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里芬心想,他们最不理智的就是信任你。
这时,伊耿王子开口了。
“请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打破僵局,“丹妮莉丝不过是雷加王子的妹妹,我却是雷加的嫡生长子。你们只需要我这一条真龙。”
格里芬把戴黑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王子肩上。“说得好,”他评价,“但说话之前要三思。”
“我七思八思都有了,”男孩坚持,“我凭什么要像乞丐一样到我姑姑驾前摇尾乞怜?我的继承顺位在她之上。就让她来找我吧……来维斯特洛找我。”
福兰克林·佛花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主意。向西航行,不去东方。把小女王留给她的橄榄树,大伙儿齐心协力拥戴伊耿王子夺回铁王座。这孩子有胆量,是条汉子!”
团长的表情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你脑子晒糊了不是,佛花?我们需要那女孩,需要这场婚事。如果丹妮莉丝承认了我们的王子并让他做她的未婚夫,那么七大王国也会有样学样;反过来,没得到她的肯定,诸侯们一定会嘲笑他的声明,把他当骗子和冒牌货,说我们弄虚作假。退一步讲,我们怎么去维斯特洛?兰索诺刚说得那么清楚:没船。”
这家伙怕打仗,格里芬意识到,怎能选他作黑心的接班人?
“去奴隶湾是没船,但去维斯特洛不同;海上遭到了封锁,但只是东方洋面。瓦兰提斯的执政官肯定很乐意礼送我们出境,听说我们要回七大王国,他们甚至可能为我们打点好一切。没有哪个城邦喜欢自己家门口驻着一支军队。”
“他说的没错。”兰索诺·马尔表示同意。
“现在狮子应该嗅到了龙的气味,”科尔兄弟中的一位说,“但瑟曦的注意力全放在弥林和弥林的女王身上,对我们的王子殿下她是一无所知。等我们悄然登陆,树起大旗,肯定能争取到许多支持。”
“我们是能争取到一些拥戴,”无家可归的哈利说,“但不是许多。别忘记,雷加的妹妹有龙,雷加的儿子却没有。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军队——尤其是没有无垢者——我们在战场上难操胜算。”
“伊耿一世夺得维斯特洛并没靠太监帮助,”兰索诺·马尔辩道,“伊耿六世为什么就一定需要?”
“按照计划——”
“什么计划?”崔斯坦·河文叫道,“胖子的计划吗?那个每月都要发生变化的计划?先是说韦赛里斯·坦格利安将率领五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加入我方,然而乞丐王却死于非命;随后他又把希望寄托在他妹妹身上,说那个娇弱的小女王要带着三条新孵出的龙返回潘托斯。结果呢?结果那女孩带着她的龙在奴隶湾现身!还留下一串冒烟的城市;这回胖子要我们去瓦兰提斯接她,结果又成泡影!
“我受够了伊利里欧的计划。劳勃·拜拉席恩没有龙能赢得铁王座,我们也可以。即便有个三长两短,人们不肯揭竿而起,大伙儿也还可以退回狭海对岸,就像当年的寒铁等人那样。”
斯崔克兰顽固地摇头,“这件事的风险——”
“——并不大。泰温·兰尼斯特丧命后,七大王国群龙无首,正是开战的好时机。铁王座上坐着另一个小鬼,比之前那个更小,而王国上下各路叛党就像秋天的落叶那么多。”
“话虽如此,”斯崔克兰道,“但凭我们一个佣兵团孤军奋战——”
格里芬受够了懦弱的团长,“我们不是孤军奋战。多恩领会加入我方,它一定会加入,因为伊耿王子是雷加和伊莉亚的儿子。”
“没错,”男孩赞同,“而我们在维斯特洛的敌人是谁呢?不过一个女流之辈!”
“一个兰尼斯特女人。”团长强调,“想清楚,那婊子身边有弑君者辅佐,还有凯岩城的全部财富作为后盾。此外,伊利里欧说小鬼国王与提利尔的女儿有了婚约,这意味着我们还要与强大的高庭为敌。”
莱斯维尔·培克一拳砸在桌上,“虽然流亡了一百年,但我们在河湾地还是有朋友的。高庭并不像梅斯·提利尔想象的那么强大。”
“伊耿王子殿下,”崔斯坦·河文朗声道,“我们都是您的臣子。请问向西航行而非向东,是您的旨意吗?”
“是。”伊耿急切地回答,“如果我姑姑想留在弥林,就让她留下。凭着你们的宝剑和忠诚,我将亲自夺回铁王座。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赶在兰尼斯特醒悟之前赢得几场胜利。这样的话,我相信我们一定能赢得许多人的支持。”
河文微笑着赞许。其他人若有所思地交换着眼神。然后培克道:“我宁肯死在维斯特洛也不要死在恶魔之路。”马柯·曼达克扑哧笑着回应:“我嘛,我宁愿快活地活着,享受富饶的田产和一座大城堡。”福兰克林·佛花将剑柄一拍,叫道:“能宰几个佛索威,干这票就值了!”
所有人七嘴八舌地同时发言,格里芬意识到局势已被成功扭转。我不知道伊耿还有这手。这么做并不谨慎,但他受够了谨慎、受够了守秘、受够了等待。无论成败,在死之前他一定要再见到鹫巢堡,一定要葬在父亲身畔的墓穴。
于是黄金团的军官们一个接一个起立、下跪,将剑放在年轻的王子脚边。最后一个这么做的是他们的团长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他起了水泡的脚还有一边没穿上袜子。
夕阳染红了西天,长矛上的黄金头骨洒下血红的阴影。离开团长的帐篷后,福兰克林·佛花主动提出要带王子在军营里转转,让他手下的“孩儿们”瞻仰瞻仰。格里芬答应了他的要求。“记住,在我们渡过狭海之前,对普通士兵而言他还是小格里芬。等我们登上维斯特洛的海岸,再洗净他的头发,让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嘞,我明白,”佛花拍拍小格里芬的背,“跟我来。我从厨子开始介绍,都是些好小子。”
他们走后,格里芬回头吩咐赛学士,“快骑回‘含羞少女号’,把莱摩儿女士和罗利爵士带来。别忘了伊利里欧的箱子,尤其要照看好箱子里的钱和盔甲。替我感谢耶达里和耶利亚,他们的任务至此圆满结束,将来陛下重夺王位后,决不会忘记他们。”
“遵命,大人。”
等哈尔顿出发,格里芬独自一人钻进了无家可归的哈利特意为他安排的帐篷。
他心知肚明,前路凶险重重,但有什么关系呢?凡人皆有一死,他只需抓紧时间。他已等了十几年,诸神一定会怜悯他、再多给他几年光阴,好让他亲眼看着义子坐上铁王座、复兴王朝,好让他收回自己的领地、用回自己的姓氏、赢回自己的荣誉。迄今为止,只要他阖上双眼,梦中总会出现那刺耳的钟声。
琼恩·克林顿独自一人待在帐篷里,就着从门口射进来的残阳的金红光线,甩掉狼皮斗篷,从头顶脱下锁甲衫,坐到行军折凳上,再摘下右手手套。他右手中指的指甲已漆黑犹如黑玉,灰皮肤几乎蔓延到了第一个指节处;右手无名指也开始发黑,当他用匕首尖捅它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
他清楚自己难逃一死,但他还有时间。一年、两年、五年,有的石民甚至能活过十年。这段时间足够他漂洋过海,回到鹫巢堡,断绝篡夺者的血脉,匡扶雷加的儿子。
到那时,琼恩·克林顿伯爵也就死而无憾了。
风吹团员
谣言如席卷营地的热风。她来了。她的大军已经出发。她南下直取渊凯,打算烧光这座城市、杀尽里面的人民,而我们要北上抵抗她。
这消息是青蛙从稻草迪克那里打听到的,稻草迪克是从老骨头比尔那里听到的,而老骨头比尔又是从潘托斯人米利欧·密拉克斯那里听来,此人有个表弟是褴衣亲王的侍酒。“他老表在长官的帐篷里听卡戈亲口讲的。”稻草迪克吹嘘,“我们日落前就会出发,到时候你看是不是真的。”
至少这部分基本是真的。不久后,褴衣亲王通过军官和军士层层传令:拔营、备鞍、把东西装上骡子,军团明日破晓前出发。“渊凯杂种们不会放咱进黄砖之城,唯恐咱搞了他们的女子。”生了对斜眼的密尔十字弓手巴奇——这名字的意思是扁豆——预测,“我们会在城下获得给养,甚至会获得一些精力充沛的新马,随后就会被赶过去与龙女王跳舞。到时候你可得跳快些哟,小青蛙,还要记得把主人的剑擦亮点,他很快就要用上它了。”
在多恩领,昆廷·马泰尔是堂堂的亲王殿下,在瓦兰提斯他是商人的仆从,而在奴隶湾的岸边他成了青蛙,担任侍从,侍奉被佣兵们取了个新外号叫“愁肠”的大个子秃顶多恩骑士。风吹团的佣兵们习惯于互起外号,这些外号起得千奇百怪,而且随他们心血来潮而改变。他们叫他“青蛙”,是因为每当“大人物”下令时,他都跑得飞快。
在风吹团里,即便团长也不会泄露真名。现存的自由佣兵团有许多是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那个充斥着鲜血与混战的世纪里诞生的,更多的则是朝令夕改、随时可能解散。风吹团介于两者之间,它有三十年历史,三十年来一直由那位说话轻声细语、眼神哀伤忧郁的潘托斯贵族统领。此人自号褴衣亲王,一头银灰头发,一身银灰盔甲,但他褴褛破烂的披风是由许多种颜色的布料缝成,有蓝色、灰色、紫色、红色、金色、绿色、洋红、朱红和天蓝色,由于多年风吹日晒,布料均已褪色。稻草迪克跟大家讲过褴衣亲王的来历,说他二十三岁那年被潘托斯的总督们推举为统治亲王,而几小时前他们刚砍了上一任亲王的脑袋。褴衣亲王不接受任命,他挂上剑,骑上最好的坐骑,逃到了争议之地,再也没有回归故国。他加入过次子团、铁盾团和慕女团,最后和五个同伴一起组建了风吹团。六个创始人到今天只有他活着。
青蛙不知这些故事里有多少真实成分。从瓦兰提斯签约加入风吹团至今,他都只能在远处遥望褴衣亲王,没有靠近的机会。毕竟多恩人是新手、是招募来挡箭的靶子,在二千人的团队中他们三个属于边缘人物,不受团长待见。“我不要当侍从,”当盖里斯·丁瓦特——在风吹团中他化名“多恩的杰罗德”,以便和“红背杰罗德”、“黑人杰罗德”区分。但大人物偶尔会说漏嘴,他只得给自己加上丁克这名字——提出这个伪装时,昆廷曾强烈抗议。“我在多恩赢得了马刺,我跟你一样是骑士。”
但盖里斯终究是对的:他和阿奇都是昆廷的保镖,而跟在大人物身边昆廷显然会更安全。“阿奇是我们三人中最棒的战士,”丁瓦特指出,“我们必须确保你完成与龙女王结婚的任务。”
不管结婚还是交战,我很快会面对她了。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消息昆廷听得越多,他就越害怕彼此的见面。渊凯人说她用活人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扁豆嘲笑这种说法,但强调说银女王的性欲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长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他绘声绘色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多斯拉克人混得太久,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聪明的瓦兰提斯剑客“书本”平素终日埋首于古旧易碎的卷轴当中,他觉得龙女王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她的卡奥为了让她做女王,不惜动手谋杀她哥哥,谁料她为了做卡丽熙又害死了卡奥。她施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她跟她爹一样是个疯子,这是血脉决定的。”
血脉决定的。维斯特洛人尽皆知,伊里斯二世是名副其实的疯王,他流放了两任首相、烧死了另一个。如果丹妮莉丝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我还得娶她么?道朗亲王根本没同他讨论过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青蛙很庆幸能将阿斯塔波抛在身后。他目睹的红砖之城,乃是世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渊凯人已把碎裂的城门重新堵上,让一幕幕惨剧在城内自行上演,但之前骑过红砖街道时的所见所闻,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终生被噩梦萦绕。尸体堵塞河流,披着烂袍子的女祭司被钉死在广场的木桩上,大群大群闪着油光的绿苍蝇密密麻麻覆盖了她的尸身。垂死的人在街上盲目地徘徊,沿途留下一摊摊血迹。孩童为争夺一锅没煮熟的小狗杀红了眼。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王尖叫着被人脱光衣服,扔进竞技场让二十几条饿狗扑食。火,城里到处是火,直到现在只消闭上眼睛,他还能看见那冲天火势;火舌从比他毕生所见的任何城堡都更高大的金子砖塔中钻出来,一束束油腻的烟雾跟着盘旋升腾,犹如猖狂的黑色巨蛇。
每当吹起南风,即便已离城三里扎营,他们还是能闻到浓烈的烟味。在摇摇欲坠的红砖城墙背后,阿斯塔波的大火虽得到了控制,但并未彻底熄灭。灰烬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散,犹如又大又脏的雪花。走吧,赶紧走吧。
大人物持相同意见。“该上路了,”青蛙找到他时,他又在跟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玩骰子,而且又是输家。佣兵们都爱跟愁肠赌,他下注跟打架一样一往无前,胜算却比之差得太多。“取盔甲来,青蛙,你把锁子甲上的血迹擦干净没?”
“擦干净了,爵士。”愁肠的锁甲又旧又沉,修来补去,历经岁月侵蚀。他的头盔、护喉、护胫、护手和东拼西凑的板甲也是这般陈旧。青蛙的装备稍好一些,盖里斯爵士的行头则比愁肠这套还破烂——这些装备就是武器师傅口中最典型的“佣兵装”。昆廷搞不清之前有多少人穿过这些盔甲,又有多少人穿着它们死去。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一同抛弃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黄金和各自的真名。来自世家豪门的富裕骑士不可能渡过狭海来作佣兵——除非是犯了重罪遭到流放。“我宁可当穷光蛋也不要扮罪犯。”盖里斯要他做选择时,昆廷如此宣布。
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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