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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7:冰雨的风暴_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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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履行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被串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就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这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立着一对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驰骋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地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地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当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拥有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嘻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戴着雕刻有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他穿着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挎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身上有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他还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耳朵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道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来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以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到脖子周围!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他是故意放水让我杀的。

“影子塔不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绸缝补起来。

“你应该感激我除掉了你的对手,”最后琼恩说,“同时诅咒我害死了你的朋友。”

“哈哈!”白胡子的男子叫道,“说得好!”

“同意。”曼斯·雷德示意琼恩靠近,“你想加入,就得先了解我们。那个你误以为是我的人叫斯迪,为瑟恩的马格拿——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曼斯转向白胡子,无耳的男人冷冷地瞪着琼恩,“这位凶猛的小鸡吞食者是我忠诚的托蒙德,那位女人——”

托蒙德不依,“等等,你报了斯迪的头衔,也该说说我的。”

曼斯·雷德微笑。“如你所愿。琼恩·雪诺,在你面前是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他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

“这还差不多。”托蒙德道,“幸会,琼恩·雪诺,我虽瞧不起什么史塔克,却对狼灵感兴趣。”

“火盆边那位好女人,”曼斯·雷德续道,“是妲娜。”怀孕的女人羞涩地笑笑。“你务必像待王后一般待她,她怀着我的孩子。”他转向剩下的两人。“这位美人是她妹妹瓦迩,瓦迩身边的年轻人贾尔则是她的新宠物。”

“我不是别人的宠物。”贾尔凶猛而阴沉地说。

“瓦迩又不是男人,”白胡子托蒙德嗤之以鼻,“你应该发现这一点了吧小子。”

“你已经认识我们了,琼恩·雪诺,”曼斯·雷德道,“这就是塞外之王和他的宫廷。现在轮到你说。你从哪儿来?”

“我来自临冬城,”他说,“这次是从黑城堡出发。”

“你为何背井离乡,来到乳河上游?”他不待琼恩回答,望向叮当衫,“他们有多少人?”

“五个。宰了三个,抓到这小子,还有一个上了山,骑马无法追踪。”

雷德的目光再次与琼恩交汇。“你们只有五个?藏了别的人没有?”

“不,我们是四个人加上断掌,科林,他一个能顶二十个。”

塞外之王哈哈大笑,“不错,大家都这么说。还有一个问题……黑城堡的新手跟着一群影子塔的游骑兵,这又是为何?”

琼恩早就备妥说辞:“司令大人把我派到断掌手下锻炼,因此我参加了巡逻。”

斯迪马格拿皱眉道,“你是说,巡逻……乌鸦会到风声峡来巡逻?”

“村庄纷纷被遗弃,”琼恩实话实说,“好像所有的自由民都突然消失了。”

“啊……消失了,”曼斯·雷德道,“消失的可不止是自由民。谁告诉你我们在这儿,琼恩·雪诺?”

托蒙德喷喷鼻息,“那还用问,肯定是卡斯特呗,否则就当我是腼腆少女好了。我跟你说过,曼斯,该砍下那狗东西的脑袋。”

国王生气地扫了这位长者一眼。“托蒙德,总有一天你得学会在说话前动动脑子。我当然知道是卡斯特。我的目的是考察琼恩。”

“哈哈,”托蒙德吐口唾沫,“好,我闭嘴!”他朝琼恩咧嘴笑道,“看啊,小子,这就是为啥他能当国王而我不行。我喝得多,打仗强,歌也比他唱得响,那话儿更有他的三倍大,可曼斯比我狡猾。你知道,他从前是个乌鸦,哈哈,乌鸦是诡计多端的鸟儿。”

“我想和这小子单独谈谈,骸骨之王,”曼斯·雷德对叮当衫说,“你还有其他人,都走吧。”

“什么,我也要走?”托蒙德道。

“当然,尤其是你。”曼斯说。

“哈!我才不会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吃东西咧,”托蒙德站起身,“我和我的小鸡还是离开吧。”他抓起另一串鸡肉,塞进斗篷衬里缝的口袋,说一声“哈!”算是道别,然后舔着手指走出帐门。大家跟着他离开,除了女人妲娜。

“随便坐。”等人们离开后雷德说,“饿吗?托蒙德还留了两只鸟。”

“我很荣幸能吃您的东西,陛下,谢谢您。”

“陛下?”国王笑了,“没人能从自由民嘴里听到这个头衔。他们多半直接叫我曼斯,少数人称呼我为曼斯头领。来杯角蜜酒?”

“乐意之至。”琼恩说。

妲娜切割着烤脆的小鸡,给了他俩一人一半,国王则豪饮蜜酒。琼恩摘下手套,用手指帮助进食,他饿得厉害,吮吸着骨头上每片肉丁。

“托蒙德说得没错,”曼斯·雷德边撕面包边讲,“黑乌鸦确实是种诡计多端的鸟儿……而我在你出生之前就是乌鸦了,琼恩·雪诺,所以当心哟,千万别对我耍花招。”

“如您所说,陛——曼斯。”

国王忍俊不禁,“曼斯陛下!有何不可?好啦,我答应要讲故事,讲讲我为什么认识你。你想明白了吗?”

琼恩摇摇头,“叮当衫预先通报过?”

“用鸟?我们没有训练有素的乌鸦。不,我记得你的脸,是因为我以前见过。见过两次。”

这没道理。琼恩使劲想想,终于弄明白了。“当您还是守夜人的兄弟时……”

“非常正确!是的,那是第一次。当年的你还是个小孩,我则全身黑衣,作为前任司令官科格尔的十二名护卫之一,护送他前来临冬城拜访你父亲。我在庭院周围的内城墙上漫步,撞见你和你哥哥罗柏。前天夜里下过雪,你两个在城门上堆了一大堆,等着某个倒霉鬼从下面经过。”

“我记起来了!”琼恩带着惊讶的笑容说。一个在城墙上漫步的年轻黑衣兄弟,是的……“你发誓不会暴露我们的。”

“而我守住了誓言。至少,守住了这个。”

“我们把雪倒在胖汤姆头上,他是我父亲手下最迟钝的侍卫。”后来他俩被汤姆追得满院子跑,直到三人的脸颊都变得像熟透的苹果一般红。“可你说见过我两次,另一次是什么时候呢?”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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