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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_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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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的食品留在厨房桌上。偶尔她也到厨房来,但他用餐的时候她从不呆在那儿;有时候她在屋后的游廊见他,那是他在楼房下边不远的小木屋居住的最初四五个月内,他们会在游廊里站立一会儿,几乎像陌生人那样谈上几句话。他们总是站着:她照例穿着那件整洁宽大的印花便服,这种家用衣服她多得不可胜数;有时她戴一顶遮阳布帽,像个乡村妇女;而这时他已穿上每周浆洗一次的干净的白衬衣和哔叽裤。他们从不坐下来交谈。他没见过她坐着的时候,除了有一次他从楼下窗口看见她坐在室内的书桌旁边写字。他丝毫不带好奇心地注意到她在收发大量信件,每天午饭前的一段时间,她总要坐在楼下那些不常用的陈设简陋的房间之中的一间,在一张破旧不堪、表面凹凸不平的桌边不停地书写。这样过了整整一年之后,他还不知道这些信件都是公务函件和私人文书,来自各地,盖着五十个不同的邮戳,而她发出的是给经理、董事或财产受托人的复函,有关金融或宗教事务的忠告,向南方十多所黑人大、中学校的年轻女学生,甚至这些学校的校友,奉献出她个人的切实可行的劝诫。隔一些时候她会离开家,每次三四天,尽管这时任何晚上他都可以随意地去见她,但过了一年之后,他才知道她不在家的日子是亲自访问那些学校、同师生们谈话去了。她的公共事务由孟菲斯的一位黑人律师处理,这位律师监管那些学校之中的一所学校,在他的保险柜里,连同她的遗嘱一起,放着关于她死后遗体处理的指示(她的亲笔字迹)。他知道这件事以后方明白城里人对她的看法,虽然他知道城里人不如他了解的多。他暗自说:“到那时,我就与这儿不相干了。”

有一天,他意识到她从未邀请过他进入这幢楼房的本体。他去的地方最远不超过厨房,这是他自己早就闯入的地方。这样想着,他噘起嘴来。“这个地方她阻止不了我,我猜她心里明白。”而且在白天他从未去过厨房,除了去取用她为他预备好并摆在桌上的食品。到了他开始在夜间进入楼房的时候,情形差不多同他第一天晚上闯入厨房一样;他感到自己像个贼,像个强盗,甚至当他上楼去她正等候他的卧室的时候也一样。一年以后他还有同样的感觉,每一次都像是偷偷摸摸地去窃取她的童贞。每个夜晚他都面临着重新盗窃他曾经窃取过的东西——也许他从未窃取到,而且永远也不会窃取到。

有时他这样想着,便记起那艰难的没有悲哀没有自怜的几乎具有男子气概的屈服。长期以来处于精神孤独状态,精神已沦为自身护卫本能的牺牲品,而身体状况则使男人的强劲和坚韧一败涂地。于是她显出了双重性:一个是他首次见到的女人,手举蜡烛开门站在他面前(还忆起她穿着拖鞋轻轻走近的声音),像雷电闪烁之际突然见到原野,见到人身安全和私通的地平线,即使得不到乐趣;另一个则具有男人般的体肤,从遗传和环境中形成的男性思索习惯,他必须与之搏斗到最后一刻。她既没有女性的犹豫徘徊,也没有女性终于委身于人的忸怩羞态。仿佛他是在同另一个男人肉搏抗争,为着一件对双方都不具有实际价值的东西,而他们只是按原则进行搏斗而已。

他下一次见她的时候,心想:“我的上帝,我原以为很了解女人,现在才明白自己对女人一无所知。”就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她对他讲话,他看着她,不到十二个小时以前彼此都清清楚楚的事,却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似的。他想没办法,她衣服下面不可能让那种事发生当时他还没开始在刨木厂干活。那天的大部分时间他躺在她借与他的帆布床上,在那间她给予他居住的小木屋里,他抽着烟,双手枕在头下。“我的上帝,”他想,“这倒像我是女人,她是男人。”但这样说也不正确,因为她一直抵抗到最后。但那不是女人的抵抗,女人的抵抗要是真心实意,任何男人也无法攻克,因为女人在肉体搏斗时绝不遵守任何规则。可是她进行的是公平合理的抵制,遵循了在某种紧要情况下缴械投降的惯例,无论抵抗是不是能够到头。那天晚上,他等到灯光从厨房里消失,然后又在她房里照亮。他朝楼房走去,步子不急,但心里暗暗感到愤懑。“我要教她明白,”他大声说。他不想默不作声。他大胆地进屋,登上楼梯;她立即听见了动静。“谁?”她问,但声调里毫无惊恐。他没有回答。他爬完楼梯,走进房间。她还未宽衣,转过身来望着他从门口进入,但没有同他讲话。她眼睁睁地看着他走到桌边,把灯吹熄。他想:“这下她会逃跑。”于是,他一步蹿到门边去拦她。可是她并未逃离。他发现她仍然呆在她坐的地方,连坐的姿势也没有改变。他开始解开她的衣服。他跟她讲话,声音低微、紧张而又严厉:“我要教你明白!我要让你明白是咋回事!”她毫不抵抗,甚至仿佛在帮他忙,到了最需要帮忙的时刻,她的四肢稍稍地改变着姿势。但是,他手下的身子却仿佛是一个死去的女人,只是还未僵硬而已。然而他不退却放弃,他的手脚又急又重,仅仅由于情绪狂热的缘故。“至少我终于让她明白了她是个女人,”他想,“现在她憎恶我,但至少我教她明白了那一点。”

第二天,他又整天躺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没吃任何东西,甚至不去厨房看看她是否给他留放着食品。他在等待日头偏西,等待黄昏来临。“那时候我就离开,”他想。他不期望再见她一面。“最好一走了事,”他说,“别等她有机会把我赶出小木屋。就那么大点事。白种女人从不这样干,只有黑种女人对我耍过这种威风,赶我走。”因此,他躺在帆布床上,一边抽烟,一边等待日落。他从敞开的门口瞧见日头渐渐偏西,斜影拖长,变成铜黄色。接着铜黄色褪变为淡紫色,变成夜幕四合后的昏暗一片。这时他能听见青蛙呱呱的叫声,萤火虫开始在门框外闪烁飞舞,随着夜色渐渐暗黑而更加耀眼。他站起身。除了那柄剃刀,他别无所有。一旦他把剃刀放进口袋里,他便做好了外出准备,或近或远,天涯海角也在所不辞,任凭那条看不见的危难四伏的道路延伸。然而,当他迈步时却仍朝着那幢楼房,仿佛他一发现自己的脚想朝那儿走便依了它们,像是失去重心飘浮了起来,甘愿听其摆布。心想好吧好吧飘就飘吧,越过黑暗飘向那幢房屋,飘上屋后的游廊,从那道门进去,这门是从不上锁的。可是等他把手搭上门,门并不开启。也许好一会儿他的手和信念都不敢相信;他仿佛静静地站在那儿,未加思索,看着自己的双手用劲推门,听见里边的门闩发出响声。他不作声地掉头走开,仍未发火动气。他朝厨房的门走去,估计那儿的门也闩上了。可是他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那门开着,发现自己早就希望它开着。然而这门未上锁的事实却好似对他的侮辱。仿佛一个仇敌,他已竭尽全力报复,对方却仍然傲慢地站着,安然无恙,完好无损,带着鄙夷不屑的意味深长的目光斜视着他,叫他无法忍受。他进了厨房,但没朝通往楼房本身的门走近,他第一次见到她那晚上就是在这道门口,看见她举着蜡烛出现在那儿。他径直走到为他摆放着食品的桌子旁。他不用看,他的手便能感觉到,饭菜还有余温,心想这些是为黑鬼准备的,为黑鬼。

他像是在隔着一段距离观察自己的手,看着手端起一盘菜,上上下下地晃动,然后端在手里深深地嗅闻,动作缓慢,全神贯注。他听见自己像在玩什么游戏似的大声地讲出来:“咸肉。”然后看着自己的手端起菜盘猛向墙壁掷去,投向看不见的墙壁,等待那哐啷一声响过室内然后又完全归于寂静,他又端起另一盘菜。他平稳地端到面前,不住地嗅闻。这一盘得花点儿时间。“菜豆呢或是菠菜?”他说,“菜豆或是菠菜?……好吧,就叫菜豆。”他狠狠地将它掷去,等待撞击声。响声完结后他又举起第三盘菜。“什么东西加洋葱,”他说,心想这真有趣。我以前咋个没想到这么干呢“女人的脏食。”他朝墙壁掷去,动作又慢又狠,一边听那哐啷一声响,一边等待。这时他听见了别的声音:屋内的脚步声,朝门口走近。他想:“这回她会有一盏灯。”想着这会儿我要看一眼,准会看见门下漏出光亮同时一面来回地挥动着手。现在她差不多走到门边了“马铃薯,”他终于说道,带着最后的判断口吻。他没有转身回视,甚至当他听见拉门闩的声响,门吱的一声打开,灯光照在他身上,他仍然站在那儿,手里稳稳地端着菜盘。“不错,是马铃薯,”他说,带着孩子自个儿玩游戏玩得入迷的说话语调。他既能看见也能听见菜盘撞击在墙上。然后,灯光消失了,他又一次听见门吱的关上,听见上门闩的声音。他仍然没有转过头去。他端起下一盘菜。“甜菜,”他说,“我可不喜欢甜菜。”

第二天他去刨木厂干活。他去干活那天是星期五。自星期三晚上起他一直没吃过东西。星期六下午他超时干活,当晚才领到工钱。这天晚上他到城里闹市区的一家饭馆吃饭——三天之中的第一餐。他没有回楼房去。有段时间,无论是离开或是回到小木屋,他甚至不屑朝楼房瞟一眼。六个月之后,他在小木屋与刨木厂之间踩出了一条独自行走的小道。这条道几乎笔直,避开一切住宅,穿入树林直走;随着路径日益熟悉,他可以准确无误地到达他干活的木屑堆跟前。每当五点三十分吹口哨下班时,他沿着小道返回小木屋,换上白衬衫和有褶痕的黑色裤子,再走两英里进城用餐,他好像不好意思穿工装露面似的。也许并非不好意思,虽然他满可以说不是,但很可能也说不出究竟是什么原因。

他不再故意回避看那幢住宅,但也不有意地注视。有阵子他相信她会召见他。“她会首先做出表示,”他想。可是她并不这样做。过了一些时候他不再期待召见了。然而当他第一次有意地重新朝那住宅投去目光时,他感到一阵令人惊骇的血液升腾和降落,这时他明白自己一直是害怕见她,害怕她老带着那显而易见的鄙夷神情注视他。他感到像是出了一身冷汗,经历了一场严峻的考验。“那已经过去了,”他想,“现在总算了结了。”因此有一天当他真的见到她,没有产生任何惊骇的感觉。也许是先有了准备。无论怎么说,他没有血液升腾和降落的惊骇感,当他抬起头来纯属偶然地看见她在后院,身穿灰色的衣服,戴着遮阳帽。他不能判定她是不是一直在观察他,注视他,或者只是这会儿才在打量他。“你不惹我,我不犯你,”他想我梦到过那事,却没有实现。她衣服下面什么也没有,不可能发生那种事。

来年春天他去干活。九月的一天晚上,他回家时刚一跨进小木屋便惊呆了。她坐在帆布床边注视着他。她头上没戴帽子。这之前他从未见过她光着头,尽管在黑暗中曾抚摸过她散开在枕上但并不凌乱的头发。可是他还没有看清过她的头发,这时趁她注视他的时候,他站在那儿把目光专注在她头发上。他正要继续跨步的瞬间,突然对自己说:“她正在做出努力。我早就料到她头发里会有灰白头发她正在努力成为一个女人,但不知道该咋办。”他想,完全明白她是来和他谈话的谈了两个小时之后,她仍在滔滔不绝地谈着,两人并排地坐在帆布床边,这时小木屋内已经全黑了。她告诉他,她四十一岁了,就出生在对面那幢楼房里,一直住在那儿。无论什么时候,她离开杰弗生镇从未超出过半年,而且前后间隔的时间很长,总在乡思难耐的时刻——思念她亲人所在的异乡故土,思念那儿的一砖一瓦,山水林木,那片乡土对她来说像是异国他乡。然而她的一生打上了那片土地的烙印,甚至在四十年之后的现在,新英格兰地方讲话所特有的含糊辅音和平淡元音,还同当初一样清晰地呈现在她的亲人的谈吐里;这些亲人从未离开过新罕布什尔州,在她一生的四十年里,她大概只拜访过他们三次。他坐在她身旁,屋内已经黑尽,她却讲个没完没了,喋喋不休,最后声音高亢得同男人的嗓门一样。克里斯默斯心想:“她与所有别的女人没有区别。无论十七岁或四十七岁,当她们终于彻底缴械投降的时候,都会表现为滔滔不绝的言语。”

加尔文·伯顿是一位名叫纳撒尼尔·伯林顿的牧师的儿子。他是家里十个孩子中最年幼的一个,十二岁时便从家里逃跑了,这时他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写(也许会写,像他父亲相信的那样)。他到了一条轮船上,绕合恩角航海一圈抵达加利福尼亚州,变成了天主教徒,在修道院里住了一年。十年之后,他从西部到了密苏里州;到达后刚三个星期便结了婚,娶了一个胡格诺派教徒的女儿,这一家从卡罗来纳州取道肯塔基州移居而来。结婚后的第二天,他说:“我看我最好定居下来。”这一天他便开始定居。结婚的庆祝活动还在进行,他的第一个步骤便是正式否认效忠罗马教会。这桩事他是在酒店里办的,他要求每个在场的人听他讲话,然后说出他们的反对意见;尽管当场没人反对,但他却有些坚持要听到不同意见,直到他被朋友们领走时仍然没有谁反对。第二天他说他是真心诚意那样做的,他不愿隶属于满是吃青蛙的蓄奴者的教堂。那是在圣路易斯城。他在那儿买了一幢住房。一年后当了父亲。这时他声称他一年前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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