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顶,他们好像在冰龙的食道里漫游。隧道一弯接一弯。派普打开第二道铁栏,继续前进,再转弯,前方有光,透过冰层射来的苍白微光。糟了,琼恩立刻反应过来,糟透了。
派普说:“地上有血。”
隧道最后二十尺是弟兄们战斗和阵亡的地方。最外层的老橡木门早被砍穿击破,连铰链也扭了下来,有个巨人爬进碎屑里。灯笼发出的阴郁红光照亮了毛骨悚然的战场。派普扭向一旁开始呕吐,琼恩则嫉妒起失明的伊蒙学士。
诺伊和他的人在里面等待,就着一道和派普刚才打开的一模一样的沉重铁栏。两名十字弓手在巨人冲来时射出一打箭矢,两名矛手则透过栏栅戳刺。即使这样,仍未能阻止对方,他扭下麻子佩特的头颅,抓住铁栏,以惊人的伟力将其完全扳开。破碎铁链的环节洒得到处都是。一个巨人。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巨人完成的。
“全部牺牲?”伊蒙学士轻声问。
“是的。唐纳是最后一个。”诺伊的剑足有一半深深没入巨人的咽喉。平日里,琼恩常惊叹于武器师傅的高壮,但如今被巨人魁伟的胳膊抱住的他就像个小孩,“巨人压碎了他的脊梁,我不知他们中谁先死。”他拿来灯笼,移上前去仔细观察。“玛格。”我是最后的巨人。他终于能感受到那种悲哀,但没有时间用来伤感,“这是‘强壮的玛格’,巨人的国王。”
现在的他渴望阳光。隧道黑暗阴冷,血与死亡的臭气让人窒息。琼恩把灯笼还给克莱达斯,踩过尸体,穿越扭开的铁栏,向被击碎的大门走去,去看看门后的世界。
一个死去的长毛象的巨大身躯把路挡住大半,他试图挤过去时斗篷被巨兽的獠牙勾住、扯烂。外面还躺着三个死巨人,覆盖在石头、烂泥和凝固沥青下的尸体已有一半被烧焦。火焰融化长城的痕迹清晰可见,巨大的冰片因高热而蜕落,砸碎在焦土之上。抬头,抬头,可以看见火焰出发的地方。你在那儿无限高大,似乎伸手即可轻轻捏碎现在的你。
琼恩回到其他人身边,“必须尽可能地修复外门,并堵塞这段隧道,用上碎石、冰块,什么都行,反正要把第一和第二道铁栏之间封住。文顿爵士得负起指挥事务来,他是城里最后的骑士,赶快行动吧,我想在我们得到喘息之前,巨人就会回来。我们要告诉他……”
“把想法告诉他,”伊蒙学士异常轻柔地说,“他会微笑,点头,然后忘得一干二净。三十年前文顿·史陶爵士是总司令一职的有力候选人,或许可以干得很好。直到十年前他仍可以胜任。但从此之后就不行了。你同唐纳一样深知这点,琼恩。”
这是事实。“那你来指挥,”琼恩告诉学士,“你把一生都奉献给了长城,人们会追随你。我们着手修门吧。”
“我是戴颈链发了誓的学士,职责就是服务,琼恩。我们学士付出谏言,而非命令。”
“总得有人——”
“你。你必须带领大家。”
“不……”
“必须,琼恩。时间不会太长,只到守卫部队回来为止。记得吗?唐纳选择了你,‘断掌’科林也选择了你,莫尔蒙总司令则让你作他的事务官。你是临冬城的孩子,班扬·史塔克的侄儿,除此之外没有别人。长城是你的了,琼恩·雪诺。”
隧道,Tunnel
艾莉亚
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她都可以感觉到内里的空洞。这不是饥饿,尽管她吃得很少。这是个空荡的地方,一种虚无,原来兄弟姐妹父母们所在之处化为乌有。她的头也很疼,虽然比之前好些,但仍相当强烈。艾莉亚对此已经习惯,肿块终会消解,心中的空洞却依旧如故。这空洞永远不会好起来,睡觉时,她告诉自己。
有的早晨,艾莉亚根本不想醒来。她宁愿蜷在斗篷下,闭紧眼睛,再度入睡。若猎狗不来管她,她会没日没夜地睡。
然后做梦。做梦时最棒。她几乎每晚梦到狼。一大群狼,由她领头,而且她最为高大、强壮、机敏、迅捷。她跑得比马快,打得比狮子强,每当咧牙露齿,人类便纷纷走避。她从不肚饿,毛皮替她保暖,无惧寒风凛冽。她有许多兄弟姐妹,成群结队,凶猛可怕,而且统统听命于她,永远不会离开。
如果说她的夜晚属于狼,白天则属于狗。桑铎·克里冈天天早上准时叫她起床,不管她喜不喜欢。他会用刺耳的声音咒骂她,或将她提起来摇晃。有回他把一盔冰水倒在她头上。她跳了起来,一边颤抖着洒水,一边想踢他,结果他只哈哈大笑。“擦干净,然后去喂该死的马。”他吩咐,而她乖乖照办。
他们现在有了两匹马,陌客和一匹栗色矮母马,艾莉亚给它取名“胆小鬼”,因为桑铎说它很可能跟他们一样,是从孪河城逃出来的。屠杀发生后的第二天早上,他们在田野里遇见游荡着的它,背上没有骑手。作为坐骑,它很不赖,但艾莉亚无法喜爱胆小鬼。陌客就会反抗。但她还是尽力照料它,这总比跟猎狗同骑要强。况且胆小鬼虽然懦弱,但年轻力壮,艾莉亚觉得,如果情势危急,它会跑得比陌客快。
猎狗不再像以前那样看紧她,有时似乎并不在意她是走是留,晚上也不再把她捆进马褥子。我要趁睡熟时杀死他,她告诉自己,却从未付诸行动,我要骑着胆小鬼逃跑,他抓不住我,她心想,但也未付诸行动。该去哪儿?没有临冬城了,舅公在奔流城,可他们彼此不认识。橡果厅的斯莫伍德夫人或许会收留她,或许不会,况且艾莉亚甚至不肯定自己能找到橡果厅。有时她觉得该回沙玛的客栈——若洪水没将它冲走的话——跟热派做伴,搞不好贝里伯爵还能重新找到她。安盖会教她如何用弓,然后就可以同詹德利一起当土匪,像歌谣里的“白鹿”温妲那样。
但这都是笨念头,跟珊莎的梦想一样。热派和詹德利有机会就离开了她,而贝里伯爵的土匪与猎狗只想拿她换赎金。没人想跟她在一起。他们不与我同一族群,就连热派和詹德利也不是。我想那些真是太笨了,像个笨蛋小女孩,根本不是狼。
因此她留下来同猎狗结伴。他们每天骑马赶路,从不在同一地方睡两次,并尽量避开市镇、村庄和城堡。有次她问桑铎·克里冈,他们要上哪儿去。“去远方,”他说,“知道这点就行。我不想浪费口舌,也不想听你乱喊乱叫。妈的,真该让你跑进那座该死的城堡。”
“是啊。”她赞同,同时想起了母亲。
“如果我让你去,你早就死翘翘了。妈的,你该感谢我,并为我唱支甜美的小曲儿,像你姐姐那样。”
“你也拿斧子砸她了?”
“我是拿斧背砸你的,愚蠢的小母狼。如果用斧刃,你的脑浆这会儿还在绿叉河里漂呢。闭上该死的鸟嘴,我要把你交给静默修女会,她们会把多话的女孩舌头割掉。”
他这么说不公平。除了那一次,艾莉亚根本不说话。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俩什么也不说。她太过空洞,无话可说,猎狗则太愤怒。她可以感觉到他体内的怒火,从他脸上的表情、从他扭曲紧绷的嘴唇、从他瞧她的眼神,都看得出来。每当他拿斧劈柴,便会进入一种令人战栗的愤怒状态,他会疯狂地劈砍树干、落木或者断枝——柴火根本不用劈那么细。在那之后,他往往精疲力竭,躺倒下去立刻睡着,连火都没生。艾莉亚憎恶这种情形,也憎恶他。那样的夜晚,她会长长久久地瞪着斧头。它看来十分沉重,但我打赌自己能挥动。而且不会用斧背砸他。
在流浪途中,他们也会瞥到其他人:田里的农夫,放牧的猪倌,挤牛奶的姑娘,沿满是车辙的道路传递消息的侍从。她也从来不想跟他们搭话,仿佛对方生活在一片遥远的土地上,讲的是奇特陌生的语言;他们跟她毫无关系,反之亦然。
再说,被人看到也不安全。时不时会有一队骑手经过蜿蜒的田间道路,高举佛雷家族的双塔旗帜。“他们在猎杀漏网的北方人,”对方经过时猎狗道,“听见马蹄声,赶紧低头,这里没有朋友。”
有一天,在某个由倒下的橡树根构成的泥穴里,他们面对面遇上另一位孪河城事变的幸存者。他的纹章是一个披白丝带跳舞的粉红少女,自称替马柯·派柏爵士效劳,当弓箭手,虽然弓已经丢了。他左肩与手臂交界处扭曲肿胀,据说是钉头锤砸的,锤子打碎了肩膀,并使得锁甲深嵌入血肉之中。“北方佬干的,”他哭泣道,“胸口有小血人的北方佬。他看到我的徽纹,还开玩笑说,红色的男人和粉色的少女,应该凑成一对。我为他的波顿伯爵祝酒,他为马柯爵士祝酒,我们共同为艾德慕公爵、萝丝琳夫人及北境之王祝酒,然后他就要杀我。”说这番话时,他眼里满是炽热的光,艾莉亚看得出,那是真实情感的流露。他肩膀肿得出奇,整个左半身沾满脓血。一股恶臭的味道,闻起来就像尸体。那人恳求给他酒。
“有酒的话,我早喝了,”猎狗告诉他,“我可以给你水,还有慈悲。”
弓箭手瞧他良久:“你是乔佛里的狗。”
“现在我是自己的狗。要不要水?”
“要,”那人咽了口口水,“还要慈悲,谢谢。”
他们刚在不远处经过一个小池塘。桑铎把头盔交给艾莉亚,让她跋涉回去装水。烂泥溅上靴子,她把猎狗的头盔当桶子,水从眼孔漏出,但底部仍储了许多。
见她回来,弓箭手竭力抬脸,好让她把水倒进嘴巴。她倒得有多快,他就咽得有多快,咽不下去的流下脸颊,渗进棕色的血块,直到胡须里满是淡粉色水滴。水倒完后,他抓住头盔舔钢铁。“好爽,”他说,“酒就更好了。我想喝酒。”
“我也想。”猎狗几乎是温柔地将匕首插进那人胸膛,用身体的重量将刀尖送入外衣、锁甲和下面的衬里。然后他把武器拔出,一边在死人身上擦拭,一边看着艾莉亚,“那是心脏所在的位置,小妹妹。那是杀人的方法。”
杀人的一种方法。“我们要不要埋他?”
“埋他?”桑铎问,“他不在乎,我们也没铲子。留给狼和野狗吧,留给你我的兄弟。”他专注地看了她一眼,“我们只管‘征集’。”
弓箭手口袋里有两枚银鹿和近三十个铜板。他匕首柄上有颗漂亮的粉红宝石,猎狗将其掂了掂,然后扔给艾莉亚。她接住刀柄,插入皮带,感觉稍好了些。它虽不比“缝衣针”,终究是铁器,可以防身。死人还有一袋箭,但没弓的箭不管用。他的靴子对艾莉亚来说太大,对猎狗又太小,只好留下。她还拿了他的圆盔,尽管它盖到了她鼻子底,她得稍稍翘起来才能走路。“他一定有马,否则逃不掉,”克里冈边说边四处张望,“但我敢说,妈的早跑远了。没人知道他在这儿待了多久。”
等他们抵达明月山脉脚下,雨差不多停了。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艾莉亚觉得他们在往东去。“我们去哪儿?”她再次问。
这次猎狗回答了她:“你在鹰巢城有个姨妈,诸神保佑,也许她会为你这瘦东西付赎金。上得山路,就沿它一路去血门。”
莱莎姨妈。艾莉亚觉得没什么指望。她要母亲,不要母亲的妹妹。她不认识莱莎姨妈,就跟不认识黑鱼舅公一样。我们当初应该进城堡的。母亲又不是真的死了,还有罗柏。佛雷家不一定要杀他们。也许佛雷侯爵只是把他们抓起来。也许他们正被绑在地牢里,或者被带往君临,好让乔佛里砍掉他们的脑袋。我们并不清楚。“我们应该回去,”她突然决定,“我们应该回孪河城去找我母亲。她不会死的,我们去救她。”
“我还以为满脑子歌谣梦幻的是你姐姐,”猎狗咆哮,“没错,佛雷也许会留你母亲一命,以收取赎金。但七层地狱,凭我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把她弄出来,妈的。”
“你又不是一个人,我也会来。”
他发出一声响,似乎是笑声:“这会把那老头吓得尿裤子的。”
“你怕死!”她轻蔑地说。
克里冈哈哈大笑:“我不怕死,只怕火。现在,安静点儿,否则我把你舌头割下,为静默姐妹们省点麻烦。我们去谷地。”
艾莉亚觉得他并不会真的割她舌头,只是说说而已,就像“粉红眼”曾说要拿鞭子狠狠抽她一样。但她不打算试探,毕竟桑铎·克里冈和“粉红眼”不同。“粉红眼”不能把人劈成两半,或用斧子砍杀,连用斧背砸人都不会。
当晚入眠时她想着母亲,不知道该不该趁猎狗睡着时杀他,好自己去救母亲。她闭上眼睛,母亲的脸就在前面。如此接近,几乎可以嗅到……
……她真的嗅到她了。气味非常微弱,被其他味道所掩盖——包括苔藓、泥土和水流,腐烂的芦苇和人所发出的臭气。她缓缓穿过松软的地面,来到河边,舔几口水,抬头闻嗅。天空铁灰,云层密布,绿色的河水中满是漂浮物。尸体充塞于浅滩,被流水击打挪动,有的直接被冲上了岸。她的兄弟姐妹群集在周围,撕扯丰厚的血肉。乌鸦也在这儿,一边朝狼群尖叫,一边拍翅膀,空中满是羽毛。它们的血更热,其中一只正要起飞时,被她的姐妹咬住了翅膀。她也想抓鸟,想要尝热血的味道,想要听骨头在齿间碎裂,想要用温暖的血肉填饱肚子,不要冷的。她很饿,周围到处是肉,但她知道自己不能吃。
气味更强烈了。她竖起耳朵,听狼群低吼,乌鸦怒叫,羽翼拍打,河水奔流。远方某处,传来马匹的声响和人类的呼叫,但那并不重要。气味才重要。她再度嗅闻空气。就在那儿,她看见了,苍白的物体顺流漂下,碰上东西转了个方向。芦苇在它面前弯腰。
她穿过浅滩,溅起水花,发出嘈杂声响,扎入深处。腿脚搅动河水,水流强劲,但她更壮。她跟从鼻子的指引向前游去,水中的气味浓烈潮湿,但牵引她的不是这味道,而是一丝刺鼻的冰冷红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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