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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_第5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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咝咝的响声。

  一个流浪汉吧?

  我立刻凭借经验猜出他的身份,于是,将装财宝的小木箱藏在身侧,那里有阴影遮挡,接着,同他打了声招呼。

  没过多久,我们就聊了起来。

  他不停地抱怨着又冷又湿的天气,在炉火旁缩着脖子,牙齿不住地打颤,脸上一片死白。

  “没错,”我说,“这,这可不是上路的好天气啊。可我琢磨,这座别墅并不经常有人光顾,这还是座蛮不错的别墅嘛。”

  屋外,苍白麻木的向日葵和又高又粗的杂草在雨中摇曳着。

  “过去呀,”他说,“这座小城没有比这更牢固的房子了,也没有比这更漂亮的花园了。这儿曾是一间正规的小客厅。可眼下没人会住在里面了,就连流浪汉们也很少会在这里歇脚。”

  许多乞丐习惯待的地方,你会看到破衣烂衫、罐头和零碎食物,可这儿什么也没有。

  “怎么会这样呢?”我心中一动,不动声色的问。

  在答话之前,他先是发出了一声十分不安的叹息。

  “鬼。”他说,“鬼。他原来住在这儿。这是个极为悲伤的故事,我不想说给你听了,反正结局这个航海家淹死了,在花园那个贮水池里。他浑身是泥,漂着,邻居们合力将他拉了上来。

  从那以后,有人看到池里漂着一个人,有人看见他在阴暗处,远远望着教堂,等着他死去的妻子回来,也有人看见他在学校门口,等待孩子放学。

  他好像忘了他们都是如何死的,结果自己也淹死了。

  而他经常做的事情就是,在这间别墅里来来回回、来来回回地走动。

  陌生人说完,又发出了一声叹息。

  与此同时,我想到了先前他发出的走动声,那种水和烂泥混合物,在靴子里咯吱咯吱响的声音。

  “科学,蒸汽机、内燃机,还有日心说,现在是属于科学的时代,讲迷信可不行,”我说,“更何况,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鬼,要是每个废弃房子里都有鬼,那流浪汉早就睡在大街上,挨过一个又一个雨夜。”

  言语中透着一种慌张,像极了正在自我安慰的人。

  “是啊,”它说,“是啊,这完全不可信,我本人从没有见过什么鬼魂在走动。”

  我勉强笑了笑,附和道:

  “老哥,我也不信,不管别人有没有见过鬼,我可从没有见过!”

  话落,他以一种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阵儿。

  “是啊,”他说,“希望伱永远不会,穷人没钱投宿已经够艰难的了,要是鬼还爬出来找他,天理何在呢?“

  “没错,没错。”我赶忙附和。

  同时,心里有些发毛,因为我心里明白,自己来此的动机并不单纯,除了投宿以外,还想着搞一笔钱。

  钱!

  视线不经意的扫向木箱。

  顿时,对于金钱的渴望压过了一切,我将压满子弹的转轮枪偷偷拔出。

  一旁,水依然不停地从男人的衣服上渗出来,流得满地都是,甚至淌到了角落。

  一股阴湿的气味从他身上升起!

  “我的天呐,伙计,”我失态了,大声质问,“你总也干不了吗?这么大的火烤着。”

  “干?”

  他发出了一阵咳嗽似的笑声,重复道:“干?哈哈,我永远都干不了……”

  “不管雨天还是晴天,夏天,冬天,像我们这样的都干不了,明白吧!”

  说着,他将两只藏在身前的手伸了出来,上面沾满泥浆,没有任何犹豫地伸进火中,炉火一直吞没到腕关节,他侧着脸,凶猛而又疯狂地望着我。

  疯子!

  恶鬼!

  叫它尝尝枪子的厉害!

  我抓起我的转轮枪,同时扣动击锤与扳机,砰!

  烟雾腾起。

  它发出狂笑,白眼斜瞪着我,小半个身子待在炉子里,仍然在瞪着我。

  砰!

  砰!

  砰!

  两枪再度打中怪物,它笑得愈发开心了,一枪打中了我自己,从口腔穿过,击透后脑。

  我为什么要自杀?

  大概是不想被鬼折磨吧。

  可我一直是个怕死的人,心底始终抗拒自杀,为什么会如此果决?

  真奇怪。】

  不知过去了多久。

  远处,有钟声铛铛作响。

  杨楷如梦初醒,手中的报纸像是有什么魔力一样,牢牢牵扯住了他的心神。

  “三颗子弹用在了鬼身上。”

  “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

  说着,陆离拿起放在旁边的转轮枪,轻轻一拨,弹仓被打开。

  满仓六颗子弹,如今剩下两颗。

  对应上了。

  “所以你确实是自杀。”

  “这种原因……其实还挺有趣。”

第989章融入(为盟主“枉作人”大大加更,

  310)

  “在这个世界用第一人称写书,有这么危险吗?没想到作者也要跟着剧情里的主角死上一遍。”

  “不对,不对,记忆中,很多作家在创作悬疑题材时,都喜欢使用第一人称,各种稀奇古怪的死法,也没见哪个暴毙啊。”

  杨楷眉头一挑,半肯定半疑惑道:

  “所以这是只属于我的金手指?”

  “能够让小说物品降临现实。”

  对于一名网文作家而言,要是这点脑洞都没有,那还写什么书。

  正因为如此,看着手中的转轮枪,杨楷强迫自己快速冷静下来。

  随着真相大白,又有新问题出现。

  为何具现的只有枪械?

  那些黄金珠宝呢。

  尤其是那本印有畸形怪物图像的神秘书籍,正常人肯定会认为,它的价值最高。

  下意识地,视线落在陆离身上。

  这位前辈是个很好的工具人,即便不清楚他战斗力如何,但肯定不会让人失望,见识也很广博。

  这时候,陆离注意到了跟报纸放在一起的稿费,灵感一闪而过。

  “影响力?看的人越多,所能具现的东西就越珍贵。”

  逻辑上,这条思路完全没有问题。

  “很简单,找个机会,你再验证一下就好。”

  验证?

  万一没能醒过来怎么办?

  杨楷本能抗拒,可陆离的眼神却透着不容拒绝,毕竟他们是两种体系下成长的人,对于死亡,后者根本不在乎。

  况且,事已至此,连这点风险都不敢承担吗?

  在陆离看来,既然能够重生一次,那后面进行尝试,肯定大概率也没问题。

  “好吧,我写一个不那么危险的故事,投稿给报社看看。”

  撕拉……撕拉……

  低语声中,夹杂着撕纸的声音。

  不管怎么说,这篇故事对杨楷而言,都具备着重要意义。

  有一说一,这个故事受限于篇幅,谈不上多有惊艳,但能够被正规报社收录,肯定有闪光点。

  反转。

  伏笔。

  气氛烘托。

  其实都很到位。

  站在读者的角度来看,陆离觉得这个故事可以深挖下去——

  化作鬼魂的船长为何死在自家池塘里?

  财宝上的绿色海洋藻类从何而来?

  那本压箱底的诡异书籍究竟是何来路?

  最关键的是,主人公那堪称无厘头的自杀,陆离仔细回想一下,感觉有一丝克苏鲁的味道。

  毕竟,正常人发现枪械无法杀死鬼以后,首先应该是想着如何逃跑,而故事中的“我”却选择了自杀。

  【可我一直是个怕死的人,心底始终抗拒自杀,为什么会如此果决?

  真奇怪。】

  这句话陆离倒是有过类似的体会。

  那是第二次进入雾都世界,被邪神看了一眼,或者,他看了邪神一眼,然后冲上去准备砍祂……

  结果就瞬间完成了回归,事后学校方面给出的诊断报告是:

  精神崩溃。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所用治疗费比复活一次还要贵。

  “学长,我先请你吃饭。”

  看了看外面泛白的天色,杨楷提议道:“隔壁街道有家小餐馆,味道应该不错,每次路过那里都能闻到浓郁的香味,就着这股味道啃面包都香。”

  有时候,贫穷会让人不自觉地降低品味……

  但陆离并未拒绝。

  看得出来,对方是真心感激自己。

  而他身上刚刚又表现出,这个世界力量体系的冰山一角,值得深入研究一番。

  “等我换下衣服。”

  说着,杨楷打开旁边的破旧衣柜,开始当着陆离的面收拾自己。

  几分钟以后。

  半旧猎鹿帽、长款黑色风衣,内衬格子衫,同色工装裤,以及略带褶皱与污垢的皮鞋。

  “终于像点样子了。”

  “可惜满脸病态,身体也太过瘦弱,唉,营养得赶紧跟上啊,否则真有突然猝死的风险。”

  看着镜子里深陷的眼窝,杨楷吐槽道:

  “学长,有些家伙长期参加多人运动才这样,而穷人则是吃的差,各种脏活累活,生活压力过大导致。”

  多人运动?

  起初,陆离愣了一下,但他很快就明白其中的深意,心道:

  这是自己开学以后,又多出来的新梗吗?

  也不知道现世与学院之间,时间流速差距有多大。

  心里想了一会儿家,陆离不再思考这方面的事情,毕竟,他现在所经历的明显更加重要,同样是现实。

  两块金砖、一支镶钻金笔,随报纸一起邮寄过来的六先令稿费。

  这是杨楷的全部身家。

  将它们全部放在身上以后,两人快步下楼,躺在抽屉里的转轮枪也跟着一同消失。

  “学长,问你个问题。”

  “说。”

  “伱很会打吗?”

  “……”陆离。

  对于他而言,自信这种东西从不缺乏,可在外人面前,而且还是身处未知的异乡,保持一份谦逊也有必要。

  略做思索,陆离回答道:“保护你绝不是问题。”

  “那就好。”

  一道视线在陆离手中的狼头手杖上稍作停留,杨楷认为,这并非一种装饰品,如果遇到危险,学长会立刻将它抽出来,一下打爆敌人的狗头。

  只能说,这个三流作家的脑洞还是没有彻底打开。

  为什么不可以从里面抽出一把剑?

  一头狼人手持圣器,大喊:

  “我的剑闪烁着银色光辉!”

  这种事陆离并不是没有干过。

  ……

  天幕,微微拉开了帷。

  每家每户透出昏黄的光芒,一些工人已经走在上班路上。

  一家小餐馆内飘出黄油、烧土豆和鱼汤的香味,几只小狗在门口钻来钻去,甚至主动凑过来,亲切蹭着陆离的裤腿,仿佛遇到了同类。

  “有决定用什么故事做实验吗?”

  “当然,我们热爱他生活的年代,一半记忆、一半模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舒适幻觉,煤气灯点燃的充实,无暇的礼仪和典雅。

  世界勉强处于平衡,即将面临粗暴干扰……”

  看着文青病犯了的杨楷,陆离无奈打断道:“嗯,我知道了。”

  “你要抄福尔摩斯探案集,以后直说就好,别扯这些。”

  “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抄呢?这是借鉴!替柯南道尔先生传播他的精彩故事!”

  “这位先生应该不需要,我见过他,挺随和。”

第990章冥王降临(一)

  吐司、煎蛋、香肠、刚磨好的咖啡……

  虽然都是一些简单的东西,食材只能说新鲜,但杨楷吃得非常香。

  应陆离的要求,那些围在门口的小狗也得以享用美食。

  “这地方真是太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了,当然,我没有去过,只在纪录片里看到。”

  视线落在陆离身上。

  毕竟他先前说过,认识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

  注视之下,陆离感慨:“两次,已经很熟悉了。”

  不同于第一次到访,第二次在雾都世界执行任务时,他属实是度过了一段并不算短暂的时光。

  诚如杨楷所说,这里跟维多利亚时代有不少相似之处,比如:

  城市的咆哮。

  又称,噪音。

  类似于古东方打更人,这里有一种名为更夫的职业,每过半小时,就会巡街大喊,确保每一个对此感兴趣的人,能够及时知道时间。

  不过,他们还能够准确喊出未来两小时的天气状况,这让陆离颇感惊讶,毕竟眼下可没有气象卫星,要是能够预报从无差错,那的确可以说明一些东西。

  除此之外,恒定不变的噪音还有教堂钟声,各家都用着上百种的调子。

  可惜,并非信仰基督。

  在来的路上,陆离看到了一处教堂神殿,通体漆黑,散发着一种神性气息,令人想到了……母亲?

  更准确来说,应该是宁静,由此延伸出上一种感觉。

  那大概就是骑士团所说,负责调查大型开膛案的黑暗女神教会。

  “还是有不少差别的。”

  “之所以会让你有这种感觉,大概因为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此类现象。”

  对于陆离的言论,杨楷无法反驳,也无法认同,因为原主是个宅男,很少出门接触其它事物,单从这短时间自身观察来看,他觉得,很像维多利亚女王在位期间的雾都。

  毕竟,连标志性的开膛手都有!

  两人交流之际。

  砰!

  一声闷响从隔壁桌传来。

  默默吃饭的中年大叔从位置上滑落,像是喝多了一样,双手不断在眼前划拉着,如同游水,亦或者抗拒旁人靠近。

  “帮帮我,我的肚子!”

  “我的肚子!”

  一边哀求得到救助,一边挥舞手臂,其它围过来的食客感觉莫名其妙。

  正当陆离准备凑过去时,男人嘴里发出一阵嘶吼,类似被重伤喉管的野兽,接着嘴里流出一丝涎水,眼睛瞪得浑圆,没了挣扎的力气。

  “食物有毒!”

  “快,去教会接受治疗。”

  尚未给钱的先生们纷纷落荒而逃。

  一名客人安静吃着饭,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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