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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_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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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

我露出微笑。

“你真要问的话,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唯一不同之处是,对男人来说,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但对女人来说,还是会牵扯到情感。”

“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

我没搭腔,继续说下去。

“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就不算是真的爱情,而是别的情感。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而是阻碍。你想想,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是什么意思呢?‘汝将永远爱恋,伊将永远娇美!’为什么呢?因为得不到呀。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都追不到心爱的人,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既单纯又自然。幸好,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你嫁给了有钱人,拉里云游四海、探索世界,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

“你怎么知道的?”

“激情是不计代价的。哲学家帕斯卡37说过,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置个人荣誉于度外,忍受羞辱也甘愿。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崔斯坦与伊索德、帕内尔与欧希亚。少了这股力量,激情就会凋零。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吞下种种责难辱骂,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掏空了灵魂的一切,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笨蛋,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

我尚未说完这段长篇大论,便已看出伊莎贝尔并未在聆听,而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不过,她接下来的话却出乎我的意料。

“你觉得拉里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三十二岁了。”

“我确定他还是处男。”

“你怎么能确定?”

“女人天生的直觉。”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他每回遇到美女,就谎称自己是处男,所以非常吃得开。他说这招屡试不爽。”

“我才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天色渐暗,格雷和伊莎贝尔当晚要与友人用餐,她准备去换衣服了。我无事可做,便沿着哈斯拜尔大道走着,享受舒服的春日傍晚。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我不得不保持怀疑。一想到方才与伊莎贝尔漫长谈话的结尾,我便不由得笑了出来。眼下我忽然想起苏姗·鲁维耶,好几天没见到她了,不晓得她近来可好,说不定愿意跟我共进晚餐,再一起看部电影。我拦了辆在寻觅客人的出租车,把苏姗的公寓地址告诉司机。

7

本书开头曾提过苏姗·鲁维耶。我俩认识近十二年,她如今将近四十岁了。她的外貌并不出色,甚至可以说是难看。以法国女人而言,她的个子算高的了,躯干不大但长手长腿。她的动作老是显得笨拙,仿佛控制不了四肢。发色则随她高兴而改变,多半呈红褐色。她有张小方脸,凸出的颧骨抹着鲜红的粉底,大嘴涂着厚厚的口红。所有这些都谈不上动人,但有人就是喜欢。当然,她皮肤姣好,牙齿雪白结实,蓝色的眼睛大而有神。这些都是她最好看的地方,所以她把睫毛和眼皮双双染黑,尽量凸显优点。她看起来既精明又和善,还有随遇而安的气质,性情敦厚之余,也不失应有的强悍。她的生活方式特殊,因此非得强悍点不可。她母亲嫁给了一名小公务员,后来丈夫过世,便回到安茹省的家乡,靠养老金度日。苏姗十五岁时,母亲送她到邻镇当裁缝师的学徒,因为离家不远,所以每周日都能回家。苏姗十七岁那年放了两周的长假,有位画家整个夏天都在村里画风景,她就这么迷恋上人家了。苏姗心里很清楚,自己身无分文,根本甭想谈婚姻大事。到了夏季尾声,画家提议带她去巴黎,她便欣然答应了。蒙马特区的画室密密麻麻,两人就住在其中一间,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年。

一年后,这名画家说他连一张画都卖不出去,没有能力再供养情妇。这早已在苏姗预料之中,因此十分坦然地面对。他得知苏姗无意回家时,就告诉她另一名画家愿意收留她,就住在同一个街廓。这男人曾向苏姗示好过两三次,虽然都被断然拒绝,但气氛算是融洽,他也不觉得难堪。苏姗并不讨厌这个人,便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她搬起家来甚是方便,连行李都无需出租车帮忙。这名新欢比旧爱年长许多,但外表依然十分体面。苏姗当起了他的模特儿,摆过形形色色的姿势,穿衣裸体样样来。两人同居了两年,过得开心自在。苏姗最得意的是,以自己为模特儿的画作,让这名画家首度尝到成功的滋味。她给我看了某份画报的剪报,上头便印了那幅画作,原作甚至获得美国艺廊青睐,愿意出资收藏。这幅画作是她真人大小的裸体,卧姿貌似马奈所画的《奥林匹亚》。这名画家颇为敏锐,一下便晓得她身材的比例带有现代风味,引人发噱,便更强调她瘦削的身形,拉长腿部和胳膊,凸显高高的颧骨,并且放大那对湛蓝的眼眸。从印刷版本看来,自然难以判断真实的颜色,但构图确实极为雅致。他因为这幅画有了些名气,娶到一位欣赏他才华的有钱寡妇。苏姗理解男人当以前途为重,因而不吵不闹,就此结束了这段恋情。

此时,她已明白自己价值所在,既喜欢艺术圈的生活,又享受当模特儿。每天忙完白天的工作后,她总爱前往咖啡馆,与画家、画家妻子和情妇坐在一块儿,听他们谈论艺术,抨击画商,聊着荤腥故事。在这种场合,她总能懂得伺机而动,暗自拟定计划。她看中了某个单身的年轻画家,自觉他有些才气,特地挑了他落单的时机主动搭讪,而且略过开场白,解释当前情况后便提议两人同居。

“我今年二十岁,而且很会打理家务,你既可省下请人打扫的费用,又可省下请模特儿的成本。你看看自己的衬衫,实在不能看,画室又乱七八糟,你真的需要女人来照顾你。”

这年轻人明白她性情讨喜,也觉得提议挺有意思。苏姗看出他有意接受。

“反正试试无妨,”她说,“万一合不来,顶多回到现状,谁也没有损失。”

由于他是抽象派画家,因此苏姗的肖像画尽是些正方形和长方形,时而缺眼少嘴,时而是黑褐灰交织的几何图案,时而是横生交错的线条,几乎无法辨认出人脸。两人同居一年半后,苏姗便主动离开他了。

“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喜欢是喜欢,他是个好孩子。但我觉得他没有进步,始终原地踏步。”

她后来又找到新欢,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对方依然是位画家。

“我还是对绘画有兴趣,”她说,“我曾跟一位雕塑家交往了六个月,但不知什么缘故,我始终没有感觉。”

令她欣慰的是,她每次分手时都未发生不愉快的事。她既是一流的模特儿,也是优秀的主妇。她喜爱在暂时栖身的画室中工作,把里头收十得整整齐齐,并以此为傲。她煮得一手好菜,即使预算有限,也能变出佳肴。男人的袜子破了,她会替他们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她便帮他们缝上。

“谁说画家的外表非得邋里邋遢的。”

她只有一次失败的经验。对方是位年轻的英国人,比她认识过的任何人都有钱,还有辆自己的汽车。

“但我们没有多久就分了,”她说,“他常常喝得烂醉,然后把我烦得要死。如果说他绘画技巧高超也就算了,但是,亲爱的,他的作品丑陋无比。我跟他提分手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起来,说他有多爱我。我只好跟他说:‘别装可怜了,你爱不爱我根本无关紧要,重点是你没有天分,回乡开杂货店还比较适合你。’”

“他听了有什么反应?”我问道。

“他火冒三丈,叫我滚出去。可我说的都是忠告,很希望他能采纳。他为人并不坏,只是画得很糟罢了。”

对于风尘女子而言,只消懂得人情世故且个性亲和,人生旅程通常便会较为顺遂,但就如同其他职业,这份工作难免也会有所起伏。苏姗曾遇到过一名斯堪的纳维亚人,一不小心就爱上了他。

她对我说:“亲爱的,他简直像神一样完美,个子极为高挑,好像艾菲尔铁塔。他有着宽大的肩膀与厚实的胸膛,腰部几乎可以让人环抱,腹部跟我的掌心一样平坦,肌肉结实得像职业运动员。他有一头金色鬈发,皮肤细腻如蜂蜜。他的画功也不错,我喜欢他大胆又潇洒的笔触,色彩浓厚鲜明。”

苏姗决定要帮他生个小孩。虽然他并不赞成,但苏姗愿意独自抚养。

“孩子出生后,他非常喜欢。宝宝好可爱,肤色粉嫩,头发滑顺,遗传了爸爸的蓝眼睛,而且是个女儿。”

苏姗和他同居了三年。

“他有点傻乎乎的,有时候也很无趣。但是他非常贴心,又长得俊美,所以我并不在意。”

后来瑞典来了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要他立即返家。他答应会再回巴黎,可是苏姗老有预感他不会回来了。他把钱全留了下来,之后就没消没息。一个月后,苏姗收到一封信,说他父亲过世了,留下众多杂事待处理,也觉得自己得陪伴母亲,要开始从事买卖木材的生意了。信中还附了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姗从来不向逆境低头,很快就打定主意,认为孩子在身边会碍事,便把女儿连同那一万法郎带到乡下,交给母亲抚养。

“我真的很难过,我真的爱那孩子,但人还是得面对现实。”

“后来呢?”我问。

“噢,日子还是得过下去。我又找了个朋友。”

但她接着就得了伤寒。她每回提起此事,开口闭口就是“我的伤寒”,语气仿佛百万富翁在说“我的棕榈滩别墅”或“我的松鸡猎场”似的。她病情严重到命都差点丢了,住院住了三个月。出院之后,整个人只剩皮包骨,弱不禁风,焦虑到成天以泪洗面。当时她一筹莫展,没力气再当模特儿,财产也所剩无几。

“哎呀,”她说,“那阵子真够苦的。所幸我还有些朋友。不过,画家差不多都那个样子,他们能混口饭吃已经不容易了。我本来就称不上漂亮,姿色倒还有一点,但早就不是二八年华了。后来,我碰到那位跟我同居过的三維派画家。原来我们分手后,他结了婚又离了婚,还放弃三維派,改采超现实画风。他说自己很寂寞,觉得需要我的陪伴,愿意供给食宿,我就欣然答应了。”

苏姗便待在他身边,直到认识了一名工厂老板。这位老板是某位朋友带来的,有意买幅这位前三維派画家的作品。苏姗急着敲定这笔生意,殷勤地讨好客人。老板无法当场做决定,但说想再来看看。两周后,他果然又出现了。这回,苏姗总觉得,他是特地来见她的,而非为了看画。他离开时仍旧没买,但握着苏姗的手显得过分亲昵。第二天,苏姗上市场买菜,被当初牵线的朋友半路拦下。朋友说那老板挺喜欢她,问她下次是否愿意共进晚餐,他有事想跟她商量。

“你觉得他看中了我哪一点?”苏姗问道。

“他对当代绘画有着业余的爱好,看了你的肖像后非常着迷。他是外地生意人。你在他眼中就代表着巴黎、艺术与浪漫,这都是他在里尔缺乏的。”

“他有钱吗?”苏姗抛出了现实的问题。

“可多了。”

“好吧,我愿意跟他吃晚餐,听他有什么想说的也无妨。”

这位老板带苏姗去了马克西姆饭店,立即获得了她的好感。那天,苏姗穿得低调文静,瞧瞧周围的女士,发觉自己颇像已婚的贵妇。他叫了瓶香槟,苏姗因而确信这人有绅士风范。餐后喝咖啡时,他开出了一些条件,苏姗觉得极为优渥。他说自己每两周会来巴黎开董事会,晚上老是独自吃饭,每当渴望女人陪伴,就只能去妓院寻求慰藉。他是已婚男人且育有两子,如此安排实在欠妥。他已从那位共同的朋友那里得知苏姗所有的事,认为她是懂分寸的女人。他已近中年,不愿再与只想玩玩的女孩勾搭。他多少算是现代绘画的收藏家,而苏姗这方面的人脉相当吻合。接着他正式说起心中计划:准备租下一间公寓给苏姗,装潢家具一应俱全,外加每月两千法郎零用钱。交换条件就是,每两周苏姗得拨出一晚陪他。苏姗这辈子从没花过这么多钱,一下便算出她凭着这笔收入,不仅吃穿堪比上流人士,还能继续养育女儿,更可未雨绸缪地攒些积蓄。但她仍有犹豫,毕竟自己向来自称适合画家的圈子,如今若当起生意人的情妇,不免显得委屈。

“接不接受都随你。”他用法语说。

苏姗对他并不反感。他纽扣孔里有玫瑰勋章,想必有什么杰出成就。她展露笑颜答道:“我接受。”

8

苏姗一直住在蒙马特,但她认为必须与过去决裂,因此在蒙帕纳斯大道旁的大楼里租了间公寓。公寓仅有两个房间,附有小厨房及卫浴,虽然位于六楼,但有电梯。虽然电梯只能容纳两人,移动宛如蜗牛般缓慢,下楼还是得靠自己走,但对苏姗而言,有了电梯和卫浴便显得既豪华又时尚。

他们在一起的头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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