,全都围绕着战争,从来没动过哪怕一分的杂念。

包括这次围歼战,他也没有亲自指挥,因为他知道,有人比他更合适,他从国内调来了张开山。

张开山虽然对法国軍队最为了解,但通过越南一战,也是唯一有跟现代大兵团作战经验的高级军官,并且指挥了对法军的长期围困战斗,邓世才找不到舍张开山而选其他人的理由,至于他自己,他知道自己并不擅长临场指挥战斗。

所以张开山其实才是他的白起,至于一直在前线苦战的陆云起,不过是他的王龁罢了,等陆云起将美军引入格兰德河谷之后,就换上张开山指挥围歼战了。

不动杂念,也就不会为杂事所分心,但同样的也不会关注外物,往往就会错过很多本应该看到的事情。

太平军上空那一层迷雾,是有人有意制造的,是李秀成心中惶恐不安的情绪,是洪秀全神秘莫测的传奇。

洪秀全复活了,这件事已经有很多人知道,也已经传扬了开来,但是没人信,邓世才不信,美军也不信。

邓世才甚至都不需要找李秀成求证,人死了怎么可能复活,一个埋了十几年的死人,就更不可能复活了。

李秀成也没有传扬,甚至刻意封锁消息,因为他不知道这件事传扬开来会有什么影响,已经死了十几年的天王,已经死的只剩下一个头颅的天王,在众目睽睽之下,借用一个美国白人的身体再次站在了大家的眼前。

这是天王,李秀成死都不会看错,可是为什么天王死而复生了?

如果说完全不相信天王身上的神迹,不相信天王是有天命的,那是不可能的,不然当年李秀成也不会冒死跟着他造反了,可如果说完全相信洪秀全就是一个神,就是上帝的儿子,李秀成是不太相信的。

可是当洪天王的人头按在白人身体上后重新活了过来,此时就是告诉李秀成,洪秀全就是上帝本人,李秀成也会信,也得信,也不得不信。

可是这种神话传说中才会有的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他却感到恐慌了,他不知道这件事如果让其他人知道,尤其是让大明的皇帝知道,会如何对待他们,他不敢肯定,大明皇帝容不容得下洪天王再次复生。

以李秀成的理解,既然大明皇帝都顾不得一统天下,就出兵美国,想必对这里的土地极为看重,绝不能容许他人染指。李秀成太了解加州这块土地了,这里的田地肥沃,种稻、种麦皆宜,荒山上还藏有金银。又有高山大川雄踞,实乃帝王之资。

大明皇帝打这里,当然是要开疆拓土的,这一点李秀成深信不疑。可现在天王复生了,就算天王不打算在这里重建天国,可大明的皇帝真的能容得下天王在这里颐养天年吗?

李秀成觉得换做任何皇帝,恐怕都不会允许。

他受的教育让他不可能做到不迷信,他信天王,也信所有的皇帝都有天命,都是天子。他甚至想过,天王在大明不复生,到了美国却立马就复生了。恐怕就是被大明天子身上的气运压着,在那个天下,天王斗不过大明天子,乃至被人家压的身体都化成了白骨。只能以头颅脱身。那么到了美国的天下,天王身上的气运如贯长虹,自然要争一争天下的。可大明皇帝也看重了美国的天下,二龙相争,他不敢保证天王能赢。

他也不想在陪着天王打天下了,他已经没有了那个雄心壮志,只求守着加州的良田,传承子孙,开枝散叶。但他绝对不能眼睁睁看着大明皇帝在这里再次杀死天王,他宁可自己被杀,也不想天王再一次惨遭不测了。

可是大明不断的调兵遣将,往美国送来了百万大军,人家一个念头,就能要天王的命,他李秀成无非是跟着一起陪葬,陪葬他不怕,他怕的是,天王都躲到了美洲,还要被人取了性命,他实在是不甘。

他自己力有不逮,于是他决定求助于其他人,太平军余部在美洲分散的极广,从加拿大到南美洲都有分布,而且李秀成坐镇加州,并没少了联系,以前并没有想过要勾连起来做什么事,只求互相有个照应,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冥冥中的天命。

他不断的给一些太平军将领写信,让他们来加州参加天王,有不应的,但也有应的。

他最看重,也是当年跟他斗的最凶的汪海洋、杨辅清都来了,他们见过天王之后,一个个都真心臣服,再次献上自己的忠心,他们向李秀成保证,一旦有人加害天王,他们拼着性命不顾,也要保天王全身而退。

李秀成本部人马不足十万,能用之兵不过五万人,汪海洋和杨辅清手里的兵力也差不多,三人合力能有十五万兵马,招降纳叛,招募亡命之徒,还能拉来五万,总兵力二十万,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了。

但时局发展的远超李秀成的想象,他发现换了一片天地之后,天王身上的气运似乎重新勃发起来,再次恢复了以前那个,一呼百应的感召力。

他不但能够感召太平军余部,包括那些第二代的太平军子弟,甚至连美国本地人都感召了。

当时亲眼目睹天王复生的两个内华达印第安保留区的印第安部落,在首领的带领下,来觐见过天王之后,看到天王黄种人的头颅,白人的身体,马上就拜服了,举族供奉天王。

甚至当时目睹了天王复生的一批白人,在天王大度释放他们之后,很多人去而复返,竟然尊天王为圣子,躬身膜拜,侍奉左右。

天王来者不拒,每天讲经,而且出口成章,不但能用中国话讲经,还能用美国话讲经,跟印第安人交流几天之后,就能畅快的用印第安人的话讲经了。

这些印第安人极为迷信,他们供奉了天王之后,马上就将天王的神迹传播到了其他的印第安部落中,吸引更多的印第安人来拜会天王。

那些美国白人,则说自己接受了上帝的使命,请示过天王之后,决定转为传教士,要将天王的教传遍美国。

李秀成不知道的是,当时洪秀全复活在他心里留下的震惊,其实还没有在当时战场上的美国人,印第安人心中留下的震惊来的猛烈,因为他已经不是第一次目睹天王复活了,而这些美国人、印第安人,可是从未见过如此神迹的。

至于天王的感召力之所以强,还跟其他原因有关。洪秀全本就是一个煽动能力极强的人,这种人也是一种天赋吧,有人天生就是学霸,有人天生就是煽动家,洪秀全考秀才考不上,但却能煽动成千上万人给他卖命,没有超强的天赋,那是说不过去的。

而且洪秀全自身的功底也够强。那些年他将自己关在天京的深宫之中,除了女人之外,他可没有白白虚度光阴。尤其是当他第一次复活之后,朱敬伦并没有修复他身体的某些功能,那时候的天王其实已经无法近女色了。但天王依然在深宫之中,他要找一个答案,一个他为什么能复活的答案。

他下了本钱,研究了所有能找到了圣经正本,甚至追溯源头,连犹太人的经文都烂熟于胸,乃至花费重金求取古书,各种传说,各种版本的圣经,甚至回教经书,本土的佛教,白莲教的经书他都看,他需要从这些宗教的记载中找到自己的本源。

但他没有找到,可却精通了人类社会大宗教的大部分教义,从印度的梵文经书,到犹太人的羊皮纸,他甚至派人去开封的犹太人社区,找来了传承了几百年的古犹太经文研读。

他虽然没有找到答案,但是在他心里,已经形成,或者说领悟到了一整套的宗教精义,讲出来自然是大道理连篇,让人听的如饮美酒。

他所摸索或者说领悟出来的教义,对李秀成等人来说或许影响不大,但是对信奉原始宗教的印第安人来说,简直如同找到了上帝。

印第安人的信仰还很原始,几乎什么都信,信仰也很不成体系,遇到洪秀全这样的大宣传家,极其容易受到感染。而且洪秀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记忆力非常强,只需要跟印第安人短暂的交流一段时间,他就能分析领悟到印第安人的语言。

印第安人的信仰容易取代,可白人也受到洪秀全的感染,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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