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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妃_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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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傍晚,关闭了一整天的西厢院门终于打开了,宋承瑀转着轮椅走了出来,走过花园小道,来到了花厅。

  彼时,顾倾城正在用晚膳。

  依旧是她最爱的火锅,锅里汤汁沸腾,香气弥漫开来。

  听到木制轮子在青石板铺就的地面上转动所发出的声音,顾倾城抬头看了一眼,吩咐道,“添一副碗筷。”

  一旁伺候的小丫鬟闻言,转身出了屋子往厨房去,不过片刻的时间便回来了,手里拿着一副碗筷,摆到了宋承瑀面前。

  顾倾城从锅里夹了一片牛肉放到他碗里,“吃吧。”

  宋承瑀原本有些心情郁郁,此刻得她这么一番照拂,也不得露出笑意来,拿起筷子从锅里夹了一份她最爱的吃的菜送到她碗里后,才把自己碗里的菜送到嘴边。

  自宋承瑀伤势好转,不用继续吃清淡的食物后,这一幕已经上演很多次了,不仅是火锅,就是普通的菜饭,也是如此,旁边伺候的人都见怪不怪了。

  遥想第一次见此情景的时候,不仅是几个伺候的人,便是连顾倾城,也是有片刻的怔愣的。她那时不过是顾及宋承瑀伤势未能痊愈,是以顺手替他夹了菜,不曾想,他却把这当做一种礼节来对待,又给还了回来。

  再后来,无论是吃什么东西,他总是会给顾倾城夹菜,且还花了心思记下她爱吃的菜色,这份细致体贴,着实让人称赞。

  待到吃好后,丫鬟们将东西撤了下去,屋里便只余下两人。

  沉默许久,宋承瑀先开了口,“昨日傍晚,母后来找过我……”顿了,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她想要带我回京城,我犹豫再三,最终拒绝了。”

  顾倾城微微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直至今日,我依旧无法面对故人……”

  顾倾城抬眼看他,“没有人能在经历生死劫难之后,轻易消除心底的阴影,这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往往很漫长,我曾见过许多人,他们所遭遇的事甚至比不上你的一半,却从此一蹶不振。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过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已经能以平常心去面对陌生人。”

  宋承瑀闻言,沉默不语。

  他心里其实很清楚,他之所以能这么快接受现实适应巨大落差,都要居功与顾倾城的开导,如果没有她,他现在也许还在自怨自艾,指望着以死寻求解脱。

  他无数次想问,她会对他这么好,仅仅只是因为要兑现给母后的承诺吗,却终究没能问出口,因为他怕听到肯定的答案。

  两人又闲聊了片刻,便听得有脚步声由远及近,随即敲门声响起,“小姐,少爷的家书到了。”

  “进吧。”顾倾城淡淡道。

  吱呀一声门开了,很快又被合拢,身着浅粉色绣花袄裙的侍女越过山水屏风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书信,走近了,递到顾倾城面前。

  “下去吧。”顾倾城接过书信。

  “是。”侍女领命退了出去。

  顾倾城随手拆了信封,取出里面的信件,也不在意宋承瑀还在一旁,便直接打开看了起来。

  一封信也不过几百字,顾倾城很快便看完了。

  其实这本是拜年问候的书信,却是在过年之后一个多月才送达,因为从边关至源县有数千里之遥,又不巧遇上了邻国驻兵来犯边境,宋承瑀忙于带兵退敌,一封信愣是写了半月有余,再加上各地驿站信件积压,就导致信件迟了一个多月才送到。

  信中所写,除去寻常的问候与祝福外,也稍稍提及了他近来的生活,边境苦寒,将士多年不得归家者甚多,每逢佳节,皆是愁情满面,又提及边境百姓饱受战乱之害,生活困苦,愿终有一日,他能平诸国,还百姓天下太平。

  顾倾城最后那段话,唇角微扬,露出意味不明的笑意来。

  宋承瑀见此,便问道,“八弟信上说了什么,你这么开心?”

  顾倾城摇头,“没什么,我只是有些感慨,他的运气总是很好,心中所愿,大多都能很快实现。”

  她一边说着话,顺手将信件叠起,装回信封之中,对宋承瑀道,“时间不早了,你该去休息了,明日我再让请李修齐过来替你把脉。”

  说罢,便起身拿起信件,绕到宋承瑀身后,推着他往西厢去。

  出得花厅的门,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小道行走,至假山石景处右拐,再走上一段,就是西厢的院门了。

  顾倾城将他送至屋中后,便离开了。

  宋承瑀转动轮椅走到窗边,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院门外,面上神色一时之间复杂难辨。

  他又想起了方才顾倾城看了宋承鄞寄来的书信后所说的话,她说宋承鄞运气总是很好,他却不这么认为。

  因为在遇见她以前,宋承鄞根本毫无运气可言。

  生母为不受宠宫女,多年居于偏僻无人之地,不说锦衣玉食,他甚至连顿顿吃饱都做不到,更别说入学。多少次偶然染病之后,因为得不到及时的治疗,由轻转重,险些要了他的命。

  最后那一次,若不是她出手,这世上就不会再有宋承鄞了。或者说,不会再有八皇子了,因为在那个时候,他甚至连名字都不曾有。

  人生的际遇真是不可言说。曾经几乎是卑贱到了尘埃里的宋承鄞,在遇到她之后,一夕之间从地狱跃入天堂。而他从一出生就是被无数人艳羡着,权势地位从无所缺,如今却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太多的东西,可谓是一夕之间从天堂跌落地狱。

  而将他从绝境之中拉出来的人,也是她。

  有那么一瞬,他是嫉妒宋承鄞的。

  ——

  同一时间,远在数千里之外的西北边境,安定县外,原本平坦荒芜的隔壁上,一个个帐篷拔地而起,错落有序的排列着。

  正中央的空地上,柴火烧得正旺,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火堆旁围了一圈人,相互紧挨着。

  晋国大多数的地区,气候都开始渐渐回暖了,唯有西北边境的隔壁上,气候依旧严寒难耐。

  这些士兵穿着沉重的铁甲,金属的凉寒透过薄薄的冬衣,钻进四肢百骸,冻得人直哆嗦,忍不住往火堆边凑得更近。

  宋承鄞伸手拨了拨火堆,让火烧得更旺,“再过两个月,气候就该回暖了,到时候大家也不能这么难过了。”

  他话音才落下,便有人打趣道,“校尉,看你这话说得,怎么会是大家呢,应该只是我们难过,可不包括你啊,毕竟你家里吃的穿的,送得最勤了,咱们可是跟着沾了不少光呢!”

  “就是就是,上次寄过来的冬衣,做工那叫一个精致,我从小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呢,明明那么轻,穿起来却比棉袄还要暖,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该不会是家中的媳妇给寄来的吧!”

  “要是我有这么一个贤惠的媳妇,真是做梦都能笑醒!”

  “就你那熊样还想要媳妇,也就只能靠做梦了,哈哈哈哈!”

  “去你的!”

  一群人说着说着,话题就跑偏了,只是绕了一圈回来,还是揪着宋承鄞不放。

  “校尉,你就给大家伙说说呗,东西是不是媳妇给寄过来的啊,可都是好东西呢!”

  “是啊,说说呗!”

  “快说快说!”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干掉了一个修电脑的小哥,开心~

☆、76|第76章

  宋承鄞被他们打趣着,也不生气,微微摇头,解释道,“我尚未成婚,送到军中的衣服等等,俱都是家中长姐张罗的。”

  别看宋承鄞在这一群人中,官职是最高的,可年纪却是最小的。

  听他这么一说,余下的人闹得更起劲了。

  “我记得校尉今年才十六吧?那家中长姐想来也不过十七八的年纪,不知婚配与否?”

  “校尉快说说,你姐姐可曾许了人家?”

  “刘大哥还不赶紧问问,你瞧校尉长得这么俊,家中长姐定然也是个美人,且又这么贤惠,要是能娶回家,那可真是积了几辈子的福了!”

  “就是,刘大哥你也不小的了,再不成家,可真成老光棍了啊!”

  众人口中的刘大哥,名为刘昭,任从六品振威副尉,官职比宋承鄞略低那么一些,但是为人踏实讲义气,不少人都受过他的帮助,颇受大家爱戴。

  他闻言,只是笑笑,对宋承鄞道,“你别听他们瞎起哄。”

  由于宋承鄞为人谦和低调,是以大家皆以为他出身普通,以刘昭的条件,倒也配得上宋家小姐,可刘昭心中却很清楚,宋承鄞的真正身份,谢氏近亲,且颇受谢丞相赏识。

  刘昭曾偶然得见过宋承鄞的家书,落款便是宋家小姐的,那字迹岂止一个好字可以形容的,这样一个德才容貌兼具的女子,便是一般的官宦子弟也配不上,更何况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上不得台面的武将。

  宋承鄞摇头表示不在意。

  初来乍到时,对于军中种种,他大多都不适应,许多事情都是刘昭一手教给他的,是以哪怕他如今官职比刘昭要高,却从来不曾对他摆出上司的架子。

  “我家中长姐虽未婚配,但是她的婚事,却不是我能做主的。”

  其实不止是他不能做主,便是顾倾城自己,也做不得住,因为她嫁与的,是这个晋国最尊贵的人。

  话说及此,大家也就不闹腾了。他们虽然粗鲁,却也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

  夜风从荒芜的戈壁上吹过,卷起地面上的沙石,吹向远方。

  很快到了换岗的时间,外出巡逻的队伍归来后,宋承鄞便带着队伍与其交接,而后井然有序的离开,开始巡逻。

  转眼又过去半月有余,宋承鄞收到了从源县寄来的书信。

  相比他寄过去花了月余的时间,顾倾城寄过来却是只用了半月,究其原因,不过应了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年来,她靠着贩盐所得的利润,便是身为帝王的宋鸿逸见了,也眼红不已,不过碍于当初的承诺,也只能干看着。

  顾倾城每次往西北边境寄东西,都是花了重金请专人运送的,速度自然要快上不少。

  宋承鄞拿了书信钻进帐篷里,坐到行军床上,才拆开来看。

  与他所写的书信不同,顾倾城写的书信,堪称任性,有时是她吃到了什么好东西,有时是遇上的好笑的事,便是寻得了一本好玩的话本故事,也能写进书信中,唯一不变的,也就只有那句让他照顾好自己。

  宋承鄞每每看她的书信,总是苦笑不得。

  他原以为这次也与往常无异,可当他将两页书信读完,却是惊讶不已。

  信中未曾提及姓名,只以二哥代称,说年关之前,二哥不幸遇险,虽性命无虞,却是伤了腿再无法痊愈,又隐晦提及母亲的打算,余下诸事甚多,信中不能尽言,让他回家商谈。

  这么多年过去了,宋承鄞再不是当初天真无知的孩童,信中所提之事,代表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

  他手中捏着两页书信,此刻却觉得重若千斤,却怎么也舍不得放下,心脏更是跳个不停,呼吸都有些急促了。

  这时,帐篷帘子被人从外面撩开,冷风一下子灌了进来,宋承鄞心绪因此略微平复下来,他转头看去,只见刘昭正弯腰钻了进来,久经戈壁风霜而显粗糙的脸上,带着难以忽视的笑意。

  “刘大哥遇上什么喜事了,笑得如此开心?”宋承鄞将手中书信叠好装回信封中,又塞进衣服前襟,贴身存放。

  刘昭笑道,“将军方才差人来告知,准了我的假回家探亲,我都两年没回去了,不知道家中如今是个什么模样了,我前年回去的时候,大哥家的小子才刚出生,跟个猴子似的,皱皱巴巴的。”

  “我记得刘大哥是顺州人吧?”

  “是啊,我家在顺州连珠县上。”

  宋承鄞笑道,“那不是要从源县经过,正好我有事须得回家,我们正好可以同行。这几年承蒙刘大哥照顾,此次定然要好好招待你一番,可千万不许推辞啊!”

  刘昭正想问他何时申请回家探亲的,但是转念一想,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哪里用得着提前去申请,于是笑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从军的,向来轻车从简,是以根本没什么好收拾的,两人就带了两套换洗的衣服跟一些干粮,随身带了些银钱,便离开了军营。

  一路行来,两人除了吃饭跟休息以外,其余时间都在赶路,花了半月有余的时间,便赶到了源县。

  这是宋承鄞从军以后,第一次回来,竟是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越靠近家门,心绪越是难以平定。

  相比起他,刘昭就淡定得多了,因为不是他的家乡,是以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顶多就是有两分好奇。

  就像士兵们之间互开的玩笑一样,宋承鄞的样貌着实英俊不凡,难免让人对他家中姐姐的样貌生出好奇之心来。

  不过也仅仅只是好奇而已,毕竟彼此之间家世差得太多了,虽有常言道——高门娶妇低门嫁女,但是也不可能低这么多。

  在踏入宋府,见到顾倾城之前,刘昭是这么想的。

  ——

  守门的小厮见到两人骑着马往宋府走来,便仔细瞧了一眼。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宋承鄞的样貌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可到底还是少年人,眉眼依稀还有几分旧时的轮廓。

  将两人行至府门前下马,小厮略显迟疑问道,“可是少爷回来了?”

  宋承鄞点头。

  小厮顿时喜笑颜开,一边让另一人去禀报,自己则跑过来接过宋承鄞手中的缰绳,面对刘昭的时候,恭敬道,“不知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宋承鄞笑道,“这是刘大哥。”又对刘昭道,“刘大哥把缰绳给他吧,马儿他会带去喂食的,你随我一道入府。”

  刘昭点头,将缰绳交到小厮手中,后者牵着两匹马往侧门走去。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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