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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邦暴力团_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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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着镜中之象的那个“张大春”。正因为离开了自己,我原先对“张大春”的一切关注和执着也像风中的肥皂泡一般无声无息地消失。我暂时不再理会梳妆台面上零乱潦草、亟待完成的论文手稿,不再担心那些神秘人物因为莫须有的缘故而展开的围捕或追杀,不再因为重拾起对某些书籍内容的记忆而兴奋着迷—当然,也不再因为某一即将被唤起的记忆突遭打断而懊恼。

正当我一而再、再而三地从许多破镜残块上误以为看见了孙小六面容的局部映象的时候,我忽然掉进一种全然没有自己存在的想像里去—掩上房门之后的孙小六正在做些什么呢?

或许一如来到美满新城一巷七号之后的每个晚上那样,孙小六总是盘腿趺坐,两掌向天,交叠在丹田前方,面朝正东,舌尖抵住上颚齿根之处,同时以一种极深、极缓的节奏呼吸吐纳。

这就是我对掩门之后的孙小六所能想像的全部—非徒想像只此而已,事实也只此而已。打从孙小六能够记事起,他就从来没有躺平熟睡过。想到这个,我的胸腔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

在下一瞬间,我扭熄了梳妆台角落里的小灯,在黑暗中鼓足勇气喊了声:“小六。”

房门的铜荷叶又狠狠地呻吟了一声,孙小六仍是怯生生地应了句:“是,张哥。”

“你不用下来,其实、其实也没什么事。”我支吾了半天,想足了多少道歉或者道谢的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口,只好随口问了句:“你在打坐吗?”

接下来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对话(也可以说是废话)了不知道多久,内容是什么全天下也无人知晓—我反正是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所能记忆的只是一种交谈的氛围。由于整个对话是在全然黑暗之中进行的,两人说话的目的似乎也只是让自己和对方的声音持续下去而已;时间稍久一些,情景就显得有些荒谬滑稽的味道—至少在我的感觉里,自己好像是在和一整个黑暗的世界,或者说一整个世界的黑暗在讲话。而那黑暗还会发出对应、回答的声音。以我和孙小六彼此陌生的程度而言,其实很难触及什么我们都有兴趣或理解的话题。他不时地想探问的是我对小五“有什么感觉”,我总有办法避开闪过。而当我侃侃说起手边那篇硕士论文里的观点和少得可怜的文献材料中一些琐碎的故事的时候,孙小六也只能“噢”、“唔”、“嗯”地应我,活像一只得了感冒而哑了嗓子的猫头鹰。然而我没有停止这种交谈的意思。我喜欢这样—在无际无涯的黑暗之中,说一些于对方而言并无意义的话,听见一点轻盈微弱的应答,也以轻盈微弱的应答来对付自己所听到的、没什么意义的话语。事实上我一直相信,绝大部分的人类的交谈好像都是如此—不过是一个人和黑暗的对话。这是交谈的本质。也正由于大部分的人不愿意承认他每天谈论的东西,甚至一辈子所谈论的东西都只是“一个人和黑暗的对话”,他们才会想尽办法发明、制造甚至精心设计出各种掩饰那黑暗的装置。

坦白说,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些掩饰的装置究竟是什么。我那样坐在黑暗中和孙小六说了大半夜,其实只是挣扎着如何对他表达一个卑微的歉意或谢意而已。我多么想明明白白地说“谢谢你刚才给我东西吃”或者“对不起我不该冒犯你的好意”诸如此类。可是这样的言语(无论它多么真诚)我总说不出口,我宁可让自己被黑暗狠狠地包围着、封裹着、挤压着,直到孙小六出乎我意料之外地迸出两句话来—乍听时我打了个哆嗦,还以为在这老宅子里另外跑出来一个鬼—

“张哥!你知道吗?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我早就想跟张哥你说了。”

“怎么会说这个?”

“张哥不记得了吗?”

我在黑暗中摇摇头,之后好一会儿才忽然想到,楼上房里的孙小六根本看不见我摇头,便答了句:“记得什么?”

“我们去植物园骑脚踏车,被警卫抓起来盖手印的事。”

“这个你上次说过了。你还说小时候什么垃圾你都记得。”

“那张哥一定忘记了。”

“忘记什么?”

“忘记了那时候我根本没有盖指纹印哪!”

“真的吗?”

“是张哥你趁那警卫没注意的时候用小拇指盖在我的那张表格上的啊!后来罚站的时候你还偷偷跟我说,不要留下一个黑纪录,那我一辈子就完蛋了。”

“没那么严重,根本就是他妈唬人的—我上回不就告诉过你?”

“我还是感激张哥。虽然我这一辈子还是完蛋了。”孙小六的声音听来比我勇敢多了,“我是说真的。”

我做过这么好汉的事么?在黑暗中我摇摇头。不可能。我再摇摇头,努力向室内每一个角落里搜寻那些失落的记忆的影像,却什么也找不到了。我本能地伸手去摸索,结果在梳妆台上摸着了一个已经空空如也的行军口粮塑胶袋。然后我想起来,在和楼上的孙小六说了不知多久的废话的时候,我的确把一整袋狗饼干之类的食物干光了。我吃饱了,精神和体力都恢复了,距离下意识所预期的死亡远了,活过来了,和那些曾经邂逅过、拥有过的生命记忆再一次地告别了。

“我没有别的朋友,张哥,只有张哥是我的朋友。”黑暗跟我这么说。

我应该很感动的。一个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听到这种话会说什么我不知道,而我的回答却是:“你朋友还真多。”

这是我和孙小六勉强交上朋友那个黑夜里的最后一句话。

35 面具爷爷及其他

孙小六在十二岁那年第三度离家出走—或者该说“第三度遭人拐走”—的事发生在一九七七年,“民国六十六年”。当时市面上流行一首烂歌叫《从民国六十六年起》,大意是说,从这一年起,一切都会更美丽。我敢和任何人打赌,在那个年代,很多人是以一种感动得不能自已的心情在唱着那首歌的。大约也就是从那个时期开始,遇到元旦、“双十”和随便什么鸟节日,都会有一大票人趁天还没大亮的时刻从四面八方簇拥到介寿路上,昂起头等着看两名宪兵在楼塔尖上升旗。电视台派出来的摄影记者还会把那些仰望升旗、淌下眼泪的老百姓如何感动着的模样拍下来,在你刚吃过晚饭,正打着饱嗝儿的时候播放出来。

一切会不会变得更美丽是个愚蠢的问题,我只知道一切会变得完全颠倒错乱。如此而已。比方说,孙小六失踪那天,我所认识的所有的人都在讨论一贯道的事。那是某个礼拜二或礼拜三,一个一贯道的“前人”王寿被刑警抓起来了,和王寿一起落网的家伙叫萧江水,他的职称是“宰相”。两人被捕的罪名是他们宣称自己乃佛祖投胎转世,于是称王称帝,发展组织不说,还以“渡大仙”的名义向信徒募敛钱财,混了个上几千万的资产。治安机关随即宣布:要彻底消灭邪教势力,让我们的社会风气更清新、更干净。可惜这话说早了—王寿和萧江水给抓起来之后,治安机关才发现,一贯道信徒的总数比全部的陆海空三军加起来还多了好几万。一切并没有因为称王称帝的神棍被捕而更美丽—很多很多年过去了,孙小六从五楼窗口一跃而出,窜入竹林市的那天下午,有三组准备出马竞选领导人的政治人物分别在一个半小时之内拜访一贯道的总坛,呼吁全国不吃鱼、肉可是不忌吃鸭蛋的教友投他们一票。

我还可以举一个一切不会变得更美丽的例子。孙小六在那一年六月十三号那天遇见万得福,地点是在台北西门町峨嵋街一家叫“金元宝”的小歌厅门口。万得福在骑楼下拦住孙小六,要他到对街立体停车场“避一避”。话才说完,金元宝”门里冲出来三个人,前面两个大个子人手一把枪,后面的小个子则神色惊惶,滴溜溜转着双大眼珠子四下张望。孙小六给万得福扯着臂膀,冲过街心的时候听见一声刺耳的紧急煞车—

关于那两个大个子如何朝煞车却未及开门的一票人连开多少枪,以及他们如何护送那贼眼贼眉的小个子劫车离去的细节我就不说了—因为我不在场,没有立场说话,只是孙小六瞥了那小个子一眼,因之而印象深刻。他认识那小个子。他是个颇有点儿小名气的台语歌手,出道十多年,渐成电视红星。就在给孙小六撞见的前一天,这个叫叶启田的歌手还在台南元宝歌厅驻唱,因为受不了台南地痞的勒索而找了几个少年郎替他围事,动起手来把地痞打了个一死二伤,自己只身窜到台北来,投靠元宝歌厅老板的哥哥—此人是金元宝的大股东,人微角轻不必细表。总之孙小六见过的这小个子后来居然当上了“立法委员”,插身“教育文化委员会”问政。这是我说世界不可能变得更美丽,只会变得颠倒错乱的另一实证。

如果要把“从‘民国六十六年’起,一切都会更美丽”的反证一一罗列而出,恐怕要说到“民国九十九年”也说不完。不过,跟孙小六有关的另外一个事实是非说不可的。这件事发生在搜捕一贯道首恶分子之后、通缉贼眼小个子歌星之前,正确的时间是三月三十号上午。孙小六所谓的“面具爷爷”扔石头没留神,打下了一架直升机—事情要用类似孙小六那种慢条斯理、不忌繁琐的方式说,才说得明白。

农历年前的二月八号,只有十二岁的孙小六在双和市场里遇见这“面具爷爷”—这人脸上罩着个长了双弯犄角、凸眼珠,还有副翘下巴和一张血盆大口的塑胶制妖魔面具。他凑近孙小六,低声道:“有空没有?”孙小六听那声音便知道:完蛋了!又来了!正待拔腿要跑,“面具爷爷”早已按住他的琵琶骨,道:“前回‘纱布爷爷’没告诉你么?”

孙小六胡乱点了点头。

“‘纱布爷爷’说什么来?”

“说我要是不跟他走,就把我爸我妈我哥我姊切成一块儿一块儿的。”孙小六说着,已经流下泪来。

“然后呢?”

“然后绞成泥、和韭菜—”孙小六这时开始抽搐起来,然而琵琶骨上的手指抠得更紧了些—他不觉得疼,但是浑身上下却有如叫人用麻绳给扎了个结实、直叫透不过气来,自胸腔以下则几乎完全麻木了。这时他的悲伤倒不是由于疼惜自己身体的缘故,而是想到他爸他妈他哥他姊可能遭遇的下场。

“绞成泥又和上韭菜之后呢?”“面具爷爷”温声问下去。

“做成—饺子,煮,一,锅。”孙小六终于把这一套恐怖的流程说完,连鼻涕也呛出来了。

“既然都记得,咱们就上路了罢?”“面具爷爷”似乎是在面具后头笑了笑,道,“你小子如果当真是那星主投胎降世,包你不出一年半载,就能打我这儿出师。”

“可是—”孙小六一眼朝市场口瞥去,忽然给激出个主意来,当下抬袖口抹了把脸,扯了个谎,“今天下午我要去师父家练拳。”

“想搬出你师父那两套臭把式来吓唬爷爷我?”“面具爷爷”的面具凑得更近了些,从那张血口之中喷出一股又腥又呛的怪味儿。孙小六打从这一刻起迷糊了,只知道自己歪歪倒倒踅出市场口,扶墙摸到武术馆,站在大门口跟彭师母道了个别,说过了年也不一定会来,之后便什么也不知道地走了。

这一次,孙小六居停所在却不见之前的那个新生戏院了。“面具爷爷”带他住进一幢乡间的别墅。这别墅前后皆有庭园,园中修竹短草,参差有致。侧院筑有白石小径一条,顺着这小径往里走,过了二进房宅还另有天井一方,中有鱼池一座,池中养了几十尾或赤或白的锦鲤。对幽囚在此的孙小六来说:每天能到那池畔以观鱼作耍,称得上是唯一的乐事。

除了鱼池,那独门独院的大别墅中最令孙小六印象深刻的是某小室墙上的十字架,以及小室对面卧房床下的一双大皮鞋。之所以印象深刻,乃是因为“面具爷爷”每见那十字架都要施以“哼哼”两声喷鼻冷笑,却从不说明缘故。至于那双大皮鞋则更有不得不令孙小六难以忘怀之处—他每天晚上都要在那双皮鞋旁边的地板之上打坐入眠。陈年老皮子加上钻石鞋油的刺鼻气味,着实难以消受。然而“面具爷爷”曾经三令五申:暂住于此实非得已,为了不节外生枝,徒增惊扰,是以在此居停之际绝对不能破坏一砖一石、一草一木。室内陈设原本如何放置,便一任它如何放置,连几上茶杯、厕中巾绢和床下皮鞋亦复如此。孙小六初入此屋的几日感觉万分不自在,只道这房子的主人一定是个不吃不喝、不拉不撒的神仙,才能把居室住得这样纤尘不染。未料三数日后,“面具爷爷”才告诉他:此屋原主已在两年前仙逝,人死了,房子也带不走,如今只有三两个“底下的人”每周前来洒扫整顿,务使其情状一如原主生前旧观。

“咱们既然只是来此借住,便不该移动原先物事一分二毫,这—”“面具爷爷”用鼻孔哼了两声,叹了口气道,“也算是对死者的一点敬意罢!再者,你若随手移动了些许物事,教那来洒扫整顿之人窥看出什么端倪,咱们可也就住不下去了。”

是以每日清晨,“面具爷爷”都会手持一枚放大镜,将屋前屋后、里里外外巡看一遍,直要见到每样小物件皆归置原处,未见丝毫偏移,才算放了心。这样巡看一回,差不多已过八九点钟光景,“面具爷爷”便带着孙小六从后园的一堵矮墙纵跃而出,去做这一天的功课。直到夜色四合,再由原路跃墙而入,蹑步潜踪,各自回房睡觉。有那么一遭孙小六心血来潮,在“面具爷爷”巡看之时劈头问了两句:“这主人既然死了,怎么还要人来替他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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