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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_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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绳索和湿透的帆布搏斗,不知是在收帆还是升帆——不管他们在做什么,他觉得都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事实果真如此。

海风徐徐回归,在耳边低语威胁。它又冷又湿,吹痛了他的脸,吹起了湿透的帆布,吹开了马奇罗的红袍。出于本能,提利昂伸手抓住最近的栏杆,刚好躲过一劫——因为忽然之间,微风成了怒号的狂风。马奇罗喊了句什么,绿焰便从手杖上的龙口喷出,蹿入夜空。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艏楼与艉楼同时消失在雨帘之外。庞然巨物扫过空中,提利昂抬头看去,觉得那是帆,还有两个活人在上面晃荡。接着他听见一声巨响。噢,这下糟糕,他心想,桅杆要完蛋。

他找到最近的绳子,抓住它爬下去,企图钻进最近的舱口,以躲避重新来袭的风暴。可惜疾风一下就把他掀翻,第二下让他撞到栏杆,他只能死命抓紧绳子。骤雨抽打在他脸上,令他目不视物。他嘴里又全是血了,身下的商船像个奋力大解的、肥胖的便秘病人一样发出恶心的呻吟声。

这时桅杆断了。

提利昂并没看见是怎么回事,但他听到了。饱受摧残的木头发出又一声巨响后,空中便射满木片木屑。有一片木头差半寸便刺穿了他的眼睛,另一片刺中他脖子,第三片穿过靴子和裤子、射入他小腿。他厉声惨叫,却没放松手劲,他用毕生从未使出过的惊人力气牢牢抓紧了绳子。寡妇说这条船到不了目的地,想到这,他不由得哈哈大笑,疯狂地、无法遏止地哈哈大笑,周围是万钧雷霆、木材哀鸣和惊涛骇浪。

等风暴平息,幸存者们——他们好像雨后蠕动出地表的淡粉色蛆虫——爬到甲板上查看时,“赛斯拉·科荷兰号”已经毁了。她进水严重,左倾了十度,船壳千疮百孔,货舱注满海水,桅杆只剩下一段比侏儒还矮的断桩。连船首像也未能幸免,它失去了一条胳膊和那条胳膊夹着的卷轴。这回共损失九个人,包括一位船副、两名圣火之手和马奇罗。

本内罗在圣火中也看见这个了?提利昂发现高大的红袍僧失踪后不禁思量,马奇罗自己看见过么?

“预言就像个训练不佳的蠢骡子,”他向乔拉·莫尔蒙倾诉,“看着管用,却不能信任,关键时刻掉链子。那该死的寡妇说船绝对到不了目的地,她告诉我们本内罗在圣火中预见了未来,我当时以为……算了,现在讲这些还有什么用?”他撇撇嘴,“原来预言的意思就是操他娘的风暴会拿我们的桅杆当柴火,让我们漫无目的漂流在悲痛海湾,直到食物耗尽、落到人吃人的田地。你觉得他们会先拿谁开刀……猪,狗,还是我?”

“最吵的那个。”

船长第二天就死了,厨子多撑了三天。剩下的船员只能勉强保证船浮在水上。接过船长职责的船副声称离雪松岛南角不远。他放下小艇拖船,结果一艘沉了,另一艘砍断绳子,朝北边逃去,抛弃了大船和所有的同伴。

“这就是奴隶。”乔拉·莫尔蒙轻蔑地评论。

大个子骑士自称风暴期间都在睡觉。提利昂不信,但没质疑。原因很简单,也许某天他会想咬别人的腿,而那要用到牙。莫尔蒙表现出既往不咎的样子,提利昂也乐得轻松,不再跟他闹别扭。

他们在海上漂了十九天,食物和淡水急剧减少,无情的太阳始终蒸烤着他们。分妮跟她的猪和狗一起待在舱房足不出户,提利昂瘸着腿为她送去食物。他每夜都会解开小腿上的绷带,检查伤口。百无聊赖时,他还会继续戳脚趾手指。乔拉爵士则坚持每天磨剑,直把剑磨得锐利生辉。每天日落,剩下的三名圣火之手仍会点燃夜火,但他们带领船员们祈祷时,却不曾脱下华丽的甲胄,长矛也始终在手。自风暴以来,再没有船员摸过两位侏儒的脑袋。

“咱们再为他们比武一场好吗?”某晚分妮提议。

“最好不要,”提利昂说,“这只会提醒他们船上还有一只肥猪。”不过说实话,美女一天天消瘦下去,嘎吱更成了皮包骨头。

那晚,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君临,十字弓在手。“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但这回他扣动扳机、弓弦颤动时,弩箭却射进了分妮的肚子。

叫喊声将他吵醒。

身下的甲板在动,半晌间他万分困惑,乃至以为又回到了“含羞少女号”上。猪屎的臭味将他拉回现实。伤心领已是半个世界之外的往事,当初的欢乐时光也成了过眼云烟。他还记得莱摩儿晨浴后的可爱模样,串串水珠在她光洁裸露的皮肤上闪耀;这条船上只有可怜的分妮,一个矮小畸形的侏儒女孩。

肯定有事发生。提利昂滑下吊床,打着呵欠找靴子。他甚至失心疯般找起了十字弓,结果当然一无所获。真遗憾哪,他心想,大个子来吃我的时候,我本可拉两个垫背。他套上靴子,跑上甲板去看这阵叫喊是怎么回事。分妮已先到了,她眼中满是惊喜。“一条船耶,”她喊道,“那里,那里,你看见没?是一条船耶!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真的看见了。来了一条船耶!”

这回是他吻了她……双颊一边一吻,额头上一下,最后一记吻上了嘴。她面红耳赤,咯咯傻笑,忽然变得害羞起来。但这没关系,因为他们终于有了救星。那是艘巨大的划桨船,拍打的桨叶在船后留下长长的白色涟漪。“那是什么船?”他问乔拉·莫尔蒙爵士,“认得出名字吗?”

“不需要。我们在下风,我闻得到船上的味道,”莫尔蒙拔出长剑,“那是奴隶贩子的船。”

变色龙

太阳西下时,天空才开始飘雪花,但入夜后,雪已大得蒙住了月亮,犹如白色巨幕。

“北方诸神正把怒火倾泄在史坦尼斯大人身上。”第二天早上,卢斯·波顿向聚集在临冬城大厅用餐的人们宣布,“他这个外乡入侵者,必遭旧神神罚。”

他的属下一边欢呼赞同,一边挥拳砸那木板长桌。临冬城虽已残破,成了废墟,但其花岗岩城墙仍能基本阻挡住寒风,使城内众人免受风雪侵袭。城内囤足了吃喝,不站岗的可以生火取暖、烘干衣服,找个温暖角落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波顿公爵之前命士兵们大肆伐木,所得足够烧上半年,因此大厅一直是暖和舒适的。野外的史坦尼斯则一无所有。

席恩·葛雷乔伊并没加入欢呼,他注意到佛雷家的人也保持沉默。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外乡人,他观察着伊尼斯·佛雷爵士及其同父异母弟弟霍斯丁爵士。佛雷家族生长在河间地,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况且北境已夺去他们家三口性命。席恩想起拉姆斯两手空空的搜索,几个佛雷就这么凭空消失在白港到荒冢屯的路上。

高台上,威曼·曼德勒大人坐在两位白港骑士中间,正把麦片粥朝那张肥脸里送。不过,他对今天这顿早餐的热情跟婚宴当天对那张馅饼比起来,可说天差地别。一旁,独臂的海伍德·史陶正跟面色苍白的妓魇安柏小声说着什么。

席恩排队去领粥,粥盛在一排铜灌里,用木勺舀出。他发现领主和骑士们的粥都会加牛奶、蜂蜜甚至一点黄油,但他没那待遇。这难怪,他短暂的临冬城亲王任期已经结束,在之前的戏剧中他粉墨登场,顺利担保了假艾莉亚的婚姻,现在卢斯·波顿用不着他了。

“我记事的第一个冬天,大雪盖过了头顶咧。”排在他前面的一个霍伍德的人说。

“吹啥咧,那会儿你不过是三尺娃儿。”一名溪流地的骑兵回嘴。

昨晚,席恩难以成眠,不由得又构思起逃亡计划来,想趁拉姆斯及其父亲大人无暇他顾时悄悄溜走。不过,每道城门都已关闭上闩,严密把守,没有波顿公爵的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即便席恩找到法子出城,又能怎样?他忘不了凯拉和她的钥匙。他能上哪去?父亲已死,叔叔们用不着他,他回不了派克城。对他来说,最接近家园的地方就是这里,临冬城的废墟。

一个废人、一座废墟。我哪也不去。

没等轮到他舀粥,拉姆斯就带着他的好小子们趾高气昂地冲进大厅,吵着要听歌。尔贝揉揉惺忪睡眼,拿起竖琴,唱起《多恩人的妻子》,一个洗衣妇在旁击鼓应和。不过歌手更改了歌词,他把“品尝多恩人的妻子”改成“品尝北方人的女儿”。

他很可能为这个丢舌头,席恩边想边看着粥舀进自己碗里。他不过是个歌手,拉姆斯老爷会剥他双手的皮。没有人会为他说一句好话。然而波顿公爵听了微笑,拉姆斯则哈哈大笑,这下所有人都知道跟着笑是安全的了。黄迪克觉得这首歌如此逗趣,乐得把刚喝下的酒从鼻孔里笑喷了出来。

艾莉亚夫人没在大厅与众人同乐,事实上,婚礼当晚以后,她就没踏出过卧室。酸埃林说拉姆斯不给新娘衣服穿,还用铁链把她拴在床柱子上,但席恩知道事情没那么夸张。拉姆斯没用锁链,至少没用看得见的那种,他只在卧室门口安排了两名警卫,不许女孩自由出入。而且她只在洗澡时才赤身裸体。

可她每晚都洗澡,拉姆斯老爷希望自己的新娘干干净净。“她没带侍女,真可怜,”拉姆斯吩咐席恩,“只有委屈你担起这个担子了,臭佬。想换上裙子吗?”他笑道,“求我的话,没准儿我真会好好打扮你。现在嘛,你在她洗澡时当侍女就好,我可不想她闻起来跟你似的。”于是,每当拉姆斯想起睡老婆,席恩的职责就是自瓦妲夫人或达斯丁伯爵夫人那边借几名女仆,从厨房提来热水。艾莉亚没跟任何一名女仆说过话,但这些女仆都瞧见了她身上的瘀伤。这是她自作自受,都怪她没能取悦他。“做艾莉亚就好。”某次扶她入水时,他忍不住告诫,“拉姆斯老爷并不想伤害你。只当我们……当我们忘记自己是谁他才会下手。他从没无缘无故地惩罚我。”

“席恩……”她抽泣着,低声道。

“臭佬,”他抓住她的一条胳膊,用力摇晃,“在这里我是臭佬。你必须记得这点,艾莉亚。”可这女孩毕竟不是史塔克家的人,她只是总管的小崽儿。珍妮,她叫珍妮,她不该向我求救。席恩·葛雷乔伊或许会帮她,但席恩乃是铁种,比臭佬勇敢得多。臭佬臭佬,处处讨饶。

拉姆斯最近被这个新玩具吸引了注意力,女孩儿有奶子有沟……但珍妮的眼泪很快会令他厌烦,他会重新想起臭佬。到那时,他会一寸一寸剥我的皮,剥光指头剥手臂,剥光脚趾剥小腿;他还会要我求他,在痛不欲生中苦苦哀求他大发慈悲,切掉自己的四肢。臭佬没热水澡可洗,只能在屎堆里打滚,并且禁止擦身子。他穿的衣服很快会变成又脏又臭的破布,但直到穿烂之前都不许脱。他能期望的最好待遇就是被扔回兽舍与拉姆斯的娘儿们为伴。凯拉,他想起来,拉姆斯给新的一只母狗取名凯拉。

他捧着粥碗,在大厅尾部找了个空板凳,离最近的火炬也有好几码远。无论白天黑夜,高台下的长凳起码是半满,人们在这里喝酒、赌骰子、高谈阔论或在安静的角落里和衣打盹儿。等轮班时,士官们会把士兵踢醒,命他们披好斗篷,上城墙巡逻。

没人愿与变色龙席恩为伍,他也受不了他们。

灰色的粥太稀,他只喝了三勺就推开碗,让它在旁冷掉。邻桌围坐了一群人,正高声争论这场暴风雪的强度,猜测雪得下多久才会停。“至少一天一夜,或许更久。”有个高大的黑胡子弓箭手坚称,这人胸前绣有赛文家的战斧标记。几个老兵谈起过去的见闻,说这场雪跟小时候见过的冬天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河间地的士兵听得目瞪口呆。南方佬,没见识过冰雪和寒冷。不断有人进门,进门后就会挤到篝火边,或把手伸到烧红的火盆上,他们挂在门边钩子上的斗篷一直在滴水。

空气窒闷,烟雾缭绕,他那碗麦片粥的表面很快凝结。这时,身后有个女人出声叫他:“席恩·葛雷乔伊。”

我叫臭佬,他几乎脱口而出。“干吗?”

她叉开腿,跨坐到他身边的长凳上,伸手拨开眼前一团红棕色乱发。“怎么一个人用餐,大人?来吧,起来,跟我们跳个舞。”

他把粥碗推回面前。“我不会跳舞,”临冬城亲王是个优雅的舞者,但缺了三根脚趾的臭佬跳起舞来只会惹人嘲笑,“走开,我没钱。”

女人一脸坏笑。“您当我是妓女么?”她是歌手带来的洗衣妇之一,长得高高瘦瘦,由于太瘦、皮肤又坚韧得像皮革,所以难称美貌……但放在从前,席恩并不介意跟她滚床单,会想体验被那双长腿缠住的滋味。“说实话,钱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能用它买什么,买堆雪吗?”她哈哈大笑,“您可以用微笑来收买我。我从没见您笑过,即便是您妹妹的婚宴上。”

“艾莉亚夫人不是我妹妹。”我也不会笑,他很想告诉她,拉姆斯痛恨我的笑容,所以才用锤子敲掉我的牙齿。我现在连东西都没法吃。“从来不是。”

“她好歹是个可爱的少女啊。”

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珍妮的话在他脑海回荡,应和着尔贝手下两个女孩敲出的鼓点。另一位洗衣妇正邀请小瓦德·佛雷下场,要教他跳舞。其他人讪笑起哄。“让我一个人待着。”席恩说。

“我不合大人的口味?您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叫密瑞蕾,或者霍莉,您可能更欣赏她。男人都爱霍莉。她们不是我的亲姐妹,但个个甜美。”女人倾身贴近,呼吸里满是酒味,“如果您不愿赏脸为我笑一个,给我讲讲您夺取临冬城的故事也行。尔贝会把这故事写成歌,让您流芳百世。”

“让我身为叛徒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身为变色龙席恩?”

“为什么不是聪明的席恩?仅凭听到的传言就可断定,那是一次大胆的壮举。您带了多少人?一百?五十?”

更少。“那是疯狂之举。”

“荣耀的疯狂之举。据说史坦尼斯有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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