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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_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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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难耐的年轻女子,主意变幻莫测。“召集团长和指挥官们。西茨达拉,你肯定不会介意吧?”

“弥林的安危是当务之急。”西茨达拉宽容地笑了,“我们可以另择良辰。上千个良辰。”

“巴利斯坦爵士会带你出去。”丹妮急急忙忙召来侍女。她可不能穿托卡长袍来迎接她的团长。最终,试过十二件裙服后,她选定中意的服饰,不过没戴姬琪递来的王冠。

达里奥·纳哈里斯单膝跪在丹妮面前,她觉得自己的心跳瞬间停止。他的头发被干血凝结,额上有道深深的鲜红割伤,右手袖子的血迹一直到肘。“你受伤了。”丹妮倒吸一口气。

“这个?”达里奥摸摸太阳穴,“有个十字弓手想射我眼睛,幸好被我策马躲开。要知道我可是倍道兼行,急着回来沐浴女王温暖的笑容。”他晃晃袖子,血滴四溅。“这并非我的血。我手下有个军士宣称要为渊凯人效力,我就割了他喉咙,掏了他的心。我本想把它作为礼物献给我的银女王,但路遇四个猫之团的杂碎,纠缠不休,其中一个还差点抓住我,我只得把心脏扔到他脸上。”

“真勇敢。”巴利斯坦爵士的语气充满不以为然,“你为陛下带来什么消息?”

“坏消息,祖父爵士。阿斯塔波完了,奴隶贩子向北涌来。”

“这是旧闻,都馊了。”圆颅大人吼道。

“没错,你爹跟你娘亲嘴就是这味儿。”达里奥回敬,“甜美的女王,我本该早些回来,但丘陵地遍布渊凯佣兵。整整四个自由佣兵团。暴鸦团不得不一路拼杀。敌人越来越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渊凯军主力沿海岸开进,他们得到了四个新吉斯军团的支援,有一百头全副武装的大象,外加脱罗斯抛石手和一大队魁尔斯骆驼骑兵。另有两个吉斯卡利军团由阿斯塔波乘船出发,若俘虏所言不虚,他们将在斯卡札丹河对岸登陆,切断我们与多斯拉克草原的联系。”

达里奥讲述时,鲜红的血滴不断滴落在大理石地面,丹妮面色凝重。“死了多少人?”达里奥说完后,丹妮问。

“我方?我没停下来数。说实话,我方可是越打越多。”

“更多变色龙?”

“更多效忠您伟大事业的勇士,我的女王一定会喜欢他们。有个蛇蜥群岛的斧手,下手凶狠,比贝沃斯还高大,您真该见见他。还有二十来个维斯特洛人,他们对渊凯人不满,叛逃出风吹团,补充了暴鸦团的损耗。”

“如你所说。”丹妮含糊地回应。弥林很快会需要每一把剑。

巴利斯坦爵士皱眉看着达里奥。“团长,你提到四个佣兵团,而我们只知晓其中三个:风吹团、长枪团及猫之团。”

“祖父爵士真会数数。次子团倒向渊凯人了。”达里奥歪头吐了口唾沫。“去他妈的棕人本·普棱,再让我看到那张丑脸,铁定给他开膛破肚,挖出他的黑心肝。”

丹妮想说点什么,却无话可说。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本。那张脸那么温暖,那么让人信赖。棕肤白发,破鼻子,眼角的皱纹,甚至她的龙都喜欢这位总自吹有一点龙血的老棕人本。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血,一次为爱。棕人本是第三次背叛?还是第二次?乔拉爵士——她粗鲁的大熊又算什么?她就没有能信任的朋友?无法理解的预言又有何用?若我在太阳升起前嫁给西茨达拉,敌军会否如朝露般消散,让我和平地统治弥林?

达里奥的话引发了骚动。瑞茨纳克号哭起来,圆颅大人沉声抱怨,她的血盟卫则发誓复仇。壮汉贝沃斯握拳捶打伤痕累累的肚皮,说要就着李子和洋葱吃掉棕人本的心。“诸位。”丹妮的声音被淹没了,似乎只有弥桑黛听到。

女王站起来:“安静!我听够了。”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下,“我们任您差遣。您要我们做什么?”

“按原计划行事,尽可能收集食物。”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关闭城门,把所有能作战的人派上城墙。即日起,弥林城严禁出入。”

一时间,大厅鸦雀无声,人们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瑞茨纳克问:“那阿斯塔波人呢?”

她想厉声尖叫,想咬牙切齿,想撕扯衣服,想捶打地面。但她只说:“关闭城门,要我重复第三遍吗?”他们是她的孩子,但她爱莫能助。“都退下。达里奥留下。你的伤口需要清洗,我还有些话要问你。”

其他人鞠躬退下。丹妮领达里奥·纳哈里斯走上台阶,来到卧室。伊丽用醋清洗他的伤口,姬琪用白色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切结束后,丹妮让侍女们也退下。“你的衣服让血弄脏了,”她对达里奥说,“脱了吧。”

“除非您也脱。”他吻了她。

他头发里尽是鲜血、烟尘和马匹的味道,两人的唇热烈地贴紧。丹妮在他的臂弯中颤抖。分开时,她说:“我想过你可能背叛我。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这是男巫的预言。我想过……我怎么也没想到是棕人本,连我的龙似乎都信任他。”她紧抓住团长的双肩。“答应我,你永远不会背叛。我受不了这个。答应我。”

“永不,吾爱。”

她相信他。“我曾发誓,若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带来九十日的和平,便下嫁给他。现在……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要你,但你是个佣兵,反复无常,背信弃义。你夸口睡过一百个女人。”

“一百个?”达里奥的紫胡须下传来轻笑,“我瞎扯的,甜美的女王。实际上我睡过一千个,但从未睡过真龙。”

她双唇迎向他。“那你还等什么?”

临冬城亲王

壁炉内外全是黑冷灰烬,屋里只靠烛光照明。无论何时门一开,几根蜡烛就会颤抖摇曳,跟那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为她穿上蕾丝镶边的白色羔羊毛裙服,袖子和胸前缝了许多淡水珍珠。她脚踏一双白色母鹿皮拖鞋——很漂亮,但不保暖。

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这是一张冰雕的脸,席恩·葛雷乔伊为她披上毛皮镶边的斗篷时心里想,一具大雪埋葬的尸体。“小姐,时辰已到。”门外,音乐奏响,竖琴、笛子还有鼓似乎都在催促他们。

新娘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我会做他的好妻子,忠—忠实的妻子,我……我会取悦他,并给他生许多儿子。他会知道,我是一个比真正的艾莉亚好得多的妻子。”

再这样说话,你会没命的,或者更糟。这是他作臭佬时,学会的第一件事。“小姐,您才是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德公爵之女,临冬城的继承人。”名字,她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您是捣蛋鬼艾莉亚,您姐姐还喜欢称您为马脸艾莉亚。”

“那名字是我起的。她的长脸好像马,我可不像,我很可爱。”她眼中终于溢出泪水,“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拉姆斯老爷也觉得我可爱吗?”

“是的,”他撒谎道,“他亲口告诉过我。”

“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感觉得到。他为此恼怒万分,以至于微笑也掩饰不住怒火。可这不是我的错啊,对了,他们说他蓄意伤人。”

“小姐,您不该听信……听信谣言。”

“他们说他伤过你。你的手,还有……”

他嘴唇发干。“那……那是我应得的,因为我惹恼了他。您可千万不能惹恼他。拉姆斯老爷是个……是个温柔又和蔼的人。只要能取悦他,他就会好好待您。做个好妻子吧。”

“帮帮我,”她忽然抓住他,“求你了。我以前很喜欢看你在场子里练武比剑。你好英俊。”她捏紧他的胳膊。“我们一起逃吧,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你的情妇……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当我的男人。”

席恩从她的抓握中扭开胳膊。“我不……我不是你的男人。”是男人就会帮她。“你……你当自己是艾莉亚就好,做他的妻子就好。取悦他,或者……取悦他就好。不要幻想自己是别人了。”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音乐越奏越响、越来越急迫。“时辰到了。快把眼睛上的泪水擦掉。”棕色的眼睛。应该是灰眼睛才对。有人会注意到。有人会记得。“很好。现在试着微笑。”

女孩试着微笑,但嘴唇抽搐,勉强拧开就僵硬不动了。他能看见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心想,但如果她惹恼了他,这些牙齿很快就保不住。他推开门,屋里的四根蜡烛有三根顿灭。他把新娘带进迷雾之中,婚礼宾客们在雾中等候。

“为何是我?”当初达斯丁伯爵夫人吩咐必须由他来引领新娘时,他问道。

“因为她父亲和她所有的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母亲陨落在孪河城,他的叔叔舅舅们有的失踪、有的死了、有的作了俘虏。”

“可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本想说,“琼恩·雪诺就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个私生野种,而且还发下毒誓,将此生献给长城;与之相对,你身为她父亲的养子,是她仅存的亲人。让你来当她的伴郎最合适不过。”

她仅存的亲人。席恩·葛雷乔伊与艾莉亚·史塔克一起长大,任何冒牌货都不可能骗过席恩的眼睛。如果连他也承认波顿找来的女孩就是艾莉亚,那么到场见证婚礼的北方诸侯们便没道理置疑联姻的合法性。到场贵族包括史陶家族和史拉特家族、妓魇安柏、争吵不休的几位莱斯威尔、霍伍德家的下属和赛文家的亲属们、肥胖的威曼·曼德勒伯爵……他们中没有哪一个对奈德·史塔克小女儿的了解有他的一半深。即便少数人私下怀疑,也懂得明智地闭上嘴巴。

波顿家利用我来掩盖骗局,把我的脸面贴在他们的谎言之上。为着这个,卢斯·波顿才把他重新打扮成贵族少爷,以便于他演好这场戏。等婚礼结束,等假艾莉亚被上床开苞之后,变色龙席恩对波顿公爵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为我们办好这件事,日后我们打败史坦尼斯,就会考虑如何为你赢回令尊的宝座。”公爵大人轻言细语地向他保证,可惜这种声音说出的只有阴谋和谎言,席恩连一个字都不信。他乖乖照办是因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们的指挥跳舞,但事后……事后他会把我交还给拉姆斯,他心知肚明,而拉姆斯会再要我几根手指,把我变回臭佬。除非诸神保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攻陷临冬城,把大家统统杀死——包括席恩。这已是他最好的结局。

神木林中有种奇特的温暖;神木林外,临冬城笼罩着一层冻硬的白霜。路上覆满又硬又滑的黑冰,玻璃花园破碎窗格上的霜冻在月光下闪烁。一堆堆脏雪被推到墙边,占据了每个墙角和角落。有时雪堆得太高,竟把其后的门梁彻底掩住。积雪还掩埋了灰烬和残骸,偶尔有焦黑的木梁或缠着皮肤毛发的骨头露出来。城垛和塔楼上垂下长枪那么长的冰柱,好比老人僵硬的白胡子。然而这些都是神木林之外的景象,林中的土地没有结冻,热池子蒸汽腾腾,宛如婴儿的呼吸。

新娘着白灰两色服饰。若真正的艾莉亚能活下来参加婚礼,就会这样打扮。席恩着黑金两色服饰,斗篷用荒冢屯某位铁匠粗粗打造的铁制海怪搭扣扣在肩膀。然而兜帽底下,他的头发花白稀疏,皮肤呈现老年人的灰色。我终究成了个史塔克,他心想。新娘和伴郎手挽着手,走过一道石拱门,丝丝缕缕的雾气在脚边缠绕。鼓点颤巍,犹如少女的心跳;笛声高扬,好似甜美的应召。树冠顶上,一轮弯月漂浮在黑暗的天空里,半掩在迷雾之中,犹如丝帐背后偷窥的眼睛。

席恩·葛雷乔伊对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幼时常在此玩耍,拣起石子对着鱼梁木下冰冷的黑水池打水漂,把秘密宝藏藏在一棵古老橡树的树洞里,还用自制的弓去射松鼠。后来长大了一些,每当在场子里跟罗柏、乔里或琼恩·雪诺练剑后,他会泡在温泉池中疗养瘀伤。当他想要躲起来独处时,总能在这里的栗子树、榆树和士卒松下找到慰藉。他的初吻也在这里,而那之后不久,在一棵高大的灰绿色哨兵树下,就着一张褴褛的被子,另一位女孩让他成为了男人。

但他从未见过神木林这副光景——灰色的幽暗树林,被温暖的雾气与浮动的光源笼罩,四面八方到处传来低语声。树下的温泉池仍在冒热气,雾蒙蒙的蒸汽裹住了树木,犹如大树的喘息。它们更冉冉爬过城墙,在围观的窗户上搭了一层灰色窗帘。

前方有条曲折小路,铺路的破裂岩石皆已覆满苔藓,半掩在棕色的泥土和落叶中。粗壮的棕色树根从石头下面顶上来,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因此席恩刻意扶持着新娘。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不,他不能这样想她,不能再想起这个名字。哪怕不小心提及这个名字,也会付出一根手指,甚至一只耳朵的代价。于是他专心致志地缓步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留意。走急了,失去的脚趾会让他踉跄,甚至摔跟头,而要是在拉姆斯老爷的婚礼上出这等差错,老爷很可能会剥了他惹事那只脚的皮。

雾太浓,只看得见最近的树,稍远处是层层叠叠的高大阴影和迷离光线。蜡烛在曲折小路的两旁摇曳、在更远处的树林间摇曳,犹如热腾腾的灰汤里泡着的苍白萤火虫。感觉像是身处奇特的地下世界,抑或是世界之间永恒的边疆,那些被诅咒的灵魂会在这里悲哀地漫游一阵子,方才根据罪行去向注定的地狱。这里的观众都是死人吗?是不是史坦尼斯趁我们熟睡时发动奇袭、杀光了所有人?战斗还没打响,或是早已结束、结局一败涂地?

个别火炬烧得炽烈,将红润的光映照在婚礼宾客们脸上,但由于迷雾不依不饶的抗拒,导致照明并不充分,周围浑似有一群半人半兽的扭曲形体。史陶伯爵成了獒犬,洛克老伯爵化身秃鹫,妓魇安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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