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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2:权力的游戏_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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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轻松差事,可以随便拿给胆小鬼做?守夜人日子过得下去,全靠我们事务官打猎种田、养马养牛,还有捡柴烧饭。你以为你穿的衣服是谁缝的?补给品又是谁从南方运来的?告诉你,通通是事务官。”

伊蒙师傅的反应比较温和。“你这位朋友打猎技术如何?”

“他痛恨打猎。”琼恩不得不承认。

“那他会犁田吗?”学士问:“他能驾车开船吗?会不会杀牛呢?”

“都不会。”

齐特阴险地笑道:“我见过像他这种软弱的小少爷被派去做事时是什么德行。叫他们搅个奶油,就弄得皮破血流。叫他们拿斧头劈柴,就把自己的脚给砍了。”

“我知道有件事山姆做得比谁都好。”

“是什么?”伊蒙学士提问。

琼恩警觉地看看站在门边,面疮发红,满脸怒意的齐特。“他可以帮您的忙,”他很快地说,“他懂算术,也会读书写字。我知道齐特不识字,克莱达斯眼睛又不好。山姆把他父亲的藏书都读遍了。他跟乌鸦应该会处得来,动物似乎都很喜欢他,白灵一见他就对他很有好感。除了打架,他能做的事很多。守夜人军团需要每一种人,何苦不为什么就杀掉一个呢?不如知人善任。”

伊蒙学士闭上眼睛,琼恩一时还担心他睡着,但最后他开了口:“琼恩·雪诺,鲁温学士把你调教得很好。看来你的心思和你的剑一样灵敏。”

“您的意思是……?”

“我会仔细想想你的话,”学士语气坚定地告诉他,“现在嘛,我准备睡了。齐特,送这位年轻弟兄出去。”

提利昂

他们在紧邻山路的山杨树丛下稍事休息。提利昂捡拾枯枝,马匹则啜饮山泉。他俯身拿起一根断裂的枝干仔细审视。“这个行吗?我对生火这事儿不在行,以前都是莫里斯帮我弄的。”

“生火?”波隆啐了口唾沫,“侏儒,你急着找死不成?还是你走得连理智都没啦?生火会把方圆好几里的原住民通通吸引过来。兰尼斯特,我还想活着走完这趟路呢。”

“那你倒是打算怎么办?”提利昂问。他把树枝夹在腋下,继续在稀疏的灌木丛中翻找。天刚亮,林恩·科布瑞爵士便铁青着脸把他们送出血门,并明令禁止他们再度出现,从那时起,他俩便快马加鞭地赶路,直到现在还没歇息,害得他腰酸背痛。

“靠蛮干杀出重围是别想了,”波隆道,“但两个人轻装便行,总比大队人马速度快,也较不会引人注意。我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越短,就越有机会安全抵达河间地带。所以我说咱们应该加紧赶路,白天躲藏,夜间行动,道路能避就避,不要发出噪声,更不要生火。”

提利昂·兰尼斯特叹道:“波隆,这计划真是好极了。那你就自己去试试吧……到时候可别怪我没停下来帮你挖坟。”

“你这侏儒想活得比我久?”佣兵嘿嘿笑道。他的笑容有个缺口,正是瓦狄斯·伊根爵士的盾牌撞掉他一颗牙齿的地方。

提利昂耸耸肩。“你要在夜间加紧赶路,这简直就是想摔破脑袋。我宁可慢慢走,舒舒服服地走。波隆,我知道你爱吃马肉,但这回要是我的马死了,咱俩就只剩影子山猫可骑了……老实说,我认为不管我们怎么做,原住民都会找上我们。这里四处都是他们的眼线。”他伸出戴了手套的手,朝周围风蚀的高耸峭壁挥挥。

波隆皱眉道:“兰尼斯特,那我们就跟死人没两样了。”

“真那样的话,我也宁愿死得舒服点。”提利昂回答,“我们需要生个火,这里入夜之后冷死人,热腾腾的食物不仅可以温暖咱们的肚皮,还可以提振精神。你觉得这附近能打到什么野味?莱莎夫人好心地给我们准备了丰盛的咸牛肉、硬乳酪和干面包大餐,但我实在不想在这里咬断牙齿。你知道,要找学士还有得走咧。”

“我能弄到肉,”一绺黑发之下,波隆的黑眼睛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但我首先应该把你和这堆笨柴火丢在这里,如果我把你的马也带走,那我逃脱的机会就会加倍。到时候你会怎么做呢,侏儒先生?”

“八成是死啰。”提利昂弯腰捡起另一根木棍。

“你觉得我不会这么做?”

“如果攸关性命,你会毫不犹豫这么做。当初你朋友契根肚子中箭,你不就动作飞快,一刀把他宰了?”当时波隆抓住他的头发往后一扯,匕首从他耳朵贯穿而进,事后他却对凯特琳·史塔克说他的佣兵同伴死于箭伤。

“反正他也活不成,”波隆道,“更何况他大呼小叫个不停,把敌人都引来了。那天受伤的换做我,契根也会同样行为……何况他算不上朋友,只是同行的伙伴。侏儒,你给我搞清楚,我帮你杀人,但那不代表我喜欢你。”

“我也只需要你帮我杀人,”提利昂说,“用不着你喜欢我。”他把怀中的木材扔到地上。

波隆嘿嘿一笑。“我得承认,你胆子够大,不输咱们佣兵。你怎么知道我会替你出场?”

“我哪儿知道?”提利昂瘸着腿试图生火。“我是孤注一掷。之前在旅店里,你和契根他们一道把我抓住,图什么?其他人要么是因为职责所在,要么是为了主子的名誉,但你俩不是。你既没有主子,也没有义务,更没有什么宝贝荣誉,何苦没事找事?”他取出刀子,削掉一根木棍的树皮,用来当引信。“喏,佣兵是为什么做事啊?还不是为了钱。你们以为凯特琳夫人会奖赏你们的协助,甚至给你们谋个差事。好了,我想这样应该就行了。你有没有打火石?”

提利昂·兰尼斯特,Tyrion Lannister

波隆伸出两根手指滑进腰间的小袋,丢出一块打火石。提利昂在半空中接住。

“谢啦。”他说,“问题在于你不了解史塔克家的人。艾德大人既骄傲,又正直,凡事讲求荣誉,而他夫人嘛就更别提了。喏,等事情结束后她当然会赏你两个小钱,带着嫌恶的眼神,一边把钱塞到你手里,一边说几句礼貌的话,但别指望她会给更多啦。史塔克家要的是有忠诚有勇气,还得讲究荣誉的人,而你和契根嘛,老实说,不过是出身低贱的人渣。”提利昂拿燧石敲击匕首想生火,却什么也没弄出来。

波隆哼了一声。“小家伙,我看你这舌头挺毒的,小心哪天给人割了叫你吞下肚去。”

“别人都这么说。”提利昂瞄瞄佣兵。“我冒犯到你了吗?那还真对不住……不过哩,波隆,你也搞清楚,你的的确确是个人渣。责任感、荣誉心、友谊,哪一样是你有的?哼,不用费工夫想了,答案咱俩都知道。可你不蠢,我们抵达峡谷之后,史塔克夫人就用不着你了……但我用得着,何况兰尼斯特家的人从不吝惜金子。所以,当我需要孤注一掷时,我就是猜你够机灵,知道怎么做对你最有利。让我很高兴的是,你的确够机灵。”他将打火石和刀刃再度撞击,却依旧徒劳无功。

“拿来,”波隆蹲下身,“让我来。”他从提利昂手里接过短刀和燧石,一打便擦出火花。一块卷起的树皮开始冒烟。

“干得好。”提利昂道,“你虽然是个人渣,但不可否认你很有用。手里再拿把剑,你就跟我老哥詹姆差不多厉害。波隆,你想要什么?金子?土地?还是女人?只要想办法保全我性命,你要什么有什么。”

波隆朝火堆轻轻吹气,火焰顿时跃得老高。“万一你死了怎么办?”

“那样嘛,起码有了个真心诚意为我哀悼的人。”提利昂嘻嘻笑道,“我挂了,金子也就没啰。”

这时火已经烧得很旺。波隆起身,把燧石塞进口袋,然后将匕首抛回给提利昂。“算你公道,”他说,“我的剑是你的了……但别叫我来卑躬屈膝、满口老爷大人那套,我不当别人的仆从。”

“你也不当别人的朋友,”提利昂道,“我很清楚一旦有利可图,你会义无反顾地背叛我,就跟你背叛史塔克夫人一样。波隆,要是哪天真有人引诱你出卖我,请你记住——不管对方出价多少,我都付得起。说穿了,就是我很爱惜我这条命。好啦,那你现在到底能不能帮咱们弄点好吃的?”

“你把马照顾好。”波隆说着解开系在身后的猎刀,大步走进树林。

一个小时后,马匹已经刷洗喂饱,营火也烧得噼啪作响,火上的烤架正转着一只小山羊,滴下油汁,香气四溢。“现在只差一瓶好酒配着下肚啦。”提利昂说。

“还要来个女人,最好再多十来个士兵保护我们。”波隆道。他两脚盘坐在火边,正拿油石磨长剑。石头和金属摩擦所发出的刺耳声响有种怪异的安全感。“很快天就要全黑,”佣兵表示,“第一班我来值……虽然没什么用,好歹待会儿我可以死在睡梦中。”

“哦,我看用不着等到睡着,他们就会过来了。”闻着烤肉的香气,提利昂不禁口水直流。

波隆隔着营火盯着他。“你有打算。”他平板地说,石头又磨了剑一下。

“不妨说有一丝希望吧,”提利昂道,“又到孤注一掷的时候了。”

“你拿咱俩的性命当赌注?”

提利昂耸耸肩。“难道有别的选择?”他伸手从火上割下一小片羊肉。“啊。”他一边咀嚼,一边开心地感叹。油汁从他两颊滴下。“虽然有点硬,又没有酱料,但我还是不抱怨的好。之前在鹰巢城,我在断崖边跳来跳去,连一粒煮豆子都吃不到哩。”

“结果你却给了那狱卒一袋金子。”波隆说。

“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当提利昂把装了金子的皮袋扔给莫德时,连莫德自己都难以置信。狱卒松开袋口的绳子,看到耀眼黄金,两眼睁得像煮蛋那么大。“我把银币留了下来,”提利昂对他歪嘴一笑。“我们本来就说好给金子,所以就成交啰。”那笔钱是莫德欺负一辈子犯人都挣不到的数目。“还有,别忘记我说过,这些只是开胃小菜。哪天你要是觉得烦,不想继续为艾林夫人做事,就到凯岩城来,到时候我再把欠你的算清。”眼看两手盛满金龙币,莫德当场就双脚跪下,保证他一定会照办。

波隆抽出匕首,将肉从火堆上拿下,开始从骨头上切下一块块烤得焦黑的肉,提利昂则挖空两块硬面包充当盘子。“假如我们真能回到河间地,你打算做什么?”佣兵边切边问。

“喏,先找个妓女,弄张羽毛床,来壶好酒再说。”提利昂递出盘子,波隆将之装满肉块。“然后再决定去凯岩城或者君临,等我想想,关于某把匕首,可有好些问题要问呢。”

佣兵咀嚼吞咽着满口烤肉。“这么说来你没撒谎?那真不是你的刀子?”

提利昂挤出一丝微笑。“你觉得我看起来可像个骗子?”

待他们填饱肚子,夜空已群星密布,一弯新月升上山头。提利昂将他的山猫皮披风铺在地上,拿马鞍当枕头。“等啊等啊,咱们朋友还没动静,真是好事多磨。”

“换做是我,也会担心其中有诈,”波隆道,“要不是有陷阱,干吗这样大剌剌的?”

提利昂咯咯笑道:“那我们岂不更该唱歌跳舞,好把他们通通吓跑啰。”说完他哼起了小调。

“侏儒,你真是疯了。”波隆边说边用匕首剔除指甲缝里的油脂。

“波隆,你对音乐的喜好都到哪儿去啦?”

“你要音乐,当初干吗不叫那唱歌的当你打手?”

提利昂嘻笑道:“那一定很有趣。想想他拿竖琴对付瓦狄斯爵士会是什么情景。”他继续哼唱着。“知不知道这曲儿?”他问。

“听得烦了,在旅店或妓院里常听到。”

“这是密尔的歌谣,叫做‘我的恋爱季节’。如果你知道歌词,就会明白写得有多么甜美哀怨。我睡过的第一个女孩子以前常唱这首歌,想忘也忘不掉。”提利昂抬头仰视星空。这是个清朗的寒夜,群星的光辉洒在山间,明亮无情有如真理。“我遇见她的那晚就和现在一模一样,”他听见自己说,“当时詹姆和我正从兰尼斯港骑马回来,只听一声尖叫,就见她朝路上跑来,后面跟了两个大呼小叫的男人。我老哥拔剑去对付他们,我则下马保护女孩。她只大我不到一岁,黑头发,很纤细,那张脸教你看了就心碎。最起码我的心碎了。虽然她出身低贱,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也很久没洗澡……但就是讨人喜欢。那两个男的先前已经扯开了她穿的破布,背几乎都露了出来,所以我用自己的斗篷裹住她,詹姆则把那两个家伙赶回森林里。等他跑回来,我已经问出了她的名字和身世。她是个农夫的女儿,自从她爹发烧病死后就孤零零一个人,正准备去……唉,其实要去哪儿她自己也不知道。”

“当时詹姆一心只想逮着那两个人。强盗居然敢在距离凯岩城这么近的地方攻击行人,这可不是件寻常事,他把这当成奇耻大辱。那女孩惊慌失措,不敢一个人走路,于是我提议带她到附近的旅馆,弄点东西给她吃,而我老哥则回凯岩城讨救兵。”

“她比我原先料想的更饿。我俩足足吃了两只半烤鸡,又喝干了一整壶酒,边吃边聊很愉快。那年我才十三岁,只怕一喝酒就乱了性。总之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跟她躺在床上。她很害羞,但我更害羞,真不知我是打哪儿来的勇气?我给她开苞的时候她哭了,但事后她吻了我,然后悄声唱起那首歌,到第二天清晨,我已经爱上她了。”

“你爱上她了?”波隆的语气听来饶富兴味。

“很可笑,对不对?”提利昂又哼起那首歌。“后来我还娶了她。”最后他终于承认。

“兰尼斯特家的人娶个农家女?”波隆说,“真有你的。”

“唉,讲几句谎话,口袋里装上五十枚银币,再找个喝醉酒的修士,一个小男孩能干些什么,说了你大概都不相信。我不敢把我的新娘带回凯岩城,就把她安顿在她自己的小屋里,咱俩过了两个星期的夫妻生活。最后那修士酒醒,便把事情前后通通禀报给我公爵老爸。”过了这么多年,讲起这件事竟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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