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冷藏室、贮藏室,然后是厨房,最后他才去对付床。“来,小鬼”虚弱不堪,皮大衣都脱落成了补丁块,但它睡在压水井旁,于是保罗·D知道宠儿真的走了。有人说消失了,就爆炸在她们眼前。艾拉不是那么肯定。“也许是,”她说,“也许不是。可能藏在树林里,等下一个时机。”可是保罗·D看见了那条起码已有十八岁的老狗,于是他敢断定,一百二十四号再没有她了。但他还是将冷藏室的门半开着,以为会听见她的声音。“抚摸我。抚摸我。进到我身体里抚摸我,叫我的名字。”
草荐床还在那里,那些让耗子啃了边儿的旧报纸还铺在上面。猪油罐。还有土豆口袋,可现在空了,土豆堆了一地。在日光下,他想像不出黑暗中月光从裂缝里渗进来的情形。想像不出欲望如何将他淹没,逼他挣扎着浮出,进入那个姑娘,就仿佛她是海面上的清新空气。与她性交甚至毫无乐趣。倒更像是一种没有理智的求生本能。每次她到来、掀起裙子,一种求生的饥饿就压倒了他,他像无法控制肺部的活动一样无法控制它。事后,他仿佛被冲上了沙滩,捯着气,堕入反感和个人耻辱之中,但也心怀感激,因为他又被护送到了他曾经身属的海洋深处。
筛下来的天光融化了记忆,将它化为尘埃,在日光中飘浮。保罗·D关上门。他看着房子,惊奇地发现,它并不理睬他。卸去了重负以后,一百二十四号只不过是又一座饱经风雨、亟待修缮的破房子。悄无声息,正像斯坦普说的那样。
“那地方周围原来总是闹哄哄的。现在,悄无声息了。”斯坦普说道,“我路过了好几回,都没听见什么动静。变乖了,我猜是,因为鲍德温先生说他要尽早把那宅子卖掉。”
“就是她要捅的那个人的名字?是他吗?”
“对。他妹妹说那宅子尽惹麻烦。她跟简妮说要把它脱手。”
“他呢?”保罗·D问。
“简妮说他反对,但不会阻止。”
“他们觉得谁会要城外那个地区的一所房子呢?谁有钱也不愿意住在那儿呀。”
“没的说。”斯坦普答道,“我估计,它还没脱手就会成为一个符咒。”
“他不打算送她上法庭吗?”
“看着不像。简妮说他只想知道那个站在门廊里的裸体女人是谁。他光使劲看她了,没留神塞丝动了什么念头。他只看见几个黑女人在打架。简妮说,他还以为塞丝在追她们谁呢。”
“简妮说他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她说她真高兴主人没死。她说,要是艾拉没抓住她,她也会动手的。看着那女人要杀她的主人,她差点给吓死。她和丹芙就都得另找工作了。”
“简妮跟他说那个裸体女人是谁?”
“她说她没看见。”
“你相信她们看见了?”
“嗯,反正她们看见了什么。我总是信任艾拉的,她说她盯住了它的眼睛。它就站在塞丝身旁。可她们描述的模样,并不像我在那里见过的那个姑娘。我见过的姑娘很瘦。这一个却很胖大。她说她们俩手拉着手,塞丝在它旁边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
“手拿冰锥的小姑娘。她最后离他有多近?”
“她们说扑到了他的身上。后来丹芙和她们抓住了她,艾拉还给了她的下巴一拳。”
“他应该知道塞丝要对付的是他。他应该知道。”
“也许吧。我不知道。他要是真想过,我估计他是有意一动不动的。那才像他。他是个不让大家失望的人。稳如泰山。我跟你说吧,要是她真的追上了他,那对我们才是最糟糕的事呢。这个,你知道吗,当初主要就是因为他,塞丝才没上绞刑架。”
“是啊。他妈的。那女人疯了。疯了。”
“是啊,唉,我们不是都一样么?”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开始时还是轻轻的一声哑笑,然后就没完没了,越笑声越大,笑得斯坦普从兜里掏出手绢来擦眼睛,保罗·D把他的手掌使劲压在自己手里。当他俩都没亲眼目睹的情景在眼前出现时,那份危急和尴尬让他们笑得前仰后合。
“每次有个白人来到门口她都要杀人吗?”
“她应该明白,那人可能是来讨房租的。”
“幸亏他们不用那种方式送邮件。”
“都甭想收信了。”
“除非是邮递员。”
“是个千辛万苦的差事。”
“而且是最后一次。”
他们大笑着,喘着粗气,摇着头。
“他还会让丹芙在他家里过夜吗?哈!”
“噢不。嘿。别提丹芙,保罗·D。她可是我的心肝。我为那个姑娘骄傲。她是头一个扑倒她妈妈的人。那时候大家都还他妈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那么,可以说,她救了他一命。”
“可以这么说。可以这么说。”斯坦普说着,猛然间又想起了那一次壮举,他抡起胳膊、拼命抓住,才救下了那个鬈毛娃娃,再差几英寸她的脑壳就要给摔裂了。“我为她骄傲。她出落得挺好。挺好。”
这是实话。第二天早上,保罗·D在上班的路上就看见了她,她刚下班。她瘦了,眼里更镇定了,越来越像黑尔。
是她先笑的。“早上好,D先生。”
“唉,今非昔比了。”她的微笑不再是他记忆中的讥笑了,而是含着善意,再加上塞丝嘴角的那种坚毅。“你过得怎么样?”
“还凑合吧。”
“你这是回家去吗?”
她说不是。她听说衬衫厂有个下午的工作。她希望得到了在鲍德温家的夜班和另一个工作以后,她能有点积蓄,还能帮帮妈妈。他问她,他们待她是不是不错,她说比不错还强。鲍德温小姐能教她点东西。他问她是什么东西,她笑了,说是书本知识。“她说我可以去奥伯林(指俄亥俄州的奥伯林学院。)。她正在我身上做试验。”他没有说:“当心。当心。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一个白人学校老师更危险了。”相反,他点了点头,问了他想问的问题。
“你妈妈还好么?”
“不,”丹芙说,“不,不,一点儿也不好。”
“你认为我该去看看么?她会欢迎吗?”
“不知道,”丹芙说,“我觉得我弄不懂我妈妈了,保罗·D。”
他们俩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道:“呃,那个姑娘。你知道的。宠儿?”
“怎么?”
“你认为她肯定是你的姐姐吗?”
丹芙看着自己的鞋子。“有时候吧。有时候我觉得她是——甚至不止。”她抚弄着衬衫,抠着一个污点。突然,她抬起眼睛,直盯着他。“可谁能比你更清楚呢,保罗·D?我是说,你肯定了解她。”
他舔了舔嘴唇。“嗯,如果你要我的看法——”
“我不要。”她说道,“我有我自己的。”
“你长大了。”他说。
“是的,先生。”
“好吧。那么,祝你找工作走运。”
“谢谢你。还有,保罗·D,你不一定要回避,但是你跟我妈妈说话要小心,听见了吗?”
“你放心。”他说道,然后就离开了她,或者说她离开了他,因为这时一个年轻人朝她跑来,说着:“喂,丹芙小姐。等一等。”
她转向他,一张脸看上去就像让人拧开了煤气喷嘴一样,一下子亮了起来。
他不情愿地离开了她,因为他还有话要说,还想弄明白他听说的那些故事:白人来接丹芙上班,塞丝去刺杀他。小鬼魂恶狠狠地回到人世,指使塞丝出去对付那个使她免遭绞刑的男人。有一点是一致的:开始她们看见过它,后来就不见了。她们按住塞丝,把冰锥子从她手里拿掉,再回头看那所房子的时候,鬼魂已经没了。后来,一个小孩讲起他如何一直在一百二十四号后面的小溪旁找鱼饵,如何看见那边一个满头秀发全是鱼儿的裸体女人穿过树林。
实际上,保罗·D并不关心它是怎么走的,甚至不关心它为什么要走。他关心的是,当时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以及为什么离开。当他通过加纳的眼睛看自己时,他看见的是一种东西。通过西克索的眼睛看,是另一种。一个让他觉得自己正直。一个让他觉得耻辱。比如,他在内战期间曾为双方卖命。他从“北极”银行和铁路公司逃走,去加入田纳西的第四十四黑人军团,还以为自己成功了,结果却发现,他来到的是新泽西州一个司令麾下的另一个黑人军团。他在那儿待了四个星期。军团在开始考虑士兵该不该持有武器之前就解散了。不该发枪,决定了,而那个白人司令必须考虑清楚,该命令他们去干些什么,而不是去杀另一些白人。一万人当中,有的留在那里做清扫、拖运和盖房子的工作;另一些流向另一个军团;多数人被抛弃了,悉听尊便,作为酬报的只有苦涩。他正试图下定决心干点什么,这时一个“北极”银行的代理人追上了他,把他带回特拉华,他又在那里做了一年奴隶。然后“北极”以三百元的价钱把他卖到亚拉巴马服役,在那里他为反叛的南军士兵卖力,先是给死人分类,然后又去炼铁。他和他那组人打扫战场的时候,任务是把邦联(指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临时政府。)的伤员从邦联士兵的死尸中拉出来。要照料好,他们告诉他们。好好照料。有黑人,有白人,把脸裹得只剩下眼睛,提着马灯在草地上择径而行,摸着黑在死尸无动于衷的沉默中分辨活人的呻吟。大多是小伙子,还有些是孩子。他感到有点羞耻,因为他把他们想象成佐治亚州阿尔弗雷德的看守们的儿子以后,还同情他们。
他试过五次,没有一次得逞太久。他的每一次出逃(逃离“甜蜜之家”,逃离“白兰地酒”,逃离佐治亚的阿尔弗雷德,逃离威尔明顿,逃离“北极”银行)都遭到了挫败。孤身一人,没有伪装,长着显眼的肤色和容易被人记住的头发,而且又没有白人保护,他从未逃脱过被抓获的命运。逃跑时间最长的一次是和囚犯们一起的,然后同切罗基人住在一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还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一个女织工那里藏过:整整三年。在每一次出逃的路上,他都情不自禁地惊诧于这片不属于他的土地的无比美丽。他藏身于它的胸口,翻弄着它的泥土寻找食物,扒住它的河岸贪饮河水,尽量不爱上它。夜晚,天空只属于他自己了,而且因星星的重压而虚弱,他仍强迫自己不去爱它。它的墓园,它的在低处流淌的河流。或者,只是一座房子——孤独地坐落在一株楝树下;也许是一头拴着的骡子,光线打在它的皮毛上,仅此而已。任何一样事物都能让他心动,但他却竭尽全力不去爱它。
在亚拉巴马的战场上过了几个月之后,他和三百个被抓来、租来、抢来的黑人一道,被押往塞尔马的一家铸造厂。他就是在那里赶上内战结束的。他被告知获得了自由,这样,离开亚拉巴马应该不成问题。他应该有能力从塞尔马铸造厂沿着大路直接走到费城,想坐车的话可以搭火车,也可以乘小船。但事与愿违。他和两个黑人士兵(他们曾经被他原来找的那个四十四军团抓获过)从塞尔马步行去莫比尔,他们在头十八英里路中就看见了十二具黑人死尸。两个是女人,四个是男孩。他心想,这一次,毫无疑问,是他一生中最不平常的长征。控制局势的北佬却让南方叛军失去了控制。他们到了莫比尔郊区,那里的黑人在为联邦铺路,在这之前,他们曾帮助叛军将道路捣毁。跟他一道走的两个人中有个列兵,名叫基恩,曾在马萨诸塞的五十四军团服过役。他告诉保罗·D,他们比白人士兵挣的钱少。说起来就让他痛心:马萨诸塞州愿意为待遇不均作些补偿,但他们集体拒绝了。听说打仗还能挣钱,保罗·D被深深触动了,他只顾用惊奇和艳羡的眼光看着那个列兵。
基恩和他的朋友罗斯特中士征用了一艘小快艇,他们三人漂进了莫比尔湾。在那里,那个列兵向一艘联邦的炮舰高呼,炮舰就把三个人全都接走。基恩和罗斯特在孟菲斯上岸,去寻找他们的指挥官。炮舰舰长允许保罗·D待在船上,一路到了西弗吉尼亚的惠灵。然后他再自己到新泽西去。
他到达莫比尔之前,见过的死尸比活人还多,可等他到了特伦顿,到处是熙熙攘攘的活人,既没在追捕人也没在被人追捕,这让他觉得自由生活的滋味如此美妙,终生难忘。他走过一条挤满白人的繁华街道,可他们却并不觉得他的出现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他招来的异样目光只是因为他的脏衣服和恶心头发。尽管这样,还是没人发出警报。然后奇迹出现了。他站在一排砖房前面的街上,听见一个白人喊他(“嘿!你!”),让他帮忙把两只皮箱从一辆公共马车上卸下来。事后,那个白人给了他一枚硬币。保罗·D拿着硬币溜达了好几个小时——他拿不准能用它买点什么(一件衣服?一顿饭?一匹马?),也不知道谁会卖给他东西。最后,他看见一个菜贩在一辆马车上卖菜。保罗·D指了指一把萝卜。菜贩把萝卜递给他,接过他的那枚硬币,又给了他几枚。他大吃一惊,退了出来。他四处张望,发现好像没有人对那个“差错”或者对他感兴趣,于是他继续走着,高兴地嚼着萝卜。只有几个过路的女人似乎隐约有些反感。第一次挣钱买来的商品令他心花怒放,也不在乎那些萝卜是蔫巴的。就在那一刻,他认定,到处流浪、吃喝和睡觉才是最好的生活。他这样过了七年,后来到了南俄亥俄,他从前认识的一个老太太和一个姑娘就去了那里。
现在,他归来和出走的路线正好相反。他先是站在房子背后,冷藏室旁边,惊奇地发现原来种青菜的地方开着夏暮繁茂的花儿。石竹,牵牛花,菊花。乱放的坛坛罐罐和正在凋萎的花茎挤在那里,花朵怕疼似的哆嗦着。死去的常春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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