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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_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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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可是他是见多识广的男子,一生的恋爱并不止这一次,而碧落只爱过他一个人……从前的女人,一点点小事便放在心上辗转,辗转,辗转思想着,在黄昏的窗前,在雨夜,在惨淡的黎明。呵,从前的人,……

传庆只觉得胸头充塞了吐不出来的冤郁。丹朱又逼紧了一步,问道:「传庆,是你家里的事麽?」传庆淡淡地笑道:「你也太好管闲事了!」

丹朱并没有生气,反而跟着他笑了。她绝对想不到传庆当真在那里憎嫌她,因为谁都喜欢她。风刮下来的松枝子打到她头上来,她「哟!」了一声,向传庆身后一躲,趁势挽住了传庆的臂膀,柔声道:「到底为什麽?」传庆洒开了她的手道:「为什麽!为什麽!我倒要问问你:为什麽你老是缠着我?女孩子家,也不顾个脸面!也不替你父亲想想!」丹朱听了这话,不由得倒退了一步。他在前面走,她在后面跟着,可是两人距离着两三尺远。

她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对不起,我又忘了,男女有别!我老是以为我年纪还小呢!我家里的人都拿我当孩子看待。」传庆又跳了起来道:「三句话离不了你的家!谁不知道你有个模范家庭!就可惜你不是一个模范女儿!」丹朱道:「听你的口气,彷佛你就是熬不得我似的!彷佛我的快乐,使你不快乐。──可是,传庆,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你到底──」

传庆道:「到底为什麽?还不是因为我妒忌你──妒忌你美,你聪明,你有人缘!」丹朱道:「你就不肯同我说一句正经话!传庆,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我要你快乐──」传庆道:「你要分点快乐给我,是不是?你饱了,你把桌上的面包屑扫下来喂狗吃,是不是?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我宁死也不要!」

山路转了一个弯,豁然开朗,露出整个的天与海。路旁有一片悬空的平坦的山崖,围着一圈半圆形的铁栏干。传庆在前面走着,一回头,不见丹朱在后面,再一看,她却倚在栏干上。崖脚下的松涛,奔腾澎湃,更有一种耐冷的树,叶子一面儿绿一面儿白,大风吹着,满山的叶子掀腾翻覆,只看见点点银光四溅。云开处,冬天的微黄的月亮出来了,白苍苍的天与海在丹朱身后张开了云母石屏风。她披着翡翠绿天鹅绒的斗篷,上面连着风兜,风兜的里子是白色天鹅绒。在严冬她也喜欢穿白的,因为白色和她黝暗的皮肤是鲜明的对照。传庆从来没看见过她这麽盛装过。风兜半褪在她脑后,露出高高堆在顶上的鬈发。背着光,她的脸看不分明,只觉得她的一双眼,灼灼地注视着他。

传庆垂下了眼睛,反剪了手,直挺挺站着。半晌,他重新抬起头来,简截地问道:「走不走?」

她那时已经掉过身去,背对着他。风越发猖狂了,把她的斗篷涨得圆鼓鼓地,直飘到她头上去。她底下穿着一件绿阴阴的白丝绒长袍,乍一看,那斗篷浮在空中彷佛一柄偌大的降落伞,伞底下飘飘荡荡坠着她莹白的身躯──是月宫里派遣来的伞兵麽?

传庆徐徐走到她身旁。丹朱在那里恋爱着他麽?不能够罢?然而,她的确是再三地谋与他接近。譬如说今天晚上,深更半夜她陪着他在空山里乱跑。平时她和同学们玩是玩,笑是笑,似乎很有分寸,并不是一味放荡的人。为什麽视他为例外呢?他再将她适才的言行回味了一番。在一个女孩子,那已经是很明显的表示了罢?

他恨她,可是他是一个无能的人,光是恨,有什麽用?如果她爱他的话,他就有支配她的权力,可以对于她施行种种纤密的精神上的虐待。那是他唯一的报复的希望。

他颤声问道:「丹朱,你有点儿喜欢我麽?──一点儿?」

她真不怕冷,赤裸着的手臂从斗篷里伸出来,搁在阑干上。他双手握住了它,伛下头去,想把脸颊偎在她的手臂上,可是不知道为什麽,他在半空中停住了,眼泪纷纷地落下来。他伏在阑干上,枕着手臂──他自己的。

她有点儿爱他麽?他不要报复,只要一点爱──尤其是言家的人的爱。既然言家和他没有血统关系,那麽,就是婚姻关系也行。无论如何,他要和言家有一点连系。

丹朱把飞舞的斗篷拉了下来,紧紧地箍在身上,笑道:「不止一点儿。我不喜欢你,怎麽愿意和你做朋友呢?」传庆站直了身子,咽了一口气道:「朋友!我并不要你做我的朋友。」丹朱道:「可是你需要朋友。」传庆道:「单是朋友不够。我要父亲跟母亲。」丹朱愕然望着他。他紧紧抓住了铁阑干,彷佛那就是她的手,热烈地说道:「丹朱,如果你同别人相爱着,对于他,你不过是一个爱人。可是对于我,你不单是一个爱人,你是一个创造者,一个父亲,母亲,一个新的环境,新的天地。你是过去与未来。你是神。」丹朱沉默了一会,悄然答道:「恐怕我没有那麽大的奢望。我如果爱上了谁,至多我只能做他的爱人与妻子。至于别的,我──我不能那麽自不量力。」

一阵风把传庆堵得透不过气来。他偏过脸去,双手加紧地握着阑干,小声道:「那麽,你不爱我。一点也不。」丹朱道:「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传庆道:「因为你把我当一个女孩子。」丹朱道:「不!不!真的……但是……」她先是有点窘,突然觉得烦了,皱着眉毛,疲乏地咳了一声道:「你既然不爱听这个话,何苦逼我说呢?」传庆背过身去,咬着牙道:「你拿我当一个女孩子。你──你──你简直不拿我当人!」他对于他的喉咙失去了控制力,说到末了,简直叫喊起来。

丹朱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就三脚两步离开了下临深谷的阑干边,换了一个较安全的地位。跑过去之后,又觉得自己神经过敏的可笑。定了一定神,向传庆微笑道:「你要我把你当做一个男子看待,也行。我答应你,我一定试着用另一副眼光来看你。可是你也得放出点男子气概来,不作兴这麽动不动就哭了,工愁善病的──」──传庆嘿嘿地笑了几声道:「你真会哄孩子!『好孩子别哭!多大的人了,不作兴哭的!』哈哈哈哈……」他笑道,抽身就走,自顾下山去了。

丹朱站着发了一会愣。她没有想到传庆竟会爱上了她。当然,那也在情理之中。他的四周一个亲近的人也没有,惟有她屡屡向他表示好感。她引诱了他(虽然那并不是她的本心),而又不能给予他满足。近来他显然是有一件事使他痛苦着。就是为了她麽?那麽,归根究底,一切的烦恼还是由她而起?她竭力地想帮助他,反而害了他!她不能让他这样疯疯颠颠走开了,若是闯下点什麽祸,她一辈子也不能够饶恕她自己。

他的自私,他的无礼,他的不近人情处,她都原宥了他,因为他爱她。连这样一个怪僻的人也爱着她──那满足了她的虚荣心。丹朱是一个善女人,但是她终究是一个女人。

他已经走得很远了,然而她毕竟追上了他,一路喊着:「传庆!你等一等,等一等!」传庆只做不听见。她追到了他的身边,一时又觉得千头万绪,无从说起。她一面喘着气,一面道:「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传庆从牙齿缝里迸出几句话来道:「告诉你,我要你死!有了你,就没有我。有了我,就没有你。懂不懂?」

他用一只手臂紧紧挟住她的双肩,另一只手就将她的头拚命地向下按,似乎要她的头缩回到腔子里去。她根本不该生到这世上来,他要她回去。他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蛮力。不过他的手脚还是不够利落。她没有叫出声来,可是挣扎着,两人一同骨碌碌顺着石阶滚下去。传庆爬起身来,抬起腿就向地下的人一阵子踢。一面踢,一面嘴里流水似地咒骂着。话说得太快了,连他自己也听不清。大概似乎是:「你就看准了我是个烂好人!半夜里,单身和我在山上……换了一个人,你就不那麽放心罢?你就看准了我不会吻你,打你,杀你,是不是?是不是?聂传庆──不要紧的!『不要紧,传庆可以送我回家去!』……你就看准了我!」

第一脚踢上去,她低低地嗳了一声,从此就没有声音了。他不能不再狠狠地踢两脚,怕她还活着。可是,继续踢下去,他也怕。踢到后来,他的腿一阵阵的发软发麻。在双重恐怖的冲突下,他终于丢下了她,往山下跑。身子就像在梦魇中似的,腾云驾雾,脚不点地,只看见月光里一层层的石阶,在眼前兔起鹘落。

跑了一大段路,他突然停住了。黑山里一个人也没有──除了他和丹朱。两个人隔了七八十码远,可是他恍惚可以听见她咻咻的艰难的呼吸声。在这一刹那间,他与她心灵相通。他知道她没有死。知道又怎样?他有这胆量再回去,结果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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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站着,不过两三秒钟,可是他以为是两三个钟点。他又往下跑去。这一次,他一停也不停,一直奔到了山下的汽车道,有车的地方。

家里冷极了,白粉墙也冻得发了青。传庆的房间里没有火炉,空气冷得使人呼吸间鼻子发酸。然而窗子并没有开,长久没开了,屋子里闻得见灰尘与头发的油腻的气味。

传庆脸朝下躺在床上。他听见隔壁他父亲对他后母说:「这孩子渐渐的心野了。跳舞跳得这麽晚才回来。」他后母道:「看样子,该给他娶房媳妇了。」

传庆的眼泪直淌下来。嘴部掣动了一下,彷佛想笑,可又动弹不得,脸上像冻上了一层冰壳子。身上也像冻上了一层冰壳子。

丹朱没有死。隔两天开学了,他还得在学校里见到她。他跑不了。

(一九四三年六月)

沉香屑第一炉香(上)

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您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

在故事的开端,葛薇龙,一个极普通的上海女孩子,站在半山里一座大住宅的走廊上,向花园里远远望过去。薇龙到香港来了两年了,但是对于香港山头华贵的住宅区还是相当的生疏。这是第一次,她到姑母家里来。姑母家里的花园不过是一个长方形的草坪,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卍字栏干,栏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彷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园子里也有一排修剪得齐齐整整的长青树,疏疏落落两个花床,种着纤丽的英国玫瑰,都是布置谨严,一丝不乱,就像漆盘上淡淡的工笔彩绘。草坪的一角,栽了一棵小小的杜鹃花,正在开着,花朵儿粉红里略带些黄,是鲜亮的虾子红。墙里的春天,不过是虚应个景儿,谁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墙里的春延烧到墙外去,满山轰轰烈烈开着野杜鹃,那灼灼的红色,一路摧枯拉朽烧下山坡子去了。杜鹃花外面,就是那浓蓝的海,海里泊着白色的大船。这里不单是色彩的强烈对照给予观者一种眩晕的不真实的感觉──处处都是对照;各种不调和的地方背景,时代气氛,全是硬生生地给搀揉在一起,造成一种奇幻的境界。

山腰里这座白房子是流线型的,几何图案式的构造,类似最摩登的电影院。然而屋顶上却盖了一层仿古的碧色琉璃瓦。玻璃窗也是绿的,配上鸡油黄嵌一道窄红边的框。窗上安着雕花铁栅栏,喷上鸡油黄的漆。屋子四周绕着宽绰的走廊,当地铺着红砖,支着巍峨的两三丈高一排白石圆柱,那却是美国南部早期建筑的遗风。从走廊上的玻璃门里进去是客室,里面是立体化的西式布置,但是也有几件雅俗共赏的中国摆设,炉台上陈列着翡翠鼻烟壶与象牙观音像,沙发前围着斑竹小屏风,可是这一点东方色彩的存在,显然是看在外国朋友们的面上。英国人老远的来看看中国,不能不给点中国给他们瞧瞧。但是这里的中国,是西方人心目中的中国,荒诞,精巧,滑稽。

葛薇龙在玻璃门里瞥见她自己的影子──她自身也是殖民地所特有的东方色彩的一部分,她穿着南英中学的别致的制服,翠蓝竹布衫,长齐膝盖,下面是窄窄的袴脚管,还是满清末年的款式;把女学生打扮得像赛金花模样,那也是香港当局取悦于欧美游客的种种设施之一。然而薇龙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的爱时髦,在竹布衫外面加上一件绒线背心,短背心底下,露出一大截衫子,越发觉得非驴非马。

薇龙对着玻璃门扯扯衣襟,理理头发。她的脸是平淡而美丽的小凸脸,现在,这一类的「粉扑子脸」是过了时了。她的眼睛长而媚,双眼皮的深痕,直扫入鬓角里去。纤瘦的鼻子,肥圆的小嘴。也许她的面部表情稍嫌缺乏,但是,惟其因为这呆滞,更加显出那温柔敦厚的古中国情调。她对于她那白净的皮肤,原是引为憾事的,一心想晒黑它,使它合于新时代的健康美的标准。但是她来到香港之后,眼中的粤东佳丽大都是橄榄色的皮肤。她在南英中学读书,物以希为贵,倾倒于她的白的,大不乏人;曾经有人下过这样的考语: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薇龙端相着自己,这句「非礼之言」蓦地兜上心来。她把眉毛一皱,掉过身子去,将背倚在玻璃门上。

姑母这里的娘姨大姐们,似乎都是俏皮人物,糖醋排骨之流,一个个拖着木屐,在走廊上踢托踢托地串来串去。这时候便听到一个大姐娇滴滴地叫道:「睇睇,客厅里坐的是谁?」睇睇道:「想是少奶娘家的人。」听那睇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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