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勒斯的直属军队也开赴进了城市,把握着每个重要关卡,杜绝任何意外的发生。
这支军队叫常胜军,有一万人,是泰勒斯一步一步亲手培养出来的,每个战士都身经百战,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勇士,并且对他们绝对忠诚。
军人们将监控泰勒斯城内所有具备军事作战技能的佣兵、冒险者、杀手、游侠,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保证举行典礼当天元帅的绝对安全。
有常胜军在,泰勒斯很放心。
如今一切就绪,就等着预定日期的到来了。
元帅府的后花园中,泰勒斯难得有一天的空闲,便在后花园中休息。
花园很美,泰勒斯很喜欢,当然,这不是他经营出来的,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兴致,这是出于他妻子的手笔。
他是十二年前结婚的,妻子还很年轻,足足比他小二十岁,是个温柔的可人儿,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十一岁,叫格里昂,难得父亲有空,他的妻子儿女便都陪在花园中。
泰勒斯不喜欢多说话,他就坐在花园长椅上,看着自己的儿女在草地上玩耍欢叫。
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就是他未来的希望,他之所以要从格瑞森王国独立出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
泰勒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继承他创下的基业。
看了一会儿,他对自己的长子挥了挥手,唤道:“格里昂,过来。”
格里昂立即跑过来,圣地内风调雨顺,食物充足,环境安稳,所以新一代的人族的身材大大增加了,格里昂虽然才11岁,但已经有一米五高,放在过去的岁月,长这么高就已经是成年人了,泰勒斯也只是比他高半个头而已。
但现在,格里昂依旧一脸稚气,一看就还是个孩子。
“最近学了些什么?”泰勒斯温和地问,对自己的孩子,他一向如此。
但他的态度虽然温和,身上因为长期领军作战而积累下的威严却无法消去,在自己的父亲面前,格里昂大气不敢出,老老实实地道:“最近在学习驾驶飞艇的基础理论,还有深渊语、搏斗战技、火枪术。”
“嗯,很好。”泰勒斯很满意,他的孩子,其他先不提,但武力绝对不能落下,看着格里昂壮实的身体,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用最温和的态度道:“好好学,别让父亲失望。”
“我会的,父亲。”格里昂拘谨地道。
“去玩吧。”看出儿子的不自在,泰勒斯挥了挥手,放了他。
又看了一会儿,在明媚阳光映照下,泰勒斯感觉有些迷糊,不知不觉地,他就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自己来到了一处一望无际的荒野,在远处天边的位置,耸立着一座宏伟的高山。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本能地,他在荒野上狂奔起来,朝着高山的方向奔去。
随着他和高山的距离越来越近,荒野变成了田野,田野成了沃野,长势喜人的庄稼,美丽精致的小木屋,神态平静从容的农夫,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泰勒斯放慢了脚步,缓步走在田间小径上,沿路偶尔会碰上行人,这些行人都对他行礼,态度尊敬地喊他元帅。
“这里是哪?”泰勒斯忍不住发问。
“沿着道路一直走,您会找到答案的,元帅。”行人如此回答。
泰勒斯心中越发疑惑,他再一次加快脚步,越过田野,进入了高山,山路很平缓,路两旁种着许多长势喜人的果树,果树间偶尔能看到风格明朗而精致的木屋。
泰勒斯感到有些口渴,忍不住伸手摘了一颗水润红艳的果子,咬了一口,甘甜的汁水顺着喉咙流淌而下,美味极了。
他连吃了好几个,然后继续往山顶走去。这山极高,虽然道路平坦,但他一路往上,走了两个多小时还没到顶,回头看山下,就见云气缭绕,山下走动的人影已经小的和蚂蚁一般。
继续往上走,又走了一个多小时,道路越来越平坦,并出现了一个岔道,一条道继续往上,一条道却通向一个白雾缭绕的未知之所。
似乎感到了一种呼唤,泰勒斯没有继续往上,他走入了白雾,在雾气中一路前进,大概十多分钟后,雾气忽然消散,一切都豁然开朗,前方出现一个岩石平台,平台上摆着一张长桌,桌上摆满了水果佳肴,在桌边还摆着精致的酒杯,杯中盛着琥珀色的酒水,光看上一眼,就让人生出一种美味的感觉。
在长桌一头,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正坐在那里,这人给泰勒斯一种极其熟悉的感觉,但他身上笼罩着一层迷幻的光芒,看不清具体的模样形态,泰勒斯心中生出迷惑,但他还是走上去,很自然地在一张空位上坐了下来。
“美酒佳肴,请尽情享用。”那人说道。
泰勒斯感觉自己心中很多东西都消失不见了,礼仪、对陌生人的忌惮和提防都没有出现,对方开口了,他就很自然地开始享用起了美食。
桌上的食物实在美味,泰勒斯很快就沉醉其中,一直吃到感觉肚子饱涨,他才停下来。
“作为我的使者,你很好地完成了我的使命。”那面目模糊的人说道。
泰勒斯还是疑惑,听到这话,他猜道:“您是吾主,战神?”
对方没有回答,继续道:“你在凡间的辉煌总有结束的一天,等到那一天,我必将你的灵魂举到天上,成为永恒不朽的英灵。”
泰勒斯一怔,还想开口说话,但却发现他竟然开不了口,他身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白色的雾气越来越浓,遮蔽了一切。
猛然,泰勒斯感觉自己身体一震,然后耳边就传来了自己妻子的喊话声:“老爷,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
泰勒斯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儿子、女儿一个不少,都站在自己身前,他依旧坐在花园的长椅上,这才恍然:‘原来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就这么一会儿,梦中的内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那甘甜的美酒、美丽的景色、巍峨的高山等等都有些模糊了,即使仔细回想也无法再次体会那种美好的感觉,但唯独那个模糊人影对他说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永恒不朽的英灵?神啊,这是您给我的许诺吗?可为什么要在这时候给我许诺?”泰勒斯捂着脑袋,轻轻在心中问道。
他想不明白,甚至无从分辨这是神的启示,还是说,这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梦。
“母亲,我饿了,我们回去吧。”最小的女儿薇薇的话传入他耳中,然后,泰勒斯听见他的妻子轻声道:“乖宝贝,再等一会儿,父亲还没醒过神呢。”
母女俩这短暂的交流让泰勒斯彻底地从这离奇梦境带来的恍惚感中恢复过来,他回到了现实,他站起身,走过去抱起自己的小宝贝,脸上流露出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慈祥微笑:“走吧,小东西,我们回去了。”
他看到自己的妻子脸上显出惊讶之色,心中不由升起一阵愧疚,他以前实在太忙了,忙的顾不上自己的家了。
他决定,看来等他成为国王,一切稳定之后,要好好补偿自己的妻儿。
这一刻,这头战无不胜的雄狮心中的雄心开始衰减了,他被亲情之网俘获,他会慢慢地变得软弱了。
但在泰勒斯城偏僻小屋的隔音地下密室里,却有一个跛子,尽其所能地学习着猎杀雄狮的技能。
这跛子有天赋,不怕吃苦,甚至不怕死,他飞快熟悉着自己的新武器,每一天都有巨大的进步。
在人生最后一个月中,这跛子爆发出了最大的激情。
就在这种情况下,国王加冕登位的时间一天一天临近。
第五百一十六章一枪
今天的泰勒斯城很热闹,街上张灯结彩,人人脸上带着欢愉之色,女人们穿上了花裙子,头发上扎着野花,男人们也打扮齐整,就连城卫身上的皮甲上也罩上了一件色彩艳丽的战袍。
“也许是城中哪个大人物庆生吧,这些平民也不知道高兴个什么劲,大人物的事,跟你们有个屁关系!”这是跛子诺维见到这一场景时脑海中生出的第一个想法。
曾经年轻的他憧憬着自己能建功立业,能跟随泰勒斯元帅,但现在,被落魄生活磨平了所有菱角的他对泰勒斯城中的一切大人物都不屑一顾。
事实上,他对那些高高在上的家伙非常痛恨,因为他们拥有一切,活在灿烂的光辉里,而天生残废的他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获得一星半点。
这不公平!
跛子站在喧闹的街头,身上背着一个大皮袋,袋子里装着换洗的衣物、钱袋子、还有一些干粮,这些东西塞满了大半个皮袋,让这袋子显得鼓鼓囊囊地,但这只是用来伪装的表现,这使得诺维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旅行者没什么两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在这袋子内的许多暗格内,其实塞满了大量精密零件。
这全都是猎蜥人火枪的部件,等到了佣兵指示的地头,他就会用这些零件组装出一部威力惊人的杀人利器。
当然,这皮袋还是小了一些,装其他部件没问题,但最最重要的枪管却不够空间。
不过,诺维却是一个跛子,所以他手上拿了一根木杖,这杖子的样子就和随手在林子里捡的老树根一模一样,外面看起来完全没有经过任何加工,谁也不会想到,一个跛子手里的木杖会另有玄机,里面会隐藏着最先进火枪的最重要部件。
也没人会怀疑诺维的跛脚是装出来的,因为这只脚严重畸形,一眼就能看见,所有经过诺维身边的人都不自觉地多看他一眼,其中情绪大多是好奇,还有一部分人眼中还会流露出一些廉价的同情。
曾经是流浪汉的诺维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无论同情还是好奇,都无法让他心中生出一丝波澜,他拄着木杖,缓缓地朝那个佣兵告诉他的埋伏点走去。
他动作迟缓,速度极慢,每走一步,身体就不自觉扭动一下,似乎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手中的木杖上一般。
一直走出了几百米,走到了街道的末尾,诺维才回头看了眼他生活了一个月的小木楼。
木楼二层的窗开着,窗边站着一个女人,是那个俏寡妇,这一个月,她让流浪汉诺维尝到了天堂的滋味,可惜,他只能在天堂里住一个月。
看了最后一眼!然后诺维转入的街角,继续往前走着。
街上有很多巡逻的卫兵,许多卫兵的模样神态看起来都很不简单,让诺维感到巨大的压力,但佣兵和他说过,让他不必惊慌,因为这些卫兵绝不会将自己的精力放在一个残废的普通人身上。
原因很简单,因为在这个世界,没人会去训练一个残废,因为有太多身姿矫健的年轻人想要建功立业,根本没必要将金钱和精力消耗在一个残废身上,这得不偿失。
佣兵说的很对,诺维很快就发现街上的卫兵虽然对他的形象有些感兴趣,但最多也就是多看他一眼而已,但却绝不会有第三眼。
这让诺维稍稍松了口气,说真的,自从接下这个见鬼的任务之后,他心中一直很紧张,要是这状况持续个半年,他没法保证他不会疯。
一路走着,一个多小时后,一直沿着佣兵说的路线在大街小巷中穿行的诺维发现他站在了一栋三层木楼前。
木楼门开着,墙壁也有破损,里面的家具摆设都非常破旧,表面更蒙着一层灰土。
很明显,这木楼已经荒废了。
这地方也很偏僻,诺维左右看看,没看见一个人,就和佣兵说的一模一样,他深吸一口气,进了木楼,进去之后,他将木门关上,用绳子绑紧了插销。
得到了一片相对安全地段的诺维动作立刻变得灵活许多,他立即加快脚步,蹬蹬蹬地上了三楼。
三楼有一个客厅,两个房间,其中一个房间基本是空的,里面只有一桌一椅,从窗户中看出去,可以看到泰勒斯城的大竞技场,而且视野出乎意料地好,只要将火枪摆在木桌上,就能轻易瞄准大竞技场的大门口。
显然,这木桌是有意安置在这里的。
佣兵告诉他说:目标会在下午两点来到大竞技场门口,他要做的事很简单,就将用猎蜥人火枪将子弹送进站在一千米外的目标的脑袋。
诺维知道目标一定是个大人物,这事肯定是一起非常肮脏的政治谋杀,但他不在乎,他心中甚至还有隐隐的兴奋。
他坐在布满灰尘的地板上,将猎蜥人的零部件一样一样拿出来,然后开始小心翼翼地组装起来。
他对这事已经非常熟练,在地下密室,除了学些超远程的射击外,其他时间就是学些组装猎蜥人火枪。
他知道怎么组装最快,发出的声音最小;他知道怎么组装之后让火枪保持原有的精度;他知道怎么在瞄准镜产生误差之后进行调整。
这一个月,他熟悉了两样东西,一是那个俏寡妇的身子,一个就是这把猎蜥人火枪。
五分钟后,这把威力巨大的火枪就在一栋荒废木楼三层的小房间里重现了。跛子诺维没有停止工作,他继续调试着火枪,努力让这神器一般的武器进入最佳状态。
这一次,他必须成功!
不为别的,他就是要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让后人记住他,一个叫诺维的跛子,干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嘿嘿。
在一股病态的执着中,诺维一点一点地将猎蜥人调整到了最佳状态,他将这火枪架在窗后的一个木台上,对着千米外的大竞技场虚瞄着十几分钟,感觉十分地满意。
干完了这事之后,他就开始耐心地等待。
现在是上午十一点,还有三个多小时时间,诺维有的是时间,他就坐在木台后面的一张椅子上,闭目养神。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没有任何意外发生,当时间离预定时间还剩下十分钟的时候,诺维睁开了眼睛,开始透过猎蜥人火枪的瞄准镜观察大竞技场前方马路的状况。
此时此刻,马路上已经变得非常热闹,挤满了人,简直是人山人海,看他们的模样,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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