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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_第4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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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保住人头已是天大的补偿。你毕竟拥护过史塔克,而且在瓦德大人清算他之前可谓是他们家的忠仆。”

“那是无耻下流的暗算,瓦德一并谋害了我们家十几个亲戚。”杰诺斯大人扭头吐了口唾沫。“没错,我是当过少狼主的忠仆,但只要你待我公正,我会接着当你们家的忠仆。我屈膝归顺是诚心的,因为我不愿让布雷肯家跟随死人或为了失败的事业流无谓的血。”

“你很有自知之明。”而布莱伍德大人的荣誉感更强。“你会得到许诺的封地,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对付布莱伍德家族的任务你毕竟有贡献。”

杰诺斯大人对此表示满意,“只要大人您秉公处理,我们家都乐于接受。在您出发前,请容我多嘴几句:不要对布莱伍德太过仁慈,因为叛逆之心扎根在他们的血脉里。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之前,布雷肯家族统治着这条河,那时我们是国王,而布莱伍德家族是我们的臣下,后来他们背叛了我们,篡夺了王位。布莱伍德家的人天生就是变色龙,您提出条件时,千万要提醒自己。”

“噢,我会的。”詹姆保证。

他骑马离开布雷肯的围城营地,前往鸦树城,小派在前面打着和平的旗帜,二十双眼睛在城门楼上监视他们。他在护城河边勒住“荣誉”——这是一条挖得很深的堑壕,沟边排列着石头,绿色的河水被浮渣阻塞——正要令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吊桥徐徐降下。

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骑着一匹跟其人一样憔悴的战马,来外庭会他。鸦树城伯爵极高也极瘦,鹰钩鼻,长头发,参差不齐、黑白相间的胡须里已是白丝见长,擦得鲜亮的红盔甲胸前镶嵌了一棵银树。那树光秃秃的,显然已经枯死,树周围有一圈振翅飞翔的玛瑙乌鸦。他肩披一件鸦羽披风。

“泰陀斯大人。”詹姆招呼。

“爵士。”

“感谢您允许我进城。”

“我可没邀请你进来,但我不否认自己盼望你能来。你是来招安我的吧?”

“我是来结束无谓的战争的。您的部下很英勇,但你们的事业业已失败。您准备好投降了吗?”

“我可以归顺国王,但决不向杰诺斯·布雷肯投降。”

“我明白。”

布莱伍德犹豫片刻,“你希望我现在就下马跪在你面前吗?”

一百只眼睛看着庭院。“风太冷,地上都是泥,”詹姆道,“等商谈好和平条件,你可以在书房的地毯上向我下跪。”

“您真有骑士风度。”泰陀斯大人道,“请进,爵士先生,我的城堡虽然缺吃少喝,但永远不缺少礼貌。”

布莱伍德的书房位于结构复杂的木制主堡的二楼,他们进门时,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这个房间宽大通风,黑橡木大梁撑起高高的天花板。墙上覆满羊毛织锦,一对宽大的格子门面朝神木林而开,透过门扇上厚厚的菱形黄玻璃窗格,詹姆看见了城堡因之得名的那棵树遒劲的枝条。那是一棵身形庞大的古老鱼梁木,有凯岩城石头花园里那棵鱼梁木十倍大,不过现下光秃秃的,已然枯死了。

“是布雷肯下的毒,”主人解释,“一千年来,这棵树就没发芽。学士说,再过一千年,它恐怕要变成化石了。鱼梁木永不腐烂。”

“乌鸦呢?”詹姆好奇地问,“树上的乌鸦呢?”

“它们黄昏时才会来,然后整夜在树上栖息。一来就几百只,好像黑色的叶片覆盖整棵树,每个枝干每根枝条上都有。数千年来夜夜如此,谁也不知这棵树为何有这样大的吸引力。”布莱伍德坐进高背椅。“出于荣誉,我必须先问清我封君的下落。”

“艾德慕爵士作为我的俘虏正去往凯岩城,他的夫人待在孪河城生产,产下孩儿后母子将被一同解送到凯岩城与他团聚。只要艾德慕不逃跑、不密谋叛乱,便能颐养天年。”

“他将带着悔恨活下去,过着没有荣誉的生活。他的余生都会承受唾骂,人们会说他是个不敢抗争的懦夫。”

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詹姆心想,他不过是关心自己的孩子。他知道我是谁的儿子,他比我姑妈更清楚。“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叔叔则愿流尽最后一滴血。”

“是的。”布莱伍德的声音没流露丝毫感情。“请问,您又是如何处置布林登爵士的呢?”

“我提出让他穿上黑衣,他却跑了。”詹姆会心一笑,“他有没有碰巧来这里呢?”

“没有。”

“如果你真的收留了他,会老实交代吗?”

这回轮到泰陀斯·布莱伍德微笑。

詹姆握拢双手,金手指和肉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吧,我们来谈谈和平条件。”

“需要我下跪了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我们也可以放话说你跪过了。”

于是布莱伍德大人没有离开座位。两人很快在要点上达成一致:忏悔罪行、重新宣誓效忠、最后获得赦免,以及一定数量的金银赔款。“您要割多少地盘?”泰陀斯大人问。詹姆把地图递出,他只看了一眼就笑出声:“变色龙讨赏的胃口好大。”

“说得对。不过他出力不够,所以所得可能比预期少。你愿割让哪些土地?”

泰陀斯大人考虑半晌,“木篱城、十字弓山脊和皮扣村。”

“一座废墟,一道山脊和几栋茅屋?不行,大人,你兴兵叛国必须接受惩罚。他至少会获得一座磨坊。”磨坊是重要的税收来源,按惯例,领主有权征收磨坊研磨的十分之一的粮食。

“给他领主坊,玉米坊是我们的。”

“再给他一个村子,石冢村如何?”

“我的先人就埋在石冢村的墓园里。”他又仔细看了看地图。“给他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好了。但愿蜂蜜烂穿他的牙齿,让他胖得走不动路。”

“就这样办。您还要做一件事。”

“献出人质。”

“没错,大人。我知道您有个女儿。”

“蓓珊妮。”泰陀斯大人脸色大变,“我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两个守寡的姑妈,以及诸多外甥、侄女、侄儿。依我看,不如您……”

“我只要你的直系血亲。”

“蓓珊妮刚满八岁,她是个温柔的好孩子,充满了欢笑。她从未去过城堡一日骑程之外的地方。”

“何不让她去君临长长见识呢?国王陛下几乎与她同年,他会很高兴交上新朋友。”

“一个当她父亲的惹火他时他可以吊死的朋友?”泰陀斯大人反诘。“我有四个儿子,您可否考虑用其中之一来代替?本十二岁了,正渴望外出冒险,大人您乐意的话,可以收他当侍从。”

“我身边的侍从已多得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尿个尿,他们都会争吵谁来帮我扶老二。此外,大人,你有六个儿子,不止四个。”

“那是以前的事。我的小儿子劳勃天生体质不佳,九天前得肠胃病死了。卢卡斯则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谋害。瓦德大人的第四任妻子本是我布莱伍德家的人,但在孪河城,亲情跟宾客权利一样遭到践踏。我打算在树下葬了卢卡斯,佛雷家却至今不肯归还遗骨。”

“我会敦促他们尽快归还。卢卡斯可是你长子?”

“他是次子。布林登是长子和继承人,接下来是霍斯特——他恐怕是个书呆子。”

“君临城里书很多,记得我的小弟弟经常读到深夜。或许令郎也会喜欢上的。我就要霍斯特作人质吧。”

布莱伍德大人大大松了口气。“谢谢您,大人。”他迟疑片刻,“恕我冒昧,但请您别忘了也向杰诺斯大人讨要人质。他家都是女儿,他那么胡搞,结果还是没本事生儿子。”

“他说他有个私生子在战争中阵亡了。”

“他这样说?哈利确实是私生子,但是不是杰诺斯的种却很成问题。他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不像杰诺斯是个丑鬼。”泰陀斯大人站起身。“您愿赏光与我共进晚餐吗?”

“下次吧,大人。”城堡正在挨饿,詹姆这时来瓜分不多的食物就不厚道了,“我行程紧张,得尽快赶回奔流城。”

“回奔流城?您不是要去君临吗?”

“我都要去。”

泰陀斯大人没多做挽留。“霍斯特一小时之内就会准备好。”

他说到做到,男孩在马厩里跟詹姆会合,肩上随意地扛着铺盖卷,胳膊下夹了一捆卷轴。男孩最多不过十六岁,但已接近七尺,比父亲还高,他身形瘦长,动作笨拙,头发蓬乱。“队长大人,我是您的人质霍斯特。大家都叫我霍斯。”他笑着上前报告。

他以为这是闹着玩吗?“见鬼,‘大家’指谁?”

“我的朋友和兄弟们。”

“我不是你朋友也不是你兄弟,”这话立时抹去了男孩脸上的笑容。詹姆转向泰陀斯大人。“大人,千万别搞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尔的索罗斯、桑铎·克里冈、布林登·徒利、那个叫‘石心’的女人……以上都是叛徒或土匪,是国王和他所有臣民的敌人。如果我听说你或你的手下胆敢窝藏他们、包庇他们,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他们,我会立刻砍下你儿子的脑袋送给你。你千万要记得这点,你必须了解:我不是莱曼·佛雷。”

“我了解,”布莱伍德大人嘴角所有的暖意都消失了,“我记得你是谁,弑君者。”

“很好,”詹姆翻上“荣誉”,朝城门而去,“希望你在国王治下享受丰收与和平。”

他骑出鸦树城,发现杰诺斯·布雷肯伯爵就在城外等候,离城门恰好隔着十字弓的射程。布雷肯已穿戴好板甲锁甲,骑在铠甲战马上,头戴一顶马毛流苏的灰铁巨盔。“我看见他们降下冰原狼旗就赶来了。”他跟詹姆会合后表示,“都妥了?”

“都妥了。你快回家种地吧。”

布雷肯大人打开面甲,“相信您这趟出来,应该给我带来更多的地种吧。”

“皮扣村、木篱城、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似乎忘了什么,“噢,还有十字弓山脊。”

“磨坊呢?”布雷肯提示,“磨坊不可或缺。”

“还有领主坊。”

杰诺斯大人哼了一声。“好吧,这次就这么算了。”他伸手指着在小派后面骑行的霍斯特·布莱伍德,“这是他给您的人质?您上当了,爵士,这小子是个软蛋,血管里流的是水。您别看他长得高,我随便哪个女儿都可以拿树枝抽打他。”

“说到女儿,您究竟有几个呢?”詹姆趁机询问。

“一共五个。我第一任妻子生了二个,第三任妻子生了三个。”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坦白。

“找个女儿随我进宫,她将有幸侍奉太后摄政王。”

布雷肯意识到这番话的严重性后黑了脸,“你们就是这样报答石篱城的友谊的么?”

“侍奉太后是天大的荣幸,”詹姆提醒对方,“若能给她留下好印象,将来你们家受益无穷。这样吧,宽限你年底之前把女儿送来。”他用黄金马刺轻戳“荣誉”,扬长而去,不再等候布雷肯大人回答。人马排队跟进,兰尼斯特的旗帜高高飘扬。城堡和城外的营地很快被甩在身后,淹没在马蹄溅起的尘土中。

来鸦树城的路上,他们没遭遇土匪或狼群,詹姆决定返回时走另一条路。若诸神保佑,说不定能撞上逃亡的黑鱼,或是引诱贝里·唐德利恩贸然攻击。

直到日落,他们还在顺着寡妇河前进。詹姆召来人质,询问最近的渡口所在,男孩便领他们去一个浅滩。大队人马水花飞溅地过河时,太阳沉下一对绿草殷殷的山丘。“那就是双乳峰。”霍斯特·布莱伍德解释。

詹姆想起布雷肯大人的地图,“两座山中间似乎有个村。”

“铜分树村。”男孩确认。

“我们就在那里过夜,”如果村里还有村民,他们或能打听到布林登爵士或土匪们的线索,“关于双乳峰,杰诺斯大人讲了些有趣的故事,”就着最后几丝光线,在逐渐黑暗的山丘间奔驰时,他对布莱伍德家的男孩说,“似乎布雷肯对它们有种叫法,布莱伍德却有另一种。”

“是的,大人,最近一百年间都是这样。之前它们被统称为圣母双乳峰,或者就叫双乳峰。这两座山挺突出的,而您也看得出它们的形状……”

“我看得出它们的形状。”詹姆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帐篷里那个女人,想起她试图遮挡大大的黑乳头。“最近这一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庸王伊耿讨了芭芭·布雷肯做情妇。”书呆子男孩回答,“据说她是个很丰满的女人,国王在石篱城做客时有天出去打猎,看见了双乳峰,就……”

“……就用自己的情妇为它们命名。”伊耿四世早在詹姆出生前就去世了,但他治下的荒唐事家喻户晓,詹姆猜得出个中缘由。“但不久后,他便抛弃了布雷肯家的女孩,勾搭上布莱伍德家的人,是不是这样?”

“他爱上了蜜利莎小姐,”霍斯特承认,“她小名蜜茜,我家神木林里还有她的雕像呢。她可比芭芭·布雷肯漂亮得多,苗条得多。有人听见芭芭咒骂蜜茜,说她的胸部平得跟男孩没两样。话传到伊耿王耳中,他就……”

“……他就把芭芭的双乳送给了她。”詹姆笑道。“说到底,布雷肯家和布莱伍德家仇怨的根源是什么?书上有记载吗?”

“有的,大人。”男孩回答,“只不过我们家学士和他们家学士记载的有差异,且往往都是在几个世纪后补述往事。这件事得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当时布莱伍德家是国王,布雷肯家不过是小领主,以养马闻名。他们养马发了财,却不按律法纳税,反倒雇佣兵推翻国王的统治。”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

“安达尔人渡海之前五百年,按《真史》的说法则是一千年。没人知道安达人渡过狭海的确切时间。《真史》认定那是距今四千年的事,有的学士却说只有二千年。从近代上溯到某个时间点后,所有的纪年都变得混乱而让人迷惑,历史的真相被笼罩在传说的迷雾中。”

提利昂会喜欢这小子,他们可以从早聊到晚,辩论书里的话题。有那么一瞬间,他忘却了弟弟的恶言恶语,忘却了小恶魔的行径。“所以当凯岩城还在凯斯德利家族手里时,你们两家就为王冠打仗了?你们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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