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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14:群龙的狂舞_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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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招着实漂亮。只此一举,攸伦便化敌为友,确保了离开期间后方的稳固,还顺道消除了她这个隐患。想必他大笑不止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让一头海豹代替她完成婚礼。“但愿艾里不会坚持跟它圆房。”她评论。

我回不了家,她心想,此地也无法久留。寂静的森林让她不安。阿莎这辈子都在岛屿和船舶上生活,而海洋从不寂静。海浪冲刷岩石的声音深入她的血脉,可深林堡没有海浪……只有树,无边无际的树,士卒松和哨兵树,山毛榉、白腊木及老橡树,栗树、铁木与冷杉。树的声音比海浪轻多了,且起风时才听得到——每当起风时,树木的叹息似要将她包围,它们犹如在用人类不懂的语言低吟交流。

今夜的低吟声似乎比往日更响。没啥,寒风扫过,树叶凋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枝干在风中吱嘎作响。她离开窗边,不再看树。我的双脚得再踏上甲板。或至少,我得填饱肚子。她今晚酒喝得太多,面包没吃多少,带血丝的大块烤肉更连碰都没碰。

月光十分明亮,让她方便地找到衣服。她套上黑色厚马裤、夹棉上衣、覆着鳞甲片的绿色皮夹克。她没打扰科尔的美梦,蹑手蹑脚走下城堡的外梯,阶梯在赤脚下咯吱作响。她下楼的动作惊动了一个在城上巡逻的守卫,守卫对她举起长矛,她则报以口哨。她穿过内院走向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开始狂吠。很好,她想,这能淹没树的声音。

片刻后,特里斯·波特利裹着厚厚的兽皮斗篷走进厨房,阿莎正自一轮大如车轮的黄奶酪上切奶酪。“我的女王。”

“少来。”

“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女王。无论选王会上多少白痴瞎嚷嚷,也改变不了这点。”

我该拿这孩子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纯情。他不只在娜伽山丘上当她的斗士,高喊她的名字,甚至漂洋过海,背弃国王、亲族和家园,追随她坐困愁城。他不敢公然挑战攸伦。鸦眼的舰队出海时,特里斯故意落后,等离开其他船只的视线,便立刻改变航向。即便这样也需要勇气,他永远不能回铁群岛了。“要奶酪吗?”她问他,“还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小姐,你懂的。”在深林堡期间,特里斯蓄起了厚厚的棕色胡子,说是能给脸部保温。“我在瞭望塔上看到了你。”

“你既在站岗,来这儿干吗?”

“科洛姆和吹号者霍根守着呢,盯住月光下沙沙响的树林要多少人?我们得谈谈。”

“又谈?”她叹口气,“你认识霍根的女儿,红头发那个。她船驾得跟男人一样好,脸蛋也漂亮,才十七岁。她曾盯着你看,我瞧见过。”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

“……宣称选王会不合法,因为他没有到场参加。古柏勒的统治残忍又卑鄙,他在铁群岛的拥护者寥寥无几。僧侣公开谴责他,头领起兵造他的反,而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了碎片。迟到的托衮因此成为国王,在位四十年之久。”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双耳,深深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一个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笨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停下。特里斯想开口,她又示意安静,凝神静听。“是战号声。霍根。”她首先想到她丈夫,艾里·艾枚克会不会大老远赶来抓回他任性的新娘?“淹神垂怜,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送来敌人。”阿莎站起来,将匕首猛地插回鞘,“开战了。”

她跟特里斯一路小跑到达城堡外庭,但还是太晚,战斗已经结束。阿莎在离后门不远的东墙边发现两个血流不止的北方佬,旁边站着长斧罗伦、六趾哈尔和乌鸦嘴。“科洛姆和霍根看到他们翻墙。”乌鸦嘴解释。

“就这俩?”阿莎问。

“有五个。正翻墙就被我们宰掉俩,哈尔在城墙走道上又砍死一个,这两个进了院子。”

其中一个已死了,鲜血和脑浆溅满罗伦的长斧,另一个还在剧烈喘息。乌鸦嘴用长矛把他钉在地上,下面积了一摊血。两人都穿着熟皮衣,披着棕绿黑相间的杂色斗篷,脑袋和肩膀上用树枝、叶子和灌木作伪装。

“你是谁?”阿莎问伤员。

“菲林特的人。你又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这是我的城堡。”

“深林堡属于盖伯特·葛洛佛,才不是乌贼窝。”

“还有同党没?”阿莎质问,对方不答。于是阿莎抓住乌鸦嘴的长矛,使劲转动,北方佬痛得哀号连连,伤口涌出更多鲜血。“此行有何目的?”

“夫人。”他颤抖着说,“天啊,别转了。我们为夫人而来。为营救她。就我们五个。”

阿莎看进他的眼睛。看出他在说谎后,她倚在长矛上,更用力地搅。“你们到底多少人?”她说,“快说,否则我让你黎明之前都求死不得。”

“很多。”最终,他在尖叫中呜咽着吐出答案,“几千人。三千,四……啊啊啊啊……求你……”

阿莎抽出长矛,双手握住,用力穿透北方佬谎话连篇的喉咙。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曾说山地氏族争强好胜,没有史塔克领导,根本无法团结。他可能没说谎。可能只是判断错误。她已在阿叔的选王会上品尝过这种滋味。“这五人是派来为大部队开门的。”她说,“罗伦,哈尔,把葛洛佛夫人和她的学士给我带来。”

“整个儿还是切块的?”长斧罗伦问。

“毫发无伤的整个儿。乌鸦嘴,去那该死三次的塔上,告诉科洛姆和霍根把招子放亮点,就算看到兔子也要报告。”

深林堡的外庭很快挤满了惊慌的人。她的手下披坚执锐,爬上城墙走道;盖伯特·葛洛佛的人则满面惊恐,交头接耳。葛洛佛的总管在阿莎攻城时失去了一条腿,他也被人从地窖抬了出来。学士吵吵嚷嚷地抗议,最后罗伦一记老拳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才让他安静。葛洛佛夫人由贴身侍女扶着,从神木林中出来。“我警告过你这天迟早会来,夫人。”看到地上的死尸,她说。

学士挤上前,破鼻子还在滴血。“阿莎夫人,求您了,放倒旗帜吧,我会为您求情。我会告诉他们,您待我们不薄,未曾折辱我们。”

“我们会用你交换我的孩子。”泪水和失眠让希贝娜·葛洛佛眼睛通红,“加文已满四岁,我错过了他的命名日,还有我可爱的女儿……把孩子还给我,我保证不让伤害你,包括你的手下。”

阿莎知道,最后半句是扯谎。她或许会被交换,用船送回铁群岛,送回她丈夫爱的怀抱。她的亲戚也会被赎,外加特里斯·波特利这类家族出得起钱的人。剩下的要么砍头,要么吊死,要么送往长城。我让他们自己选。

于是阿莎爬上木桶,让所有人都看见她。“狼仔咧牙露齿朝我们奔来,日出前就会兵临城下。我们是要丢盔卸甲,祈求饶命么?”

“不。”少女科尔抽出长剑。“不。”长斧罗伦立刻附和。“不!”侏儒拉弗声如雷鸣,他虎背熊腰,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出一头,“绝不!”霍根的号角在高处再次响起,响彻外庭。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低沉,绵延不绝,让人血液凝固。近来阿莎觉得号角声尤为让人生厌。在老威克岛,叔叔用地狱号角为她的美梦奏响丧钟,现在霍根的号角似乎预示着她死期不远。即便难逃一死,我也会高声喝骂,手握战斧牺牲。

“上城墙。”阿莎·葛雷乔伊吩咐部下。她自己走向瞭望塔,特里斯·波特利紧随其后。

木制瞭望塔是山这边的制高点,比周围森林最高的哨兵树和士卒松还高出二十尺。“看那儿,船长。”她登上塔后,科洛姆说。阿莎只看到树木和黑影,月光下的山丘和山丘后白雪皑皑的峰顶。随后她意识到那些树正在缓缓靠近。“哇哦,”她大笑,“这伙山羊裹着松枝。”树林不断移动,如舒缓的绿色潮水向城堡涌来。阿莎想起儿时听过的故事,说森林之子与先民作战时,绿先知把树木变成战士。

“我们打不过这么多敌人。”特里斯·波特利说。

“他们来多少,我们打多少,小子。”科洛姆纠正,“敌人越多,荣耀越多。我们将被后人传诵颂。”

是啊,但不知传颂的是你的勇气还是我的愚蠢?大海就在五里格外。他们坚守防线,在深林堡的深沟木墙后战斗,真的是明智之举?我从葛洛佛手中夺取城堡时,深林堡的木头城墙根本不顶用,她提醒自己,它对我又有什么帮助?

“到明天,我们就都在海底享用盛宴了。”科洛姆敲击斧子,似乎迫不及待。

霍根放下号角。“可要是我们干着脚死,怎么找路去淹神的流水宫殿呢?”

“森林里有无数小溪。”科洛姆向他保证,“小溪终将汇入河流,而河流汇入大海。”

阿莎不准备死,不是现在,不是此处。“活人比死人更容易找到大海。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我们撤回船上。”

她好奇对方将军是谁。换作我,定先扫平海岸线,将长船付之一炬,再来攻打深林堡。但狼仔想做到这点可不容易,因为他们自己没船。阿莎从不让超过半数的船靠岸,有一半的船始终在海中巡逻待命,一旦北方佬在海边出现,立刻升帆航向海龙角。“霍根,吹响号角,让森林颤抖。特里斯,披上盔甲,是时候让你那宝贝长剑开张了。”看到他面色苍白,她捏住他的脸,“跟我一起为月光添些血色吧。你每杀一个人,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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