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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_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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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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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诺,”熊老的乌鸦又开始嘀咕,“雪诺,雪诺。”

他突然觉得一刻也无法忍受了。

他在房门外见到啃牛骨、吸骨髓的白灵。“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冰原狼站起来,扔掉骨头,跟在琼恩身后。

穆利和木桶倚着长矛守在大门内。“外面冷死了,大人。”穆利透过纠结的橘色胡子出言提醒,“您不用出去太久吧?”

“不,透透气而已。”琼恩踏入夜色中。天空繁星密布,狂风沿长城呼啸,连明月都那么冷峻,月面似起了一地鸡皮疙瘩。接着寒风攫住了他,穿透层层羊毛和皮革,冻得他牙齿打颤。他大步走过校场,迎向寒风的利齿,斗篷在身后扑哧哧地翻飞。白灵跟在后头。我要去哪儿?我在做什么?黑城堡默然伫立,大厅和塔楼黑漆漆的。我的城堡,琼恩·雪诺边看边想,我的大厅,我的家园,我的责任。我的废墟。

在长城的阴影中,冰原狼蹭了蹭他的手指。半晌间,黑夜似乎带着上千种气息活过来,琼恩也听到陈雪的碎裂声。他突然意识到身后有人,散发出夏日温暖。

他转头见到耶哥蕊特。

她站在司令塔焦黑的石废墟下,被黑暗和回忆掩藏。月光洒在她火吻的红发上。那抹红,将琼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耶哥蕊特。”他唤道。

“雪诺大人。”是梅丽珊卓的声音。

他惊得后退几步。“梅丽珊卓女士。”他又退一步,“我把你当成别人了。”夜里所有的袍子都是灰色。只有她是红的。不知怎地他就把她认作了耶哥蕊特。她更高、更瘦、也更年长,只不过月光洗去了年华的痕迹。雾气从她鼻孔和裸露的苍白手掌上升起。“你晚上这样,会冻掉指头的。”琼恩提醒她。

“那取决于洛拉赫的意愿。心沐真主圣火,黑暗无从侵袭。”

“我不关心你的心。我说的是你的手。”

“心顺则万事宜。别绝望,雪诺大人,绝望乃是凡人不可道也的大敌的利器。你的妹妹并未离你而去。”

“我没有妹妹。”这话犹如尖刀。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女祭司?你知道我妹妹怎样了?

梅丽珊卓似乎被逗乐了。“这位你没有的小妹,她叫什么名字?”

“艾莉亚。”他声音沙哑,“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因……”

“……因为你是私生子,我没忘。听我说,我在圣火中见过你妹妹,她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向此处来,投奔你。我清晰地看到,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这些还未发生,但终将发生。”她盯着白灵,“我能摸你的……狼么?”

这让琼恩很不安。“最好不要。”

“他不会伤害我。你叫他白灵,对吧?”

“对,可……”

“白灵。”梅丽珊卓把这个词唱了出来。

冰原狼跑向她。他先谨慎地绕她兜圈,不断嗅探。梅丽珊卓伸出手,他凑过去闻了闻,然后在她手指上蹭鼻子。

琼恩讶异得呼出一大口白气。“他平常没这么……”

“……热情?诸热相亲,琼恩·雪诺。”她的双眼犹如两颗红色星辰,在黑暗中熠熠发光。红宝石在她喉头闪耀,犹如第三只眼,却比另两只更明亮。琼恩知道白灵的眼睛正对上光线时,也会如这般闪红光。“白灵。”他喊,“过来。”

冰原狼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他。

琼恩难以置信地皱眉。“这真……诡异。”

“你以为呢?”她跪下,挠着白灵耳后,“你守卫的长城是个诡异的地方,但如果善加利用,这里有力量。力量还存于你体内,和这头野畜体内。你抗拒它,这不对。你应接纳它、拥有它。”

我不是狼,他心想。“我该怎样做?”

“让我示范。”梅丽珊卓用一条纤细的胳膊温柔地环住白灵,白灵舔着她的脸,“天生男女,其质有别,一分为二,合二为一,此乃光之王的无上智慧。固鱼水之欢,则力量之源。或曰可创生,或曰可有光,或曰阴影召之即来。”

“阴影。”他说出这两字,世界似乎更加黑暗。

“世间众生,行于地面皆有影,影之长短有别,厚薄各异。不妨回头,雪诺大人。月色沐浴汝身,在冰面印下二十尺高的阴影。”

琼恩回首望去。正如她所言,月光将他的影子印在长城之上。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他想到,向此处来,投奔你。艾莉亚。他转身面对女祭司,他能感觉到她的热度。她有力量。这念头油然而生,死死攫住了他,但他不想欠红袍女人情,即便为自己的小妹。“妲拉对我说过一些事。她是瓦迩的姐姐,曼斯·雷德的妻子。她说巫术是无柄之剑,没法安全掌握。”

“她很有智慧。”梅丽珊卓站起来,朔风扬起她红色的长袍。“但无柄之剑仍是剑,强敌环伺时需要利剑。听我说,琼恩·雪诺,九只乌鸦飞入白林,为你觅敌,其中三只会死。现在还没有,但死亡等着他们,他们正骑马冲向人生终点。你放他们出去,充当黑暗中的眼睛,他们回来时却将双目失明。我在圣火中见到他们苍白死寂的面孔,空空的洞,以血为泪。”她理理红发,红色的双眼闪闪发光,“你现在不信我,但终究会信,以三条人命为代价。有人会说,换取智慧,这点代价实不足惜……但你本无须损失任何人。等你看到死人空洞的眼眶和破损的脸,记得这些话。彼时再来找我,牵我的手。”雾气从她白皙的身体上蒸腾而起,一瞬间,她指尖似有黯淡妖异的火焰。“牵我的手,”她重复一遍,“让我救你的小妹。”

戴佛斯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他不止一次地抱怨。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也许就是今天。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这里只有咱们,洋葱。”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霍尔特、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当艾德利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利克的曾孙,人称‘冰眼’。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得没错。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这是他能给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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