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考博雷应该正埋伏在另一边。如果我弄错了,肚子上恐怕就要多一把匕首了。
我屏住呼吸,冒险探出头去,看了看外屋的另一边。
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考博雷就在远处的角落。他背对着我,手里举着一把刀子。他一心一意地等着我从另一边出现,身后毫不设防。我只需要迈出三步就能赶到他身边,用我的剑刺进他的脊梁骨,而他连放个屁的时间都不会有。
但这样不行。我要留他一命。我要知道他那些同伴去了哪儿。那个阻止朱利安对我下杀手,而且戴着戒指的高个子男人究竟是谁?
于是我废了他的一条手臂。名副其实地。我冲上前去,砍断了他的胳膊。
噢,至少我打算这么做。但很明显,我的剑术技巧远远不够纯熟,也可能是那把剑实在太钝的缘故?总之,当我双手握剑砍向汤姆·考博雷的前臂时,剑刃割开他的袖子,陷入血肉,但没能砍断他的胳膊。但至少他丢下了武器。
考博雷尖叫一声,连忙后退。他捂住受伤的胳膊,鲜血喷洒在农舍外屋的墙上,也落在泥地上。与此同时,我看到黑暗中有东西在动,于是想起了自己听到的响声,以及存在另一个人的可能。但已经太迟了。有个身影钻出黑暗,来到月光下,我看到了兜帽里漠然的双眼,他身上的工作服和靴子也整洁得过了头。
可怜的汤姆·考博雷。他毫无察觉,背脊径直撞上了那个陌生人的剑,对方用力一刺,剑尖便从他的前胸穿了出来,鲜血潺潺涌出。他低头看着剑尖,发出了自己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声咕哝,接着那陌生人一甩剑身,他的尸体便滑落下来,重重地落在地上。
有句古话是这么说的:“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对吧?差不多是这样。不过这句话往往会有例外,而且我面前的这个人头戴兜帽,手里拿着一把染血的利剑。我的脖子上还有他的戒指留下的痕迹,我的脸也因为他的拳头隐隐作痛。至于他为什么杀死汤姆·考博雷,我不清楚,也不关心。我发出一声战吼,猛冲向前,我们双剑交击,发出的鸣响如同寂静夜晚的钟声。
他轻易地挡下了我的攻击。一次,两次。我从前冲变为后退,被迫慌乱地抵挡他的攻击。仅是不够纯熟?不,那时的我根本不懂剑术。我用剑的本事不比用木棍时更出色。他轻巧地剑锋一转,在我的胳膊上开了一道口子,我先是感到温热的血液自二头肌处泉涌而出,浸湿了我的袖子,随后感到持剑臂的力气似乎在缓缓流失。我们不是在打斗。根本不是。他是在耍弄我。等他玩够了,就会杀死我。
“让我看看你的脸。”我喘息着说,可他却默不作声。唯一能证明他听到了我的话的,只有他在兜帽下的双眼露出的一丝笑意。他的剑路骗过了我的双眼,而我的反应不够快——不光是不够快,而是太慢太慢了——没法阻止他在我的胳膊上留下第二道伤口。
他再次出剑。然后又是一次。这次我才意识到,他就像个医师那样,每一剑都极其精准,足以伤到我,又不会留下无法痊愈的伤势。足以让我失去还手之力。到了最后,我甚至没能察觉自己的武器脱了手。我只听到它坠落地面的响声,接着低下头,我受伤的手臂流出的鲜血滴落在剑刃上。
我以为他会除下兜帽。可他没有这么做。他反而抬起剑锋,贴着我的下巴,另一只手示意我跪下。
“如果你想要我跪下受死,那你可太不了解我了,陌生人,”面对着挫败和死亡,我却出奇地冷静,“如果你不反对的话,我希望继续站着。”
他用低沉单调的语气开了口,多半是故意捏着嗓子吧。“你不会在今晚面对你的末日,爱德华·肯威。真遗憾。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除非帝王号明天载着你离开,否则对所有背负肯威之名的人来说,今晚的事只是开始而已。只要你在明天一早离开,你的父母就不会再受伤害。但如果那条船出海的时候没带上你,他们就会受苦。你们都会受苦。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究竟是什么来头?”我问他。
“不能。你只需要知道一点:在这个世界上,有些势力的强大超乎你的理解能力,爱德华·肯威。今晚你已经亲眼见到了。你在他们手上吃了苦头。就让这一切到此为止吧。别再回到这片海岸来了。现在,爱德华·肯威,给我跪下!”
他举起剑,剑柄狠狠砸中了我的鬓角。
等我醒来时,已经身在帝王号上了。
第十五章
至少我以为自己是在帝王号上。我如此期望。我捂着隐隐作痛的脑袋,奋力把身体拖出吊床,但靴子才刚刚踩上甲板,身体就倒了下去。
我的脸先着了地。我趴在木板上,呻吟了一会儿,思索着自己为何既像喝醉了,又不记得自己喝过酒。当然了,我确实没有醉。
可如果我没醉,地板又为什么在晃动?它不断左摇右晃,我花了片刻时间去等待它停住,然后我才意识到这种持续的晃动究竟是什么。晃动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
我拖着无力的双脚起身,在散落木屑的地板上摇晃了几下,接着站直身体,伸出双手,就像在走独木桥一样。先前的殴打留下的疼痛尚未消退,但已经有好转的迹象,伤口也像是一天以前的了。
我接下来意识到的是空气里那种浓重的气味。不,不是气味。应该说臭味。
老天啊,这可真臭。屎尿、汗水和海水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船只的下层甲板特有的气味。就像每家肉店,每间酒馆都有它独特的气味,每一片下层甲板也一样。可怕之处在于,你很快就会习以为常。
那是男人的气味,而帝王号上有整整150个臭男人,当他们不在各自岗位上,也没去攀爬索具或是聚集在厨房的时候,就会睡在火炮甲板那一层的客舱里,或者睡在我这样的吊床上。
当船身前冲,带着我的身体撞上木头支架,接着又重重撞上对面的立柱时,我听到有个船员在暗处窃笑起来。平衡能力。跟他们说的一样。我得赶快习惯才行。
“这儿是帝王号吗?”我对着那片昏暗说。
船身的嘎吱声传来。就像那股气味和平衡能力一样,这也是我必须习惯的东西。
“没错,你是在帝王号上。”那人答道。
“我是新来的。”我抱着那根柱子,对黑暗喊道。
嘶哑的笑声传来。“这还用你说。”
“我们离开陆地多久了?”
“一天了。你被人带上来的时候睡着了,要不就是晕过去了。我看你是喝太多了。”
“差不多吧。”我答道,双手仍旧紧紧抱着柱子。我的思绪回到了最后一天的那些事上,但那种感觉就像撕扯自己的伤口。一切发生得太快,又太令人痛苦。我必须努力理清头绪。我必须面对自己的过失,而且我还有信要写。(我不无悔恨地提醒自己,要不是有卡罗琳的指导,我根本写不出什么信来。)但这些还是留待以后再说吧。
我的身后传来刺耳的绞动声。我连忙转身,在昏暗中眯起眼睛,等双眼适应之后,我看到了一只绞盘。我能听到头顶的脚步声,还有在上方甲板忙碌的人们的呼喊声。绞盘吱嘎作响,再次转动起来。
“拉啊!”上方有人喊道,“用力拉!”这声音让我瞪大眼睛,仿佛回到了单纯而好奇的童年时代。
我扫视周围。我的两边都是圆形的火炮。炮管在黑暗中反射着黯淡的光。在甲板的另一边,我看到有架绳梯悬垂在四方形的阳光之中。我朝那边爬去,爬到了后甲板所在的位置。
我很快发现了其他水手练出平衡感的方法。他们不仅打扮与陆地上的人不同——短夹克,方格衬衫,帆布长裤——走路的方式也很不一样。他们的整个身体似乎都在随着船的颠簸而移动,而且完全出自本能。在船上的最初几天,我就这样被船底起伏的海浪在立柱间抛来抛去,一次又一次摔倒在甲板上,也渐渐习惯了其他人的嘲笑。但没过多久,就在我开始习惯下层甲板的气味、船身从不间断的嘎吱声以及只靠几块木板在汪洋大海上飘荡的感受的时候,我也学会了随着海浪和帝王号的颠簸而行动的方法。很快我就像其他人那样,可以在船上自由行走了。
其他水手的皮肤都晒成了深棕色。他们的脸上满是皱纹,饱经风霜,有些老水手的皮肤就像融化的蜡烛。年长的水手大都寡言少语,头巾几乎盖住的眼睛里透出警惕。
大多数水手都在脖子上松垮垮地系着围巾或是手帕,身上有刺青,还留着胡须,戴着金耳环。有些水手外表苍老,但大多只比我年长十岁左右。我很快发现,他们的家乡天南地北:伦敦、苏格兰、威尔士、西南诸郡。船员中有不少黑人,大约占了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有些是逃亡的黑奴,他们在海上找到了自由,得到了船长和其他船员的平等对待——或者说,得到了和其他社会渣滓同等的对待。还有些人来自美洲殖民地,来自波士顿、查尔斯顿、纽波特、纽约和塞勒姆。大多数人似乎永远带着武器:弯刀、匕首、燧发手枪。而且似乎从来都不止一把——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为了防备火药受潮无法开火的情况。
他们喜欢喝朗姆酒,谈起女人时的用语和方式粗俗到令人难以置信,而且最喜欢的事就是大声争吵。但船长的规定却能将他们维系在一起。
船长是个苏格兰人,名叫亚历山大·多尔齐尔。他是个大个子,不苟言笑。他重视船上的规定,最喜欢做的也莫过于提醒我们规定的内容。当我们聚集在后甲板、主甲板和前甲板上的时候,他会站到艉楼上,手按栏杆,然后警告我们说,所有在值勤时打瞌睡的人都要被处以涂焦油裹羽毛之刑(译注:一种主要目的在于羞辱的刑罚,将受罚者的身上涂以焦油,随后粘上羽毛并示众)。男男苟合者将处以阉割之刑。下层甲板禁烟。禁止向压舱物撒尿。(没错,就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我自己当上船长以后也照搬了这条规定。)
我毕竟缺乏经验,而且刚上船不久。在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想过自己可能会违反规定。
我很快适应了海上生活的节奏。我练出了平衡感,学会了根据风向待在船的哪一边,以及吃饭时把手肘放在桌上,免得餐盘滑落。他们安排给我的都是瞭望或是守夜的工作。我学会了在浅水区域测探水深,也懂得了航海术方面的基础。这些都是我从其他水手那儿听来的。他们除了夸耀自己和西班牙人作战时的英勇之外,最喜欢的就是讲述关于航海的宝贵经验,像是:“夜晚红云起,水手心欢喜。晨间红光现,水手须警戒。”
天气。还有风向。我们受制于它们。当这两者不理想的时候,平时的欢快就会被阴郁的气氛所取代,在狂风巨浪之中,那些日常的工作突然变得攸关存亡,我们只能在操纵船帆、修补船壳和排出积水的间隙草草进食。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所有人都会全神贯注,没日没夜地默默拼命忙碌。
那些日子让人精疲力竭,身心交瘁。我始终保持着清醒,他们总是让我攀上横桅,或者去下层甲板操纵水泵,偶尔有机会休憩的时候,我就会靠着下层甲板的舱壁,蜷缩身子小睡。
等到天气好转,生活就会恢复正常。我会观察那些年长的水手,看着他们喝酒、赌博、聊女人,也渐渐意识到,我在布里斯托尔的事迹相比之下是多么乏味。我想起了那些在西南诸郡酒馆里遇见的人们,想到他们自以为是久经考验的酒徒和斗士,如果他们看到这些水手,肯定会自愧不如。在船上,人们会毫无理由地大打出手。他们会立刻拔出刀子,不见血不罢休。我在海上度过的头一个月里,听到的骨骼碎裂声比有生以来的这十七年还要多。而且别忘记,我可是在斯旺西和布里斯托尔长大的。
只不过,这些争斗开始和结束同样迅速。他们前一秒还拿刀抵着别人喉咙,下一秒就会拍拍肩膀表示友好,虽然动作就像出拳时那样用力,却能收获预想中的效果。船长规定,如果有人争吵不休,他们就必须去岸上,以剑或手枪进行决斗。当然了,没人希望走到那一步。吵架是一回事,可能死掉就完全不同了。所以争吵往往来得快去得也快。怒火燃起,旋即熄灭。
正因如此,船上很少能看到真正相互仇视的情况。所以我能碰上这种事算是撞了大运。
我最初有所察觉,是在上船的第二三天后。我觉得有人以锐利的目光盯着我的背脊,于是转身还以微笑。那是个友好的微笑,至少我是这么以为的。不过在我眼里的友好却是他眼里的自大,我的反应似乎更加激怒了他。他回以愤怒的目光。
到了第二天,我正在后甲板上走着,突然有人的手肘重重撞上了我,令我跪倒在地。我抬头看去,以为会看到有人咧嘴笑着说“被我抓到了!”可我却看到昨天那人转过头来,露出得意的笑容。他是个大块头。看起来就很不好惹的那种。不过看起来,我已经惹怒了他。
之后,我跟经常睡在旁边吊床的那个黑人水手——他名叫“星期五”——提起了这事。在描述那个撞倒我的人的时候,他立刻猜出了那人是谁。
“肯定是布莱尼。”
布莱尼。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名字而已。但不幸的是——我是指对我来说,不幸的是——布莱尼恨我。他对我恨之入骨。
理由大概是有的。由于我们从来没说过话,那么他的理由应该也不太站得住脚。但重要的是,布莱尼觉得自己有理由恨我,这才是我需要在意的。此外,他身材魁梧,而且按照星期五的说法,还剑术娴熟。
你现在应该也猜到了:布莱尼就是我当初提前赶到时,帝王号上的那几个水手之一。好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就是对我出言不逊,打算为我的自大给我点教训的那个人。
哦,不,如果你真这么想,那你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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