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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_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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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波利奈尔变成了布荷东而已。这些真是让我神往啊。

我来到巴黎两周后,某天傍晚又来圆顶咖啡馆小坐。由于露台上挤满了人,我只得在前排找张桌子坐下。当晚天气和煦,梧桐正冒出新叶,四周弥漫着巴黎那闲适、轻松又欢快的气息。我当下相当平静,并非慵懒之感,反而有些兴奋。忽然有名男子经过我面前,停下来咧嘴对我笑,露出雪白牙齿说了声:“哈喽!”我发愣地望着这个人:又高又瘦,没戴帽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深褐色头发,看起来许久未剪,而上唇和下巴更长满浓密的褐色胡须,前额和脖子晒得黝黑。他穿着破衬衫,没打领带,披着褐色旧外套,下半身是破烂不堪的宽松灰裤,活像个乞丐,我敢说自己从来没见过他。他八成是某个巴黎街头的流浪汉,接下来会捏造个落难的故事来骗我的法郎,然后去吃顿晚餐和找地方过夜。他站在我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一排白色牙齿,深褐色的眼眸里是逗趣的神情。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从来就没见过你吧。”

我准备用二十法郎打发他,但没打算让他胡诌我们见过面之类的话。

“拉里。”他说。

“天哪!请坐请坐。”

他咯咯笑出声,往前抓了把空椅子坐下。

“快喝杯酒,”我向侍者示意,“你脸上的胡子留成这德性,我怎么可能认出你呢?”

侍者过来了,他点了杯柳橙汁。我又仔细看他一眼,想起他那特殊的双眼,虹膜和瞳孔都是深黑色,看起来既浓烈又晦暗。

“你在巴黎待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还会继续待下去吗?”

“还要过一阵子吧。”

我问这些问题时,脑中也在不停盘算。我发现他的裤管已破破烂烂,外套的手肘附近有好几个破洞,这穷酸模样活像远东港口那些十荒的游民。那阵子凡事都容易让人联想到大萧条,我猜想也许一九二九年的股灾害他破产了。这念头让我很不好受,加上我向来不爱拐弯抹角,便开门见山地问他。

“你变穷光蛋了吗?”

“没有啊,我很好,为啥这么问?”

“这个嘛,你看起来好像饿了很久,衣服也像是从垃圾桶捡来的。”

“有这么糟吗?我不觉得啊。其实我一直想买点东西,就是刚好没空。”

我想他是拉不下脸或不敢开口,觉得犯不着听他这般胡扯。

“少来了,拉里。我虽然不算是有钱人,但也不是个穷鬼。如果你手头很紧的话,我可以借你几千法郎,不碍事的。”

他哈哈大笑。

“多谢,但我并不缺钱,钱够我花的了。”

“股灾之后也一样吗?”

“噢,股灾没有影响到我。我把全部的钱都拿去买政府公债,只是不晓得公债有没有跌,我也没去打听,反正山姆大叔像往常一样,乖乖付我利息。况且,我过去几年没怎么花钱,现在的存款应该不少呢。”

“那你来巴黎之前在哪儿呢?”

“印度。”

“噢,跟我听说的一样。是伊莎贝尔告诉我的。她好像认识你在芝加哥的银行经理。”

“伊莎贝尔?你什么时候跟她碰面的?”

“昨天。”

“莫非她在巴黎吗?”

“正是在巴黎,现在住在艾略特·谭伯顿的公寓里。”

“太好了。我很想见见她。”

聊天的同时,我也留心观察他的眼神,但只察觉得出惊讶和高兴,并没有掺杂其他情绪。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吗?”

“知道啊,鲍伯叔叔——就是尼尔森医生,我的监护人写信告诉我的,不过他几年前过世了。”

尼尔森是拉里得知芝加哥朋友消息的唯一渠道,如今这条线断了,他对这些年发生的事势必毫无所知。我便逐一告诉了他,包括伊莎贝尔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露易莎·布雷德利双双逝世,格雷破产,以及艾略特慷慨收留了他们一家。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他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头一回不在巴黎过春天。尽管他看起来还年轻,却也已七十岁了,而上了年纪的人,难免会有些疲倦,生些小病。他除了散步之外,并没有从事其他运动。他不大放心自己的身体,医生每周会来两次,轮流在屁股两边打针,注射当时流行的疫苗。无论在家或外出用餐,他都会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金盒,取出一粒药片吞下,犹如宗教仪式般郑重其事。艾略特的医生建议他去意大利北部的蒙特卡蒂尼疗养,再去威尼斯找个外观合适的圣水盘,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他觉得巴黎社交圈一年不如一年,逐渐失去了造访的兴致。他很不喜欢老人,极痛恨受邀场合尽是年纪大的宾客,但又觉得年轻人索然无味。如今他的生活重心,就是装修自己盖的这座教堂,尽情放纵自己购买艺术品的欲望,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自认为是在彰显上帝的荣光。他在罗马找了座由蜜黄色石头砌成的早期圣坛,还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讨价还价,只为了买锡耶纳派的三联画放在圣坛上面。

拉里接着问我格雷喜不喜欢巴黎。

“他好像有点茫然。”

我向他描述自己对格雷的看法,他边听边瞅着我的脸,眼睛眨也不眨,宛如沉思入定,我不晓得为什么,隐约觉得他并非用耳朵在聆听,而是运用了某种更敏锐的内在听觉,让我感到有些诡异且不大自在。

“反正你见到他就晓得了。”我说。

“也是,我很想见见他们。电话簿上应该找得到他们的住址。”

“但是我想你还是去理个头发,刮刮胡子,不然这副模样绝对会把他们吓个半死,两个孩子恐怕也会哭爹喊娘的。”

他笑了笑。

“我想也是,没必要这样引人侧目。”

“你也可以顺便帮自己买套新衣服。”

“我大概真的有点邋遢。离开印度的时候,我发现全身只剩这一套衣服。”

他瞧了眼我穿的西装,问我是找哪位裁缝师做的。我也如实告诉他,不过附带说那家店在伦敦,因此派不上用场。我们没再继续这个话题,他又提起了格雷和伊莎贝尔。

“我经常跟他们见面,”我说,“一家子过得很开心。我还没单独跟格雷谈过话,而且他想必不会聊到伊莎贝尔。但我晓得他对感情很专一。虽然他不说话的时候,脸色老是阴沉,眼神也带着迷惘,可是只要看见伊莎贝尔,就会露出温柔的神情,非常令人感佩。我想,小两口经历风风雨雨,伊莎贝尔从头到尾都坚定地支持着他,他对此也铭记在心。你还会发现伊莎贝尔不太一样了。”我没跟拉里说的是,伊莎贝尔如今的美貌远胜以往。他也许察觉不出来,当初那个清新高挑的女孩,已成了优雅自持、风韵柔媚的成熟女子。有些男人特别排斥由艺术粉饰而成的女人味。“她对格雷很体贴,尝试了好多方法帮他恢复自信。”

天色渐暗,我便问拉里要不要一起在街上吃晚餐。

“没关系,不用了,谢谢。”他答道,“我也得走了。”

他站起身来,客气地点点头,随即走出咖啡馆,踏上了人行道。

4

第二天,我见到格雷和伊莎贝尔,告诉他们我巧遇拉里的事,两人都感到意外。

“如果能见见他就太好了,”伊莎贝尔说,“现在就打电话给他吧。”

我这才想起忘了问他住哪儿,伊莎贝尔因此狠狠念叨了我一顿。

“即使我问了应该也白搭,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边笑边喊冤,“很可能我下意识也晓得这点,你难道忘了他不喜欢说自己住哪里吗?他就是这么古怪,说不定等一下就登门拜访了。”

“这还真是符合他的风格,”格雷说,“以前他的行踪就很飘忽不定,今天还找得到人,明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前一刻明明看见他在房间,想说等等过去打个招呼,谁知道转个身人就不见了。”

“他的任性实在教人受不了,”伊莎贝尔说,“这点大家都晓得,看来我们只好等他自己大驾光临了。”

那天拉里并未出现,过了两天仍不见人影。伊莎贝尔硬说之前那些话是我自己捏造出来的,我保证绝对没有,还帮拉里找了各种理由,但都显得牵强。我在内心盘算,他也许再三考虑后,决定不拜访格雷和伊莎贝尔,于是便去巴黎以外的地方游荡了。我凭着直觉认为,他无法在同一个地方久留,只要理由充分,或是心血来潮,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

拉里终究还是来了。那天阴雨绵绵,格雷没去摩特枫丹打球。我们三人聚在一块儿,我和伊莎贝尔喝着茶,格雷则啜着掺有沛绿雅矿泉水的威士忌。忽然间,管家开了门,拉里信步走进来。伊莎贝尔惊呼出声,立即站起身,上前给他大大的拥抱,亲吻他的双颊。格雷红彤彤的圆脸更显红润,热情地握着拉里的手。

“天哪,拉里,见到你好高兴啊。”他说,声音有些哽咽。

伊莎贝尔咬着嘴唇,看得出正强忍着眼泪。

“来喝杯酒吧,老朋友。”格雷的语气有些颤抖。

两人见到这位浪迹天涯的旧识,竟如此高兴,着实打动了我。拉里看他们如此重视自己,想必也相当欣喜,露出开心的笑容。然而在我看来,他依旧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有茶具。

“我喝茶就好了。”他说。

“噢,拜托,你喝什么茶啊,”格雷大声说道,“我们开瓶香槟庆祝庆祝。”

“我比较想喝茶。”拉里微笑着说。

他的神色如此镇定,也影响了格雷和伊莎贝尔,也许他正有此意。两人平静了下来,但仍对他投以欣喜的目光。我在此要澄清,面对别人的由衷热情,他并非抱持冷淡的态度,反而礼貌周到且风度十足。不过,我老觉得他举手投足之间,带有某种疏离,让人纳闷起其中意涵。

“你为什么不早点来看我们呀,真讨厌啊你,”伊莎贝尔大声说,佯装不悦,“这五天来,我动不动就往窗外张望,看你来了没有,每当门铃响起,我的心就简直要跳到嘴里了,还得花力气吞回去。”

拉里咯咯笑出声。

“毛姆先生说我太不修边幅了,你们的用人恐怕会把我挡在门外,我只好飞到伦敦去买些衣服。”

“你用不着去伦敦买啊,”我笑着说,“你大可到春天百货或美丽花园买套现成的。”

“我想着真要买衣服的话,就好好挑些时下的样式,毕竟我有十年没买西装了。我跑去你说的那家裁缝店,希望三天内做一套西装,老板说得花两个礼拜,折中的结果就是四天。我一个小时前才从伦敦回来的。”

拉里身穿斜纹哔叽蓝外套,跟他瘦长的身材相当服帖,内搭白衬衫和软领子,打了条丝质蓝领带,脚踩褐色皮鞋。他的头发已修短,胡茬儿也剃得干净,仪容既清爽又利落,简直变了个人。他的身子瘦削,颧骨较为凸出,太阳穴更显凹陷,而深陷眼窝里的双眼则比我印象中还要大。尽管如此,这些依然无损他的好气色。他的脸晒得黝黑,不带一丝皱纹,看起来格外年轻。他虽然只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三十出头,但格雷看起来却像老了十岁,而拉里则是年轻了十岁。格雷身材高大,动作较迟缓笨重,相较之下拉里则轻松自在。拉里像个大男孩,神采奕奕且风度翩翩,然而我还感觉到他散发出某种沉稳,这是我过去认识的那位青年身上所缺乏的特质。我们聊个没完,无须刻意,这是老朋友间的默契,毕竟共享过许许多多的回忆。格雷和伊莎贝尔不时抛出一些芝加哥的消息,以及各种八卦流言,众多事环环相扣,彼此间也笑得开怀。而我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拉里固然笑得开朗,也兴味盎然地倾听伊莎贝尔开心地拉家常,却总有难以名状的疏离感。我并不认为他是在演戏,他的应对进退自然,诚恳也不在话下。我只是觉得,他内心有某种知觉、情感或力量始终处于漠然的状态。

保姆带着两个女孩进来认识拉里,两人礼貌地行了屈膝礼。拉里伸出手来,温柔又专注地看着她们。她们牵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盯着他看。伊莎贝尔兴冲冲地说两人的功课都不错,分别发了片小饼干,就叫她们先回房去。

“你们乖乖上床躺平,我等会儿过去念故事给你们听。”

伊莎贝尔当下仍沉浸在见到拉里的喜悦之中,不希望就此受到打扰。女孩们接着向父亲道晚安。我看着格雷这个大块头搂着她们亲吻,红润的脸庞尽是慈爱的光芒,着实动人。任谁都看得出他对女儿关爱有加,而且引以为傲。女孩们离开后,格雷转头看着拉里,嘴角挂着浅浅的笑说:“两个孩子还可爱吧?”

伊莎贝尔深情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是放任格雷不管,他一定会把她们给宠坏。这个大坏蛋为了让孩子吃好喝好,就算把我给饿死也没关系。”

他微笑地看着她:“少胡说了,你自己也晓得,我崇拜你还来不及呢。”

伊莎贝尔的眼神也露出笑意,她当然晓得,也深感欣慰。好一对幸福的夫妻。

她坚持要我们留下来吃晚餐。我猜他们大概是想单独和拉里聚聚,就推托说自己有事,但伊莎贝尔心意已决。

“我去请玛丽在汤里多放根胡萝卜,就够四个人吃了。另外还有一只鸡,你和格雷可以吃鸡腿,我和拉里吃鸡翅。玛丽可以再做个舒芙蕾给我们吃。”

格雷似乎也希望我留下,我便恭敬不如从命。

等待晚餐的时候,伊莎贝尔告诉拉里他们这些年的遭遇,内容就如我先前跟他所说,只是更巨细靡遗。虽然她描述那段不堪的岁月时,语气尽可能轻松,格雷却抑郁地绷着脸。伊莎贝尔想让他打起精神。

“反正呢,过去的就过去了。我们跌得很惨,但是未来还很难说。等光景好一点,格雷就会找到好工作,继续赚大钱。”

鸡尾酒来了,可怜的格雷灌了两杯下肚,心情似乎好了点。拉里虽然拿了杯酒,但几乎没有碰过,格雷丝毫没有注意,后来要帮他再斟一杯,拉里便婉拒了。我们洗完手,坐下来吃晚餐。格雷叫了瓶香槟,但管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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