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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之死_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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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时,沃尔登说。

“我告诉你的消息连一半都不到呢。”

“啊。”

“他在五月底到过斯特普尼地区裘比利街的无政府主义者俱乐部。那些人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而他则对他们撒了谎。他是个谨慎的人——从他的角度来看,他也确实应该如此,因为那些无政府主义者中有几个是我的线人。线人曾向我报告过此人的出现,但这一情报在当时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因为他看起来并没什么害人的意图。他说他正在写书。后来他偷了支枪,然后溜走了。”

“想来他没有把去向透露给任何人。”

“是的。”

“狡猾的家伙。”

服务生上前收拾餐盘,并说:“先生们想要尝尝烤肉吗?今天供应的是羊肉。”

两人都点了羊肉,配菜是红醋栗果酱、烤土豆和芦笋。

汤姆森说:“他制造硝酸甘油的原料是分别在卡姆登区的四家药剂店里购买的。我们在那里挨家挨户调查过了。”说完,汤姆森吃了一大口羊肉。

“还有呢?”沃尔登不耐烦地问道。

“他曾经住在卡姆登区科克街十九号,那幢房子的房东是个名叫布丽吉特·卡拉翰的寡妇。”

“但他已经搬走了。”

“是的。”

“该死,汤姆森,你难道看不出来,这家伙比你更聪明吗?”

汤姆森冷冷地看着他,没有应声。

沃尔登说:“请原谅,我这样说很不礼貌,那家伙搞得我很恼火。”

汤姆森接着说:“卡拉翰太太说她把费利克斯赶了出去,因为她觉得那个人身份可疑。”

“那她为什么不向警方举报他?”

汤姆森吃完羊肉,放下刀叉,说:“她说她没有真凭实据。我认为这种说法有些可疑,所以我对她也进行了调查。她丈夫生前是爱尔兰的叛乱分子,如果她获知我们这位朋友——费利克斯的打算,她很有可能会支持他的行动。”

沃尔登很不喜欢汤姆森把费利克斯称作“我们这位朋友”。他说:“依你看,她知道这个人的去向吗?”

“即使她知道,她也不会说的。但我认为他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去向告诉她。关键在于,他有可能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去。”

“你派人监视那个地方了吗?”

“秘密监视中,我的一名手下已经装作租客住进了地下室的房间。而且,他在那个房间里发现了一根做化学实验用的那种玻璃棒。很显然,费利克斯就是在那个房间的水池里制造出了硝酸甘油。”

沃尔登不由得脊背发凉:在伦敦市中心,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买到几种化学药品,在洗手的水池里将其混合,制成一瓶爆炸性极强的溶液,然后带着它走进伦敦西区一家酒店的套间。

吃完羊肉以后,上来的是鹅肝酱制成的小吃。沃尔登说:“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费利克斯的画像已经挂在整个伦敦地区的每一间警察局里。除非他终日闭门不出,否则迟早会被某个有眼力的警察认出来。不过为了尽早破案,我已经派手下挨家走访廉价旅馆和出租房,拿着他的画像问询。”

“要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相貌呢?”

“依他的长相来说,没那么容易。”

汤姆森被服务生打断了。两人都谢绝了黑森林蛋糕,点了冰激凌,沃尔登还点了半瓶香槟。

汤姆森继续说:“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身高,也改变不了他的俄国口音。而且他的五官特征很明显,他没有足够长的时间蓄胡子。他可能会改变穿衣服的风格,剃个光头,或者戴顶假发。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外出时会穿上某种制服——装作士兵、男仆或者牧师。但是警察对于这种乔装打扮一向很敏锐。”

吃完冰激凌之后,他们又吃了斯提尔顿干酪、甜饼干,并喝了些会馆提供的年份波特酒。

这些举措能否奏效,沃尔登并不确定。费利克斯还逍遥法外,只有把这家伙关进大牢,用镣铐拴在石墙上,沃尔登才能放心。

汤姆森说:“费利克斯显然是国际革命党阴谋活动中的主要刺客之一。他消息极为灵通,比如,他知道奥尔洛夫亲王要到访英国。此外他头脑敏锐,意志更是坚定得令人生畏。不过,所幸我们已将奥尔洛夫藏得严严实实。”

沃尔登猜不透汤姆森说这些话的用意何在。

“相比之下,”汤姆森继续说,“你不能如往常地在伦敦的大街上四处走动。”

“我为什么不能四处走动呢?”

“假如我是费利克斯的话,我现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我要跟踪你,希望你会把我引到奥尔洛夫的藏身之地;或者干脆绑架你,对你严刑拷打,直到你把他的下落告诉我为止。”

沃尔登垂下了目光,以掩饰内心的恐惧:“他一个人怎么能做到这些?”

“他也许有帮手。我想让你带个随行保镖。”

沃尔登摇摇头说:“我有普理查德,他愿意为我赴汤蹈火——过去他也的确这样做过。”

“他有武器吗?”

“没有。”

“他会打枪吗?”

“他的枪法很准。过去我在非洲打猎的时候,他总是与我同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曾为了我冒过生命危险。”

“那就让他带上一支手枪。”

“好的,”沃尔登表示同意,“明天我去乡下。那里有支左轮手枪,可以让他带着。”

吃完午餐,沃尔登拿了一只桃子,汤姆森则拿了只梨,然后去吸烟室喝咖啡、吃饼干。沃尔登点燃一支雪茄,说:“我打算步行回家,以帮助消化。”他尽量说得从容镇定,可他讲话的声调却高得与以往不同。

“我劝你不要步行,”汤姆森说,“你来时没有乘马车吗?”

“没有——”

“从现在开始,无论去哪里,你最好都乘坐自家的车辆,这样我对你的安全才会放心些。”

“好吧,”沃尔登叹了口气,“看来我要少吃一点了。”

“至于今天,你就乘出租车吧。也许我应该陪你一起回去。”

“你真的认为有这种必要吗?”

“他说不定就在这家会馆外面等着你呢。”

“可他怎么会知道我是哪家会馆的会员呢?”

“只要在《名人录》[4]里找到你的介绍就知道了。”

“对啊,确实是这样,”沃尔登摇了摇头,“普通人是不会想到这些方面的。”

汤姆森看了眼表,说:“如果你已经准备好离开的话……我应该回警察厅去了。”

“当然可以。”

他们离开了会馆,费利克斯并没有埋伏在门外。他们上了出租车,先到沃尔登的宅邸,然后汤姆森继续乘车回警察厅。沃尔登走进屋子,房子里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他坐在窗边抽完了雪茄,决定到自己的房间去。

他想和人聊聊天:看了一眼表,莉迪娅应该已经午睡过了,现在应该正在穿礼服,然后准备喝下午茶、接待来访者。他穿过套间,来到她的卧室。

她正坐在镜子旁边,身上穿着一件长袍,看上去有些焦虑。他心想,都是因为这件麻烦事。他把双手搭在她肩上,望着她在镜子里的身影,然后俯身吻了吻她的头顶,说:“费利克斯·科切辛斯基。”

“什么?”她似乎吓了一跳。

“这是那名刺客的名字。你耳熟吗?”

“不。”

“看你的样子,我还以为你知道这名字呢。”

“好像……好像以前听到过。”

“巴思尔·汤姆森已经查清了那家伙的底细。他是个凶手,最穷凶极恶的那种,所以你在圣彼得堡听说过他也不是没有可能。他来这里时显得有些面熟,名字也听着耳熟,也许就是这个原因。”

“对——准是这么回事。”

沃尔登走到窗前眺望公园,此时正是保姆们带着孩子散步的时候:公园的小路上挤满了婴儿手推车,每条长凳上都坐满了衣着过时、七嘴八舌聊着天的妇女。沃尔登突然想到,也许莉迪娅在圣彼得堡时曾经与费利克斯有过交情——某种她不愿意承认的交情。这想法使他暗生羞愧,连忙把这个念头抛出了脑海。他说:“汤姆森认为,一旦费利克斯意识到亚历克斯已经藏匿起来,他可能会设法绑架我。”

莉迪娅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他跟前。她双臂环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的胸脯上,什么也没有说。

沃尔登抚摸着她的头发说:“我无论去哪儿,都要乘坐自家的车辆,而且普理查德得随身带着手枪。”

她抬头望着他,他惊奇地看见她的灰色眼睛里满是泪水。她说:“为什么这种事情要落到我们头上?先是夏洛特被卷入游行骚乱,现在你的生命安全又受到了威胁——我们全家似乎都处在危险之中。”

“瞎说。你并不危险,而夏洛特只是个傻丫头。至于我,我将得到很好的保护。”他抚摸着她的侧腰,透过薄薄的长袍,他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温暖——她没有穿束身衣。他想与她亲热,就在此时此刻。他们从未在白天同过房。

他吻了她的嘴。她把自己的身体紧贴在他身上,他这才意识到,原来她也想与他亲热。他从不记得以前有过这样的事。他向房门瞥了一眼,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把门锁上。他看看她,而她用几乎难以察觉的动作微微点了一下头。一滴泪珠顺着她的鼻子滚落下来。沃尔登向门口走去。

有人敲响了门。

“见鬼!”沃尔登轻声说。

莉迪娅连忙把脸背了过去,用手帕轻轻地擦着眼睛。

普理查德走入了房间:“请原谅,老爷,巴思尔·汤姆森先生紧急来电。他们跟踪这个名叫费利克斯的刺客回到了他的住处。如果您想参与这场围捕,汤姆森先生将在三分钟内到这里接您上车。”

“把我的帽子和大衣拿来。”沃尔登吩咐道。

[1]原文为Lunnun,在原英格兰南部苏塞克斯郡的方言中,Lunnun即伦敦。——编者注

[2]山姆是塞缪尔的昵称。

[3]赫伯特·亨利·阿斯奎斯(1852—1928),英国自由党政治家,曾任内政大臣及财政大臣,1908年至1916年出任英国首相。

[4]《名人录》(Who’s Who)是一份传记类参考材料,其中收录了在各个领域具有影响力的名人,英国版的《名人录》创办于1849年,每年会出版新的版本。

第十章

费利克斯出门买早报时,只觉得无论往哪里走,满街都是孩子。院子里有一群小姑娘唱着歌谣蹦蹦跳跳地做游戏;一群男孩子用粉笔在墙壁上画了个球门,拿来一块烂木板做球拍,正在打板球;街上有几个年纪稍大些的男孩儿推着手推车。费利克斯从一名少女那里买了份报纸,回房间时,一个光屁股小孩正沿着楼梯往上爬,堵住了他的去路。他看了看那小孩,是个女孩。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眼看要慢慢向后倒去。费利克斯急忙把她接住,抱上楼梯的平台处。小女孩的妈妈从一扇敞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她是个年轻女子,脸色苍白,头发油乎乎的,挺着大肚子——显然离生产不远了。她一把捞起小女孩,狐疑地瞥了费利克斯一眼,转身进屋去了。

每当费利克斯盘算怎样才能哄骗夏洛特,让她说出奥尔洛夫的下落,他就觉得自己脑子里像是砌了一道墙,跑进这条死胡同,绕不出去。他设想过自己巧妙地从她口中打探情况,不让她意识到自己向他透露了信息;还设想过凭空捏造出一个故事,就像上次他对莉迪娅编造的故事那样;也想过干脆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自己要刺杀奥尔洛夫。无论哪种情形,他都心存犹疑。

当他反思这次行动的代价时,他发现自己的内心感受十分可笑。眼下他有机会挽救上百万人的性命,甚至有可能触发俄国革命——可他却为了对一个上流社会的千金小姐撒谎而惴惴不安!他无意加害于她,他只是想利用、欺骗、辜负、背叛她的信任——他相逢不久的亲生女儿的信任而已……

为了不闲着,他拿出自制炸药,开始动手把它制成简易炸弹。他把浸满硝酸甘油的棉絮等填充物塞进一只裂了的陶瓷花瓶,思考着该如何引爆。仅靠点燃草纸似乎还不够,于是他往棉花团里插进了六根火柴,只留下鲜红的火柴头裸露在外。他费了好大劲才把一根根火柴插直,因为他的双手抖个不停。

我的手从不发抖。

我这是怎么了?

他撕下报纸的一角,捻成一根导火索,然后将一端插进火柴头当中,又用长布条把火柴头捆紧。打结也费了他好大的劲。

他把《泰晤士报》上登载的所有国际新闻全读了一遍,孜孜不倦地逐字研读报纸上那种辞藻华丽的英语。他隐约感到一场战争正在酝酿之中,但是仅有隐约的预感还不够。哪怕他并没有必要杀死奥尔洛夫,他也很乐意杀掉这样的游手好闲之徒。可若要他无缘无故地破坏他和夏洛特的关系……

关系?什么关系?

你明知是什么关系。

他读《泰晤士报》读得头昏脑涨——报纸上的字很小,他的房间里光线又暗。这份报纸保守透顶。真该把这家报社炸掉。

他盼望着再次见到夏洛特。

他听见门外的楼梯口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紧接着有人敲门。

“进来。”他随口喊了一声。

看门人咳嗽着走进房间,说:“早上好。”

“早上好!普莱斯先生。”费利克斯心想,这蠢老头又想干吗?

“那是什么?”普莱斯朝桌上的那颗炸弹点点头,问道。

“自制蜡烛,”费利克斯说,“可以点上几个月。你有什么事吗?”

“我想问你要不要买两条备用的床单,我能搞到便宜货——”

“不用了,谢谢,”费利克斯说道,“再见。”

“再见了。”普莱斯走出了房间。

我应该把炸弹藏起来的,费利克斯想。

我这是怎么了?

“不错,他在房间里。”普莱斯对巴思尔·汤姆森说。

沃尔登顿时心里一紧。

他们此时坐在一辆警车的后排座位上,车子停在加拿大公寓——也就是费利克斯所在的地方的街角。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政治保安处的一名警官和来自萨瑟克区警察局的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司。

要是他们这次能够抓住费利克斯,亚历克斯便能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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