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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_第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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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有些多,有些疲乏。”

  “你先下去吧。”

  说完,陆离坐直了身体,拂了拂宽大的衣袖,意味不言而喻。

  而眼前这老头也不犹豫,低声应了一句,赶忙起身离去,生怕触了自家郎君的霉头。

  不多时,房间内恢复了安静。

  而陆离看着矮桌上摊开的竹简,眼神有些涣散。

  与以往不同,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古代,相比于前几个世界,他多了一个比较正式的名字,陆孟明。

  姓陆,名离,字孟明,太原平陶人氏。

  其中,孟是指庶出的老大,而明则是对离的解释——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象辞》说:今朝太阳升,明朝太阳升,相继不停顿,这是离卦的卦象,王公贵族观此卦象,从而以源源不断的光明照临四方。

  以上都是记忆中给他加冠的老夫子所说,反正,现在的陆离不明觉厉,只觉得其中寄托了很多美好寓意。

  可惜,真实情况却与之完全不同。

  按理说,身为庶出的长子,他应该有一堆弟弟妹妹,什么嫡庶之争,什么争夺家产,一睁开眼就得算计。

  然而,事实是陆离为家中独苗,其它兄弟全部幼年夭折,不仅如此,连所谓的生母、嫡母都在前些年的黄巾之乱中,不幸离世。

  目前,除了一个在平陶县担任门下贼曹的便宜父亲,以及刚才那个老仆之外,家中仅有两名护卫。

  所谓门下贼曹,负责抓捕盗贼,并率领本县卫士保护县尊的人身安全。

  而多出来了的那段记忆告诉陆离,他家祖上最阔的时候,做过秩俸六百石郡丞,算是一个破落的寒门子弟,不,只能说勉强跟寒门擦个边。

  “算了,总比编草鞋的刘皇叔要好上不多……不对,现在是中平五年,估计他已经带着关张二人,为匡扶大汉社稷而努力了。”

  此刻,完全适应新身份的陆离长叹一口气,起身走向书架。

  《诗》、《书》、《易》、《礼》、《春秋》、《乐》……

  视线顿住——

  《光武本纪》

  接下来,他需要核实一下东西,以免记忆出现差错。

  夏、商、西周、东周、春秋、战国、秦、楚汉争霸、西汉……

  它们与正史并无太大出入。

  一切的拐点是一颗陨石——

  《光武本纪》记载:夜有流星坠营中,昼有云如坏山,当营而陨,不及地尺而散,吏士皆厌伏,光武奔之,斩首数十级。

  更加玄幻的是,那颗流星不仅帮光武帝刘秀建立了东汉,还改变了一部分生活在中原大地的人。

  驱虎过涧,并非传说。

  百里之地,就会出三四个能将数百斤巨石举过头顶的人,而他们被视为天生猛将,受到各县长官的重视,招揽至麾下效力。

  呼风唤雨,亦非难事。

  世家门阀,修行着各自祖上领悟的不传之秘,延伸出了术法、阵法,能与千军万马相抗衡。

  呼——

  陆离长出一口气,他家祖上不争气,没能有什么好东西传下来。

  因此,术法这一条路暂时走不通,只能一心一意修行战魂。

  肩负巨石?

  不难。

  驱虎过涧?

  更不必提。

  然而,战魂并非如此简单。

  以上提到的东西,仅仅是前提条件而已。

  忠、勇、仁、信、义、理、狠、毒、绝、贪、残……

  只有领悟其中一种特性,才算觉醒战魂,做到以一抵千,甚至是真正的万人敌,有资格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占据一席之地。

  一念至此,陆离卷起手中竹简,准备出去一趟。

第209章陆诩

  中平五年二月,黄巾余孽死灰复燃,渠帅郭泰在西河郡聚众十余万人,向南攻略太原、河东等郡,汉廷不能灭,任其掠夺。

  身为一名早有准备的穿越者,陆离不仅熟读《三国演义》,而且对这段时期的正史也有所了解。

  眼下,这并州绝非久留之地,说不定再过几天,平陶县就会变成贼窝,留下来跟黄巾军混,扯旗造反,几乎没什么前途。

  至于正面硬刚,以一敌万。

  陆离有这气魄,却没有这实力,先不谈黄巾军中那些领悟战魂的武将,光是普通士卒,就能把他给硬生生耗死。

  因此,得趁现在局势还没乱起来,赶紧收拾东西,前往汉朝的政治中心、风起云涌之地——雒阳。

  换而言之。

  闭门造车,困守一隅,肯定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拜访名师、增长见识、努力闻达于诸侯,这才是康庄大道!

  一念至此,陆离不禁加快了脚步。

  呼——

  寒风夹着雪粒扑面而来。

  走出书房,便是一个有直棂窗回廊的小院,要是放在夏季,倒是颇具格调,然而,现在却是冬天,寒风呼啸而过,吹得陆离的衣摆上下鼓荡。

  “父母在,不远行。”

  “要想去雒阳,就必须找个合适的理由,嗯……游学访师,这理由不错。”

  低声自语了几句,陆离便不再多想,继续向院外走去。

  要知道,这个世界,他并非孤家寡人,因此,必须先向那个素未谋面的父亲请示,征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不辞而别、独自跑路并非不可,但只要这么做了,直接社会性死亡。

  毕竟,汉朝以孝治国,几百年下来,孝顺父母,这一观念早已深入民心,要是开局就扣上一顶“不孝”的帽子,陆离还混什么三国?

  到时候去投黄巾贼,人家都不收,还要顺带把他砍了祭旗!

  幸好,那位担任门下贼曹的父亲并非迂腐之人,他盼不得独子外出游学、上进,早日光复先祖荣光,在郡城中做一个六百石官员。

  不过,以往进入考试场景时,都是孤儿开局,现在多了个便宜老子出来,确实让人感觉不舒服。

  “大郎,快把狐裘披上,要是冻出病来,小人万死难辞其咎。”

  声音急促、惊慌,从院外传来。

  原先见过的老头快步冲进书房,速度不比青壮男丁慢上多少,前后不过三四个呼吸的时间,便取来一件白色裘衣。

  “这天滴水成冰,郎君怎么穿了一身单衣便出来了。”

  老仆的语气中带着关切,却不敢责怪,一边说,一边踮起脚尖,为他系上狐裘。

  见状,陆离也没有拒绝,时代如此,这种情况下,要是亲自动手,不仅不会被人称赞,反而会被耻笑。

  不多时,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庭院,来到正厅。

  “见过郎君。”

  “见过郎君。”

  厅外站着两名护卫,身材还算魁梧,由于披着皮甲、手持环首大刀,因而不用行礼。

  见状,陆离点了点头,视线从两人的罗圈腿上挪开,然后环视四周,不动声色道:“我阿翁呢?”

  “贼曹去城外巡视了。”

  应者是左边那个细髯鹰目的青年,态度不卑不亢。

  “何时归?”

  “不知。”

  陆离眉头紧皱,事不宜迟,他必须在明天之前离开平陶,以免被迫卷入接下来的黄巾之乱。

  略作思索。

  “你带路,我有事要与阿翁商议。”

  “诺!”

  自始至终,站在一旁的老仆都不敢出言阻拦,只是目送着两匹黑鬃马消失在风雪之中。

  平陶并非大县,虽然地处并州,但离边疆很远,军备松散,加上守城的士卒认识陆离,直接让路放行了。

  随着时间推移。

  陆离终于知道护卫的罗圈腿并非先天问题,而是这个年代没有马鞍,马镫也只有单边,仅仅用来辅助上马,长此以往,腿肯定会变形。

  所以……

  这个负责带路的青年,确实是个本事的人,要不带他一起跑路?

  毕竟,有随从跟着,能省不少事。

  陆离越想越觉得可行,不由得,他偏头瞥向左前方那道策马奔驰的身影,思索着该如何开口。

  与此同时。

  十几里外的山腰处,血腥味格外刺鼻。

  事实上,这里本该是亭市——

  亭者,停也。

  县外,十里设一亭,它不仅是为远行百姓提供住宿的地方、而且是最基本的治安单位。

  亭长、亭父、求盗,以及几个亭卒,负责维护方圆十里的秩序,保证百姓安居乐业。

  市,市集。

  在特定的日子里,百姓们自发聚集,用秋天打下的粟米换肉、置鹅,以物易物,互通有无。

  因此,亭市算是乡间一大盛事,而不少犯了罪的人,也会趁机凑个热闹,做些小偷小摸的事。

  陆诩身为本县的贼曹,负责缉捕盗贼,历来尽心职守,听闻消息后,不顾天寒地冻,特意率领十几名卫士前来帮忙。

  一开始,本无事发生。

  百姓牵鸭赶鹅,与旁人换盐、葱、蒜、布匹,甚至有小贩在此插了酒旗,卖些劣酒,连陆诩都没有忍住,他见有人贩卖铜镜,且打磨得很是精细,背后还刻有铭文:

  常富贵,乐未央。

  写的是隶书,虽然不是出自名家之手,但胜在工整,本想买给家中独子陆离,结果异变陡生——

  付了五百钱之后,陆诩如愿拿到镜子,却瞥见摊主小贩腰胯处系了一根黄布,瞬间想到了前些年作乱天下的黄巾乱党。

  “杀!”

  刀剑碰撞。

  喊杀声、哭喊声,打破了陆诩的回忆,此时此刻,他浑身沐浴着鲜血,高举着豁了口的环首大刀,目眦欲裂,恍若从地狱中的杀神。

  原来,这亭市是黄巾乱党的聚集之地,自亭长到亭卒,尽是教众,他们打算在此宣扬教义,裹挟民众。

  “狗官,给我兄弟偿命!”

  一声厉吼,一个壮汉扑了上来,浑然不顾胸膛处流血不止的伤口,因为,在他身旁躺着两具无头尸体,系在腰身处的黄巾已被鲜血染透。

  铛!

  火星四溅,黄巾贼后退两步,而陆诩依然勇猛,攥紧滴血的环首大刀,挥舞着酸麻的臂膀,往下一磕。

  晶莹的汗滴挥洒出去,随后血腥味涌入鼻腔。

第210章黄巾力士

  咳——

  浓烈、湿滑的血腥味顺着鼻腔涌入喉管,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血!

  出于本能,陆诩咳嗽起来。

  每咳一下,都有粘稠的液体涌出,那是黄巾贼之血,但,也有一些顺着咽喉流进食管。

  身为掌一县盗贼事的百石官吏,陆诩自然杀过人,但饮血却是第一次,可他不仅没有感觉恶心,反而癫狂地大笑起来:

  “狗鼠辈,天下共杀之!”

  不等他说完,五名黄巾贼便提刀冲了上来,为首者是一个平帻短髭的中年男子,看上去颇为英武,根本与农夫田奴扯不上半点关系。

  “某来送陆君一程。”

  说着,此人便冲了上来,先其余四人一步,来到陆诩面前,将手中长剑刺了过去。

  这一幕落到陆诩眼中,瞬间激得他血气上涌,一股股热流冲击着眼眶,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

  根本没有任何犹豫,扬起手中的大刀,砍了下去。

  “汝母婢也!”

  喝骂声中,血光四溅。

  只见一颗戴着平帻的头颅高高扬起,表情还停留在死前那一刻,狰狞、癫狂,以及错愕。

  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个年逾四旬的百石官员,竟然如此生猛。

  “身为亭长,吃着朝廷的粟米,竟有脸造反……”

  陆诩朝尸体吐了口唾沫,而血液顺着刀身往下淌,将缠在刀柄上的布条染透,手心一片滑腻。

  下意识地,他收了几分力气,以免武器脱手,同时睥睨前方,盯着眼前四人,呵问道:

  “狗鼠辈,尔等从何而来?”

  在陆诩眼中,黄巾贼与牲畜无异,或许,其中有不得不反的穷苦人,但大部分都是流寇,不事生产、劫掠为生,所过之地皆为焦土,只会让更多良善、有饭吃的百姓流离失所,裹协他们一同造反——

  若是不从,便充作军粮。

  一切皆为亲眼所见!

  可惜,四名黄巾贼没有任何触动。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

  这是大贤良师死前遗言,证明天命已改,另外,郭渠帅说了,若他做了皇帝,众兄弟个个都是千石大官,再也不用窝在乡野,靠劫掠为生。

  为此,别说杀官,就算是无家可归的贫民,他们也下得去手。

  不知不觉中。

  旁边的喊杀声停止了,而这,代表着十几名官军已无人生还,只剩下平陶县门下贼曹陆诩一人。

  根本不用提,数以十计的黄巾贼主动围了过来。

  “杀!给我兄弟偿命!”

  虎吼一声后,陆诩径自扑了上去,如尖刀刺入牛油,所向披靡,一人而已,却喊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嗤!

  一颗头颅落地。

  不等陆诩多想,一支长枪从斜地里刺来,直插肋下。

  他急忙侧身避让,而黄巾贼一声狞笑,手腕灌足力气,用力一抖,矛尖如灵蛇一般,直插胸膛,扎出一个血洞。

  几乎是同一时间。

  陆诩瞳孔中映出一点寒芒,他顾不上其它,急忙矮身避让。

  破风声从头顶传来,擦中帻巾,头发瞬间披散开来。

  而一名身材魁梧的黄巾力士,眨眼而至,大刀带着风雷之声,斩了下来,幸亏陆诩不曾生求死之心,赶忙架起环首刀,挡了一下。

  但也仅限于此。

  半截刀身应声而断,而黄巾力士的大刀在下一刻嵌入脖颈,顺势划下,刀尖沾满了肉糜,鲜血喷涌而出。

  “门下贼曹,百石官,可换赏钱十金。”黄巾力士喘着粗气,一脸络腮胡随之起伏,骂骂咧咧:“他奶奶的,这狗官力气真大,不然我能将他劈成两段。”

  说着,便要将柴刀拔出来,却因刀身卡入骨缝,无法将其拔出——

  灰白的蹄子砸入雪地,穿过草皮,溅起雪尘碎石。

  一张拉成满月的骑弓被松开。

  咻!

  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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