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剑。剑柄上的圆球是一枚切割成心形的红宝石,嵌在狮口中,剑身有三道深深的血槽。“这是我的新剑‘噬心’。”
珊莎记得他曾有一把叫狮牙的剑,后来被艾莉亚抢去,丢进河里。但愿史坦尼斯也如此对待这把“噬心”!“它做工真漂亮,陛下。”
“快吻它,祝福我的剑。”他把剑伸到她面前。“快啊,吻它。”
他一直是个蠢男孩,此刻尤甚!珊莎用唇碰了碰那片金属,自我安慰不管亲多少把剑总比亲乔佛里强。她的动作似乎很令他满意,于是他夸张地还剑入鞘。“等我回来,我要你再吻它,到时候你会尝到我叔叔的鲜血。”
除非御林铁卫先替你把他杀掉。三名白袍骑士与乔佛里和他舅舅同行:马林爵士,曼登爵士,以及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您会率领骑士冲杀敌人吗?”珊莎满怀希望地问。
“我也这么想,可小恶魔舅舅说史坦尼斯叔叔根本过不了河。没关系,我会亲自指挥‘君临三妓’,好好料理那些叛徒。”想到这里,乔佛里露出微笑。他肥厚的粉红嘴唇老是往上撅,珊莎以前好喜欢,现在看了却恶心。
“听人家说,我哥哥罗柏总往战况最激烈的地方去,”她不顾一切地说,“当然,他比陛下年长,已经成年了。”
他脸色一沉。“等我对付完叛徒叔叔,就去收拾你哥哥。我会用噬心剑掏出他的心,你等着瞧吧。”说罢他掉转马头,一踢马刺,朝城门奔去。马林爵士和奥斯蒙爵士跟随左右,金袍卫士四人一排列队行进,小恶魔和曼登·穆尔爵士殿后。红堡的卫兵齐声欢呼,送他们出发。等最后一人离开,一阵沉寂突然笼罩了庭院,好似暴风雨前的宁静。
歌声穿越沉寂,吸引着她。于是珊莎走向城堡的圣堂,身后,两个马夫、一个刚下哨的卫兵不约而同地跟上。其他人也纷纷聚拢过去。
珊莎没见过圣堂如此拥挤,也没见过它如此明亮:巨大的七彩光束透过水晶高窗斜射进来,四周燃满蜡烛,火焰如群星一般闪烁。不仅圣母和战士的祭坛沐浴在光辉中,铁匠、老妪、少女和天父的祭坛前也摆满蜡烛,甚至陌客那张似人非人的脸孔下也有若干焰火舞动……他们应该自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不就是来审判他们的陌客吗?珊莎依次参拜七座祭坛,分别点亮一根蜡烛,然后在长凳上找个位置,坐在一个枯瘦的洗衣老妇和一个年纪与瑞肯相仿的小男孩中间。男孩穿着精纺亚麻布外衣,看来是骑士之子。老妇的手瘦骨嶙峋,长满硬茧,男孩的手则又小又软,但握着它们让她心安。空气闷热凝重,映着水晶与烛光的照耀,混合着熏香和汗水的味道,令她头晕目眩。
这首正在吟唱的圣歌她是知道的;很久很久之前,在临冬城,母亲曾经教过她。于是她加入合唱:
温柔的圣母,慈悲的源泉,
保佑您的儿子穿越鏖战,
止住流矢,抵挡刀剑,
让他们看见美好的明天。
温柔的圣母,妇人的希望,
帮助您的女儿不受苦难,
平息怒火,驯服狂乱,
教导我们彼此宽容相待。
城市彼端,成千上万的人拥入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他们也在唱歌,声音溢出城外,越过河流,响彻云霄。诸神一定会听到我们的呼声,她心想。
大部分的圣歌珊莎都知道旋律,就算不会的,也尽量跟着一起唱。她跟头发斑白的老仆和忧心忡忡的少妇一起唱,跟女佣和士兵一起唱,跟厨师和司鹰一起唱,跟骑士和仆人一起唱、跟侍从、厨房小弟和奶妈们一起唱。她跟城墙之内与之外的人一起唱,跟整个城市一起唱。她为诸神的慈悲而唱,为生者与死人而唱,为布兰、瑞肯和罗柏而唱,为妹妹艾莉亚和远在长城的私生子哥哥琼恩·雪诺而唱。她为父母双亲而唱,为外公霍斯特公爵和舅舅艾德慕·徒利爵士而唱,为她的朋友珍妮·普尔、酒鬼老王劳勃、茉丹修女、唐托斯爵士、乔里·凯索和鲁温学士而唱。她为今天要战死的英勇骑士和果敢士兵而唱,为那些将悼念他们的孤儿和遗孀而唱,最后,到了末尾,她甚至为小恶魔提利昂和猎狗而唱。他不是真正的骑士,但他救了我,她告诉圣母。求求您,请您保佑他,并平息他胸中的怒火。
但等修士上台,呼唤诸神保佑他们真正的、高贵的国王时,珊莎站了起来。过道里全是人,她用尽全力才能挤过去,她一边用力,一边听见修士祈求铁匠赋予乔佛里的剑盾以神力,祈求战士赐他勇气,祈求天父在危急时刻保护他。愿他剑折盾破,珊莎冷冷地想,一边赶紧出门,愿他六神无主,为世人所唾弃。
除了几个在城门楼边巡逻的卫兵,整个城堡空寂无人。珊莎驻足聆听,听到远处战斗的声音,歌声几乎将它们盖过,但若仔细倾听,其实一直都在:战号的低吟,投石机的甩动和撞击,水花溅起,木头碎裂,燃烧的沥青桶噼啪作响,弩炮射出一码长的铁头箭……这一切之下,是活人濒死的呼号。
这是另一首歌,一首可怕的歌。珊莎拉起兜帽,掩住双耳,匆忙往梅葛楼赶去,太后保证大家在这座城中之城中很安全。她在吊桥边遇到坦妲伯爵夫人和她两个女儿。法丽丝昨天刚从史铎克渥斯堡带着一小队士兵赶到,此刻正好说歹说哄妹妹上桥,但洛丽丝死命扣住她的女仆,泣道:“不要,不要,不要。”
“战斗开始了!”坦妲伯爵夫人颤声道。
“不要,不要。”
珊莎无法避开,只好礼貌地向她们致意。“我能帮忙吗?”
坦妲伯爵夫人羞红了脸。“不用了,小姐,谢谢你的好意。请原谅我女儿,她身体不太舒服。”
“不要。”洛丽丝紧抓着她的女仆。那是个苗条漂亮的女孩,短短的黑发,只是脸上的表情恨不得把女主人推进干涸的护城河,落到那些铁刺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
珊莎柔声对她道:“我们在里面受到重重保护,还有东西吃,有饮料喝,有人弹奏乐曲哦。”
洛丽丝张大嘴巴瞪着她,那双呆滞的棕眼总湿乎乎含着泪。“不要。”
“你非去不可,”姐姐法丽丝尖刻地说,“好了,到此为止吧,雪伊,帮我一把。”她们一人架一个胳膊,半拖半抱地将洛丽丝带过吊桥。珊莎和作母亲的跟在后面。“她病了,”坦妲伯爵夫人说。怀孩子算生病么,珊莎心想,城里众人皆知,洛丽丝怀了孩子。
守门的两个卫兵戴着兰尼斯特的狮盔,身穿深红披风,但珊莎知道他们只是装扮起来的佣兵。还有一个坐在楼梯下——真正的卫兵应该挺直站哨,而不是坐在台阶,长戟横放膝头——好在他看到她们便站起来,开门领她们进去。
太后的舞厅不及城堡大厅的十分之一,也只有首相塔里小厅的一半大,但坐下一百人没问题。空间虽不大,布置却极典雅。每个火炬托架后都有磨平的大银镜,因此光亮成了两倍;墙上镂着精致的木雕,清香的灯芯草覆盖地板。楼座上飘来长笛和提琴轻快的旋律。南墙排列着一排拱窗,却被厚重的天鹅绒幔布遮掩,透不过一丝光线,也隔离了祈祷与战斗的声音。没有差别,珊莎心想,战争已与我们同在。
城里几乎所有贵族仕女都坐在长桌边,还有几位老先生和小男孩。这些女人是妻子,是女儿,是母亲,也是姐妹。她们的男人出发跟史坦尼斯公爵作战,多半一去不回。气氛凝重,人人悲哀。身为乔佛里的未婚妻,珊莎有一个尊贵的座位,就在太后右手。登上高台时,她看到那个站在后墙阴影里的男人。他身穿一件长长的、刚上油的黑锁甲,手握巨剑——那是父亲的“寒冰”!几乎跟他人一样高。剑尖着地,剑柄紧攫在瘦长冷硬的指头中,双手交握。珊莎屏住呼吸,心提到嗓子眼。伊林·派恩似乎感觉到她的凝视,瘦长的麻子脸转过来。
“‘他’在这儿干什么?”她问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他是太后招募的红袍卫队的新队长。
奥斯佛利咧嘴一笑。“陛下认为今晚会用上他。”
伊林爵士是国王的刽子手,他只有一个用途。她要谁的脑袋?
“全体肃立,向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致敬!”御前总管高唱。
瑟曦穿一件雪白的亚麻布裙服,白如御林铁卫的袍子,长长的拖袖露出金绸衬底,浓密的明黄鬈发披在裸露的肩头,纤细的脖子上挂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这身白衣让她有种奇特的纯真,除了脸上有些色斑,真的跟少女一样。
“请坐,”太后在高台上就位之后道,“欢迎各位光临。”奥斯佛利·凯特布莱克替她扶住椅子,一名侍童则为珊莎服务。“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珊莎,”瑟曦说,“初潮还在继续?”
“是的。”
“真是,男人在外面流血,你却在里面流。”太后示意上菜。
“伊林爵士为什么在这儿?”珊莎冲口而出。
太后瞥了一眼沉默的刽子手,“为惩办叛徒,必要时也保护我们。你知道吗?成为刽子手之前,他原本是个骑士。”她拿汤匙指指舞厅尽头,高大的木门已经紧闭,并上了闩。“当它被利斧劈开时,你就会庆幸他在这儿了。”
猎狗在这儿,我才会庆幸,珊莎想。桑铎·克里冈虽然粗暴,却很厉害,她坚信他不会让自己受到任何伤害。“是啊,还有您的卫兵呢,他们也在保护我们。”
“哼,你应该担心的是谁来保护我们不受这些卫兵的伤害!”太后横了奥斯佛利一眼。“上天入地,你找不到贞洁的妓女,也找不到忠诚的佣兵。如果战斗失利,我的卫兵会十万火急地扒下身上红袍,偷走能偷的东西,一走了之。这些仆人,洗衣妇,马夫……统统都一样,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那副毫无价值的臭皮囊。珊莎,你有没有一点概念,被洗劫的城市是什么样子?不,你什么都不知道,对不对?你对生活的认识全部来自于歌手,而没有一首歌会赞颂苦痛与不公。”
“真正的骑士会保护妇女和儿童。”她一边说,一边觉得这些话好空洞。
“真正的骑士。”太后似乎颇感有趣,“当然啰,你说得对。你干吗不当个乖女孩,好好喝你的汤,等着‘星眼’赛米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来救你呢?亲爱的,不用怀疑,那个时刻就要到了。”
戴佛斯
黑水湾内波涛汹涌,浊浪滔天。
黑贝丝号随着满潮前进,变换无常的风将帆吹得咯啦作响。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分居两侧,船与船的间隔不超过二十码。看来儿子们已学会保持战列,戴佛斯为此深感自豪。
隆隆的战号穿越海面,啸叫嘶哑深沉,犹如魔鬼的呼唤,船船相传。“收帆,”戴佛斯命令,“降桅。桨手就位。”儿子马索斯传令下去。船员们匆忙跑上岗位,推开舰上站立的士兵——每到此刻,他们总显得碍手碍脚——黑贝丝号的甲板一片忙碌。先前伊姆瑞爵士宣布入河后只准用桨,以免君临城上的弩炮和喷火弩发动攻击,引燃船帆。
戴佛斯往东南望去,凝视着怒火号的身影。她的船帆闪着金光,帆布纹饰了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十六年前,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正是站在她的甲板上,率领舰队攻打龙石岛;这一次,他决定随陆军前进,将怒火号和舰队指挥权交给大舅子伊姆瑞爵士,此人在风息堡下随艾利斯特伯爵与佛罗伦家族一起投效。
对怒火号,戴佛斯几乎跟自己的船一般熟悉。它有三百支桨,甲板两边布满弩炮,船头和船尾各放置一座投石机,用来投掷燃烧的沥青桶。她不仅令人望而生畏,而且十分敏捷迅速。然而伊姆瑞爵士却让她的甲板挤满装甲骑士和步兵,白白浪费了她的速度。
号声再度响起,怒火号上传出指令。戴佛斯感到消失的指尖一阵麻痒。“下桨,”他叫道,“成列。”一百片桨叶同时入水,桨官轰隆击鼓。鼓声犹如硕大而和缓的心跳,每敲一下,桨动一分,百人一体,整齐划一。
海灵号和玛瑞亚夫人号也同时展开木翅膀,三舰速度一致,叶刃搅拌黑水。“减速。”戴佛斯高喊。瓦列利安大人银色船壳的坐舰潮头岛之荣光号已驶入海灵号左舷,到达预定位置,傲笑者号跟上来,但老妇人号才刚放桨入水,海马号更慢,降桅还没完成。戴佛斯朝船尾望去。果然,在后面,遥远的南边,剑鱼号一如既往地慢慢吞吞,拖在最后。她有两百支桨和全舰队最大的撞锤,但戴佛斯很怀疑船长的能力。
他听见士兵们隔海遥呼,彼此鼓励。自风息堡出发以来,他们一直闷在舱内,无所事事,早已迫不及待,渴望战斗,并且自信满怀,坚信胜利。在这点上,他们和舰队总司令伊姆瑞·佛罗伦爵士倒是一条心。
三天前,舰队在文德河口抛锚后,司令召集所有船长到怒火号上召开作战会议,以传达部署。戴佛斯和他的儿子们被安排在第二战列,暴露于危险的右翼。“荣誉的位置。”阿拉德叹道,非常满意有机会证明自己的英勇。“危险的位置。”父亲指出。儿子们报以同情的目光,连年轻的马利克亦然。洋葱骑士成了老朽妇人,他能听到他们的想法,父亲骨子里还是个走私者。
呵,至少后者不假,他也不为此遗憾。席渥斯是个荣耀的贵族姓氏,但在心底,他一直都是跳蚤窝的戴佛斯。如今他要回家了,回到这座山丘之上的城市。他对船只、帆桨和海岸的了解在七国上下出类拔萃,也曾在潮湿的甲板上刀刃见红、浴血搏杀,只是今天这种战斗让他觉得自己突然成了青春少女,既紧张又害怕。走私者是决不会吹响号角、升起战旗的。一旦嗅到危险的迹象,他们便会升帆起航,以比风还快的速度逃之夭夭。
倘若我是司令,决不会如此行动。首先,我会挑选数艘快船深入河道,仔细审察,刺探虚实,而非轻率地猛扑而进。他曾向伊姆瑞爵士提过这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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