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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之死_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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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的人大都一副穷困潦倒的样子,排水沟里堵满了秽物。尽管环境如此不堪,这地方的人却像马蜂窝里的马蜂一样忙乱:男人推着手推车跑来跑去,街头摊位四周挤满了人,每个街角都有拉活的妓女,木匠作坊和鞋匠铺的店面一直摆到人行道上。

费利克斯把自行车放在煎锅酒吧门口:若是车子被盗,他只须再偷一辆就行。他从一团死猫一样的东西上方跨过,走进了酒吧。里面只有一个房间,举架低矮,设施简陋,房间的尽头有一个吧台。上了年纪的男女坐在靠墙的长椅上,年轻人则站在房间中央。费利克斯来到吧台,点了一杯艾尔啤酒和一份冷香肠。

他环顾四周,看见了矮子加菲尔德。他之所以先前没看见他,是因为那人站在一张椅子上。他约有四英尺高,脑袋很大,看面相已是中年。一条硕大的黑狗紧靠他的椅子,坐在旁边的地上。他正与两个身穿皮马甲和无领衬衫的人说话,那两个人五大三粗、满脸凶相,也许是他的保镖。费利克斯打量着两人大腹便便的样子,不禁暗笑,心想:我可以把他们俩生吞活剥了。那两个人手里是一夸脱[14]的啤酒杯,而矮子喝的则像是杜松子酒。酒保把酒水和香肠递给费利克斯。“还要一杯最好的杜松子酒。”费利克斯说。

吧台边的一个年轻女子打量着他,说:“是给我买的吗?”她搔首弄姿地朝他笑笑,露出了满口烂牙。费利克斯移开了目光。

杜松子酒送来后,他付了钱,朝小窗前站着的那伙人走去,从那里可以望见外面的街道。费利克斯在他们几个人和门口之间站定,对那矮子说:“加菲尔德先生?”

“你是谁?”加菲尔德的声音十分尖厉,说道。

费利克斯递上那杯杜松子酒:“我能跟你谈点生意吗?”

加菲尔德拿过杯子一饮而尽,说:“不行。”

费利克斯小口喝着啤酒。这酒比瑞士的啤酒更甜,气也更少。他说:“我想买一支枪。”

“我不知道你到这儿来想干什么。”

“我在裘比利街俱乐部听人说起过你。”

“你是无政府主义者,是不是?”

费利克斯没答话。

加菲尔德上下打量了他一阵,问道:“假如我有的话,你想要什么枪?”

“一支左轮手枪。要好的。”

“像勃朗宁七响手枪那样的?”

“那可太完美了。”

“我没有,即使有我也不卖;倘若要卖,我会要价五英镑。”

“别人对我说最多一英镑。”

“别人对你说错了。”

费利克斯考虑了一阵。那矮子觉得费利克斯既是个外国人,又是无政府主义者,自己可以趁机敲他的竹杠。好吧,费利克斯心想,那按照你的办法来吧。“超过两英镑我实在承受不起。”

“我至少要四英镑。”

“这个价格能加一盒子弹吗?”

“好吧,四英镑,再给你一盒子弹。”

“一言为定。”费利克斯说。他察觉到其中一个保镖正强忍着笑。付了酒钱和香肠钱之后,费利克斯身上只剩下三英镑十五先令和一便士[15]。

加菲尔德向一个同伙点点头。那人走到吧台后面,从后门走了出去。费利克斯开始吃香肠。过了几分钟,那人拿着一包破布似的东西回来了。他向加菲尔德瞥了一眼,加菲尔德点了点头。那人便把破布包递给了费利克斯。

费利克斯拆开破布,看到一支左轮手枪和一个小盒子。他把枪从破布里拿出来仔细端详。

加菲尔德说:“放低一点,该死,全世界都看见了。”

枪很干净,还上了油,装置也很灵活。费利克斯说:“要是不仔细检查,我怎么知道这枪好不好使呢?”

“你以为这里是哈洛德百货吗?”

费利克斯打开子弹盒,迅速而熟练地将子弹装进了枪膛。

“把那个鬼东西收起来,”矮子压低声音说道,“快把钱给我,赶紧滚。你他妈的简直疯了。”

费利克斯的喉咙一阵发紧,他干咽了一口唾沫。他后退一步,举起枪瞄准了矮子。

加菲尔德说:“我的老天啊。”

“要我试试枪吗?”费利克斯说。

两个保镖侧着身子向相反的方向退去,费利克斯只有一把枪,这样他便无法同时撂倒两个人。费利克斯心里一沉:他没想到,这两个人竟然这么机灵。他们接下来肯定会猛地扑向他。酒吧突然鸦雀无声。费利克斯知道,没等自己跑到门口,便会被保镖追上。那条大狗觉察到了紧张的气氛,也低吼起来。

费利克斯微微一笑,打中了那条狗。

狭小的房间里枪声轰响,震耳欲聋。谁也没动弹。那条狗流着血,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矮子的保镖也愣在了原地。

费利克斯又后退一步,伸手在背后摸索,摸到了门。他打开房门,手里的枪仍然指着加菲尔德,然后跨出了房门。

他猛地关上门,把枪塞进大衣的口袋,跳上了自行车。

他听见酒吧的门打开了。他猛地一蹬,开始骑车。有人抓住了他的大衣袖管,他愈发使劲地向前骑,挣脱了那只手。他听见一声枪响,条件反射地低头躲避。不知什么人在尖叫。他绕过一个卖冰激凌的小贩,转过了街角。他听见远处响起了警察的哨声,他回头张望,并没有人追他。

半分钟后,费利克斯已在白教堂区错综复杂的街巷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心想:还剩下六发子弹。

[1]一种金属材质的加热容器。——编者注

[2]原文为俄语。

[3]鲁多夫·洛克尔(1873—1958),德国无政府主义作家、活动家。

[4]英制长度单位,1码约等于0.9米。

[5]谢尔盖·达基列夫(1872—1929),俄罗斯芭蕾舞之父。

[6]全族成年男子身高在155厘米以下的种族统称,该人种较著名的分布地是非洲中部。

[7]摩洛哥的一座城市。

[8]卡尔·冯·克劳塞维茨(1780—1831),普鲁士将军,军事理论家。

[9]乌克兰的一座城市,位于黑海的西北海岸,是乌克兰的重要贸易港口。

[10]伦敦的一条街道,以定制男士服装而闻名于世。

[11]犹太教的神职人员。

[12]连接伦敦老城区与新兴城区的一条公路,与老城区内的商业街不是同一条路。

[13]原文为意第绪语wie gehts。

[14]容量单位,1英制夸脱约等于1.136升。

[15]英国进行货币十进制改革前,一英镑等于二十先令,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

第三章

夏洛特已经准备就绪。那件让人为之劳心劳力许久的礼服,实可谓尽善尽美。为了点缀,她的束身衣上佩了一朵浅粉色的玫瑰花,手持一簇同样的玫瑰,扎成花束并用雪纺绸做装饰。她将头发尽数梳起,一顶钻石做成的王冠头饰牢牢地固定在头上,白色羽毛头饰也扎得十分牢靠。一切都妥当得体。

她心里很害怕。

“当我走进觐见室的时候,”她对玛丽亚说,“我的拖尾会掉到地上、王冠头饰会滑落到眼前、头发会散开、羽饰会歪向一边,我会被礼服的裙摆绊倒,摔个四仰八叉,在场的人会哄堂大笑,而笑得最响的要数王后陛下。到时我就只好逃出宫殿,跑进公园跳进湖里。”

“你不该那样讲话,”玛丽亚说,过了一会儿,她又柔声补上一句,“你一定是最讨人喜欢的那一个。”

夏洛特的母亲走进卧室。她让夏洛特站在离自己一臂之遥的地方打量着她。

“亲爱的,你真漂亮。”她说完,吻了她一下。

夏洛特双臂环着妈妈的脖子,面颊紧紧地贴着母亲的面颊,她从小就时常这样做,妈妈天鹅绒般柔滑的肌肤让她深深迷恋。松开手臂时,她吃惊地发现母亲的眼里竟然泛着泪光。

“你也很漂亮,妈妈。”她说。

莉迪娅的礼服由象牙白色的绸缎制成,拖尾则是象牙白色的旧织锦,衬着紫色的雪纺绸。因为是已婚女子,她发间插着三根羽饰,而不像夏洛特那样只插两根。她的捧花是香豌豆花和深紫色的玫瑰花。

“你准备好了吗?”她问。

“早就准备好了。”夏洛特说。

“把拖尾提起来。”

夏洛特按照母亲教她的方法提起了拖尾。

妈妈赞许地点点头:“那我们出发。”

玛丽亚打开房门。夏洛特让到一旁,让母亲先走,妈妈却说:“不,亲爱的,今晚你才是主角。”

她们依次走出房间,玛丽亚走在最后,沿着走廊来到楼梯口的平台处。夏洛特来到气派的楼梯顶端时,她听到楼下爆发出一阵掌声。

全家上下所有的人都围站在楼梯底部,管家、厨子、男仆、侍女、女杂工、马夫和做杂活的男孩,数不清的面孔都带着自豪与喜悦仰望着她。他们的心意让夏洛特深受感动:今夜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夜晚,她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站在人群最中央的是爸爸,他身穿黑色天鹅绒燕尾服、齐膝短裤和真丝长袜,腰间一把佩剑,手里拿着三角帽,看上去气宇轩昂。

夏洛特缓缓走下楼梯。

爸爸亲吻了她,说:“我的宝贝女儿。”

厨娘与她相处已久,因此毫不拘束,她扯扯夏洛特的袖子,低声说:“您看起来漂亮极了,小姐。”

夏洛特握紧她的手说:“谢谢,哈丁太太。”

亚历克斯向她鞠了一躬。他身着俄国海军上将的军装,英武过人。他真是个美男子,夏洛特心想,不知道今晚会不会有人对他一见钟情。

两名男仆打开了前门。爸爸扶着夏洛特的胳膊肘,引着她慢慢走出大门;妈妈由亚历克斯引着走在后面。夏洛特心想:只要我整个晚上放空头脑,别人带我去哪儿,我就顺从地跟着,准不会出差错。

马车已在门外等候。车夫威廉和男仆查尔斯笔挺地站在车门两侧,身上穿的是沃尔登府的仆从制服。威廉身材壮实,头发开始泛白,神态平和,可是查尔斯却难掩激动的神情。爸爸扶夏洛特上了车,她端庄地落座。我目前还没摔倒呢,她心想。

其余三人也上了车。普理查德拿来一只带盖的野餐篮,放在车厢的地板上,关上了车门。

马车动身了。

夏洛特看了篮子一眼。“要去野餐?”她说,“可我们只有半英里的路要赶啊!”

“等你看到车队就知道了,”爸爸说,“我们要一个小时才能赶到呢。”

夏洛特忽然意识到,恐怕自己今晚不会感到紧张,反而会觉得无聊。

果然不出所料,马车走到海军部拱门前的林荫路口便停下了,离白金汉宫还有半英里路。爸爸打开野餐篮,拿出一瓶香槟。篮子里还装有鸡肉三明治、温室里种的桃子和一个蛋糕。

夏洛特小口小口地喝了一杯香槟,其他什么也吃不下。她望向窗外,人行道上挤满了闲人,观看有权势者的车队。她看见一个面容清瘦而英俊的高个子男人斜倚着自行车,正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们乘坐的马车。那个人神情中的某种特征让夏洛特不寒而栗,于是她移开了目光。

刚才离家时声势浩大,眼下却坐着车排长队,这种反差反而使夏洛特感到释然。等到马车驶入王宫的大门,靠近入口时,她发觉自己平常的心态正在逐渐恢复——不盲从、不趋附、不耐烦。

马车停下了,车门打开。夏洛特左臂挽起拖尾,右手提起裙摆,走下马车台阶,步入了王宫。

铺着红地毯的大厅里灯火璀璨、五光十色。尽管她对此心存疑虑,但当她看见眼前一群群穿着雪白长裙的女子和服饰华丽的男子时,心中不禁涌起一阵兴奋。钻石光彩夺目,佩剑铮铮作响,羽饰起伏摇摆。穿红色制服的卫兵笔挺地分列两旁。

夏洛特和妈妈把斗篷放在衣帽间,接着在爸爸和亚历克斯的陪伴下徐徐穿过大厅,从手执长戟的王室卫队与红白相间的玫瑰花簇中间走过,登上宽阔的台阶。从那里穿过画廊,走进三间贵宾活动室中的第一间,房间里张挂着巨大的吊灯,拼花木地板像镜面一样锃亮。人们走到这里便停下脚步,三五成群地闲谈起来,互相赞美对方的服饰。夏洛特看见了堂妹贝琳达、叔叔乔治和婶婶克拉丽莎。两家人互相打了招呼。

乔治叔叔穿的服装与爸爸的样式相同,但他身材肥胖、面色红润,穿上这身衣服的效果十分糟糕。夏洛特不禁纳闷,年轻貌美的克拉丽莎婶婶嫁给这样一个傻大个儿,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爸爸环视房间,似乎在寻找什么人。“你看见丘吉尔了吗?”他对乔治叔叔说。

“我的天啊,你找他干什么?”

爸爸掏出怀表:“我们该到觐见室就位了,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把夏洛特托付给你了,克拉丽莎。”爸爸、妈妈和亚历克斯离开了。

贝琳达对夏洛特说:“你的礼服真迷人。”

“穿着它太难受了。”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你可真漂亮。”

“谢谢,”贝琳达放低了声音,“我说,奥尔洛夫亲王可真潇洒呀。”

“他很友善。”

“我看他不只是友善。”

“你的眼神怎么鬼鬼祟祟的?”

贝琳达把声音放得低,说:“我们俩必须尽快长谈一次。”

“谈什么?”

“还记得我们在密室里谈论的事情吗?就是我们从沃尔登庄园图书室里偷拿了书的那一次。”

夏洛特向叔叔和婶婶望了一眼,但他们已经转过身去,正在与一位深色皮肤、头戴粉红色绸缎头巾的男人谈话。“我当然记得。”她说。

“就谈那个。”

房里突然变得鸦雀无声。人群向房间两侧退去,在房间中央留出了一条通道。夏洛特环顾四周,看见国王和王后走进客厅,身后跟着他们的贴身侍从、几名王室成员和印度侍卫。

在场的女宾屈膝行礼,房间里响起绸缎沙沙的声音。

觐见室里,隐藏在大厅阳台上的管弦乐队奏响了《天佑国王》。莉迪娅向气派的门口处望去,披金戴银的高大侍卫正在门口守卫。两名侍从倒退着走进房间,一个捧着金色手杖,另一个捧着银色手杖。国王和王后庄重地缓步走进房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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